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制度機制建設情況總結

自2018年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根據中央、省、市、縣會議要求和文件精神,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黨委、政府始終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堅持“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有傘必打”的原則,以制度機制建設爲抓手,緊緊圍繞政治站位、依法嚴懲、綜合治理、深挖徹查、組織建設、組織領導等方面,全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實效。現將我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制度機制建設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制度機制建設情況總結

一、基本情況和成效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兩年以來,++++共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制度機制31個,其中以正式文件下發執行的22個,需要繼續健全完善的9個。

(一)以制度機制建設,提升政治站位。

1.制定《++++貫徹落實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九督導組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等5箇中央、省、市、督導整改方案,對照督導反饋問題認真梳理細化措施、落實責任、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2.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進一步提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性。全年召開專項鬥爭聯席會議7次,工作推進會8次,各村知識培訓會54次。

3.制定《++++關於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等6個方案,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累計粘貼公告1600餘份,宣傳標語500餘份、懸掛條幅136條,固定宣傳欄24塊,發放宣傳資料20000餘份,電子顯示屏46條,集中宣講32次受衆4600餘人,發佈網絡信息324條,廣播宣傳1200餘次。

4.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檢查方案》,強化責任擔當,推動專項鬥爭工作落到實處。

(二)以制度機制建設,推進依法嚴懲。

建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線索摸排制度》,制定《++++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摸排和工作情況報告方案》,聚焦重點問題,摸排涉黑涉惡問題線索,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全年全鎮摸排涉嫌黑惡勢力犯罪問題線索32件(自行摸排5件,羣衆舉報27件),縣掃黑辦轉辦問題線索47件。

(三)以制度機制建設,強化綜合治理。

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開展源頭綜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人民調解組織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線索摸排工作機制》等6個方案制度,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進行專項整治。

(四)以制度機制建設,突出深挖徹查。

制定《++++紀委全面加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案》等2個方案,嚴格責任倒查、“一案三查”,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

(五)以制度機制建設,深化組織建設。

制定《關於成立++++黨組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的通知》,深入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轉化工作,對++++甸心村進行包村整頓;對全鎮433名村組幹部進行任職資格聯審;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力量,加強基層社會治安防控和矛盾糾紛化解;推動掃黑除惡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相結合,對涉及農村“兩委”班子的24個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全面加強鄉村文明建設,重新修訂村規民約,助推基層治理向法治、德治、共治方向發展。

(六)以制度機制建設,加強組織領導。

制定《關於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的通知》等4個文件,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和工作人員責任,加強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制度體系不夠健全。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制度規定比較零散,沒有形成體系,規章制度有的是黨和政府的文件,有的是職能部門規定,有的制度規定標準不明確,有的甚至是重複的,而且對於黑惡勢力和黑惡勢力犯罪行爲的界定,部分單位、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的認識還相對模糊。是否屬於黑惡勢力犯罪,是否屬於部門職責,如何處置涉黑涉惡犯罪問題線索等都需要有關制度機制加以明確,否則,不利於政法機關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維護廣大羣衆利益,給掃黑除惡工作帶來困難,致使一些制度難以落實。

(二)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在貫徹落實制度方面,特別是在基層村組一級,制度的執行上往往停留在用會議落實會議、用文件落實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監督落實。並且有時會搞形式主義,對上級的制度滿足於照抄照轉,甘當“收發員、播音員和複印員”,至於貫徹落實措施是否符合本單位實際,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考慮甚少。

(三)制度執行不夠嚴厲。在執行制度機制上,存在畏難情緒,僥倖心理,把制度的執行錯誤的理解爲建章立制即可,對於如何有效的執行制度不夠重視,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閣;或者把制度建設用來裝潢門面,寫在文件上,貼在牆上,念在嘴上,或彙編成冊,應付上級檢查考覈,而不去認真貫徹執行。有的幹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執行制度時原則性不強,遇到得罪人的情況,就有意迴避,因人而異使用不同的制度標準。有的幹部則對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規定的原則和主要精神去執行。

三、下步打算和意見建議

(一)健全制度體系,形成部門合力。預防打擊黑惡勢力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建立制度機制,使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形成齊抓共管局面,綜合運用治安、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進行協同管治。

(二)完善制度措施,確保制度可行。全面排查梳理掃黑除惡以來建立的制度機制,立足鄉鎮實際,在工作中總結提煉工作方法和經驗,不斷完善相關工作措施,與時俱進建立符合新形勢下掃黑除惡工作的制度機制。

(三)強化責任意識,推動制度落實。嚴格“雙組長”負責制,加強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意識,統一領導、統一部署,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當作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旗幟鮮明地支持預防打擊黑惡勢力,爲公檢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確保各項制度落地落實。

(四)嚴格制度執行,依法打擊犯罪。明確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對日常監管不到位,導致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問責。健全涉黑涉惡犯罪問題摸排移送制度,各部門各單位在日常執法檢查中發現涉黑涉惡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以利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和人民法院審判。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將預防打擊黑惡勢力納入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覈體系,將考覈結果作爲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的重要內容。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