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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圖書室管理制度多篇

國小圖書室管理制度多篇

圖書借閱規定: 篇一

一、學校圖書室按規定定時開放,室內保持清潔、安靜,不準喧譁、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書檯、牆壁亂刻亂畫。學生按班級在規定時間借閱,借書期限最長在兩星期。圖書、閱覽室由學校安排專職或兼職教師負責管理,班級圖書由各班班主任負責。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圖書添置和借出登記,學生借閱時要服從圖書管理人員的管理。班級圖書要分類在班級“圖書角”書櫃擺放。

三、按時歸還圖書。歸還圖書要放回原處。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歸還的,必須持借書本到圖書室辦理手續,所借圖書歸還後。方可再借其他書籍。

四、自覺愛護圖書,做到不折角。不塗寫,不準亂寫亂畫或撕爛圖書,嚴禁撕頁。損壞圖書輕微的必須自覺修補,損壞嚴重的或遺失圖書的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圖書的`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五、圖書開放時間到後,管理人員要檢查,整理圖書。

國小圖書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教職工借閱制度

1、凡我校教職工均應持本校的借閱證借閱。

2、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

3、工具書、珍貴書、特藏書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內查閱。

4、每次限借閱刊量爲:職工不得超過4本,教師不得超過8本。

5、每次借閱期限爲:文藝書二星期;教參一個月,如應教學需要,可續借一次。

6、如不及時辦理還書或續借,逾期罰款。

7、教職工應愛護圖書,不得撕頁,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遺失圖書者,按原價的3-5倍價值賠償。

二、學生借閱制度

1、凡我校學生均應持本校的借閱證借閱。

2、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閱時需保持安靜,不得喧譁、吵鬧,要聽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閱2本,其中專業書1本。

5、借閱人員要愛護書籍,如有卷折、扯、碎、缺、塗、損壞條行碼等現象,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賠償。

6、遺失圖書者按原價的3-5倍價值賠償。

7、每次借閱期限爲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須辦續借手續,續借只限一次,逾期不還者將予以罰款。

8、如發現偷書現象,則直接送學校政教處作違紀處理。

國小圖書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凡進入閱覽室的讀者,須持圖書館(室)閱覽證且經值班人員驗證後,方可進入閱覽室閱覽,包、書籍、書夾不得帶入。

二、閱覽室是文明的學習場所,讀者應自覺保持閱覽室的。整潔、安靜,不得在室內吃東西、亂丟紙屑、聲喧譁,不準搶佔座位及隨意搬動桌椅,不得在閱覽室內撥打或接聽手機。

三、讀者取書時,必須將代書板插入新取圖書的位置,閱覽後自覺歸架。

四、閱覽室圖書,只限於閱覽室閱覽,概不外借,若需複印者,須按書價的。5倍繳納押金後,方可帶出發閱覽室複印,並要求及時歸還,對2小時後仍不歸還者,每小時處以押金的。10%罰款。

五、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讀者應愛護閱覽室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在閱覽時撕剪、勾畫、圈點圖書,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六、爲確保圖書館的安全,禁止在閱覽室內任何地點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閱覽室。

七、經出口通道時,如遇監測器報警,有關人員應主動接受值班工作人員檢查,不應有不文明禮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閱覽場所藏匿書刊資料或未辦理手續擅自將書刊資《www.》料帶出閱覽室者,以竊書論處,並以書價的10倍處以罰金,對損壞閱覽室書籍資料、設備設施、情節嚴重者應報學校行政或當地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