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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一

爲了加強和改進培訓機構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全體員工

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師生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全體師生髮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師生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出現安全事故,造成身體傷害應迅速送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做好家長、家屬的安撫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穩定。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惡性傷亡事故。

當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應急預案處理的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四)地震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安全第一,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活動,都應及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擴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五)人爲破壞。

1、加強培訓機構保衛,阻止外來人員進入培訓機構內。

2、發生暴炸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二

爲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從全局的高度、戰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按照“以塊爲主,條塊結合,條條保證”的原則,快速、緊急、有效地處置出現的突發性事故。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思想,做到幼兒園安全底數清楚,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幼兒園幼兒安全。

二、成立領導組。

1、xx中心幼兒園防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教師及家長

2、園長是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防工作負總責,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安全規劃、明細的實施方案等全方位部署,是防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負責防工作的具體管理、按時督查、隨時抽查和上傳下達工作,建立指導、排查、督查機制,做到了有計劃、有總結、有檢查、有反饋、有通報,並負責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總務會計負責防洪、防工作所需人、財、物等保障機制的落實;各成員是防洪、防工作直接責任人,負責對每一個幼兒在園的每一個時段的安全實施監控,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同時規定所有班級教師均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間接責任人,對相應班級的安全管理工作負連帶責任。

三、工作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班一定要高度認識防洪、防事件預防工作及嚴禁幼兒私自下河洗澡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按照“險情早排查、預案早制定、責任早落實、措施早到位”的要求,落實巡查人員、設備、器具,將動員和工作部署、檢查、處置預案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安全責任事故。

2、加強教育,規範管理。

要增強幼兒規避危險的意識,教育幼兒不在危險地段滯留;要通過致家長的公開信、開家長會等方式,讓家長知道教育部門和幼兒園已有明確規定,嚴禁幼兒私自下河洗澡,以加強配合,共同做好幼兒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結合當地實際,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幼兒上、放學途中安全工作的管理。幼兒園要對教師和幼兒作一次防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教師和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並且對突發性的洪水有防範和自救能力。

3、排查隱患,加強監控。

各班要加安全檢查的'力度,有針對性的檢查重點區域,發現的問題要緊急處置。對幼兒上學、放學回家途中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對存在着嚴重安全隱患的,要經常派人檢查,同時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緊急掌握情報,以便提前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幼兒生命安全。

4、教育幼兒不要在水池魚池四周打鬧及在河邊玩耍。

5、對幼兒進行正面教育。

6、要教育幼兒儘量不下河洗澡(游泳),洗澡要有組織和安全措施,必須在家長的監護下才能洗澡,且必須在設施規範的游泳池洗澡。

7、嚴禁幼兒私自下水洗澡(游泳)。

8、要讓家長明確自己的職責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稱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四、增強學校的應急處置能力:

(1)幼兒萬一發生事件,幼兒園將通過專門的組織機構,採取積極果斷措施,緊急與家長聯繫,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醫院,用最好的醫生,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一旦出現傷亡事件,幼兒園將緊急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並對事件做出妥善處理。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三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鐵路安全和事故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我市境內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協助鐵路部門及時有效處置鐵路安全事故,儘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鐵路現狀

衡陽市境內現有京廣幹線208公里、湘桂幹線86公里、站線72公里,另有廠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37條。鐵路安全事故按鐵路部門規定,一般分爲行車事故、路外傷亡事故兩類。行車事故多爲自然災害、設備故障、操作失誤引起。路外傷亡多爲機動車、行人通過鐵路平交道口、人行過道與列車相撞所致。由於鐵路發生事故的成因複雜,使鐵路安全事故具有安全管理難度大、突發性強的特點。隨着行車速度的不斷加快,安全管理工作難度越來越大。

1.5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儘快恢復運輸。快速搶通線路,儘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鐵路部門做好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爲主。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範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經委設立衡陽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經委主任任組長,市經委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市經委相關科室負責人爲成員。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後,市人民政府設立衡陽市鐵路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和市經委主任任副指揮長,市經委、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通信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武警衡陽市支隊負責人爲成員。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委,由市經委分管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內國家鐵路發生I、Ⅱ級安全事故時,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羣衆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後勤保障工作;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I級、Ⅱ級安全事故時,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2.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鐵路事故應急救援決策,負責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組織、協調。

2.2.3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經委(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鐵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處理;組織修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鐵路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市安監局:參與指揮、指導、協調鐵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導、協助鐵路公安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依法對事發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力量、資源的統一調配;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鐵路安全事故傷病員的醫療救護和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通信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負責事故現場的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武警衡陽市支隊:組織武警部隊參與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和疏散、轉移羣衆等工作。

3.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國家鐵路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鐵道部、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的救援行動。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全面負責,並商請鐵路部門支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鐵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爲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I級(特別嚴重)四級。

3.1.1未達到Ⅲ級及其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爲Ⅳ級。

3.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爲Ⅲ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鐵路沿線羣衆需要緊急轉移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爲II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爲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羣衆需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幹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爲I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羣衆需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幹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2應急響應行動

3.2.1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Ⅳ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啓動本級應急預案。市經委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2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Ⅲ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啓動本級應急預案。市經委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3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Ⅱ級、I級安全事故,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II級、I級鐵路安全事故,在鐵道部、國家和省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經委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啓動本應急預案。

(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災情,設立綜合

協調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後勤保障組、通信保障組、信息發佈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自開展救援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經委牽頭,向有關成員單位下達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並督促落實;與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部門溝通聯絡;收集彙總事故災情情況和救援進展情況。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救治事故現場傷病員,對可能導致疾病發生的安全事故,採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維護事故現場鐵路保護區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

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疏散、轉移事故現場人員、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現場道路通暢。

通信保障組:由通信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信息發佈組:由市安監局牽頭,依據鐵道部或鐵道部授權的路局(集團公司)提供的事故災情情況以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向新聞媒體及時準確發佈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2.4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Ⅳ級、Ⅲ級鐵路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向廣鐵集團公司提出支援請求,市經委負責有關協調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II級、I級安全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和廣鐵(集團)公司報告,並根據需要向鐵道部提出支援請求。

3.3緊急處置

3.3.1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災情報告和救援請求,要迅速趕往現場,先行協助應急處置,搶救受傷人員,疏散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2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事故現場需要,立即啓動本級應急預案,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資源,協助鐵路部門進行現場救援。

3.4應急人員及羣衆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的人員,必須配帶有明顯標誌並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

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部門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武警部隊配合。需要對沿線羣衆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3.5應急結束

當鐵路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羣衆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善後工作

4.1善後處置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國家及鐵路有關規定對受害旅客、貨主、羣衆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對處置事故需要而徵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應進行補償或賠償;對事故現場殘留物應及時清除,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範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後,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通信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在各自範圍內,保證應急救援的通信暢通。

5.2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配備事故搶險救援的應急設備和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5.3人力資源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搶險救援調用。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部門應制訂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於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佈情況,提出可調用方案,檢查督促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必要的警力,協助鐵路公安維護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5.6專項保障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針對鐵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員傷害,可能運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易擴大事故,污染環境和危害周邊人員,需迅速撤離避險;事故發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區,電訊信號無法覆蓋,沒有道路無法通行等特點進行研究,確保各自專項應急預案能適應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監督管理

6.1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並適時組織演練和模擬操作演習。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鐵路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經委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市經委印發並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旅遊景區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四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景區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沐川縣森林防火預案》,結合景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處置森林火災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景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執法大隊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景區內經營單位和農戶的森林防火工作。

2、專羣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半專業撲火隊和發動羣衆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爲本,安全防範。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爲本,把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衆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備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三)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沐川竹海景區內發生的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啓動後,景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景區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二)景區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陳元才

副組長:陳國柱、蘭文明

成員:劉興培、龔偉、楊先惠、陳懷聰、謝均、李龍海陳國光、李仕敏、龔傑、龍太川、蔣天翔、周顏志、曹志雲、曹志明、龔在寬、陳東、呂登華、曾自林、侯平遠、曾仕林、蘭俊方、張承旭

聯繫電話:

景區執法隊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彙報、森林火災撲救協調等工作。

(三)景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下成立義務撲救隊共計20人。人員名單、聯繫電話附後。

(四)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在景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儘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信聯繫,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落實工作。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機具、裝備及救援物快速運輸,協助提供後勤保障。

3、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鎮政府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解決在撲火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五)景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片區責任制,要經常性地在片區進行宣傳、檢查、督促。片區劃分如下:

1、第一片區:北大門至陳明安屋基(包括萬壽3、4組的景區內的林區)。

負責人:蘭文明

2、第二片區:陳明安屋基至茶場沿景區環線的林區。

負責人:楊先惠

3、第三片區:茶場至簫洞飛虹沿景區環線的林區。

負責人:龔傑

4、第四片區:簫洞飛虹至南大門沿景區環線的林區。

負責人:陳國光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着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知識、撲火科學知識。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爲,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管護人員要堅持巡山護林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端午節、春節前後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一)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後,任何單位和個人要立即向景區執法大隊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情況,執法大隊接到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森林火災的信息後,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鎮、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積極組織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國小生和兒童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出現重要火情時,執法大隊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詳細準確地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繫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況,火災現場氣象情況在1小時內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和設立情況

砍刀:20把油鋸:2臺鏟子:14把滅火拖把:10把斧頭:2把、水桶:10個水瓢:10把乾粉滅火器:6支

設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標誌牌:46個,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2000餘份。

四、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分爲前線指揮部、撲救組、後勤保障組、醫療組及保衛組。具體分工如下:

1、前線指揮部(景區管委會)職責:制定撲救實施方案;指揮撲救火災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做好後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2、撲救組職責:全權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向上級報告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前線指揮部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清理、火場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後勤保障組職責:根據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後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做好臨時通訊系統的組建和架設;負責安排撲火人員住宿;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羣衆的轉移安置。

4、醫療救護組職責:組織管理好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衛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保衛組職責: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二)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前線指揮部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餘火後,報經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批准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經檢查確認無火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三)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隔離爲主,正面撲救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專業力量爲主,其他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爲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撲火安全

在撲火過程中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進、駐地選擇撲火和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五)羣衆安全防護

堅持以人爲本的思想,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羣衆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災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則上由景區執法大隊協同鎮防火辦處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災案件報縣森林公安局立案查處。

六、後期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鎮或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報縣級有關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三)災後安置及災後重建:火災發生後,景區管委會協同鎮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捱餓、情緒穩定,並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再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