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工商質監公文

爭創文明商店本次活動評選條件和標準

爭創文明商店本次活動評選條件和標準
爭創文明商店本次活動評選條件和標準
   1、必須是具有合法營業執照、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商戶,亮證照經營,文明禮貌,優質服務;
  2、誠信為本,要具備誠信條件,不售假冒商品及過期、變質、偽劣食品、飲品,無不良侵權記錄與不良經營記錄的,方具備參加評選資格;
    3、商品擺放划行歸類,貨真價實明碼標價;
    4、不店外經營,不佔道經營;
    5、門前不亂貼亂畫,不亂搭亂建,不堆放雜物,不私設廣告,不亂倒垃圾,不在門前晾晒衣物;
    6、保持店內外衛生,環境美化、綠化、亮化;
    7、維護好門前秩序,不允許亂停亂放各種車輛,不開展未經審批的各種活動;
    8、熱心參與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參與辦法:符合條件的商家請到活動評選辦公室(個私協會祕書處)填表登記,聯絡電話:2841369;聯絡人:周標娥。
    申報截止時間: 4月20日
評選方式:參評商家名單由評選辦公室彙總後報評審委員會稽核。評審委員會將組織評審委員於5月至12月期間對參與活動的商家進行實地考察及審定,並對最終確定的文明商店進行表彰並頒發獎牌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