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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講稿【多篇】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多篇】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一

老師們同學們: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爲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於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着一場鉅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爲:

求知慾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於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於衝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着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着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爲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爲: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慾,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說,主要表現爲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爲中心,只想索取,不願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醜、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於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級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慾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爲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爲。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說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爲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爲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境中能否健康發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着密切的聯繫,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爲,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爲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於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爲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爲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最大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爲所欲爲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幹吐淨爲盟,排列座次,三人成夥,五人成羣,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展一個犯罪團伙。並於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後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爲作鬥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二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XXX,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爲,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說假話,閉着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guān chǎng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麼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係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鑑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污吏是不是這裏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爲他們已引發了洶涌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爲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guān chǎng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鑑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爲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麼,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着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着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爲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總書記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爲根本宗旨,以人爲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繫。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裏,面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爲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爲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爲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爲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擡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爲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三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各種強制行爲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對法律的解釋。但這種解釋對年少的我來說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麼?爲什麼這樣至高無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兒時的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真正明確了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更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爲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青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爲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同學們,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爲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有用這樣不正當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齡人的話仍讓我吃驚。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貪髒法,金錢獲得了很多,但等待他們的是法院的判決書。他們破壞了社會治安,全然不顧法律的存在。試想,如果每個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裏,那想將來的社會會是怎樣的呢?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到污染的孩子們,又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自私與無知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無數事實說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着決定作用。

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爲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爲。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爲只有懂法,才能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言!

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們青少年應當把法“根植”在心中。成爲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四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爲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於我們國小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後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爲一名國小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後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後,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並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麼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裏並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爲父母難過,爲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願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於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五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的主題是“****”。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裏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裏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國小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爲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着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衝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貨車右後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傷勢太重,當天夜裏,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夥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麼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吧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爲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裏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