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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長向市場主體和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實施方案

工商所長向市場主體和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實施方案

工商所長向市場主體和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深化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向市場主體和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工商執法人員廉潔自律,規範執法,樹立良好的工商形象,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十八大精神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意見和關於開展執法人員接受監督,向監管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的部署,按照“爲民、務實、清廉”的要求,認真接受監管服務對象對執法人員的監督,轉變作風,規範行爲,廉潔從政,樹立良好的工商形象,推動我局各項工作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爲加強對述職述廉工作的領導與指導,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爲工作人員。

各縣局的述職述廉工作由當地紀委負責組織,分局的述職述廉工作由市局紀檢組負責組織,同時成立相應領導機構。

三、述職述廉的對象:各工商所所長、副所長,經檢隊隊長、副隊長。

四、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

(一)履行職責、依法行政情況。

(二)服務當地經濟、促進和諧發展、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情況。

(三)提高辦事效率、改進服務態度情況。

(四)廉潔執法、執行“六項禁令”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十個不準”情況。

(五)推行黨務政務公開,依法執收執罰情況。

(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

五、述職述廉大會參會人員的範圍

(一)監管服務對象代表。包括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代表和消費者代表。

(二)其他代表。包括轄區內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評議監督員、街道辦、村(居)委會代表、新聞界等有關人員。

(三)本單位的全體幹部、職工。

六、述職述廉的步驟和程序

(一)述職述廉的基本步驟是:“徵、述、評、改”。

“徵”就是徵求意見。

“述”就是述職述廉。

“評”就是監管服務對象代表的評議。

“改”就是整改。在這四個基本步驟中,關鍵在於開好述職述廉大會,做好“述”和“評”,最終目的是“改”,即整改提高。

(二)述職述廉的具體步驟和程序:

1、準備階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1)做好動員宣傳工作。一是召開動員大會。部署述職述廉工作,組織學習有關述職述廉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認識。二是做好宣傳工作。要通過宣傳欄、宣傳單、宣傳車、廣播、電視等方式,積極向廣大監管服務對象宣傳述職述廉活動。三是做好協調工作。積極主動地向當地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人大、政協等部門領導彙報述職述廉工作,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參與。

(2)成立述職述廉工作領導小組。述職述廉領導小組由紀委領導擔任,成員由縣局、股(室)負責人等人員組成。

(3)徵求監管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縣局、分局和工商所可以採取走訪、座談、發放徵求意見表、書面問卷調查、企業回訪等多種形式,廣泛徵求轄區內企業、個體戶和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積極發動監管服務對象參與測評活動。

(4)工商所長圍繞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結合本年度本單位的主要工作實際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及建議,寫好述職述廉報告

(5)向社會公示工商所所長的姓名、職務、職責及召開述職述廉大會的時間,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等。

(6)確定監管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代表名單。由述職述廉工作小組從各工商所“經濟戶口”數據庫中,在不同行業,不同管片和被工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隨機抽取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代表。對所抽取出的代表,在代表同意參加的基礎上最後確定;述職述廉,由述職述廉由分局書面邀請,工商所所長述職述廉由工商所書面邀請;社會各界代表由縣局決定並書面邀請。

參會人員要在召開述職述廉大會10日前確定,並於召開述職述廉大會5日前書面通知參會代表。

2、具體實施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組織上召開述職述廉大會。述職述廉大會由各紀監組織,工商所所長述職述廉大會由各分局組織。各工商所所長述職述廉大會於11月30日前完成。

大會召開的程序爲:

(1)主持人宣佈述職述廉大會的召開;宣讀會議內容和會議議程;介紹參會代表構成及人數。

(2)分局局長和工商所所長作述職述廉報告。

(3)參會代表針對工商工作提出意見和質詢。

(4)解答參會代表的意見的質詢。對於參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和質詢,述職述廉人員能夠當場予以解答的,當場解答;當場無法答覆的,記錄下來,在會後7日內答覆。

(5)進行測評。

檢查會場設置的意見箱,宣佈監票、唱票、計票人員名單。

監票、唱票、計票人員中,要有監管服務對象代表參加。

發放《年度工商所長向服務、監管對象述職述廉民主測評表》(以下簡稱《民主測評表》),評價結果分三個檔次: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由參會人員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述職述廉人進行測評。

(6)當場收票、唱票、計票,公佈測評結果。

(7)參會領導代表講話。

(8)參會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代表發言

(9)主持人作會議總結。

3、整改提高階段(12月1至12月30日)

91)對參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會後分局工作小組進行分類、整理和彙總,及時報送局監察室。對屬於需要加強或改進工作類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指導意見,明確整改方向,由述職人及其所在單位限期整改;對屬於工作失誤造成的顯失公平的定費、處罰等方面的批評意見,要及時要求排查覈實並糾正;對於因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暫不能解決的問題,給予合法合理的解釋;對於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問題,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主動搞好協調,儘快幫助解決;對屬於涉及違紀違法的舉報線索,及時調查處理。

(2)制訂措施,落實整改。分局局長和工商所所長要根據縣局和分局工作小組反饋的意見和整改要求,召開會議通報測評結果,認真分析評議意見和建議,查找問題原因,並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

(3)公佈整改情況,建立回訪制度。分局和工商所要在一個月內將整改的內容、整改的措施、整改的結果向市局述職述廉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向參會代表反饋。對於共性的問題,還可以通過政務公開和服務承諾的形式,向社會公示整改情況,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同時要建立回訪制度,記錄回訪情況,傾聽參會代表對整改工作的評價,鞏固好述職述廉成果。

(4)完善評價體系,建立獎懲機制。述職述廉工作結束後,要將測評結果運用到幹部管理提拔任用工作之中。對於測評結果滿意率高於95%的,給予通報表揚;滿意率低於70%的,個人當年不能評爲優秀公務員,單位當年不能評爲先進集體;滿意率低於60%的,進行掛牌整改;滿意率低於50%的,進行誡勉談話。

(5)做好總結匯總工作。一是做好述職述廉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二是做好述職述廉工作總結。要認真總結新經驗、新作法,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彙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向監管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是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健全監督機制,加強社會監督,特別是對工商一線執法人員執法監督的一項制度,要高度重視,一定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總局述職述廉文件精神上來,消除思想顧慮,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二)參加述職述廉的人員及所在單位要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務,以優異的成績向參會代表述職述廉。各分局要樹立一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典型工商所(隊),以點帶面。

(三)述廉述職會場要設置徵求意見箱,當場徵求參會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四)各分局局長和工商所所長述職述廉報告必須實事求是,言簡意賅,通俗易懂,不得誇大成績、敷衍問題、欺騙代表,要使代表感到講成績真實可信,擺問題合情合理,談打算有板有眼。各述職述廉報告要報當地紀監委同意,工商所述職述廉報告要各分局討論通過,並報經局長辦公會同意。

(五)各分局要積極採取措施,保證述職述廉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地進行,對弄虛作假或採取不正當手段打擊報復監管服務對象,要堅決嚴肅處理。

(六)各分局、工商所於11月30日前務必將述職述廉工作總結、《工商所長向服務監管對象述職述廉民主測評表》和工商所所長向服務監管對象述職述廉情況彙總表》及整改的內容、整改的措施、整改的結果報縣局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