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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知應會100題

安全生產應知應會100題

1、何爲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

“紅線意識”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的嚴格要求,即:安全生產“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爲代價,這必須作爲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2、何爲安全生產“一崗雙責”?

企業領導幹部在做好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企業配備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有哪些要求?

礦山、冶金、道路運輸、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企業安全生產“三項制度”是指什麼?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6、什麼是安全操作規程?它包括哪些內容?

安全操作規定是爲了保證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操作者必須遵守的操作活動規則。它是根據企業的生產性質、機器設備的特點和技術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及羣衆經驗制定出的安全操作守則。是企業建立安全制度的基本文件,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處理傷亡事故的一種依據。

安全操作規程通常分四個部分:

(1)總則;

(2)工作前的安全規則:

(3)工作時的安全規則;

(4)工作結束時的安全規則。

7、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2)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3)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4)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禁火、禁菸管理制度;

(17)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8)安全操作規程。

8、何爲“三違”?

“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9、何爲“四不傷害”?

“四不傷害”是爲減少事故而採取的互相監督原則,具體爲: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不使別人被他人傷害。

10、何爲安全生產“三同時”?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統稱建設項目,法律規定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簡稱“三同時”。

11、企業的應急預案包括哪些?應幾年修訂一次?

企業的應急預案分爲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12、何爲高處作業?

凡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爲高處作業。法律規定從事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

13、何爲有限空間?

所謂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爲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14、有限空間的作業原則是什麼?

應當嚴格作業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作業原則。

15、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報警,禁止盲目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應當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氣器具、救援器材。

16、何爲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7、企業應如何管理重大危險源?

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18、何爲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是指物(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物的不安全狀態分爲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等四大類。

人的不安全行爲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進行生產操作時違反安全生產客觀規律有可能直接導致事故的行爲。

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勞動組織不合理、對現場安全疏於檢查指導或檢查指導有誤、安全操作規程缺乏或不健全、教育培訓不夠、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等。

19、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是誰?

企業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20、事故隱患分爲幾類?

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21、企業安全檢查發現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應如何處理?

對查出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消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22、企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如何處理?

企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2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內容包括哪些?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24、什麼是重大責任事故罪?

法律規定(刑法

第134條第一款):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5、什麼是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

法律規定(刑法第134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26、什麼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法律規定(刑法第135條):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7、哪些企業人員必須參加法定培訓?

法律規定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必須參加法定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纔可上崗。所謂“三項崗位”人員是指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負有直接責任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28、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哪些工種?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高處作業、製冷與空調作業、礦山作業、危化品安全作業、冶金煤氣作業、煙花爆竹作業等類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並經考覈合格方能上崗作業。

29、企業存在從業人員不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無證上崗情況的應如何處理?

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30、企業的安全生產培訓主要有哪些?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2)新進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3)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後重新上崗安全教育培訓。

31、什麼是三級安全教育?

新工人進企業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操作崗位。

32、三級安全教育時間爲多少?

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高危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

33、廠級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內容?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

34、車間級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內容?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5、班組級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內容?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6、哪些單位需要有註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生產法》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7、什麼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目前開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險種爲僱主責任險、公衆責任險。僱主責任險是指投保企業各類僱傭人員在受僱過程中,從事與本企業有關的工作時,遭受意外或患職業病而致傷殘、死亡,依法應由僱主承擔的賠償費用及相關費用的保險;公衆責任險是指投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及相關費用的保險。

38、爲什麼要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往往令企業猝不及防,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企業在承擔生命財產直接損失的同時,還需承受事故停工造成的間接損失,有的中小企業甚至會因此產生企業資金鍊斷裂、生產經營活動難以爲繼的情況。

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藉助保險公司這支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監管,就是爲了強化事前風險防範,促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安全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企業因發生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減輕政府的社會保障負擔。對於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和安全監管模式的創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企業一旦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首席承保人(以人保爲例)將予以先行賠付(無索賠單證要求,及時理賠),確保事故傷亡人員的賠款及時到位並維護企業生產的穩定。理賠報案電話爲95518。

39、哪些企業要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目前,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與拆解、冶金鑄造、機械製造、煙花爆竹、建築等八個行業的企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同時鼓勵其他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40、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有哪些獎懲浮動費率機制?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了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實績掛鉤的保險費率浮動機制,投保企業根據“安全標準化創建、安全生產評先評優、安全生產誠信企業建設”等結果享受保險費率適度下浮優惠,同樣的,對於發生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保險費率將適度上浮。此外,企業員工投保人數達5000人以上的,實行保險費率下浮,最高可下浮30%。

41、企業事故報告有哪些要求?

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42、事故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發生責任事故的經濟處罰法律後果是什麼?

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般事故(死亡1-2人),單位處30-100萬元罰款;

較大事故(死亡3-9人)單位處100-200萬元罰款;

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單位處200-1000萬元罰款;

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單位處1000-2000萬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2-5倍罰款。

44、什麼是謊報事故?

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初步原因、性質、傷亡人數和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於謊報。

45、什麼是瞞報事故?

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超過規定時限未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經查證屬實的,屬於瞞報。

46、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主要經濟處罰法律後果是什麼?

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處200萬元的罰款,同時貽誤事故搶救或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者影響事故調查的,處300萬元的罰款,同時貽誤事故搶救或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者影響事故調查,手段惡劣,情節嚴重的,處500萬元的罰款。

47、什麼是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法律規定(刑法第139條之一):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導致事故後果擴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傷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實施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的;

(1)決定不報、謊報事故情況或者指使、串通有關人員不報、謊報事故情況的;

(2)在事故搶救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3)僞造、破壞事故現場,或者轉移、藏匿、毀滅遇難人員屍體,或者轉移、藏匿受傷人員的;

(4)毀滅、僞造、隱匿與事故有關的圖紙、記錄、計算機數據等資料以及其他證據的。

48、新建化工建設項目有哪些安全生產許可要求?

屬危化品的化工建設項目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含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兩個環節),非危化品的則只需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49、安全設施範圍有哪些?

安全設施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範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和採取的措施。如:壓力錶、可燃氣體報警儀、緊急切斷裝置等。

50、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需要哪些部門的前置手續?

在符合批發企業布點規劃的前提下,除企業申報資料外,需先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覈准文件)。

51、危化品建設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後。需在多長時限內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10個工作日。

52、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爲多長時間?如何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爲3年,企業應當於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53、企業什麼情況須辦理危化品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有何時限要求?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主要負責人、企業名稱或者註冊地址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或者隸屬關係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變更。

54、企業什麼情況應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有何時限要求?

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註冊地址或者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55、如何辦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企業將相關申請文件和資料提交所在地轄市區應急管理局,轄市區應急管理局經現場覈查出具相關意見後報市應急管理局審批。

56、危化品經營企業在哪些情況下要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

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規定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

(1)無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經營場所的;

(2)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儲存場所的;

(3)倉儲經營的企業異地重建的;

(4)經營方式發生變化的;

(5)許可範圍發生變化的。

57、哪些企業需要領取危化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凡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並且達到一定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需要領取危化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58、哪些企業須領取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尾礦庫、地質勘探單位、採掘施工企業和石油天然氣企業。

59、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分爲幾種?分別向哪級應急管理部門申請?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分爲批發和零售兩種,批發許可證向市應急管理局申請,零售許可證向所在地轄市區應急管理局申請。

60、化工企業保障生產安全的要求是什麼?

(1)必須依法設立、證照齊全有效;

(2)必須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3)必須確保從業人員符合錄用條件並培訓合格,依法持證上崗;

(4)必須嚴格管控重大危險源,嚴格變更管理,遇險科學施救;

(5)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要求排查治理隱患;

(6)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和未經審批停用報警聯鎖系統;

(7)嚴禁可燃和有毒氣體泄漏等報警系統處於非正常狀態;

(8)嚴禁未經審批進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檢維修、盲板抽堵等作業;

(9)嚴禁違章指揮和強令他人冒險作業;

(10)嚴禁違章作業、脫崗和在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1、化工生產企業配備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有哪些要求?

化工生產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於企業員工人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化工企業應當有註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化工生產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和備案的要求是什麼?

化工生產企業的應急預案分爲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企業應當組織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

63、化工生產企業從業人員應具有哪些資質條件?

化工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覈合格。

化工生產企業從業人員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分管技術負責人的基本從業條件:

(1)能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無嚴重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爲:無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職處分或刑事處罰;

(2)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3)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分管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化工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基本從業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化工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者具有化工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

(3)接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識的教育培訓,經安監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三)主要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的基本從業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並具有5年以上直接從事危險作業崗位操作的從業經歷;

(2)依法接受國家規定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參加本崗位有關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等崗位操作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通過考試,取得培訓合格證;

屬於特種作業人員的,除應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參加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覈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以上所稱主要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是指在下列危險性較高崗位直接從事化學反應操作的作業人員,涉及硝化、氧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氫、重氮化、氧化、過氧化等危險性較高反應工藝,且直接進行高溫高壓、放熱、深冷、裂解、聚合、有機合成、易燃易爆危化品分離、自動控制等崗位操作。

64、什麼是化工生產企業“二重點一重大“?

“二重點一重大”是指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統稱。涉及“二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必須按規定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

65、化工生產企業重大危險源有哪些管理規定?

化工生產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66、什麼是危險作業?

化工生產企業的事故大多發生在危險作業過程中,因此化工生產企業的危險作業列入重點安全管理範圍。它主要包括動火、動土、吊裝、斷路、設備檢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等八大危險作業。

67、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有哪些規定?

依據有關規定,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爲計提依據: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68、化工生產企業多長時間要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做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要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並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9、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停產或者關閉的。其多餘或廢棄的危險化學品應如何處理?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70、煙花爆竹從業人員需有哪些安全資格條件?

(1)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零售網點主要負責人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銷售人員應當經過有關安全知識教育。

71、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設置有哪些具體要求?

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且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72、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批發經營企業許可證有效期爲三年。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由發證機關確定,最長不超過二年。

73、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什麼情況下需要變更經營許可證?

批發企業在批發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和註冊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變更,批發企業變更經營許可範圍、儲存倉庫地址和倉儲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許可手續。

零售許可證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活動,或者在有效期內變更零售點名稱、主要負責人、零售場所和許可範圍的,應當重新申請取得零售許可證。

74、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違反煙花爆經營許可證使用規定會受到什麼處罰?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出租、出借、轉讓、買賣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法撤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未經許可經營、超許可範圍經營、許可證過期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75、零售經營者違法經營會受到怎樣的相關處罰?

零售經營者有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的,銷售禮花彈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零售許可證。零售經營者有變更零售點名稱、主要負責人或者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零售許可證的,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的,責令其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7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方面的教育。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還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級教育、施工人員的進場教育、節假日前後的教育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77、建築行業有幾大傷害發生率較高?

五大傷害發生率較高,分別是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坍塌事故。

7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1)必須規範編制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各部門會審後經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2)技術負責人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明確現場施工安全負責人;

(3)施工時由施工安全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監控,並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和整改。

79、大型施工機械的裝、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1)必須由有裝、拆資質的專業施工隊伍進行作業;

(2)裝、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須經上級審批通過;

(3)對裝、拆人員要進行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

(4)裝、拆人員須持證上崗,並派有監護人員和設置裝、拆的警戒區域;

(5)安裝完畢後,企業應進行驗收。經行業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80、“三寶、四口、五臨邊”是指什麼?

“三寶”是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是指: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是指: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

81、現場防火工作要求有哪些?

工地應有防火制度和配置滅火器材,危險場所和重點防火部位,配備相對應的防火器材,數量符合要求,設置位置合理、醒目、便於隨手可取;動火要有審批手續和監護措施;超過30m高的高層建築應設消防水源管道(2寸水管),每層要設消防龍頭接口,地面設增壓泵。

82、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主要有哪些?

(1)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3)針對施工任務特點,組織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4)定期組織召開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會議;

(5)每月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認真落實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整改和複查工作;

(6)對發生重大事故和險肇事故要及時上報,同時配合做好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並落實整改措施

83、施工員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主要有哪些?

(1)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安全要求,合理組織、安排施工任務;

(2)施工中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違章冒險作業;

(3)對作業人員做好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對安全部門或上級提出的隱患整改要求,認真限時加以落實。

84、技術員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主要有哪些?

(1)嚴格按照國家、行業的安全技術規範、規定、標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針對特殊施工工藝,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程;

(3)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編制單項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同時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4)做好對安全設施的技術鑑定和安全改進項目的技術覈定。

85、施工班組長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主要有哪些?

(1)作爲班組長應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督促組內工人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班前帶領班組人員做好對施工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和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班組無法解決,立即彙報領導;

(4)組織好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

(5)發生工傷事故,立即搶救,並及時報告和保護現場。

86、對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規定,在工程施工前,應由施工負責人、技術部門對生產班組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交底,交底應突出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應雙方簽字認可。

87、什麼叫高溫作業?高溫作業有哪三個基本類型?

在高氣溫或在高氣溫合併高氣溼或在強熱輻射的不良氣象條件下進行的生產勞動,稱之爲高溫作業。三個基本類型有: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溼作業,夏季露天作業。

88、什麼是起重工“十不弔”?

(1)起重超負荷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弔。

(3)吊繩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弔。

(4)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體不弔。

(5)歪拉斜掛不弔。

(6)吊鉤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弔。

(7)帶棱角、缺口物體未墊好不弔。

(8)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

(9)有爆炸性的物體不弔。

(10)鋼水過滿,未打固定卡子不弔。

89、什麼是焊工“十不焊”?

(1)無上崗證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裝過易燃,易燃及有害物品容器,未徹底清洗不焊割。

(4)密閉器具未採取措施不焊割。

(5)設備未斷電、容器未卸壓不焊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乾淨不焊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8)焊接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區未採取措施和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90、什麼是電氣安全管理“十不準”?

(1)無證電工不準裝接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準啓動掛有警告牌的電氣設備和合上拔去的熔斷器。

(6)不準用水沖洗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進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直接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準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91.何爲“雙重預防機制”?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合稱爲“雙重預防機制”。

92.何爲“本質安全”?

通過設計等手段使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誤操作或發生故障的情況下也不會造成事故。

93、何爲“四不兩直”?

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

94、安全責任體系是什麼?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95、何爲“三管三必須”?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96、何爲“三個責任”?

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監管責任。

97、何爲“四不放過”原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指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98、安全生產月是每年的幾月份?

每年的6月份是全國安全生產月。

99、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是什麼?

12350。

100、安全生產方針是什麼?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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