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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報告多篇

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報告多篇

【第1篇】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範文

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

爲了讓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邊理論邊實踐,我在被評爲“全國先進檢察院”的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月。在此期間,我收穫了很多東西,懂得了實踐的重要,認識到理論和實踐是學習和理論的左膀右臂,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進一步深入瞭解了社會。實習期間,我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 整理

(1) 先完成xx年所有偵查卷和檢察卷的登記工作,並且匯成表,以絕密文件存檔。其次是做好個別案卷的補充、完善工作,裝訂成冊,便於保存、查閱。

(2) 相對不起訴的案件

如尋釁滋事:1、公安機關的偵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記、立案報告表、呈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提訊證、呈請逮捕報告書、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提請逮捕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鑑定書

2、檢察院的檢察卷: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

貪污案:1、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卷:立案決定書、拘留決定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保證書、贓款清單(書證)、委託鑑定書、檢察技術鑑定書、提押證、釋放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清單、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書證

2、檢察院的檢察卷:檢察院反貪局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閱卷筆錄、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裁定審查表、辦案時限登記表

二、 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

三、 寫閱卷筆錄

其內容有受案時間、案件來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質、閱卷人、閱卷目的、閱卷時間。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 2、偵查機關提請認定的犯罪事實 3、閱卷意見

四、 提審犯罪嫌疑人、做詢問筆錄

筆錄內容有時間、地點、檢察員、記錄人、訴訟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住址、工作單位、職務、職業、有無前科、詢問內容、簽名、按手印

五、 出庭公訴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長一起出庭公訴,案件是一起李某搶劫、尋釁滋事的重審案件,參照數罪併罰,原判2年6個月。經過新的舉證、指證、質證、認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認爲維持原判。結果維持原判。

【第2篇】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範文

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 爲了讓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邊理論邊實踐,我在被評爲“全國先進檢察院”的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月。在此期間,我收穫了很多東西,懂得了實踐的重要,認識到理論和實踐是學習和理論的左膀右臂,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進一步深入瞭解了社會。實習期間,我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 (1)先完成04年所有偵查卷和檢察卷的登記工作,並且匯成表,以絕密文件存檔。其次是做好個別案卷的補充、完善工作,裝訂成冊,便於保存、查閱。 (2)相對不起訴的案件 如尋釁滋事:1、公安機關的偵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記、立案報告表、呈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提訊證、呈請逮捕報告書、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提請逮捕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鑑定書 2、檢察院的檢察卷: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 貪污案:1、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卷:立案決定書、拘留決定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保證書、贓款清單(書證)、委託鑑定書、檢察技術鑑定書、提押證、釋放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清單、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書證 2、檢察院的檢察卷:檢察院反貪局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閱卷筆錄、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裁定審查表、辦案時限登記表 二、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 三、寫閱卷筆錄 其內容有受案時間、案件來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質、閱卷人、閱卷目的、閱卷時間。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2、偵查機關提請認定的犯罪事實3、閱卷意見 四、提審犯罪嫌疑人、做詢問筆錄 筆錄內容有時間、地點、檢察員、記錄人、訴訟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住址、工作單位、職務、職業、有無前科、詢問內容、簽名、按手印 五、出庭公訴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長一起出庭公訴,案件是一起李某搶劫、尋釁滋事的重審案件,參照數罪併罰,原判2年6個月。經過新的舉證、指證、質證、認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認爲維持原判。結果維持原判。 六、實習心得 1、自學能力的提高 我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法條及其相關解釋等內容。 2、做人、處事的能力提高 說話方式、說話的內容認真注意,在適當的場合講適當的話。我積極參與研討案件、分析案情、調查取證。發揮年輕、有敏銳洞察力的優勢。我認爲執法人員應尊重法律事實定罪量刑。 3、我感覺到知識的嚴重缺乏,發誓一定要學好法律 4、問題的嚴重性:懂法、執法人員違法和法盲的違法行爲太嚴重了! 深深感謝淮陽縣人民檢察院及其公訴科的人員!尤其是蘇凌、李永清、梅芳、楊連霞。 此致 河南理工大學 萬方科技學院04法學一班:葉li亞 8月26日 實習期間收集整理常用法律知識 1、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分工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法律監督、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2、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決定逮捕的期限 應當在10日內做出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1日至4日。 3、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如何處理? 應當做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消案件的決定。 4、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做出決定? 應當在1個月以內做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5、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被害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訴? 被害人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書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7、刑事責任年齡的界定 (1)不滿14週歲的人,其行爲雖然造成損害結果,但是不構成犯罪;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8、哪些人不適用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因特殊原因流產),不適用死刑。 9、強姦婦女罪?處罰?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同婦女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爲構成強姦婦女罪。對罪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從重處罰。 10、拐賣婦女、兒童罪?處罰? 以出賣爲目的,有拐賣、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行爲之一的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對罪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1、檢查婦女身體應當由誰進行?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12、詢問犯罪嫌疑人由誰進行? 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詢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 13、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14、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如何處理? 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詢問。再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5、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提請批捕的期限? 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特殊情況可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接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16、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強制措施有哪幾種?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上述措施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行使。 17、哪些人可以被委託爲辯護人? (1)律師;(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監護人、監護人。 18、犯罪嫌疑人從何時開始可委託辯護人?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19、刑事證據包括哪幾種? (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鑑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材料

20、哪些人不能作證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爲證人。本文內容中國教“育資源網,

【第3篇】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

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 爲了讓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邊理論邊實踐,我在被評爲“全國先進檢察院”的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月。在此期間,我收穫了很多東西,懂得了實踐的重要,認識到理論和實踐是學習和理論的左膀右臂,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進一步深入瞭解了社會。實習期間,我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 (1)先完成04年所有偵查卷和檢察卷的登記工作,並且匯成表,以絕密文件存檔。其次是做好個別案卷的補充、完善工作,裝訂成冊,便於保存、查閱。 (2)相對不起訴的案件 如尋釁滋事:1、公安機關的偵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記、立案報告表、呈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提訊證、呈請逮捕報告書、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提請逮捕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鑑定書 2、檢察院的檢察卷: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 貪污案:1、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卷:立案決定書、拘留決定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保證書、贓款清單(書證)、委託鑑定書、檢察技術鑑定書、提押證、釋放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清單、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書證 2、檢察院的檢察卷:檢察院反貪局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閱卷筆錄、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裁定審查表、辦案時限登記表 二、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 三、寫閱卷筆錄 其內容有受案時間、案件來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質、閱卷人、閱卷目的、閱卷時間。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2、偵查機關提請認定的犯罪事實3、閱卷意見 四、提審犯罪嫌疑人、做詢問筆錄 筆錄內容有時間、地點、檢察員、記錄人、訴訟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住址、工作單位、職務、職業、有無前科、詢問內容、簽名、按手印 五、出庭公訴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長一起出庭公訴,案件是一起李某搶劫、尋釁滋事的重審案件,參照數罪併罰,原判2年6個月。經過新的舉證、指證、質證、認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認爲維持原判。結果維持原判。 六、實習心得 1、自學能力的提高 我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法條及其相關解釋等內容。 2、做人、處事的能力提高 說話方式、說話的內容認真注意,在適當的場合講適當的話。我積極參與研討案件、分析案情、調查取證。發揮年輕、有敏銳洞察力的優勢。我認爲執法人員應尊重法律事實定罪量刑。 3、我感覺到知識的嚴重缺乏,發誓一定要學好法律 4、問題的嚴重性:懂法、執法人員違法和法盲的違法行爲太嚴重了! 深深感謝淮陽縣人民檢察院及其公訴科的人員!尤其是蘇凌、李永清、梅芳、楊連霞。 此致 河南理工大學 萬方科技學院04法學一班:葉li亞 8月26日 實習期間收集整理常用法律知識 1、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分工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法律監督、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2、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決定逮捕的期限 應當在10日內做出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1日至4日。 3、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如何處理? 應當做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消案件的決定。 4、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做出決定? 應當在1個月以內做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5、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被害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訴? 被害人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書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7、刑事責任年齡的界定 (1)不滿14週歲的人,其行爲雖然造成損害結果,但是不構成犯罪;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8、哪些人不適用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因特殊原因流產),不適用死刑。 9、強姦婦女罪?處罰?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同婦女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爲構成強姦婦女罪。對罪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從重處罰。 10、拐賣婦女、兒童罪?處罰? 以出賣爲目的,有拐賣、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行爲之一的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對罪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1、檢查婦女身體應當由誰進行?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12、詢問犯罪嫌疑人由誰進行? 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詢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 13、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14、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如何處理? 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詢問。再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5、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提請批捕的期限? 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特殊情況可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接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16、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強制措施有哪幾種?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上述措施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行使。 17、哪些人可以被委託爲辯護人? (1)律師;(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監護人、監護人。 18、犯罪嫌疑人從何時開始可委託辯護人?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19、刑事證據包括哪幾種? (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鑑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材料

20、哪些人不能作證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爲證人。本文內容中國教“育資源網,

【第4篇】xxxx年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範文

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暑期實習報告

爲了讓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邊理論邊實踐,我在被評爲“全國先進檢察院”的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月。在此期間,我收穫了很多東西,懂得了實踐的重要,認識到理論和實踐是學習和理論的左膀右臂,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進一步深入瞭解了社會。實習期間,我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 整理

(1) 先完成xx年所有偵查卷和檢察卷的登記工作,並且匯成表,以絕密文件存檔。其次是做好個別案卷的補充、完善工作,裝訂成冊,便於保存、查閱。

(2) 相對不起訴的案件

如尋釁滋事:1、公安機關的偵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記、立案報告表、呈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提訊證、呈請逮捕報告書、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提請逮捕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鑑定書

2、檢察院的檢察卷: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

貪污案:1、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卷:立案決定書、拘留決定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保證書、贓款清單(書證)、委託鑑定書、檢察技術鑑定書、提押證、釋放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清單、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書證

2、檢察院的檢察卷:檢察院反貪局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閱卷筆錄、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裁定審查表、辦案時限登記表

二、 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

三、 寫閱卷筆錄

其內容有受案時間、案件來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質、閱卷人、閱卷目的、閱卷時間。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 2、偵查機關提請認定的犯罪事實 3、閱卷意見

四、 提審犯罪嫌疑人、做詢問筆錄

筆錄內容有時間、地點、檢察員、記錄人、訴訟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住址、工作單位、職務、職業、有無前科、詢問內容、簽名、按手印

五、 出庭公訴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長一起出庭公訴,案件是一起李某搶劫、尋釁滋事的重審案件,參照數罪併罰,原判2年6個月。經過新的舉證、指證、質證、認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認爲維持原判。結果維持原判。 2 3 下一頁

六、 實習心得

自學能力的提高

我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法條及其相關解釋等內容。

2、 做人、處事的能力提高

說話方式、說話的內容認真注意,在適當的場合講適當的話。我積極參與研討案件、分析案情、調查取證。發揮年輕、有敏銳洞察力的優勢。我認爲執法人員應尊重法律事實定罪量刑。

3、 我感覺到知識的嚴重缺乏,發誓一定要學好法律

4、 問題的嚴重性:懂法、執法人員違法和法盲的違法行爲太嚴重了!

深深感謝淮陽縣人民檢察院及其公訴科的人員!尤其是蘇凌、李永清、梅芳、楊連霞。

此致

河南理工大學

萬方科技學院04法學一班:葉li亞

xx年8月26日

實習期間收集整理常用法律知識

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分工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法律監督、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2、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決定逮捕的期限

應當在10日內做出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1日至4日。

3、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如何處理?

應當做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消案件的決定。

4、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做出決定?

應當在1個月以內做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5、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被害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訴?

被害人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書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7、刑事責任年齡的界定

(1) 不滿14週歲的人,其行爲雖然造成損害結果,但是不構成犯罪;

(2)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xx、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 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8、哪些人不適用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因特殊原因流產),不適用死刑。

9、xx婦女罪?處罰?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同婦女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爲構成xx婦女罪。對罪犯,處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從重處罰。

10、拐賣婦女、兒童罪?處罰? 1 3 下一頁

以出賣爲目的,有拐賣、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行爲之一的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對罪犯,處5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1、檢查婦女身體應當由誰進行?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12、詢問犯罪嫌疑人由誰進行?

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詢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

13、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14、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如何處理?

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內進行詢問。再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5、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提請批捕的期限?

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特殊情況可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接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16、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強制措施有哪幾種?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上述措施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行使。

17、哪些人可以被委託爲辯護人?

(1)律師;(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監護人、監護人。

18、犯罪嫌疑人從何時開始可委託辯護人?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19、刑事證據包括哪幾種?

(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鑑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材料

(文祕範文整理)

20、哪些人不能作證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爲證人。 1 2

【第5篇】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報告範文總結報告

一晃一個月過去了,我的第一次實習就這樣結束了。是滿懷收穫還是一無所成,或許需要以後的日子來檢驗。現在突然有些傷感因爲還是挺喜歡這種生活的,另外檢察院的老師對我,說真的,真的不錯。這次去實習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實習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爲說已經有幾十個廈大的在實習了,讓我三十號再去;於是只能去隔壁的檢察院,但是很尷尬地等了很久,沒有等到政治處主任,只能自己一間一間的去問,所幸蘇主任爽快的答應了,閒聊過程中發現竟然還是“鄰居”,就住在隔壁小區。說這段經歷其實是想說有一個收穫“臉皮更厚了”。實習的過程或許剛開始是新鮮,慢慢的覺得有些無聊了,但是回想起來,這段時間我學到的東西確實挺多,也正如一句話所說的:不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動上也逐漸成爲一位法律人了。 你

7月19號,開始走進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我跟隨林東明檢察官開始爲期一個月的實習。當天林老師給了我一個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證據,在卷宗上做備註,並從中挑選出有用的證據,以組成證據鏈。這是一個需要細心的工作,所幸沒有出現錯誤,林老師對我完成的任務還是比較滿意。而在實習期間,整理了相當多的案件的證據,而這也是實習過程中花費時間最多的。其中有幾個比較複雜的案子還需要加班才能及時地完成。當然,這些證據的整理,對於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於證據鏈的認識,都有很大的幫助。這恐怕是我在實習階段獲益最多的吧。

公訴科檢察官的工作也就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瞭解案情、整理證據、查看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提審、出庭支持公訴(普通程序)。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並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繫。而在處理一個偷稅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稅務部門聯繫。而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與這些機關的聯繫,也能夠了解到其他機關的工作。我想這對於我也是很有益處的吧。

第一次去提審的時候,心裏是很緊張的。因爲想象中看守所裏的犯人都是非兇即惡的。但是林老師說了一句:怕什麼,咱們是這裏的主人。事實也證明了這點,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師都很恭敬,也會主動打招呼說“檢察官好”。而在訊問過程中,也看到了嚴厲的林老師,而平時他是待人很和藹的。當然訊問開始或者結束後,林老師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會閒聊幾句,問下家裏的情況,瞭解下平時生活的困難,做下思想工作。很幸運的是幾次提審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較老實的,看到的他們眼神裏都滿是後悔、焦急。但是,他們當中幾個還有前科,有些還是累犯,我想光是後悔是阻止不了他們再次犯罪吧。客觀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計問題。 而開庭恐怕是到檢察院實習的同學最爲期待的吧。也是在實習一週後我纔有機會跟隨林老師出庭支持公訴。第一次去很緊張,因爲個人覺得法庭很神聖。而林老師也說,如果不親身體驗一下出庭,實習就白來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訴書,其他的就看林老師了。而那種感覺跟模擬法庭完全不一樣,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態的變化吧,畢竟模擬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們坐在這裏,可能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這種感覺沉甸甸的。而開心的是幾次開庭都能得到林老師的誇獎,也在每次開庭結束後,林老師都會很有感觸地告訴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讓我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