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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思想彙報三鹿奶粉(精選多篇)

第一篇:2014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思想彙報

入黨思想彙報三鹿奶粉(精選多篇)

2014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思想彙報

更新時間:2014-9-28

敬愛的黨組織:

最近三鹿問題奶粉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除了造成全國12892名嬰兒發病外,還引發了諸如全國乳製品企業質檢、取消產品免檢、食品事故保險與索賠、衛生監督改革等多方面的問題。近兩年來,中國發生了多起帶有人爲責任因素的災難事故,遠有安徽大頭嬰事件和接連發生的煤礦事故,近有襄汾潰壩嚴重事故和深圳舞廳特大火災,而這些事情的背後,我們看到的是多位企業負責人和政府領導人的下馬。更讓人感到遺憾與苦惱的是,這些人幾乎都是中國共產黨員。

作爲人民的一分子,我爲在事故中無辜受害的人們感到痛心;而作爲預備黨員,我更爲這些無視國家人民利益,戕害百姓的僞黨員感到痛苦和憤怒。這些人空有黨員的身份,卻無黨員的覺悟,擁有造福一方的權力,卻做着危害於民的行徑,他們根本不配做中國共產黨員,因此我姑且稱之爲僞黨員。這些人都是國家政府和國有企業的領導,當初必然也是經過千錘百煉和無數檢驗,思想覺悟達到應有水平,受人們的肯定才能管理一方。但當他們位高權重時,卻身處其位不謀其職,擁有其權不履其責,曾經或是人人稱善的年輕有爲的好黨員,現在卻變成人人嗤之以鼻的害民渣滓。

或許我們黨還能以他們只是數千萬黨員中的極少數爲藉口聊以自慰,但我們真能就此把問題消弭於無?畢竟這少數的害羣之馬都是地位甚高的官員,他們的行爲往往影響着成千上萬的人民羣衆啊!事實卻是,從建國以來黨內的這種害羣之馬從來就沒少過。翻開歷史的書卷一看,建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各種帶有人爲責任因素的災害時有發生,然而大多都沒有在全國引起關注。隨着近幾年官員問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媒體力量的迅速發展,網絡傳播渠道的幫助還有人們對受難同胞的日益關注,我們才逐漸明白,這些災害的背後都與那些罔顧人命、責任意識薄弱的各級黨員官員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

按照一般性的思維,這又是利益的驅使,又可歸結到官員的腐敗問題上,只要解決了腐敗,其他的都不成問題。但我並不如此認爲,腐敗或許是一個因素,但並不是所有問題的源頭。中國經濟在發展,制度在完善,監督在加強,人的意識卻沒變,人心也沒變。腐敗的念頭始終牢固在部分的黨員官員和企業領導人腦裏,哪怕有完美的制度能壓抑住人們腐敗的念頭,但壓抑得越厲害,反抗也越強烈,再完美的制度也是死板的,而腐敗卻很會鑽空子,制度遲早還是會失敗。

真正要從根本上解決的,是黨員的觀念問題。而黨員的觀念出了毛病,就包括內因和外因兩部分。內因就是黨員本身價值觀狹隘,集體利益觀念缺失,但這並非普遍問題,多數的黨員還是能爲他人着想。關鍵在外因,外因包括兩方面,一是社會大環境,即社會的普遍價值觀。二是黨內的黨員教育制度,從思想教育到道德教育都沒有做好。在中國這個講求互助互愛的國度,集體主義、以民爲本依然是社會所追求的普遍價值觀。那麼問題主要就出在黨內的黨員教育制度上。

我還不是正式黨員,也沒有認真研究過黨內的教育制度,但我作爲在黨的哺乳下成長起來的一代,從小接受共產主義教育的我還是能從旁感受到黨員們接受的是怎樣的教育。那是一種從思想高度上,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爲指導,以黨的宗旨引導黨員爲人民羣衆服務的教育。這種教育沒有具體的實踐指導,也沒有必要的具體行爲標準,一般就以優秀的前輩黨員作爲後來者學習的楷模,這種特殊的楷模沒有普適價值,也沒有實際的可操作性。這種教育能培養黨員擁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提高思想高度,卻要求黨員必須有較高的領悟力和自制力,還需要黨員本身有很高的道德水平和品格情操。一個人要同時擁有這些因素,除了自身的不斷學習外,還必須與人民羣衆密切聯繫和經歷人生風風雨雨的磨練。這是符合當初建國時共產黨還是精英薈萃時代的情況的,但隨着現在黨員隊伍的極大擴充,把這種教育方式沿用到這六千多萬人身上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了。

作爲隨着改革開放成長起來的80後,我的思想受到西方文化的強烈衝擊。在西方優秀文明和渣滓文化混雜不清的洪流中,我看到了適用於我黨教育制度改變的要素,那就是西方教育中的務實。這個務實不同於我們的實事求是,畢竟我們的實事求是隻是一句話,再說一百年對於黨員來說仍然只是一句口號。而西方的務實卻是一種動態的形式,他們對官員的要求隨時代的發展而發展,對他們的教育也隨國際需要的改變而改變。西方對官員的要求具體細緻,例如對官員的私生活要檢點也有明文規定,甚至有規定在從政前就不能有不良私生活記錄。西方的這種教育不是局部的,而是全民如此。小孩從小就知道當官不能貪污腐敗,不能生活無度,不能工作敷衍,否則就會受到懲罰,甚至累民害國。

文化上有差異,東方人在觀念上與西方有着極大不同,但人類的文明是共通的,基因是相同的,我們不能以一句不同而視而不見,不能因改變困難而固步自封,更不能因講究“面子”而抗拒貶低。社會急需思想健康的黨員隊伍,而黨員迫切需要黨的教育,而黨就必須從各方面吸取養分,按俗話說黨也需要充電了。

黨好則國昌,國昌則物盛,物盛則民豐,民豐則擁黨,這是一條循環不息的鏈條,黨既爲頭亦爲本,中國之興亡,黨員有責。

請黨組織批評指正!

第二篇:入黨思想彙報:三鹿事件思考

三鹿奶粉摻毒事件在自掘墳墓、自毀長城的同時,也砸掉了諸如某些部門所組織評比的"免減品牌"、“馳名商標”、“央視上榜品牌”等代表商家廠家產品質量的金字招牌!

作爲普通百姓,買東西哪個不圖個質量好,用着放心。尤其是對於“進口”的食品問題,人們的期待更高!質檢部門搞了個國家免檢產品、綠色環保標誌等國家質量認證,工商部門弄了個“馳名商標”、“著名品牌”,乃至央視的所謂“上榜品牌”等,目的不就是藉助自身的權威、百姓的信任搞一些認證,來讓百姓吃的放心,喝得放心,用得更放心?!而各大企業樂此不疲地爭着要這塊牌子,爭着往自己“臉上”貼這個標籤,不就是出於老百姓對這類質量認證的認可和信任,出於老百姓對國家權威部門的充分信任?

然而,此次的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以及之後檢測出來包括伊利、蒙牛等著名品牌在內的20餘家廠家生產的不合格產品,足以說明這些不良商家是在濫用百姓對品牌的信任!足以說明權威部門未能切實盡責!其所造成的後果無疑是嚴重的,不僅會對整個奶業產業造成致命打擊,而且會使廣大百姓對“國家免檢產品”這塊金字招牌產生信任危機,從而殃及到其他產業。要知道,國家的質量監督系統不僅僅應當對民衆負責,更應當對企業負責。一個品牌的成長是需要付出很多人的心血的,作爲企業有責任對自己的品牌負責,不能爲了利益而泯滅了良心;作爲質量監督部門,更應該用高度的責任心擔負起質量監督的重任,不能因爲發了“招牌”就什麼都不管了。免檢之後決不代表有關部門和企業可以免責!

至於品牌的認證過程是否存在貓膩,很難不讓人想象!阜陽毒奶粉事件爆發後,在對有毒奶粉排查過程中,三鹿奶粉就曾赫然名列其中,據說最終是靠花了300萬進行什麼危機公關而擺平,這期間,到底存在哪些貓膩,哪些部門會被擺平?大家可能已經心知肚明。

總之,此次事件教訓是深刻的,退而求其次,能及時總結教訓,亡羊補牢也算彌足珍貴。我 們作爲一名普通的消費者,懇請那些質量監督部門趕快負起責任,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受到這種傷害了,最後借用魯迅老人家的呼籲:救救孩子

第三篇:入黨思想彙報——奶粉913

入黨思想彙報——奶粉

毛主席把中國共產黨長期形成的一系列優良傳統和作風概括爲三大作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羣衆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這三大作風反映了我們黨對待革命理論,對待自己和人民羣衆的科學態度,體現了我們黨作爲中國工人階級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先鋒隊所展現出來的特殊品質和戰鬥風格。 其中,批評和自我批評的作風,是我們黨成熟和富有活力的標誌,是保證黨的事業健康發展和勝利前進的有力武器。批評的過程就是爲了黨和人民的利益,敢於堅持原則,勇於批評各種不良現象的過程;自我批評的過程就是對自己的缺點錯誤不隱瞞,勇於在實踐中修正錯誤的過程。

最近,被輿論弄得沸沸揚揚,人心不安的奶粉事件,使人們在氣憤之餘,不得不關心自己所食用的東西是否有害健康。據報道,這次奶粉事件造成全國12892名嬰兒發病,頓時人心惶惶,奶粉事件成爲人們街頭巷尾談論的焦點,那些日子,人們在逛超市時,尤其是在買奶時都尤其謹慎。

事件剛一發生,國務院辦公廳19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對人民羣衆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力救治患病嬰幼兒。質檢部門要對奶製品進行全面檢查。對奶製品行業開展全面整頓。確保奶製品質量安全。保證奶製品市場供應

和價格穩定。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加強宣傳引導工作。讓羣衆瞭解真實情況。實維護社會穩定。嚴密防範、及時發現、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和危害社會治安等違法犯罪活動。

正是由於黨中央對這一事件英明、果斷、及時的處理,使得生病的嬰兒得到及時周到的治療,對那些爲謀取高利潤而不惜以嬰幼兒的生命爲代價的企業給與應有的處罰,通過對奶製品的全面檢查,確保了人們能夠重拾對中國奶製品的信心,喝上放心奶。

通過這一事件,使我不得不欽佩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精神。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不良現象作鬥爭,這是黨員的基本義務之一。批評和自我批評也是黨的優良作風之一,也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之一,是增強黨員黨性的有力武器。奶粉事件無疑是一件醜聞,但在真相面前中國共產黨沒有利用權力掩藏事實,而是極力挽救,盡力減輕毒奶粉對社會的危害和人們的惶恐,給人民吃了一顆定心丸,維護了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凸顯了中國共產黨在人民心目中不可替代的領導地位。

第四篇:從三鹿奶粉事件看法律

從三鹿奶粉事件看法律

摘要:三鹿奶粉事件或者叫三聚氰胺事件,“三鹿奶粉事件”震驚了全國,也震驚了世界。“三鹿奶粉事件”影響惡劣,後果嚴重。問題奶粉已導致幾十萬嬰幼兒患病,甚至有的已死亡,無數家庭爲劣質奶粉對嬰幼兒身體的戕害感到憂心忡忡。問題奶粉不僅傷害了衆多無辜的嬰幼兒,傷害了社會,也傷害了三鹿集團公司等奶製品企業本身,傷害了整個中國奶製品行業,而最終更是傷害到中國的整個食品、農產品產業鏈。三鹿奶粉製品是嬰兒泌尿系統結石致病原因,三鹿公司將承擔巨大法律責任。

關鍵詞:三氯奶粉嬰幼兒奶製品腎結石法律責任

1. 三鹿事件的原因

1.1. 小農散養的奶源供應方式與現代化企業規模生產嚴重不適應。各地奶企爲

爭奪奶源無序競爭,地方政府對乳製品產業缺乏科學統籌和有效規範,導致一些個體經營者以次充好、弄虛作假,企(更多內容請訪問首頁)業忽視質量、盲目搶購。

1.2. 少數奶站經營者利慾薰心、違法犯罪。爲追求利潤,明目張膽地製造銷售

和向原料奶中添加三聚氰胺。

1.3. 三鹿集團見利忘義、故意隱瞞真相。事件發生初期,故意向政府提供不實

信息;在明知所產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後,不但不禁止問題產品出廠,而且繼續生產和銷售,造成事件擴大和蔓延。

1.4.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存在漏洞。原料奶收購環節失控;免檢產品和名牌產品

生產企業的招牌爲三鹿集團脫離監管撐起保護傘;日常監管不到位,習慣於搞運動式的突擊大檢查,難以解決問題。

1.5. 社會監督軟弱無力。一些人對不法分子在原料奶中添加有害物質知情不舉、

聽之任之。

1.6. 政府處置不力、報告不及時。今年8月初接到三鹿集團關於嬰幼兒奶粉被

污染的請示後,未做深入調查,輕信企業彙報,未認識到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也沒有及時上報,錯失問題處理的最佳時機,未能有效制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蔓延。

2. 三鹿事件的造成的傷害

三鹿奶粉事件的危害性已遠遠超出了對嬰兒健康的威脅,它已涉及到人們對整個食品行業安全性的擔憂,甚至會引起民衆對政府的信任危機,應該得到高層的高度重視。食品的質量安全事故危害遠遠大於其它產品安全事故,所以要給予特別重視。

3. 三鹿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

3.1. 三鹿公司的法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六條規定,“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七條規定,“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養、衛生標準。(四)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人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九條規定,“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二)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三鹿公司部分批次嬰幼兒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很可能是生產工藝流程上不符合衛生部制定的衛生標準,使奶粉受到有毒物質污染。三聚氰胺其分子中含有大量氮元素,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檢測時食品中蛋白質檢測數值。三聚氰胺作爲一種化工原料,根本就不能加入食品的,如果加入就嚴重違反了食品衛生法,應當受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嚴厲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鹿公司的奶粉產品顯然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行業標,存在嚴重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理的危險。根據法律規定,三鹿公司應受到質量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根據三鹿公司的聲明,受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嬰幼兒奶粉在市場上大約有700噸。根據相關媒體報道,甘肅省嬰兒患泌尿系統結石病例爲59例,其中死亡1例,江蘇、陝西、湖北等地醫療機構也陸續收治了多例嬰兒泌尿系統結石患者。可以說,涉案奶粉的數量是驚人的,影響的範圍是全國性的,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如果調查證明三鹿公司故意在奶粉中添加有毒的三聚氰胺,則根據刑法的規定,三鹿公司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應承擔刑事責任,最高可被判處死刑,而三鹿公司也將被處以鉅額罰金。

3.2. 受害者的司法救濟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第三十五條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第四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三鹿奶粉製品導致大量嬰兒患泌尿系統結石病,嚴重地損害了嬰兒的身體健康,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受害者有權獲得經濟賠償。受害者及家屬可以獲得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造成殘疾的,還包括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若造成精神損害的,還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要求精神撫慰金。受害者既可以選擇三鹿公司爲侵權賠償人,也可以選擇向涉案的三鹿奶粉銷售商爲侵權賠償人,具體要考慮訴訟成本、訴訟便利性、賠償能力等實際情況來選擇索賠對象。

3.3. 相關國家監管機構工作人員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查實,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衛生、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沒有盡到監管職責或者故意隱瞞事故不上報,導致受害區域擴大,受害人大量增加,造成嚴重後果,就將構成瀆職犯罪,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篇:第4章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

石家莊三鹿集團擁有“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多項殊榮,奶粉產銷量連續十五年位居全國第一。與新西蘭“恆天然”合資後,乳品科研製造能力達世界水準。三鹿生產的嬰幼兒奶粉質量檢測被視爲行業標杆。誰能相信這樣的標杆企業生產的產品竟會含有有毒物質三聚氰胺?

然而,不幸的是,2014年9月1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截止到當天8時,“三鹿奶粉”安全事故已導致全國6244名嬰幼兒患病,158名發生腎衰竭,3名死亡。6244、158、3,這不是一組單調、枯燥的數字,透過這些數據我們可以看到一張張被病痛折磨扭曲的小臉,一個個過早凋零的生命花朵和一雙悲慟欲絕的父母。

得了腎結石的孩子未來會怎樣?他們成長過程中能承受中國式的激烈競爭嗎?能考上大學嗎?能參加重體力勞動嗎?如果不能,等待他們的將是怎樣的命運呢?特別是,怎樣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發生呢?這不僅是那些家長、更應是整個社會都須思考的問題。

還是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事件暴露與曝光的整個過程。早在2014年3月,新浪網就從“三鹿內部郵件”得到過消息: “2014年3月以來,三鹿集團先後接到個別消費者反映:嬰幼兒食用三鹿嬰幼兒奶粉後,出現尿液變色或尿液中有顆粒現象”。

5月20日20點06分和5月21日14點19分,一位匿名網友在著名論壇天涯社區發了2次“這種奶粉能用來救災嗎?!”的帖子,揭露他於2014年11月在浙江泰順縣城一家超市裏買的三鹿奶粉的質量問題,在5月31日上午,三鹿集團的溫州地區經理找到該網友的家,拿出一份“確認書”,答應給他市場價約2476.8元的三鹿新版兒童鈣優、中老年鈣優、女士鈣優、青壯年鈣優各一箱,而他必須刪除先前發在網上的涉及三鹿奶粉質量問題的帖子。

7月24日,三鹿將16個樣品委託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進行檢測。 8月1日下午,三鹿取得檢測結果,送檢的16個嬰幼兒奶粉樣品,15個樣品中檢出了三聚氰胺的成分。而就在兩天前,三鹿剛剛向各地代理商發送了《嬰幼兒尿結晶和腎結石問題的解釋》,要求各終端以天氣過熱、飲水過少、脂肪攝取過多、蛋白質過量等理由安撫消費者。

8月1日深夜三鹿管理層召開會議,討論如何將損失降到最低,保護三鹿品牌。次日清晨,三鹿股份有限公司緊急召開董事會電話會議,商討解決方案。三鹿股份公司是合資企業,董事會7名董事中有三名爲新西蘭“恆天然”公司代表。

得知情況後,外方要求三鹿在最短時間按內召回市場上銷售的受污染奶粉,並立即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下午5點,三鹿集團將有關情況上報石家莊市政府、市質檢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當日,三鹿對尚未出庫的2 176噸嬰兒奶粉進行封存,石家莊市政府接到報告後,並未上報更高一級政府,僅督促三鹿召回產品。

此刻開始,三鹿原奶事業部、銷售部、傳媒部各自分工,試圖通過奶源檢查、產品調換、加大品牌廣告投放和宣傳等手段,將“三鹿”與“腎結石”的關聯封殺於無形。正是召回的遲緩與隱瞞真相耽擱了大量時間。

8月13日,田文華、王玉良召開集團經營班子擴大會,並作出了新決定:(1)庫存產品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千克以下的可以出廠銷售,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千克以上的暫時封存,由被告人王玉良具體負責實施;(2)調集三聚氰胺含量20毫克/千克左右的產品換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產品,並逐步將含三聚氰胺的產品通過調換撤出市場。

開會時,田玉華拿出一份從新西蘭“恆天然”公司獲得的資料,這是歐盟關於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標準,如果將其換算成奶粉,那麼每千克中含20毫克三聚氰胺不會有影響。王玉良建議要在歐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50%。於是集團經營班子決定,對已經被封存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10毫克以下的予以放行。

8月18日一份標註爲“重要、精確、緊急”的傳達給經銷商的《通知》中,三鹿嚴令各地終端貨架與倉庫在8月23日前將產品調換完畢,但仍來說明換貨原因。

2014年9月8日,三鹿以祕密方式緩慢從市場上換貨的方式引起了“恆天然”極大不滿。“恆天然”不得不將此事上報新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後者於9月8日繞過河北省政府直接將消息通知中國中央政府。中國政府開始嚴正對待此事。這一天,石家莊市政府向河北省政府報告了三鹿牌奶粉問題。

9月8日《甘肅晨報》等媒體報道有多名嬰幼兒喝了某奶粉住院。網友隨即展開對該奶粉人肉搜索。

9月11日凌晨3點,新華網曝光,“某奶粉”是三鹿牌奶粉。上午三鹿集團稱委託甘

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三鹿奶粉進行了檢驗,結果顯示各項標準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不過事後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召開新聞發佈會,聲明該局從未接受過三鹿集團的委託檢驗;10時,新民網連線三鹿集團傳媒部,該部負責人表示,無證據顯示這些嬰兒是因爲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三鹿集團當天通過多種途徑公開回應:“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我們所有產品都是沒有問題的”,並申明公司沒有18元價位的奶粉;20時,衛生部發布消息,經調查高度懷疑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20時40分,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產品召回聲明,稱公司經自檢發現2014年8月6日前出廠的部分批次“三鹿”嬰幼兒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市場上大約有700噸。並決定召回2014年8月6日前生產的嬰幼兒奶粉。

衛生部當日將事件有關情況向世界衛生組織及有關國家通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fda)也發出警告:“中國嬰兒奶粉不要購買不要食用”。

9月12日,截止當天早晨7點,石家莊警方已經傳喚了78名嫌疑人員。網易財經編輯從三鹿品牌總監處得到確認,8月5日就通知各地經銷商,三鹿在3月至8月5日之間生產的產品受到污染,停售優加系列產品,並且祕密召回,但未公之於衆。

9月13日13時,新華社發佈消息,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羣安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由衛生部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已趕赴奶粉生產企業所在地,會同當地政府查明原因,查清責任,並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14時,三鹿集團發佈消息,稱此事件是由不法奶農爲獲取更多的利潤向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不法奶農纔是這次事件的真兇”;17時,石家莊政府首次露面。副市長趙新明代表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宣佈: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的嬰幼兒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購過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這一結論與三鹿集團口徑一致。

當日晚,國務院對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做出六項決定,責成河北省政府對三鹿集團採取停產等處理措施。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赴河北調查事件原因,質檢總局對全國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9月14日,衛生部辦公廳通知各地,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省級診療專家組,並每日上報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統結石患兒新增病例情況,病例上報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河北省當日通報,已有19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中有18人是牧場、奶牛養殖小區、擠奶廳的經營者。

9月15日,衛生部要求,各醫療機構要對服用奶粉而患結石的患兒實施免費治療。

當日下午,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張振嶺下午在河北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宣讀了致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消費者的一封公開信,向因食用三鹿嬰幼兒配方奶粉導致的患兒及家屬道歉。道歉信強調外部原因,仍然沒有對自己內部問題反省。

9月16日,石家莊三鹿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田文華被免職。石家莊市分管農業生產的副市長張發旺、石家莊畜牧水產局局長孫任虎也被免職。石家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張毅,石家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李志國也被免去黨內外職務。

當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公告,決定撤銷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免檢資格和“中國名牌”產品稱號。國家質檢總局緊急在全國開展了嬰幼兒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專項檢查,共涉及109家企業,包括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知名企業在內的22家企業檢出三聚氰胺,其中三鹿奶粉含量最高。87家企業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未檢出三聚氰胺,其中包括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品四廠、哈爾濱太子乳品工業有限公司、杭州貝因美豆逗兒童營養食品有限公司、惠氏(上海)營養品有限公司、廊坊飛鶴乳業有限公司等公司。

9月17日,河北省委決定免去冀純堂石家莊市長、市委副書記的職務。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公告:立即停止所有食品類生產企業獲得的國家免檢產品資格。停止對其國家免檢產品資格的宣傳,其生產的產品和印製的包裝上已使用的國家免檢標誌不再有效。

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蒙牛、伊利、雅士利等知名奶粉生產廠家均向社會公開致歉,並承諾接受消費者退貨。蒙牛集團承諾,將不合格的嬰幼兒奶粉全部召回,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蒙牛公司承擔。雅士利在其公告中稱,將按照國家標準加倍賠償,五年內查出由此造成的疾患負責到底。

河北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

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透露,派出1 400個駐廠工作組,分

赴全國1 700多家乳製品企業駐廠監管。9月18日,國家質檢總局緊急組織開展了全國液態奶三聚氰胺專項檢查,並且宣佈檢查結果顯示:市場上絕大部分液態奶是安全的,內蒙古自治區成立了由呼和浩特市政府、自治區公安廳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蒙牛、伊利兩企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

質檢總局發佈公告,撤銷蒙牛、伊利、光明三家企業液態奶產品“中國名牌”產品稱號。

9月19日,衛生部組建的專家組分赴河北、甘肅等七省,指導當地對患兒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並要求確保患兒得到有效治療。

19日上午,國家發改委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嬰幼兒奶粉價格監管,可實行臨時價格干預,啓動提價申報制度,嚴打串通漲價、哄擡物價等牟取暴利行爲;惠氏發表聲明承諾其嬰幼兒配方奶粉年內不會漲價後,多美滋、英特爾、雅培等多家外資奶業巨頭隨後也紛紛發表聲明或者表示,不會對其奶粉進行提價,並且協調全球供應鏈保證中國市場供應充足。

9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來到河北省,代表中共中央、國務院看望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中患病兒童,並考察患兒救治工作和奶製品市場情況。

衛生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沒有開通嬰幼兒奶粉事件健康諮詢熱線12320的省份,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開通,並及時告知公衆。

伊利、蒙牛、光明等21家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企業負責人,向

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質量安全承諾書,集體對社會鄭重承諾,將承

擔起責任,嚴格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來到北京市醫院、社區和商場,看望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患病的兒童,瞭解救治情況和奶製品市場。

9月22日,免去吳顯國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職務,同意接受李長江同志引咎辭去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職務的請求。

截止到9月21日8時,各地報告因食用嬰幼兒奶粉正在住院接受治療的嬰幼兒共有12 892人,其中死亡3人(甘肅2人、浙江1人),有較重症狀的嬰幼兒104人,此前已治癒出院1 579人。

隨着事件逐漸大白於天下,社會各界憤怒的問責聲四起,從三鹿集團到石家莊市、到河北省、到中央質檢總局大大小小的官員和犯罪嫌疑人紛紛被刑事拘留、免職或引咎辭職。

12月25日,石家莊市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稱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三鹿集團於9月12日全面停產。截至12月19日,三鹿集團資產總額爲15. 61億元,總負債26. 64億元,淨資產-11. 03億元,已經嚴重資不抵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債權人石家莊商業銀行和平西路支

行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對債務人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2014年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數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8年和5年。

2014年2月12日,石家莊中院召集舉行了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鹿集團)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法院合議庭宣讀了三鹿集團破產民事裁定書(下稱裁定書),三鹿集團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法定破產條件,依法宣佈破產。

2014年3月4日上午10時,三鹿集團部分破產資產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拍賣,北京三元集團以6. 165億元人民幣成功拍得三鹿。

三鹿集團,一個苦心經營了近半個世紀、2014年銷售額突破100億、在中國乳業中有着巨大影響的民族品牌就此轟然倒塌。

(根據新華網、人民網、中國法院網等網絡報導整理)

案例討論題:

1.你是如何認識“三鹿奶粉”事件的?

2.如果你是三鹿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你會怎麼做?

3.如何杜絕“三鹿奶粉”類似事件的重演?從法律、道德、政府監管體制、輿論監督、消費者權益保障等方面應採取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