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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縣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X縣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X縣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爲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規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爲,提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等規定,對照《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應急管理部關於規範督查檢查考覈和執法檢查的意見》等要求,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編制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編制實施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指導我局承擔執法職責的股室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提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水平,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從根本上消除風險隱患,推動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按照“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結合推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排查和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提升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持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章生產經營行爲;確保監督檢查計劃完成率100%;違法行爲查處率100%;督促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力爭安全生產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敗訴率爲零。

二、編制依據及考量因素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關於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應急管理部關於規範督查檢查考覈和執法檢查的意見》《應急管理部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年版)》以及《X省安全生產條例》《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X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X省應急管理廳關於推進安全生產分類分級執法的指導意見(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政策。

(二)考量因素

1.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和能力。

2.本部門監管檢查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分佈、生產規模及其安全生產狀況。

3.重點檢查的行業領域及生產經營單位狀況。

4.道路交通狀況以及執法車輛、技術裝備配備和執法經費情況。

5.影響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的其他因素。

(三)編制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分類分級、突出重點、提高效能、守牢底線的原則,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

三、行政執法工作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根據《中共X縣委辦公室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等14個部門“三定”規定的通知》(X〔2019〕X號)和《中共X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事項的通知》(X〔2022〕X號)等規定,我局共有行政編制10名,事業編制19名,實際在冊人員25人(其中,局領導5人),實際納入2024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爲17名,佔在冊人數的68%。其中:

從事工礦商貿(非煤礦山行業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2名;

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2名;

從事應急管理監管執法工作人員2名。

從事政策法規、綜合協調、執法監督、調查統計、辦公室、行政審批等工作人員11名。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

1.總法定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總數的乘積。2024年全年366日,共53周,雙休日104日,國家法定節假日11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日數-國家法定節假日數)×執法人員數量=(366-104-11)×17=4267個工作日。

2.其他執法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覈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完成上級及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預計所佔用的工作日等。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執法工作實際,測算2024年度其他執法工作日爲2057個工作日。

3.非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包括參加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覈、會議、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參加黨羣活動、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工作預計所佔用的工作日等。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機構改革後工作實際,測算2024年度非執法工作日爲1866個工作日。

4.監督檢查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4267)-其他執法工作日(2057)-非執法工作日(1866)=344個工作日。

其中,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企業212個工作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企業118個工作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有關單位14個工作日。

四、檢查名單和責任股室

根據X縣應急管理局監督檢查執法人員、監管範圍、監管對象等因素,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計劃在2024年安排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103家,其中重點檢查單位69家,一般檢查單位34家,分別佔年度監督檢查比例爲67%、33%。雙隨機部門聯合抽查計劃4家,不納入監督檢查佔比統計範圍。

(一)重點檢查單位名單(X家)及責任股室

1.工礦商貿企業(X家):

2.化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X家):

3.煙花爆竹經營企業(X家):

4.應急管理專項檢查企業(X家):

(二)一般檢查單位計劃(34家)及責任股室

由相關股室從2024年局監管對象名錄庫中(重點檢查單位除外),隨機抽取一般檢查單位34家。其中,工礦商貿企業12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1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單位20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有關單位1家(責任股室:綜合監管股、危險化學品監管股、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三)雙隨機部門聯合抽查計劃(4家)及責任科室

根據雙隨機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要求,今年擬對4家企業開展部門聯合抽查。其中,工貿企業2家,加油站2家(責任股室:綜合監管股、危險化學品監管股)。

工礦商貿,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監督檢查計劃詳情見附件1、2、3。

五、保障措施

(一)壓實執法責任。提高政治站位,以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爲抓手,按照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儘快理順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體制,配齊配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專業人員力量,壓緊壓實應急管理執法責任鏈條。深刻認識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在履職盡責中的導向作用,務必將思想統一到全局的決策部署上來,結合推進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精準化執法,抓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實施,並做好實施過程中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

(二)提升執法效能。深化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聯合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讓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無處遁形。按照工作需要邀請專家參與監管執法活動,充分發揮專家專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給予指導服務。採取“四不兩直”、隨機檢查、多部門聯合執法等方式,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檢查力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和處理處罰質效。要踩穩“執法剛性”與“執法溫度”的平衡點,注重適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諮詢和整改指導,全面推行“說理式”執法,激發企業守法自覺,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三)精準嚴格執法。科學統籌人員力量和時間,進一步細化、分解年度監督檢查任務,積極謀劃、提前部署,提高執法檢查針對性、實效性,堅決杜絕一般化、簡單化等粗放式執法檢查。執法檢查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強化重點時段執法,聚焦重點檢查事項,要緊盯關鍵環節、要害崗位、重點設施,強化對安全管理條件差、問題隱患突出、嚴重違法違規、存在重大危險源以及上一年度發生事故的企業的監管力度。

(四)規範執法程序。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動態更新綜合檢查事項清單,避免多頭重複檢查。推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工作模式。推廣“互聯網+執法”系統應用,實現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升執法水平。深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範。定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持續提高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權,合理運用輕微違法行爲不予行政處罰規則,嚴格落實各項執法措施,確保執法閉環。

(五)加強隊伍建設。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要求,統一着裝,佩戴統一標誌,加強執法隊伍儀容風紀教育管理,使用規範用語,樹立文明執法良好形象。強化執法人員思想政治理論、執法業務、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推動實戰化執法能力訓練,做到學、思、踐、悟上的深度融合,形成比學趕超良好氛圍,全力打造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執法高效、羣衆滿意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