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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推薦多篇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推薦多篇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篇1

申請人:xx

被申請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單位職務、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朝陽區看守所。)

申請事項:懇請貴局對犯罪嫌疑人xxx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事實與理由:律師事務所接受家屬委託,指派本人作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律師,爲其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通過詢問委託人,會見犯罪嫌疑人xxx,並結合法律規定和北京市近期頒佈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人認爲,犯罪嫌疑人xxx所涉案件性質輕微,又是從犯,且系在《關於限令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所規定的期限內主動投案自首的,因此,懇請貴局詳細審查上述情節,對xxx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

一、xxx在《通告》規定期限內主動投案自首,根據《通告》精神應當從寬處理。20xx年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頒佈了20xx年第4號《關於限令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第一條限令各類犯罪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本案犯罪嫌疑人xxx於20xx年7月18日向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自願置於警方控制之下,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符合《通告》關於投案期限的要求。《通告》也第3條明確規定,在期限內自動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從輕、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懇請貴局綜合考慮本案的.具體情節由於本案目前處於偵查階段,本人沒有查閱案件,因此,不便於對本案實體問題發表觀點。但,本人作爲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提請貴局關注以下兩個問題:

1、xx即便被認定共同犯罪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是屬於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假如xx被定罪的話,羈押狀態將嚴重製約法院對其從犯和自首兩大法定從寬量刑情節的適用,使得xxx承受本不應當承受的刑罰。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由於種種原因,對犯罪嫌疑人羈押的期限會對法院判決結果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懇請貴院對xxx採取非羈押的強制措施,以使得其從犯和自首的量刑情節在定罪的情況下能夠得以充分體現。綜上所述,xxx主動投案自首,一方面是其積極配合偵查機關追訴犯罪的客觀表現,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他迫切希望偵查機關查明案件真相、分清責任的主觀願望。xxx所涉案件雖然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就本案具體情況,xxx符合《刑訴法》第51條規定的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條件。因此,貴局變更強制措施,對xxx採取取保候審,既是對法律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是對無罪推定原則的恪守,又是對本市刑事司法政策的切實貫徹執行。特此申請,望予批准!

此致xx公安局。

申請律師:xx

申請日期:xx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篇2

申請人:xx律師事務所律師何xx

通訊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院萬達廣場x號樓xx室

電話:xxxxxxx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身份證號x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與理由:

犯罪嫌疑人高xx(身份證號xxx)因涉嫌詐騙一案,已於偵查階段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但自20xx年x月x日移送到貴院審判後,已由貴院採取強制措施,現關押於北京市xx區看守所。受犯罪嫌疑人高xx丈夫的委託,xx律師事務所指派本律師爲其辯護,依照我國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和高某丈夫的授權委託,特申請對犯罪嫌疑人高某變更強制措施,請求改爲取保候審,具體理由如下:

通過了解案情,申請人得知,高xx尚在哺乳期,孩子現在剛過百天(見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及高某的住院記錄等),且案發後,高xx認罪態度好,其親屬一直在積極聯繫受害人,並已經退回受害人的錢款,並積極賠償了受害人所受的損失,現已得到了受害人的諒解。

鑑於以上事實,因高某尚在哺乳期,爲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權、爲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同時也爲維護社會、家庭的和諧穩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相關司法解釋“對已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法院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的規定,本案的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的.規定,因此,本律師應高某親屬的要求,爲犯罪嫌疑人高某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其親屬自願提供保證金或符合條件的保證人,保證高某能夠及時配合貴院的審判工作。

特此申請,請審查後準允!

此致

申請人:xx律師事務?

何xx律師

20xx年x月x日

附:

1、出生證明

2、病歷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篇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歲,漢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歲,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申請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一案,於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__________區看守所。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身體不好,且在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一案中,系從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爲其提出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篇4

申請人: 王**,****律師事務所 律師 。

聯繫地址: 江蘇省徐州市****財富廣場b座903室。

聯繫電話:*****

被申請取保候審人:張××,男,40歲。於20xx年××月××日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 ,並於20xx年××月××日被執行逮捕,現羈押於南京××看守所。

申請事項:

應張××的妻子許××的要求,爲張××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首先對貴院依法安排我們會見了犯罪嫌疑人張××表示由衷的感謝!現我們根據瞭解的情況特向貴院反映,依法爲張××申請取保候審,請求貴院予以批准。

對張××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51條規定:“人民法 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法律 的規定,可以看出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此處的社會危險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離開羈押場所會妨礙對案件的刑事偵查,或者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侵害。

辯護人認爲,本案犯罪嫌疑人張××涉嫌,結合本案其主觀惡性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處(南京市××區××街區××西園××苑×幢×號),隨時可以傳訊,保證做到隨傳隨到,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妨礙本案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爲犯罪嫌疑人張××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請求貴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區人民檢察院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篇5

申請人:*****,男,漢族,出生於1991年3月17日,住武漢市新洲區********,聯繫電話186***********,系犯罪嫌疑人****之子。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漢族,住武漢市新洲區*****。因涉嫌介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關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因涉嫌介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於20xx年7月6日經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公安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犯罪嫌疑人*****一直身患多種腸胃疾病,在羈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爲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 (範文網 ) 請貴院予以審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申請取保向誰申請書篇6

申請人:,女,xx歲,漢族,xx人,住北京市,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xx歲,xx人,住北京市,現羈押於看守所。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於x年x月x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看守所。

本人系配偶,現根據本案案情,並結合xx個人家庭實際困難及其犯罪的具體社會危害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特爲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法律依據和理由如下:

一、平時表現一貫良好,歷史上無違法犯罪記錄,此次因法律意識淡薄,且爲了緩解家庭生活的壓力,受到利益的誘惑才導致了此次違法犯罪。

二、家中有年近80歲的雙親老人需要贍養,下有年幼的子女需要照顧撫養,作爲家庭的重要支柱,他的違法行爲在給社會帶來影響的同時,也給我們這個家庭帶來了很大的傷害,給家庭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三、涉嫌罪名爲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屬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情形,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的各項規定,作爲家屬,我們願意以人保或財保的方式爲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保證他在取保候審期間能夠做到:(1)遵紀守法;(2)保證隨傳隨到;(3)不干擾證人作證;(4)不作毀滅、僞造證據和串供的行爲;(5)保證不離開自己所居住的縣市。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難,需要其盡到家庭成員的撫養和贍養義務,其行爲也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懇請貴院檢察官考慮犯罪嫌疑人實際困難,對爲其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予以批准爲謝。

此致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