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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學習心得多篇

法規學習心得多篇

法規學習心得篇1

學習黨紀政紀、提高自我認識。黨的紀律,就是黨內的各種規矩,就是根據黨的性質和宗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確定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黨的紀律有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羣衆紀律等。政治紀律是黨的紀律中最重要的方面,其核心是全黨各級組織和每個黨員與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問題,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所以作爲一名黨員,就是要時時刻刻按黨的章程嚴格要求自己,對黨的各項規章制度,黨紀政紀都要嚴格遵守。只有這樣,才能爲保持黨的純潔性奉獻力量,才能和大家和諧相處,增加自己的凝聚力。

樂看他人優點反省自己不足。無論是生活中還是在工作中,要堅持勤奮學習,紮實工作,團結互助,兢兢業業地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要善於看到他人的優點,包容他人的過失。同時,要時時檢點和反省自己的不足,並虛心學習別人的長處。學會和大家團結協作、共同進步的工作作風。

爲了保持一名黨員的先進性和模範作用。自己要不斷地向先進的和模範的黨員學習,學習他們的先進模範事蹟,學習他們的感人事蹟,學習他們一身正氣的高尚品質。並通過學習,提高自己的思想素養,讓自已在工作中能體現一名黨員應有的本懷和工作水平。

增強自身素質,做好本職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以身作則,增強羣衆觀念,加強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意識。與大家形成良好的溝通,接受羣衆的批評、監督和幫助。

總之,要加強學習,結合自己的工作崗位,找到適合自己的符合崗位職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爲完成全院的總體目標而貢獻力量。

法規學習心得篇2

加強“三紀”教育,是我們的基本準則。

“見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謀公事。”這是古訓,一個人,只見到小小的利益,怎能創下大的功績;一個人老是存有私心,怎能爲他人謀事。學校的管理者,如果一心想着自身利益,那怎麼能夠放眼學校的工作!

“上有毫髮之意,則下有丘山之取。”這是人之常理,有了佔小便宜的念頭,手下的人自然會變得貪得無厭,敢把山丘一樣重的東西據爲己有。上樑不正,下樑歪啊。當領導的不能做好表率,不愁學校不被搞垮。

國運興衰,繫於教育;三尺講臺,關乎未來。一個學校,加強黨紀政紀法紀教育,把保持領導幹部的純潔性,作爲學校管理的基本準則,這是學校工作的生命,只有這樣才能肩負起管理好學校的重任,才能確保一個學校沿着正確軌道發展。

二、加強“三紀”教育,廉潔從教,是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

我們的古人曾經有言,“臨大利而不易其義。”這就告訴我們,廉潔是一種“義”,這就暗示我們,在利益面前應該具有的態度。教育工作者,廉潔從教,是教師職業道德中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教師提出的具體要求,也是人民教師的崇高風範。廉潔從教是教師處理教育教學活動與個人利益之間關係的準則,廉潔從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顯得尤其重要。教師應當注意保持這種品德。

“見理明而不妄取,無所爲而然,上也”,只有明於道義而不貪取,自覺自願的不貪,纔是人們所崇尚的最高境界的廉潔。我們作爲一名教育工作者,應自覺地把教書育人作爲自己的光榮職責,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努力樹立廉潔、高效、勤政、務實的作風,努力按“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約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認真履行職責,爲教育事業奉獻終身。

法規學習心得篇3

中國有句古話: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就是說,任何社會、任何組織如果沒有規矩,就形成不了正常秩序。規矩是什麼?就黨和國家而言,規矩就是紀律和法律;就單位而言,規矩就是規章制度。對黨員幹部來說,守規矩就是按照黨紀國法工作,按照規章制度辦事。

只有守好規矩,使黨紀國法和規章制度得到切實實行,才能保證正確幹事,不做錯事;保證黨和國家大政方針更好地貫徹落實,各項工作正常有序推進;保證黨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各項事業正常發展。

何謂敢擔當?敢擔當,就是敢於承擔自己應盡的責任,工作有膽識、有魄力,面對困難,敢闖敢試;關鍵時刻,挺身而出。

黨員幹部之所以要敢擔當,是因爲我們的事業發展面臨着許多風險和挑戰,會遇到許多困難和問題,尤其是對河北來講,我們既面臨全國“三期疊加”的普遍矛盾,又面臨結構性矛盾突出、大氣污染嚴重的特殊問題,適應新常態壓力更大、任務更重。如果沒有敢擔當的膽識和魄力,沒有敢擔當的勇氣和行動,我們的坡就難以爬上去,坎就難以邁過去。只有敢於迎難而上,破各種難題,全面小康才能順利實現,河北綠色崛起才能成真;個人也纔能有所作爲,有更大收穫。守規矩和敢擔當並不矛盾。首先二者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爲了履職盡責,爲了人民幸福,爲了事業發展。其次,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守規矩前提下的敢擔當,纔是真正的擔當,擔當的結果纔會利國利民;而只有敢擔當,纔會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體現規矩的價值。實踐也證明,幹部出問題,都是出在不講規矩、不講章法上,而不是出在敢於擔當、勇於做事上。焦裕祿、孔繁森這樣的先進人物,哪一個不是既守規矩又敢擔當的典範?把守規矩作爲不幹事的理由,該作爲不作爲;把敢擔當當作不守規矩的依據,肆意妄爲,都是錯誤的,不可取的。

法規學習心得篇4

在幾個小時的學習《消防安全法》的培訓中,使我受到了啓迪,開拓了思維,獲益匪淺。下面,我就參加本次演習訓練談談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一、認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災的發生是現實生活中最常見、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種災難,是直接關係到人民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的大問題,所以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權、尊重人權的高度,本着對社會,對公衆負責任的態度,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時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

二、加強消防常識的學習。火魔無情,當我們被困在火場內生命受到威脅時,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時間裏,如果我們能利用地形或身邊的物體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讓自己的命運由“被動”轉化爲“主動”,爲生命贏得更多的“生機”。火場逃生不能只能希望於“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時對消防知識的學習、掌握和儲備。危機關頭,才能應付自如,從容逃離險境。所以我們一定要熟悉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火場逃生,人員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態。“只有絕望的人,沒有絕望的處境。”當面對滾滾的濃煙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態,鎮靜自若尤爲重要。因爲只有保持平靜的心態,才能冷靜理智地去實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極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

他人。反之,就會出現不辯方向,慌不擇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機會。

經過這次消防培訓,使我對消防有了更進一步瞭解認識,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對消防設備設施存在的問題可以及時糾正;當真正火災到來時,我們一定要記住以下的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少”這是人們在同火災做鬥爭中總結出來的一條寶貴的經驗。

2、“邊報警,邊撲救”在報警的同時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後滅火”在撲救可燃氣體、液體火災時,應首先切斷可燃物的來源,然後爭取滅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後救物”在發生火災時,如果人員受到火災的威脅,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們應貫徹執行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先救人後疏散物資。

5、“聽指揮,莫驚慌”發生火災時不能隨便動用周圍的物質進行滅火,因爲慌亂中可能會把可燃物質當作滅火的水來使用,反面會造成火勢迅速擴大;發生火災時一定要保持鎮靜,採取迅速正確的措施撲滅初起火。這就要求大家平時加強防火滅火知識學習,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制定周密的滅火計劃,才能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時不會驚慌失措。

法規學習心得篇5

通過本學期對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僅瞭解了建築法規的概念範疇、作用、特徵以及規範現狀,而且對建築行業的認識也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從中懂得了一些建築規範,也有了一些心得體會,最明顯的感想就是建築法規很難掌握,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在建築行業正是建築法規的作用,約束着建設者的活動,使建築業文明有序的正常運行。因此我們必須學好,真正的提高建築法規方面的意識,增強對建築法規的重視。

通過本學期對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僅瞭解了建築法規的概念範疇、作用、特徵以及規範現狀,而且對建築行業的認識也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從中懂得了一些建築規範,也有了一些心得體會,最明顯的感想就是建築法規很難掌握,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在建築行業正是建築法規的作用,約束着建設者的活動,使建築業文明有序的正常運行。因此我們必須學好,真正的提高建築法規方面的意識,增強對建築法規的重視。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建築法規的概念,建築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的部門制定的,旨在調整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在建築領域中所發生的諸種社會關係中所運用的法律和規範的總稱。

它有它的一些相應特徵,例如:行政性、經濟性、政策性和技術性等特徵: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爲調整方法;如授權禁止、許可、計劃等詞的應用。

2、消耗資源、創造財富

3、有投資意願、另外依據政府控制經濟政策。反映基本建設政策。

4、質量保證、技術性規範、標準。

從上面建築法規的概念和特徵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建築法規很重要,它管理和約束着建築業以及建築市場的各個層次,對建築師而言既有約束也有指導作用,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建築師的構思到建築的實體出現,建築法規的意識始終貫穿與建築師的思想之中。

一、建築法規具有約束性,形成一個"度"來貫穿着建築領域。

建築法規在社會中的約束性,是因爲它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爲保證建設活動順利進行和建築產品安全可靠,必須建設法規原則:

1. 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對工程建設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

系列指標的要求。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建設工程提出了強制性質量要求,是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並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權力。

2. 確保工程建設活動符合安全標準

工程建設安全標準是對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統一要求。多年以來,

我國建築業就是傷亡率非常高的行業,建築工地傷亡事件時有發生。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

規定對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提出了強制性要求,並同時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建設法規權力。

建築法規在設計構成中也具有約束性。在我看來,建築師不能憑藉自己的想法進行設計,各個層次、各個方面都受建築法規的約束,這也正是人們所說的一個"度"。設計師不能超越這個"度"而進行設計,必須嚴格準守住這個底線。

這個底線可不是沒有說法的,它們都是建築領域經過長期的實踐總結出來的非常實用的規範。 建築法規還具有指引性,通過學習,下面的規範性文件就是我們進行建築設計中最基本的指導,指導着我們設計出適用的作品。

建築法規是各地政府規定在該地區的建築所必須遵守的.規範性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1)確定建築基地四周的交界線,稱"建築紅線"。

(2)建築的高度、形體和處理與城市市容或周圍環境相協調的規定。

(3)防火和三廢處理的要求。

(4)基地上主要道路最小寬度的限定,包括消防道路。

(5)最高建築密度和最少綠化設施的係數定額。

(6)紅線上建築立面及基礎處理的規定:建築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修改要求,以及在紅線外建築施工和堆料允許範圍規定。

建築法規是在各地基本建設招待中必須遵循的依據,以保證建築質量,保障安全,具有良好衛生環境和市容。

總之,規範指導建築行爲。保護合法建築行爲。處罰違法建築行爲。

二、建築法規具有指引的作用,指引着我們設計出"堅固、適用、完美"的建築作品。

我就對建築特別敏感,看着千奇百怪的建築形態,我總會幻想着自己叼着一根筆,設計着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建築結構。對我而言總以爲作爲一個建築師,有了天分與靈感就足夠了,然而學習了建築法規,才認識到單單的擁有這方面的靈感和天分是不夠的,還應該用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來填充自己的思想,裏面講述了很多值得注意和注重的地方,記得老師授課過程中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脫離建築法規的規定進行設計,嚴重的後果可能導致犯法行爲",也就是這句話使我牢牢的記住,它是那麼的重要,那麼的神聖,讓我不敢越雷池一步,指引着我在建築行業裏更好更規範的進行設計。

僅僅要掌握繪畫技巧,空間感受創意等知識與能力,但不懂得如何選擇材料和節省材料、如何確定建築的進深以及跨度,這些知識的缺乏都會影響我們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的適用度,也許就是一個擺飾品,僅僅可以供人們參觀卻不能真正的居住使用。然而建築規範卻爲我們的設計指明瞭方向,它爲我們提供了合理的數據,這樣我們設計出來的作品將不再是僅僅的"藝術"擺設,而成爲一個即堅固、適用又美觀具有藝術性的作品。所以想成爲建築師的道路是十分艱難的。如果要成爲一名建築師,繪圖、建築設計、建築理論、物理學和法律法規等課程的學習是不可或缺的。特別是在建築的法律法規方面,沒有它的約束和指引,創作出來的作品將失去最基本的適用原則。

總結:我的夢想是成爲一名建築師,爲實現這個夢想,我必須加強學習建築法規理論知識,培養自己的審美與空間想象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時,要多讀有關建築的書籍、雜誌、報刊,在建築領域充分的學習。

根據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再幼稚的做設計,而用心的去做有法規的設計,這些都能幫助我離自己的理想更近一些。我相信有一天我能設計出屬於自己的建築!

法規學習心得篇6

通過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的學習,首次初步瞭解了建築學專業相關法律知識,受益匪淺。其中讓我體會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設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統稱。它也在各個方面發揮着作用。它詳細規定了哪些是必須所爲的建設行爲,哪些是禁止所爲的建設行爲;它保護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切建設行爲;它同時對那些違法建設行爲作出適當的處罰。

近年來,由於市場的不規範和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建築領域裏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着嚴重危機: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施工企業在建成一座座高樓大廈的同時,往往因爲建設單位拖欠奇絕工程款而深深困擾,從而給本來已經經濟十分緊張的施工企業雪上加霜。最後使得民工受罪:"沒有資金爭着上,有點資金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着企業先墊上",層層經濟壓力最後轉移到了民工身上,這是造成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重要原因。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現象,還有由於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問題,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 縱觀整部《建築法規》,主要是圍繞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因爲這些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和全體公民切身利益。《建築法規》的出臺可以解決以上這些現象,從而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