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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

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精選多篇)

(說明)在客戶決定購車後,將同時填寫購車申請表、資信調查表和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範文《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

銀行汽車消費垡申請書,此表由銀行制發,用於客戶申請購車貸款;是客戶向銀行提出汽車消費貸款的正式申請書,內容均根據國家金融機構有關政策制定;申請書一式三聯,一聯由銀行信貸部門留存,二聯由保險公司留存,三聯由經銷商消費信貸部門留存。

(用途)決定購車客戶分別向銀行、經銷商提出申請貸款和購車;並分別向銀行、經銷商、保險出具資信調查擔保。

(填寫注意事項)購車人填寫各項均應如實填實、真實可靠。

第二篇: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

(說明)在客戶決定購車後,將同時填寫購車申請表、資信調查表和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

銀行汽車消費垡申請書,此表由銀行制發,用於客戶申請購車貸款;是客戶向銀行提出汽車消費貸款的正式申請書,內容均根據國家金融機構有關政策制定;申請書一式三聯,一聯由銀行信貸部門留存(更多請搜索),二聯由保險公司留存,三聯由經銷商消費信貸部門留存。

(用途)決定購車客戶分別向銀行、經銷商提出申請貸款和購車;並分別向銀行、經銷商、保險出具資信調查擔保。

(填寫注意事項)購車人填寫各項均應如實填實、真實可靠。

第三篇:銀行汽車貸款消費申請書

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性 別

年 齡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電話

工作單位名稱

部 門

職 務

工作單位地址

單位電話

郵 編

戶口所在地址

郵 編

現居住地址

申請人月收入

家庭人口數

家庭其他成員稱謂

配偶姓名

工作單位

月收入

汽車品牌

汽車售價

首付款

貸款金額

貸款

擔保

方式

住房抵押 □

質 押 □

保 證 □

自住住房□ 其他住房□

住房評估價值

質押物名稱

質押物價值

保證人名稱

月平均

收入

合計

每月還

款金額

每月還款佔家庭收入比例

共同申請人意見

本人作爲購車人的配偶(或 ),對關係存續期間財產享有共同財產權,因此願同購車人共同參與對銀行欠款的償還。倘若購車人與本人解除夫妻關係(或 關係),除非法院判決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明確規定該車輛的所有權和債務的歸屬爲購車人,否則不解除本人還款義務。

共同申請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意見

申請人同意以上述貸款擔保方式,抵(質)押權人爲 銀行

支行。並保證抵(質)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或接受貸款保證人對本人約定的條件。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貸款保證人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貸款銀行審批意見:

銀行 支行

年 月 日

第四篇:汽車消費貸款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是指我行向個人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車(不含商用車、二手汽車)的貸款。

一、產品對象:

產品對象須是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貸款額度

(1)國產車型貸款額度≤貸款所購車輛淨車價×70%

(2)進口車型貸款額度≤貸款所購車輛淨車價×60%

2.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以房產抵押擔保的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且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相加之和不超過60年。

3.貸款利率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規定執行,最低上浮10%-15%。

三、業務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請,填寫《個人借款申請表》

(2)銀行調查、審批

(3)簽訂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

(4)發放貸款

(5)辦理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

四、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財產和收入證明

(3)借款用途證明: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購車合同、協議或意向書等

(4)首付款證明

(5)通過人行信貸徵信系統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有)

(6)我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五、貸款擔保:

(一)房產抵押方式

1、抵押率的確定

(1)以普通住宅作抵押的,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70%;

以高檔住宅、高檔公寓、別墅作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60%;

(2)以商業用房(含寫字樓、商)和商住兩用房作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50%

2、抵押房產價值確定

抵押房產的價值須經我行認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具體要求按照《中國民生銀行個人信貸業務房地產估價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篇:汽車消費貸款概況

一、國內汽車消費貸款基本情況

1、汽車消費貸款的概念及意義

汽車消費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對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一次性支付車款的抵押貸款。

這種貸款產生的意義主要在兩方面。其一,它幫助汽車工業快速發展,刺激國民消費,推動國家經濟增長。據統計,在全球汽車銷售量中,70%的新車是通過貸款銷售的。在美國,這一比例高達80%,每年光新車貸款產生的利息收入就高達200億美元,但如果沒有汽車貸款,美國年新車銷售量至少要減少50%[1]。其二,它對金融行業業務創新、分散風險都起到積極作用。傳統的信貸經營體制使商業銀行過分依賴企業貸款,風險相對集中。資產負債管理原則中的分散化原理要求金融資產應儘可能地分散到各種不同的具體形態上,而汽車消費貸款正是這一原理的具體應用。同時,隨着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專業化的汽車金融公司孕育而生,豐富了金融行業的構成,降低了整體行業的風險性。

2我國汽車消費信貸發展歷程及現狀

在我國,汽車消費貸款還屬於新興事物。中國人民銀行於1998年發佈了《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我國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首先設立了汽車貸款業務。之後,各商業銀行陸續開展了該項業務。2014年10月3日我國出臺了《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並在同年底,首批3家汽車金融公司進行籌建,分別爲上海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大衆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豐田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2014年8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佈了《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取代了98年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2]。至此,國內汽車消費貸款市場從無到有,從單一的國有銀行參與到專業的外資汽車金融機構加入,國內汽車貸款市場迅猛發展。據統計,2014年全國汽車消費貸款的年增長額比2014年的年增長額翻了三倍,截至2014年12月末,我國金融機構汽車消費貸款餘額已達到1833億元,佔金融機構全部個人消費性貸款餘額的10.2%。逐漸形成以商業銀行爲主,專業汽車金融機構爲輔,其他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的格局。

2014年之後,汽車貸款發展速度明顯減緩甚至出現了停滯不前的局面,截至2014年底,全國各金融機構共發放汽車消費貸款餘額1583億元,汽車貸款的比例從2014年底16%下降到2014年的8%。統計顯示,2014年我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餘額是3萬億元,是汽車消費貸款的19倍,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貸款餘額大約僅佔銀行貸款總規模的20%左右,這樣的話,汽車消費貸款還不足貸款總量的1%。

二、汽車消費貸款存在的制約因素

汽車金融貸款業務裹足不前的現狀不容樂觀,還遠沒有達到人們所預期的繁榮局面。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受到以下幾大因素的制約。

(一)產品種類與服務質量。目前我國的汽車貸款無論產品種類還是服務質量,都與國外相差甚遠。

首先,貸款的種類單一。在國外,專業的汽車金融公司提供豐富的車貸品種。以gmac(通用汽車財務公司)爲例,其提供的汽車消費信貸品種有:

1、標準貸款:即客戶與金融機構之間簽訂一個分期付款協議,承諾未來按期支付貸款。

2、彈性貸款:即客戶每月返還少量的車貸,在合同期的最後有兩種選擇,一是購買該車、在合同截止期一次付清所剩欠款;二是交納一定的手續費、超過限制公里數的相關費用後,交還該車。

3、彈性租賃:這種方式適用於不願購車,但在一定時期內需要用車的客戶。具體方法是:客戶可以根據使用情況的預期,設定需要的年數、預計公里數,距此交納不同的租賃費。此外,gmac公司還推出學生購車計劃等專門針對學生羣體的信貸品種,以培養其對品種的忠誠度。由此,國外汽車財務公司業務的細化程度可見一斑[3]。在中國,商業銀行只

爲客戶提供一種償付品種,即在一定首付後,分期償付。即使是專業的汽車金融公司,如在中國發展最好的大衆汽車金融公司,也只提供標準信貸和彈性信貸兩個業務品種。僵化的業務種類無法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需求。

其次,金融機構的服務意識跟不上時代發展。商業銀行是我國現階段汽車貸款業務的主角,其長期以來的信貸業務面向企業,傳統的信貸模式已經形成一種定向思維,認爲汽車消費貸款本小利薄、直接收益小、手續複雜、管理成本高,從而不予重視。對於汽車金融公司,由於沒有銀行雄厚的經濟根基和社會關係,導致貸款利率高、審批時間長、辦理手續複雜、後期服務跟不上等現象,引發了貸款客戶的不滿。

(二)、個人信用意識和消費觀念。消費信貸的發展是以社會個人信用機制的完善爲前提的。但我國信用機制還不夠完善,國內大多數城市和商業銀行剛開始建立個人資信管理體系。現在可查到的信用情況只有信用卡還款記錄、房貸還款記錄等通過銀行發生的貸款紀錄,個人名下的各種懲獎信息、處罰信息、以及司法信息均無法查詢。這無疑給銀行和專業汽車金融機構控制信貸風險帶來了挑戰。曾有媒體對北京市首批發放的汽車信貸還貸情況進行了跟蹤調查報道,結果發現到期賴賬的不在少數;而在廣州也集中發生過投保人、銷售商以及保險代理人相互串通,虛假貸款購車詐騙保險賠償金的案件。所有這些,不得不讓金融機構在發放汽車貸款時謹慎再三。

同時,我國傳統的消費習慣使得人們不願意貸款消費,也不原意去了解個人貸款產品,並認爲貸款會增加心理壓力。我國截至2014年底,所有購車者中,只有不足10%的人通過貸款購車,而這些貸款者中,提前還款的人羣佔到了30%,從而使金融機構的利潤大幅下降。即使在申請貸款購車的客戶中,有一大部分人覺得貸款是件丟臉的事情,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貸款,對金融公司人員的調查和訪問也存在戒備心理,提供過期的、無意義的材料用來申請,從而使信貸人員很難真實掌握借款人的真實經濟情況。

(三)政策的不配套和法律的不健全。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唯一的法規來自於2014年的《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如今該辦法已實施過去5年時間,從未進行過修改和補充,而《貸款通則》、《擔保法》則均未有針對消費信貸的條款,更沒有與汽車消費貸款相關的立法、司法、執法的成套法規[4]。這樣不僅使各金融機構在開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時法律依據模糊,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各部門互相推拖責任、抵押物變現困難、法律判決執行難的局面。而汽車消費貸款不只是金融機構一家之事,它涉及到社會各個部門,包括廠商、經銷商、車管所、公證部門、保險公司、司法部門等等,由於各部門各有規定,缺乏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再加上某些部門工作效率低下、服務意識低劣,收費不合理,給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導致原來有即期購買慾望的客戶望而止步。

三、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存在的風險及對策

1、汽車消費貸款流程。汽車消費貸款是建立在汽車廠商、金融公司、銷售服務公司三者基礎之上的金融業務。

金融公司在經銷商處設置展板和申請接收點,通過經銷商完成客戶信息的初步收集,經銷商將客戶的材料遞交給金融公司進行審覈,當金融公司認爲客戶的經濟能力符合貸款條件時,會將客戶的貸款金額直接打給汽車廠商,廠商與經銷商結算車款,客戶在經銷商處提車,但車要抵押給金融公司。整個過程中金融公司和客戶沒有直接接觸,客戶也沒有拿到貸款而是直接提車,而經銷商承擔了中介的重要作用。

金融機構經營的首要原則是安全性,同樣道理,面對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在衆多問題中,首要考慮資金安全,即貸款風險的控制。現汽車消費貸款流程可將貸款風險分爲顯性風險、隱性風險和中介風險。顯性風險主要指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即貸款者故意逃避債務;隱性風險指因價格波動而引發抵押物減值的風險;中介風險指經銷商串通客戶,騙取金融公司貸款。

2、汽車消費貸款風險構成分析。汽車消費貸款風險的構成原因多樣,首先,在於個人

信用制度體系的不完善。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家全國性的、專業化的、權威性的個人信用調查諮詢機構,有關部門如公安、稅務、法院等建立的個人資料又因部門分割而難以資源共享,各大商業銀行之間也尚未做到個人資料的信息共享。因此銀行和金融公司難以得到準確的個人信用資料,不得不在貸款審批時通過現場訪談、提高首付、縮短貸款期限等方式來控制風險。這樣會失去客戶的理解,降低其貸款意願,也使金融公司損失了潛在利潤。而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則有許多信用評級和信用調查機構,專門收集、記錄、整理和分析個人的信用檔案,如消費者的信用往來、個人負債、消費模式、是否有財務欺詐行爲或個人破產記錄等。這些機構的存在,免去了銀行收集、鑑別申請人相關信息的繁雜勞動,不但可以節省成本,而且有利於銀行加快發放步驟,提高服務水準,防止信用風險。

其次,車價貶值是另一個難以克服的問題。汽車作爲消費品,其價值在使用的過程中逐漸降低,而汽車本身作爲借款人車貸的抵押物,價值也隨着時間而大大縮水。當借款人在貸款4、5年後出現無法還款的情況時,金融公司通過回收車輛進行處置還貸,往往發現,因車輛市場價格的變動,抵押物折舊後的價值難以抵頂所欠債務。

第三,經銷商的道德風險日益突出。在整個貸款流程中,經銷商首先接觸到客戶,掌握客戶的第一手資料,金融公司的客戶資料大部分通過經銷商獲得,很多時候,經銷商比金融公司更加了解車貸申請者。他們很可能因銷售壓力或利益因素而與客戶合謀,通過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全款提出車後申請貸款等方式騙取金融公司的貸款。當客戶取得貸款並開着車失蹤後,金融公司會因爲汽車的流動性而很難收回抵押物,經銷商也不承擔任何責任,最終損失的是銀行和金融公司的資金。

3汽車消費貸款風險對策

要控制汽車消費貸款存在的風險,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着手進行改善。

第一,強化個人信用機制。在美國每人都有一個終生的社會安全號碼,個人的每一筆收入、納稅、借貸、還款情況均記錄在案。如果出現惡意經濟行爲,在信用社會中會處處步履維艱,甚至會連生存也難以爲繼,因此金融機構敢於放開手腳大膽放貸。因此我國應借鑑國外成功經驗,加快建立全國個人信用徵信系統。由政府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協作,將個人的消費信貸信息、稅務信息、保險信息等全部上傳,統一向金融機構開放進行查詢。並嚴格空控制信貸記錄惡劣客戶的貸款條件,使得國民逐漸培養起信用意識。同時加強誠實守信道德教育,增強全民道德意識,讓人們認識到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對於從事經濟和社會活動至關重要,從而積極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二,完善汽車抵押品變現的二級市場,銀行和金融機構細化車貸種類。依照相關法律,對註冊資金、經營場所、從業人員等相關因素加以嚴格限定,以此建立二手車經紀公司,使其成爲代理二手車買賣交易的合法、合規的中介機構。而且這些二手車經紀公司還應配備一批具備法律、技術及價格諮詢技能的二手車鑑定估價師,保證二手車報價公正、合理。這樣,當作爲抵押權人的銀行在借款人違約需要補償貸款金額時,就可通過這樣的中介機構合理變現抵押物,盤活資金,減少損失。同時,銀行和金融機構要細化貸款車輛的種類,對運營用車和家用轎車、不同品牌的汽車、不同級別的汽車設定不同的首付款和貸款期限,從源頭控制車貸風險。

第三,大力發展汽車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過程,是指金融公司首先將汽車消費貸款集合起來,形成一個“資產池”,以此爲支持發行債券。金融公司作爲發起人將他們的貸款集合出售給信託機構。然後,信託機構重新包裝這些資產,使其成爲帶有利息的證券,並出售它們。金融公司將手中的貸款集合後出售給信託機構可以快速回收貸款資金,用於業務擴展,同時將集中起來的風險分散給所有購買證券的投資者[6]。1985年第一隻資產支持債券在美國開始發行,當年一共公開發行的資產支持債券1.2億美元,在1997年資產支持債券發行額達到185.1億美元。美國的資產證券化是從住房抵押貸款開始的,然後衍生出汽車

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多個品種的資產支持債券,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第四,儘快對消費信貸立法。相關部門應儘快建立消費信貸法,以法律手段對消費信貸各參與主體的行爲加以規範,對不法行爲給予法律制裁,嚴格規範參與貸款的各部門的責任和義務。目前,我國消費信貸的主體是消費者、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立法應將三者之間的信用關係作爲主要規範對象,此外還應對一些輔助信用關係進行規範,如擔保人與金融機構、被擔保人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關係。立法的原則應從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的合法權益出發,並通過消費信貸調整社會商品供求關係,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

四、總結

汽車消費貸款把我國的汽車工業和我國巨大的消費市場緊緊地聯繫在了一起,爲兩者的高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它的出現對於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研究我國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貸款的現狀,分析制約因素,探討風險控制,尋找推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有效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通過研究發現,我國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現狀不容樂觀,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起點低、發展慢、佔比小”。佔比太小,尚未普及是目前我國汽車消費貸款存在的最大問題。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金融機構內部制度和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受到外部環境的制約。但是我們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的幾年裏,我國的汽車消費市場將會日益繁榮,與之配套的汽車消費貸款有着巨大的發展空間。因此,針對汽車消費貸款的風險特點,採取必要措施,爲該項業務的發展掃清障礙變得尤爲重要和緊迫。希望文中所提的幾條措施能爲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獻出微薄力量,促使汽車消費貸款在我國健康高速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