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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方案

一、目的

學校安全工作方案

爲加強安全管理,消除或減少危害,增強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學校所有的所有活動,包括生產活動、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正常和異常活動、人爲因素、違反規程、規章等。

三、定義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3.2危害識別:認知危害的存在並確定其特徵的過程。

3.3安全風險:按照“自主排查、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3.4風險點:風險點是指伴隨風險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教學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1、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以及安全、設備、工藝、電氣、儀表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組織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爲該項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分管負責人及各崗位人員應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職責

1)校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同時,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覈。

2)安全員於川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範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五、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價方法

1、辨識評估

由校長親自組織,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校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並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風險評價方法

(1)、風險等級標準

由校長牽頭組織,在安全風險辨識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範,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爲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識。

(2)、風險評價及方法

本公司採用風險矩陣法對各系統存在的風險進行評價,評價方法的詳細情況參照本《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實施指南》。

風險辨識結束後,分別由安全員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公司制定的風險等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較大、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要完善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點一檔案”,並按照風險等級,用紅、橙、黃、藍等色彩對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再重新進行評估並進行實時監控。

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價,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爲“學校、教師、崗位”三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校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較大、重大風險,採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並在劃定的較大、重大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校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價出的較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並結合隱患排查的結果,佈置風險管控重點。

4、由安全員牽頭,各崗位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5、教師帶班上崗過程中,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6、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後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並隨着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範圍內。

七、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公司要重點區域的顯著位置,公佈本企業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一名員工都瞭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範、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後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工作場所、工作崗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撤離通道等。企業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明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安全科每半年至少組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公司所有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爲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徵及防範、應急措施。

3、各業務部門要探索採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八、分級管控的效果

通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企業應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後,應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進,或者通過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重大風險場所、部位的警示標識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風險部位的作業、屬於重大風險的作業建立了專人監護制度;

——員工對所從事崗位的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

——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有效的制度得到改進和完善,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加強;

——根據改進的風險控制措施,完善隱患排查項目清單,使隱患排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九、持續改進

1、評審

企業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或更新。企業應當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2、更新

企業應主動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對風險管控的影響,及時針對變化範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信息:

(1)法規、標準等增減、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2)發生事故後,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對相關危險源的再評價;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

(4)風險程度變化後,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5)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以及其他變更情況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十、考覈辦法

針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情況的,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活動的單位;

2、各系統針對安全風險,未按規定建立安全風險記錄、安全風險清單;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

3、安全風險分析記錄編制不認真或弄虛作假的;

4、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要求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

5、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的。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綜合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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