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個人文檔 > 學生作文

學法知法守法作文【精品多篇】

學法知法守法作文【精品多篇】

學法知法守法作文 篇一

說到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爲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和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律社會,因爲法律、法規的約束,才得以讓我們生活地如此安定。

比如說,與我們小學生有關的有《未成年保護法》;與消費者有關的有《經濟法》;與環境有關的有《環境法》;與結婚有關的有《婚姻法》;除此之外,駕車、交通等都與法律有着直接的關係。

10月1號是我姑姑大喜的日子。所以姑姑在宜興的大飯店宴請了許多親戚朋友。他們有很多是家裏有車的,但那天卻爲了防止酒後駕車沒有開車來。開車來的幾個人都自覺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滿了飲料,沒有一個人倒酒,因爲大家都知道,喝過酒的人是不能開車的。交通法有規定:酒後駕車最輕處以200元的罰款,重則被扣分甚至刑事拘留。雖然有些司機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內心存在僥倖心理。可是他們卻不是這樣,因此,不管別人怎麼勸,他們都堅決不喝,一個勁的和勸他喝酒的人打圓場,最終真的是滴酒未沾,我真的打心眼裏佩服他們——這是對自己、對家人、也是對他人負責的一種積極的表現,可見這些叔叔阿姨們肯定是無論做啥事都會很負責的。我爲姑姑有這樣的親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然而,同樣是交通規則方面,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表現。我每次去宜興城,都會看到很多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爸爸媽媽都會再三叮囑我:“千萬不要亂闖紅燈,你看,多危險呀!出了交通事故最受傷的日呢還不是你自己!”

除此之外,學校也給我們看了許多因爲違章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導致家破人亡的案例。無數事實證明,一個國家,只有法制全,人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文明進步!我們今天是未成年人,明天就是祖國的棟樑之才,我們從小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將來才能成爲合格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文 篇二

法國思想家盧梭曾說過:“人生而自由,但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堅守法律”而這堅不可摧的枷鎖,正是法律。任人情再怎麼無孔不入,也衝不破這枷鎖。

大學生小閆與他的朋友因爲掏了家門口的鳥窩並以此獲利,被判十年。本爲無心之舉,沒想到卻爲自己招致了牢獄之災。多數網友爲其求情,而我認爲,作爲公民,便要知法。不能因爲人情而破壞法律。 如今我們身處一個物慾橫流,衆聲喧譁的時代。人情似乎成爲人們逃避法律懲罰的藉口。人們藉着年輕,藉着無知,藉着不懂事等種種理由躲在人情這把萬能的保護傘之下,逃避着應有的懲罰。而人情便在社會上大行其道,在法律中軟化遊走、鯨吞蠶食。我們不能因爲李天一還未成年就放過對他的責罰,我們不能因爲柯震東是明星就對他網開一面,我們不能因爲小閆不懂法而減輕對他的懲戒。人情本是人與人之間的紐帶,而如今卻成爲逃避法律的工具。莫讓人請繼續成爲藉口,莫讓人情凌駕於法律之上。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縱橫的社會中,法律依然是堅固的。我們應該慶幸,小閆得到了應有的責罰,不然會有更多偷獵者大行其道;我們應該慶幸,許多貪婪的高官權貴一一落馬,維護了法律不可撼動的地位;我們應該慶幸,詐騙的老人也得到了懲罰,還給人與人之間一份信任;我們應該慶幸,法律沒有被人情攻破,否則迎接我們的將是喪鐘鳴響。法律的約束就如同約束河流的堤壩,而小閆正是那一股不聽話的水流,藉着人情,越過了堤壩,但最終仍是逃不過被太陽蒸乾的厄運。人情唯有在法律的約束下方可流動,絕不可越雷池一步。 當然,法律雖堅固,也有柔軟的地方。正如可以闖紅燈的救護車。這是法律之內的人情,而並非法律之外的私慾。一旦人情用於壞處,法律便如同天埑一般不可逾越。不管是大學生小閆,還是高齡老人,終究不能逃脫法律,在法律威嚴之光的照耀下,人情無處遁形。

俗話說:“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而法律也是我們處事的底線。唯有堅守法律,才能知明而行無過;唯有堅守法律,才能開創一個太平盛世;唯有堅守法律,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一切一切的根本,源於人情之上的法律。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文 篇三

法律是我們身邊必不可少的東西,我們身邊每天都會發生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這個法,大了說,是國家用來約束大人們行動的規則;小了說,則是我們大家過家家時候講的玩法;全了說,就是無論做什麼事情都需要遵守的行爲規範。

我們知道,在我們玩的時候,有人不遵守約定,是很討厭的事情。看到這樣的人和做法,大多數的同學都會生氣,氣不過的時候就會跟他理論,鬧大了就會找人評理。爲什麼呢?因爲這是我們的遊戲得以良好進行的基礎,違背了它,我們就不會玩的盡興,就不會玩的開心。大家說,我們是不是很需要一個公平、合理、大家都接受的遊戲規則啊?

還有,那些殺人,或者偷東西的人難道是一下就變得那麼壞?當然不是,根據我所瞭解的案件的背後,那些犯人都是從小事開始的,比如有這樣一個事例:

王彬同學是某國小五年級學生,成績優秀,還是班級裏的班幹部。有一次他考試考得特別好,爸爸就獎勵了他10元零花錢給他,王彬和同學商量怎樣慶祝一下,就馬上有人提議去打電子遊戲機,並說打電子遊戲機特別新鮮、刺激。抱着試試的心理,王彬和同學一起去了一家電子遊戲廳學打電子遊戲。沒想到就這麼一腳邁進,他就被遊戲機迷住了,而且很快成爲了遊戲機的“俘虜”。學習時間越來越少,成績越來越糟糕,視力也在不斷下降。父母給的零花錢根本就不夠用。怎麼辦的?他決定鋌而走險,乾脆去偷。他從家裏偷到學校,從學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實在沒有錢去打電子遊戲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錢的東西去換錢。當時,超市裏只有一位收銀的老太太,沒想到在出口處被當場發現。爲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隨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頭部連擊數下,致使老太太當場死亡。從上面可以看出,不管是多好的學生,一旦沉溺於某種物質中,不得自拔,那他很快就會有一個180度的大轉變。

法律,就像一個拿着盾和矛的武士,他會將邪惡與慾望拒之門外,同時也會保護在他身後的和平與幸福。同學們,讓我們用和平來保護自己,永遠不要跨出這堵防護牆,讓和平、幸福永遠伴隨我們吧。

學法知法守法作文 篇四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作爲生活在社會中的人,我們時常面臨個體情感與社會管理秩序之間的摩擦。

年前李先生因送發高燒的孩子去醫院,將車子違法停在醫院外的路邊,將原因寫在紙上留在車上,希望警察能夠不貼罰單,警察看見後未貼罰單,並且留下祝願。對於李先生和警察的行爲,社會各界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對此,我認爲“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尊重規則,讓規則大於人情,才能構建良好的“方圓”,建設美好社會。而維護社會良好秩序的基石,正是法律,正是我們每一個人帶着尊重的知行合一。

首先,李先生的行爲並不算個例。當下,時時刻刻都有人出現與李先生類似的經歷,他們或許是孩子發高燒,或許是準媽媽即將分娩,或許是……但倘若人人都因爲合乎情理便可以稍稍逾越法理所築起的警戒線,那麼社會秩序就會因此一點點瓦解。試想一下,醫院本來就是緊急事件多發場所,也許有人的情況比孩子發高燒更爲嚴重,李先生把車停在醫院外的路邊,可能導致道路阻塞,萬一因爲李先生的車子妨礙了前來急救的病人,那麼病人出了事又讓誰來負這個責任?是李先生,警察或是醫院?

其次,縱使我們感同身受着這份“情理”,但情理之上,還需要事理、法理在宏觀上的保障作用。法律的制定是爲了維護社會秩序,促進和諧發展,而一個社會中,每個人所享有的生命權利都是同等的。曾經有位母親,在送孩子去急診的路上,遇到堵車,情急之下她突然打開車門往外衝,就這樣撞倒了後面開來的電瓶車。致使一輛爸爸載着女兒的電瓶車直接被推翻在了右側車道。那個媽媽並沒有做出任何道歉,第一時間跑向醫院。圍觀的人裏有人大聲呵斥道:“你的孩子是命,別人的孩子不是命嗎?”這句看似不那麼有人情味的話,卻引人深思。世事難料,下一秒會發生什麼,我們不能預判,所以更要按規矩辦事。從某種意義上說,規則保證着社會生活、工作、行爲的有序規範。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縱橫的社會中,法律依然是堅固的。我覺得我們不能盲目的讚揚警察人性化的處理問題,而是對其行爲做出思考。這一行爲帶來的社會影響。如果李先生沒有受到懲罰,那麼我認爲社會上就會出現某個先生,打着類似李先生的口號,來請求法律的縱容。如果法律被人情攻破,迎接我們的將是喪鐘鳴響。

另外,在事件之外,我們是否也應有所反思?如果李先生事件是社會中的普遍的“停車難”問題,特別是在醫院周圍。那麼,社會層面,是否應該對這類事件給予更多關注和幫助?醫院是否也可以就此開拓更多便民措施,例如僱用專門的停車人員給趕時間的人們提供停車服務。辦法總比問題多,但無論我們感性上給予多深的理解,就整個大環境而言,我們需要理性意義上的法律對每一個人的規訓,需要我們每一個公民執法、懂法、守法。

生活中,往往有許多事情都出乎我們的意料。李先生的故事離我們很近,雖法理不外乎人情,可我始終認爲任何人不能違反法理的規定,否則法理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某種意義。“法死人活”,法由人而定,就要由人守。

學法知法守法作文 篇五

20xx年7月,我終於成爲了一名光榮的太倉日報小記者,懷着激動的心情我參加了7月16日在太倉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舉辦的“20xx年法治教育活動”。

首先,我們認真聆聽了熊教授的講座,學到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我瞭解到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我們國家的法律分爲兩種,一種是母法,就是我們國家的最高法律——憲法;一種是子法,它是母法的對稱,只是規定國家生活中的某一問題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憲法。雖然法律是國家的統治工具,但是法律卻也能保護我們每一個人,當我們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我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隨後,我們一行人坐上大巴,前往雙鳳鎮基層黨員幹部紀法治教育基地,我真正體驗了一把小記者生活,深入到了學習現場。在那裏,我們看了5大類“羣衆身邊的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動漫,聽了講解員姐姐介紹的法律知識;還共同欣賞了一部電影《毫釐》。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部電影。電影中有個村民爲了不拆掉自己的違章建築,拿着一張存有十萬元的銀行卡,去賄賂主辦拆除違章建築工程的村書記。當時,村書記的兒子爲了要讀好的學校,正缺錢買學區房,村民就抓住了這個弱點,把錢送給了村書記的老婆。村書記得知後,毅然把這十萬元退了回去,堅定自己的立場,堅決不收。他的老婆爲此跟他大鬧一場,但最後村書記說:“要是我拿錢,那我就是犯法了呀!”他的老婆才罷了休。看到這,我不禁在心裏給村書記點個大大的贊,法律面前沒有人有特權。

雖然我現在只是一名國小生,看上去法律離我們很遠,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比如說過馬路不闖紅燈要走走斑馬線,再比如垃圾要分類扔,還有不能在校園中欺負弱小等等,這些都是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我們要從小知法、守法、用法,做未來合格社會小公民!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文 篇六

俗話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法律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作爲一個公民,如果違法亂紀,就會害人害己。

就拿我在報紙上看到的一件事情來說吧!2008年11月26日,上海襲警案的罪犯楊佳被執行注射死刑,結束了他短暫而又罪惡的生命。原來,2008年7月1日,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捅刺、砍擊樓內數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員,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輕傷、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員輕微傷。楊佳的事例給我們敲響了法律的警鐘:一個人如果違法犯罪,危害他人,那麼自己也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我們一定要一個遵紀守法的人。

由此,我想到了電影《少年犯》,電影中那些豆蔻年華的孩子墮落犯罪,成爲少年犯被關進了監獄,在監獄的思想改造過程中他們經歷了艱難挫折。電影非常感人,又發人深省:到底是什麼原因是孩子們走上了這樣的人生之路?同樣是孩子,我們應該從他們身上吸取什麼樣的教訓?

鄧爺爺曾經說過: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國小、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的確,我們現在還是學生,是未成年人,很多學生法制和紀律觀念淡薄,有的學生喜歡小偷小摸,有的學生常常打架,有的學生甚至去“克米”,“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如果不認識到這是違法行爲,不及時改正的話,他們的將來就令人擔憂了。 再說,懂得了法律知識,還能保護自己,當我們遇到了違法犯罪的事情時,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爲自己的健康成長打下厚實的基礎。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花朵,將來要挑起建設祖國的重任,爲了我們美好的未來,爲了祖國更加繁榮富強的明天,讓我們都來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吧!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文 篇七

大學生小閆因無知而掏了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卻要面臨十年的牢獄之災。十年之牢刑,足以毀了人的一生。爲何人們要將法律打造成一個冰冷殘酷的牢籠將人束縛其中?

盧梭曾言:“人生而自由,但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如今這枷鎖,被人們冠上“法治”的名號,打造成了如堅冰砌成的牢籠,寒徹心骨。法律專家一再強調法律認識錯誤不應免責,殊不知,正是法制工作者的不盡責,才讓公民屢屢落入“法律認識錯誤”的深淵。如法制宣傳到位,法律專家便不必在以此爲由,將無知的犯法者關入法律的牢籠。莫讓法律成爲牢籠,需要擺脫理性條文的束縛,用溫暖的雙手融化人心上的那層薄冰,由此迎來春來花發、梅英疏淡、冰澌溶泄的那一日。

大學生掏鳥獲刑爲我們敲響警鐘:法律何以成爲牢籠?法治是否會成爲暴政?爲何德治遙不可及?這一切源於人們躁動不安的內心。正如莎翁曾告誡衆人:“人生如同癡人說夢,充滿喧囂與躁動,卻沒有任何意義。”反觀當下,政治凋敝,文化式微,社會理性而躁動,法律條文似乎成了挽救衆人的最後一根稻草。於是乎,法律愈立愈密,規則愈定愈死,人們試圖用法令條文爲自己雕砌一個宮殿,到頭來,宮殿成了牢籠,還冰封了自己。

法律這一牢籠爲小閆打造了一個十年牢刑,誰能預料到它何時會遮住時代的星空?紅燈當前,救護車呼嘯而過,這是法律內的包容,而非法律外的私慾。若說法律是那整齊劃一的農田,那農田旁長出的野花,不正是我們追尋已久的人文關懷嗎?野花雖小但足以讓人心曠神怡,更何況,野花只是長在一旁,並不影響農作物的生長與豐收。莫將法律打造成牢籠,莫用這牢籠換來鯨吞蠶食、軟化遊走,莫用這牢籠換來一個幾百萬人孤獨地生活的城市,莫用這牢籠換來這個時代滅亡的一陣嗚咽。

古語有云:“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法制不是萬能的,唯有道德才能讓人心中有法。小閆的十年牢刑未必會讓他知法懂法,反而有可能讓他心存僥倖,設法逃避法律的追究。若在良知上讓小閆於心有愧,即達到了教育的目的,又可免於牢獄之災。

莫讓法律成爲牢籠,願於法制的灰色大地上,仰望星空,“華枝春滿,天心月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