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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團日活動心得體會

遵規守法杜絕酒駕

參加團日活動心得體會

——參加團日活動心得體會

最近,我代表關工委參加了一次團日活動。到團省委參觀湖南青年革命運動教育展覽。三十多位團員青年,分乘十餘輛私家小汽車,紛至沓來,氣派十足,甚爲壯觀。

此情此景,我們老同志感覺很欣慰,很羨慕當代青年職工。說明你們趕上了一個好時代。工作生活在一個社會穩定、經濟繁榮、人民安居、富裕小康的環境中。現在年輕人擁有自己的小汽車早已司空見慣不足爲奇。哪像我們年輕時,能夠擁有一輛鳳凰、飛鴿自行車,那就極其“拉風”令人驕傲得意的事了。

但欣慰之餘,作爲前輩又有些許擔憂。或是引發我們一些思考。汽車是社會發展進步的象徵。最近,我們在段青工中做了個問卷調查,青年職工持有駕照者佔比90%,“有車一族”佔比60%。汽車給我們帶來方便、舒適和效率。但同時又隱藏着交通安全隱患。目前,我國持有駕照的人已經達4億之多,私人汽車保有量也超過3億。早已由原來的自行車王國變爲汽車王國。隨之而來的交通安全問題也日顯突出。我們無法統計全國每年究竟要處理多少違章駕駛行爲。但有個統計分析數據:即2021年全國被起訴刑事犯罪174萬餘人,其中,涉嫌危險駕駛罪35萬餘人。佔比20%。成爲各類刑事犯罪數量之首。而這其中涉及酒駕醉駕的刑事犯罪佔7成以上。來自湖南省高院的辦案數據顯示,近10年來,危險駕駛罪特別是“醉駕”案件數量一直居高不下,2021年位列刑事犯罪首位。近5年來,湖南每年有7000餘人因“醉駕”被判刑。

當前,鐵路系統在青年職工中開展法制教育活動。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必須高度重視和警醒。所以,我今天要的宣講主題:遵規守法,杜絕酒駕,關係你我他

一、爲什麼酒駕屢禁不止

中國是禮儀之邦,酒文化傳承千年淵遠流長。酒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家人相聚、朋友相約、商務洽談。“酒”總會如影隨形而不缺席。可以說國人已將酒文化發揮到極致。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物質生活逐漸富裕起來,私人汽車迅速走進尋常百姓千家萬戶。這兩個因素交織到一起,酒駕也就成爲一個大概率現象了。酒後開車釀成交通事故也就屢見不鮮。酒駕導致交通事故已成爲社會最大安全隱患。雖然,隨着安全意識提高與執法力度加大,“酒駕”尤其是“醉駕”已遭到了絕大多數駕車人的抵制和唾棄。但總有少數人心存僥倖,一是認爲即使喝了酒也未必會被查到。或是自己“吉星高照”從來不出事。或是常看到周圍的人酒駕醉駕也都相安無事。二是自認爲駕駛技術好酒量大,喝酒開車不礙事兒。炫耀自己“好技術+好酒量=萬事大吉”。正是這種自信、僥倖、麻痹的心理,纔有人敢於面對高壓打擊,仍將酒駕視同兒戲,對法律和生命缺乏敬畏,不惜以身試法。

二、爲什麼酒駕危害安全駕駛

爲什麼會危害安全駕駛?對此有專家從人的生理角度進行了科學實驗與分析。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易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及標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爲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爲。

三、酒駕醉駕認定標準

酒駕標準: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

醉駕標準: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就涉嫌醉駕。

四、重拳發力綜合整治

但酒駕醉駕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嚴重威脅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已成爲全社會的共識。對於酒駕醉駕行爲,我們國家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整治力度逐年加大。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此後十年間,又分別於2007年、2011年、2021年三次對有關條款進行修正補充。懲治力度一次比一次嚴厲。2011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將醉酒駕車行爲納入危險駕駛罪,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醉駕成爲刑法規制對象,罪名是危險駕駛罪。至此,醉駕入刑成爲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醉駕”頑瘴痼疾的利器。

酒駕醉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至二千元罰款;因酒駕被處罰又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至二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醉駕治理是一項綜合性、複雜性、系統性工程,不僅需要依靠執法懲戒力量予以打擊威懾,更需要社會各界力量形成協同共治。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務實推進鐵路企業法制建設中,不斷加強法治宣傳力度。針對青年職工的思想狀態和個性,發揮共青團組織和關工委的橋樑聯繫作用,依靠企業文化氛圍,努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常鳴警鐘,防微杜漸。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深入人心。爲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更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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