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

第一篇:建築法規學習心得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

建 築

姓名:湯懷鑫 班級:造價1202 學號:1210434法 規 學 習 心 得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

建築法規這門課是後來加的,剛接觸這門課時本以爲是一門類似於“毛概”類型的課程——枯燥無味。但是在聽了羅老師的實際授課之後我感覺獲益匪淺。

首先先從老師授課的角度講一下我的感受。羅老師善於利用案列分析來講課,通過一個個案列來加深我們對這門“枯燥”的課的認識,在案例中他可以鼓勵我們學生去主動思考,而傳統的教學方法只告訴我們如何去做,並且乏味,降低了我們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成效。通過羅老師的案例,我們可以發表自己的見解,通過同學之間的分歧交流,第一可以使我們互相學習,通過他人的看法找出自己的不足;第二,使我們學會把知識轉化爲實際工作能力,我個人認爲書本的死知識不仔細鑽探是無法在實際工作中提高非常大的作用的,而通過案例的方式我們可以再案例中“身臨其境”,把知識轉化爲實際的能力,爲以後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第三,我們通過案例發表自己的看法後,羅老師通過我們的看法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在無形中學生的知識點記憶又加深了。開始羅老師每次上課時帶着聊天的語氣和我們聊一些事情,我開始只以爲就是簡單的“聊天”,後來仔細想想其實這所講的事情就是一個小案例,並且是和我們專業息息相關的案例,在羅老師的

課題上通過這些案例我不僅學到書本的知識,還有實際工作的一種能力,講書本知識和實際工作完美的結合,最重要的是我學會了一種方法,一種學習的思維方式。

其次,我談談從這門法規課上我學到的感受。通過羅老師的教學,我個人覺得學到的知識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學到一些“潛規則”,馬上就要真正的工作了,這些“潛規則”對我們以後實際的生活有更直接的意義,我目前認爲法律的空子是很多的,這讓我想到一個段子“上天賜給人三種品質——誠實、聰明和黨性,但是一個人不會有三種,因爲如果你是誠實和聰明的話,那你就沒有黨性;如果你是忠誠和有黨性的,你就不是聰明的;如果你是聰明和有黨性的,那你肯定不會誠實。”在這裏我不討論這句話的實際意義正確與否,我覺得在目前中國這個環境工作不利用好這些“潛規則”的話是不可能獲得自己想要的,相反自己應該有的東西也會被剝奪,所以,我覺得我現在必須把建築法的知識好好琢磨,學會利用這些“空子”,至少保證自己的利益在被其他人損害時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羅老師上第一節課的時候講“我不爲你們任何人好”,在聽到這句話時我非常敬佩羅老師,我與老師的價值觀幾乎是一樣的,在沒有利益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會說“我是爲你好”這種虛僞的話(除了自己的親人朋友),我覺得在目前這個社會,必須先把自己“活”好,然後在考慮去爲他人好,並且爲別人好這種事僅僅停留在口頭是沒用的,關鍵是做出實際的事來。

在通過對比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那次實例中,我學到很多之前不曾明白的知識。第一點,就是做事必須十分認真,一個標點符號,一

個字的錯誤就會把整件事情壞掉,而羅老師讓我們找錯誤時把那些字體,標點的錯誤也列出來,正是培養了我們這種認真的勁,注意這些細節可能把一件事情直接改變一個結果;第二點,既然從事這個行業必須對這個行業的有關規範和文件有個瞭解,羅老師說讓我們每天就只抽10分鐘時間讀讀就可以了,在慢慢的潛移默化之中不說一些深刻的見解至少我知道了招標文件的基本組成部分以及招標的基本程序和一些要達到中標目的的基本條件,我們在對比這個招投標文件的無形之中對招投標文件就有了一個深刻的認識;第三點,在我們找出這些差異之後,老師在集中對我們的差異進行講解,我之前不知道投標文件必須嚴格執行招標文件的要求,以爲只要大致同意就好了,現在我明白投標文件必須相應招標文件的要求,不然就按廢標處理,另外對工程質量等級的劃分——幾個字的錯誤就有可能導致廢標,老師講的那個案例再一次說明了細心的重要性。

通過羅老師的教導,在知識水平上我首先初步瞭解了我國建築建築工程市場的大體情況,例如市場的主體與客體,以及資質管理情況。再者瞭解了合同法律制度。例如合同的訂立,履行。合同的效力,即在什麼情況我們訂立的合同能夠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合同雙方應該怎樣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等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轉讓和終止,以及一些具體細節。掌握了什麼是招投標,什麼是fidic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的一些知識;在其他素質與職業培養方面,我首先明白了做人的基本道理和基本的職業素養與道德,以及如何維護的權益,現在我在中建三局實習,

我會好好利用這次機會,以理論結合實踐,認真學習,將那種學習的思維方式應用到實際的工作中,這幾個月的學習,我對羅老師的印象改變很大,之前感覺老師非常嚴厲,不近乎人情,後來想想,不管生活方面如何,我認爲老師在教學方面是不可多得的一個好老師,因爲我覺得在學習這種需要實際經驗和操作的學科時,沒有一些案例的幫助根本無法學透,即使看了書上的案例沒有一個專門的講解也無法把案例中的實際經驗轉化爲知識輸送到學生的腦袋中,在羅老師講的這些案例中我不光學到了書本的理論知識,還有實際的經驗,以及一些利於我們順利工作的“潛規則”,另外還有一些學習知識的思維方式,在點滴之中爲我們以後的工作生活之路鋪上了一磚一石,在此感謝羅老師的辛辛教導。

感謝羅老師在百忙之中抽時間對本文進行的審閱!

第二篇:建築法規學習心得

《建設法規》學習心得

本學期通過對《建築法規》的學習,首次初步瞭解了建築學專業相關法律知識,受益匪淺。其中讓我體會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在學習該課程之前對新聞報到的建設事故聯想到的大概只有這樣的大衆詞彙:政府無能腐敗,國人內心浮躁,急功近利,開發商等見利忘義,缺乏良心和誠信,豆腐渣工程之類。雖然這認識不是很錯,但身爲建築學學子,這樣的認識太過於膚淺。假若把中國的建設市場比作一架問題多多的機器,那麼我們就應該去了解機器中的構架和每一道工序,找出導致故障的問題,並在我們將來的從業生涯中避免這個問題。我們比中國建設市場,好比這臺機器中的一個零件,懂法守法以法約束自己監督他人,那麼中國建設市場健康發展,中國建築名揚世界,指日可待也。。。。。。所以我們應該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建築人。

接下來具體結合課本比較感興趣的幾個知識點談談個人心得和體會,如有錯誤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老師的指正:

第一章:工程建設法律的結構和作用

“工程建設法律指的是規範工程建設行爲的法律,它不僅包括直接規範工程建設行爲的法律,也包括與工程建設行爲密切相關的法律。”第一章開頭的首句話就提醒我們,建設工程法規涵括的範圍之廣。它規範貫穿了建設的全部領域與全過程,它很詳盡、細化到了基本操作層面。如果想學好,一定要勤翻相關法律,思考相關案例。學習建設法規,不能僅靠死記硬背,應在記憶、理解的基礎上掌握問題的要點,不僅要掌握該概念、原理、方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而且應結合識記和領(本文來自本站)會的基礎知識、原理和互動關係,能夠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第一章還給我們介紹了建設法規的豎向和橫向結構及其作用。豎向結構主要講述了不同等級法律之間的關係,從憲法到地方性行政規章再到國際條約,相關的建設法規都滲透其中。期中包括五個層次:建設法律,建設行政法規,建設部門規章,地方性建設法規,地方建設規章。建設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法律效力低的建設法律不得與比其法律效力高的建設法規相牴觸,否側。其相應規定是爲無效。

橫向結構則主要從整個建設過程中分別接觸到的建設法規,這個直接關係到以後我們的從業,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記下來:

規範決策階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規範招標階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規範勘察設計階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規範施工階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除上述設計建設工程各主要階段的主要的法律、法規外,還涵蓋了整個建設工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與工程建設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有着各自調整範圍的法律、法規構成了工程建設法律體系的橫向結構。

工程建設法律的作用五方面:引導作用、評價作用、教育作用、預測作用、強制作用。這個很容易理解。主要說明了工程建設法律的重要性和對社會的意義。

第二章:工程建設法律基礎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人身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體。民法是現代國家基本法之一。”

通過這一章的學習,掌握了一些民法基本的知識,爲深入學習工程建設法律打下紮實的基礎。由於跟生活密不可分,所以學起來不會覺得枯燥。

下面總結一下這一章的重點難點和學習過程中思考的問題。

1、 民法的內容: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責任。

2、 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

主體:

自然人,既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在我國民法中,公民和自然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法律上是這樣的,但是現實中人的地位總是被分爲三六九等當然包括法律地位。貧民上訴無門,官員欺壓百姓,農民工以死討要工資這些惡性事件在中國社會屢見不鮮了,總的來說還是法律意識薄弱,百姓不會使用法律這把利劍,使得官員對法律的藐視。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成立的條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這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法人又分爲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企業法人以盈利爲目的社會經濟組織。像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股份有些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等都是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則是爲了實現國家對社會的管理及其他公益目的而設立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

其他組織,這個比較難理解,是指依法或者依據相關政策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

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各類組織。不具備法人資格,個人理解可能是這類型的組織無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吧?這類組織有付屬性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和一些不完全具備法人條件的協會、學會、研究會、俱樂部等社會團體。

客體:

法學理論上課題一般表現爲財、物、行爲和非物質財富

內容: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指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這是民

事法律關係的核心,直接體現了主體的要求和利益。

套用到建設工程中,假如a設計公司爲華農勘察設計一棟新教學樓,那麼主體是a設計公司和華農,客體是勘察設計的這個行爲,內容是華農向a設計公司支付一定費用的義務,a設計公司提交給華農一個滿意的勘察設計結果,和收取相應費用的權利。

3、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的民事法律

行爲,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這一部分的內容比較難理解的是表見代理:“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以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議定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爲有效。”一開始百思不得其解,字面上的意思這明明就是代理人無權代理的錯誤。而且假如被代理人已經跟代理人解除代理關係了,若代理行爲造成的損失還是由被代理人承擔的話,那麼對於被代理人來說豈不是很冤。解釋這一行爲爲

什麼有效的關鍵詞在於有理由相信。我想這條規定是出於維護社會的穩定考慮的,對於第三方來說他是善意的,而且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也就是說在第三方從客觀角度上看是沒有過錯的。然而對於代理人來說,看似沒有錯誤,但其實被代理人是有不明顯過失的,他沒有告知善意的第三方代理人沒有此代理權。至於爲什麼沒有告知是被代理人的過錯可能基於這兩點吧:首先是維護社會穩定和保護善意第三方,這畢竟是或者曾經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二者,關鍵還是“有理由相信”這種理由可以是這種代理行爲在之前有效地發生過數次等等。

4、 民事權利:

物權,這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民事權利,有必要認真理解什麼是物權和如何保護自己的物權。

債權跟物權不同的是:物權是對世權,債權是對人權;物權是絕對權和支配權,債權是相對權和請求權;物權的課題只能是物,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行爲和智力成果。

知識產權有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

5、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時間。一開

始對這句話的疑惑是保護民事權利爲什麼要規定一個時間,相關機關不是應該以人爲本,時刻保護羣衆的權利嗎?後來想想這也許是從節約社會運行成本來考慮的吧,例如有些陳年舊案追查起來的確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規定個時效,能儘量避免社會的人力物力的浪費。

6、 合同法基礎:簽訂合同一般要經過要約與承諾兩個步驟,而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有

起特殊性,需要經過要約邀請→要約→邀請要約承諾三個步驟。1、要約邀請:指當事人一方邀請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要約的意思表示。2、要約:當事人一方想另一方提出合同條,希望另一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承諾:指要約人完全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這一節中個人認爲比較難理解的是要約邀請,要約,承諾這幾個名詞。下面以投標爲例介紹一下這幾個名詞:投標是投標人發出的要約,中標通知書則是招標人做出的承諾。一般情況下,都是承諾送達要約人時生效,這即是一般合同中承諾生效的“收信主義”。但是,《招標通知書》中對承諾的生效採用了“發信主義”,即做出承諾時即生效。

第三章:建築法

這一章比較難理解章節是建築工程的發包承包過程中的問題。有兩個問題我覺得需要特別注意的:

肢解發包,指的是建設單位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的行爲。書上把導致發包人變相規避招標列爲直接發包的弊端,個人覺得這邏輯關係有時候應該是這樣:發包人爲了規避招標而非法肢解發包,從而使建設工程面臨以下弊端:

(1)不利於投資和進度目標的控制,本該有一家承包商來完成的東西,變成有兩家或這兩家以上的承包商來完成。就像一個機械玩偶本該用一個型號的零件,你強制用兩種型號,可想而知,這玩偶組裝難度大大提升,而且性能也會出現不定性的問題。

(2)管理成本的增加,這個很容易理解,本來只要管理少個承包商,如今要管理多個。難度和成本都增加。

(3)發包成本的增加,肢解發包必然會使發包次數增加。

轉包,指的是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爲。從字面上可以很容易看出轉包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爲,所以轉包是被禁止。轉包的弊端如下:

(1)導致工程款的流失,每次轉包都會使原來用於工程建設的用款轉爲管理用款。

(2)不可預見的風險增加。

(3)管理的難度增加。

都很容易理解就不把書上的原話再抄一遍了。

總的來看肢解發包百和轉包害而無一利,但是總有些發包人財迷心竅,鋌而走險,自私自利,或者一些監督執法機關利益薰心,對這種違法行爲視而不見。這就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了,還是回到社會層面上的問題。。。此處省略10000字。。。

總結: 由於時間關係和字數要求,後面的章節就不在這裏論述了。總的心得體會是我們必須要學好建設法規,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自己從事建設行業的法律水平;提高在從事建設領域作爲當事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增強對建築法規的重視。

第三篇:建築法規學習心得體會

我對建築規範的理解和學習。做設計作業時,常常會覺得一定要和老師的設計任務,符合本方案的建築類型規範的要求,所以建築規範就成爲了設計的一種負擔,那很正常。剛學習建築嘛,不急。甚至有時候我們覺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爲方案出來後,模型做出來一定很酷,那就達到目的。

現在回想這是一種極端無知浮躁的動作,後來慢慢覺得規範的熟悉掌握應該是建築設計師的最基本的本領。如果這都沒有,那設計肯定有問題。

有時老師說的,要求的太多了,我們改做重來,那都是很正常。我總覺得方案的好壞最終決定還是經濟,使用者的定位所決定。——涉及到方案定位價值取向的問題,建築界也由此引出各種流派。因此,在學生階段注重形態還是功能不是爭論和評價的核心所在,關鍵是你追求的東西是不是能夠真正的實現,通過什麼方法和手段去實現,實現到什麼程度,達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規範爲什麼是這樣的,背後的出發點和理論、方法等方面的支撐。規範是很重要,但是規範是死的,是很容易獲得的知識,我認爲大學的培養不能以規範爲重頭戲,即便是規範要進入教學,也不應是簡單的應用層面。

而應深入到更深層次的變動,我喜歡變動的教學和學習奧,所以我在做設計時總會反向思考,個性就是不要來一個很粗糙的老東西,一點新鮮感都沒有,那就失去了設計的生命力,那對設計界是很可怕的設計狀態。

規範是死的,那你是活的,新規範,新法則那就是人在變化。把握,觀察纔是最好的設計法則。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2):

通過本學期對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僅瞭解了建築法規的概念範疇、作用、特徵以及規範現狀,而且對建築行業的認識也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從中懂得了一些建築規範,也有了一些心得體會,最明顯的感想就是建築法規很難掌握,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在建築行業正是建築法規的作用,約束着建設者的活動,使建築業文明有序的正常運行。因此我們必須學好,真正的提高建築法規方面的意識,增強對建築法規的重視。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建築法規的概念,建築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的部門制定的,旨在調整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在建築領域中所發生的諸種社會關係中所運用的法律和規範的總稱。

它有它的一些相應特徵,例如:行政性、經濟性、政策性和技術性等特徵: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爲調整方法;如授權禁止、許可、計劃等詞的應用。

2、消耗資源、創造財富

3、有投資意願、另外依據政府控制經濟政策。反映基本建設政策。

4、質量保證、技術性規範、標準。

從上面建築法規的概念和特徵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建築法規很重要,它管理和約束着建築業以及建築市場的各個層次,對建築師而言既有約束也有指導作用,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建築師的構思到建築的實體出現,建築法規的意識始終貫穿與建築師的思想之中。

一、建築法規具有約束性,形成一個“度”來貫穿着建築領域。

建築法規在社會中的約束性,是因爲它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爲保證建設活動順利進行和建築產品安全可靠,必須建設法規原則:

1. 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對工程建設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一

系列指標的要求。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建設工程提出了強制性質量要求,是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並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權力。

2. 確保工程建設活動符合安全標準

工程建設安全標準是對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統一要求。多年以來,

我國建築業就是傷亡率非常高的行業,建築工地傷亡事件時有發生。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

規定對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提出了強制性要求,並同時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建設法規權力。

建築法規在設計構成中也具有約束性。在我看來,建築師不能憑藉自己的想法進行設計,各個層次、各個方面都受建築法規的約束,這也正是人們所說的一個“度”。設計師不能超越這個“度”而進行設計,必須嚴格準守住這個底線。

這個底線可不是沒有說法的,它們都是建築領域經過長期的實踐總結出來的非常實用的規範。 建築法規還具有指引性,通過學習,下面的規範性文件就是我們進行建築設計中最基本的指導,指導着我們設計出適用的作品。

建築法規是各地政府規定在該地區的建築所必須遵守的規範性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1)確定建築基地四周的交界線,稱“建築紅線”。

(2)建築的高度、形體和處理與城市市容或周圍環境相協調的規定。

(3)防火和三廢處理的要求。

(4)基地上主要道路最小寬度的限定,包括消防道路。

(5)最高建築密度和最少綠化設施的係數定額。

(6)紅線上建築立面及基礎處理的規定:建築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修改要求,以及在紅線外建築施工和堆料允許範圍規定。

建築法規是在各地基本建設招待中必須遵循的依據,以保證建築質量,保障安全,具有良好衛生環境和市容。

總之,規範指導建築行爲。保護合法建築行爲。處罰違法建築行爲。

二、建築法規具有指引的作用,指引着我們設計出“堅固、適用、完美”的建築作品。

我就對建築特別敏感,看着千奇百怪的建築形態,我總會幻想着自己叼着一根筆,設計着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建築結構。對我而言總以爲作爲一個建築師,有了天分與靈感就足夠了,然而學習了建築法規,才認識到單單的擁有這方面的靈感和天分是不夠的,還應該用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來填充自己的思想,裏面講述了很多值得注意和注重的地方,記得老師授課過程中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脫離建築法規的規定進行設計,嚴重的後果可能導致犯法行爲”,也就是這句話使我牢牢的記住,它是那麼的重要,那麼的神聖,讓我不敢越雷池一步,指引着我在建築行業裏更好更規範的進行設計。

僅僅要掌握繪畫技巧,空間感受創意等知識與能力,但不懂得如何選擇材料和節省材料、如何確定建築的進深以及跨度,這些知識的缺乏都會影響我們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的適用度,也許就是一個擺飾品,僅僅可以供人們參觀卻不能真正的居住使用。然而建築規範卻爲我們的設計指明瞭方向,它爲我們提供了合理的數據,這樣我們設計出來的作品將不再是僅僅的“藝術”擺設,而成爲一個即堅固、適用又美觀具有藝術性的作品。所以想成爲建築師的道路是十分艱難的。如果要成爲一名建築師,繪圖、建築設計、建築理論、物理學和法律法規等課程的學習是不可或缺的。特別是在建築的法律法規方面,沒有它的約束和指引,創作出來的作品將失去最基本的適用原則。

總結:我的夢想是成爲一名建築師,爲實現這個夢想,我必須加強學習建築法規理論知識,培養自己的審美與空間想象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時,要多讀有關建築的書籍、雜誌、報刊,在建築領域充分的學習。

根據建築法規的學習,不再幼稚的做設計,而用心的去做有法規的設計,這些都能幫助我離自己的理想更近一些。我相信有一天我能設計出屬於自己的建築!

第四篇:建築法規課學習心得

建築法規課學習心得建築法規管理和約束着建築業以及建築市場的各個層次,學習熟悉建築法規對於建築設計師來說是很重要的。 在進行建築設計的時候,僅僅依靠天馬行空的想象力是不行的,建築法規往往關係到建築使用者的舒適度甚至人生安全,作爲一名建築系學生,應該學會如何在設計中避免違反各種建築法規,在這一前提下發揮想象力,設計出富有創意又安全可用的建築。 通過對建築法規的學習,我意識到建築設計時需要多方面的考慮。在之前的建築設計作業時,很多細緻的規定我並沒有很嚴格地遵守,或者說並沒有深入的考慮,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我才發現建築設計需要注意的細節實在是太多了,在進行建築設計時應該綜合深入地考慮是否符合建築法規,最好是能形成習慣。一一一一、、、、《《《《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是爲了使民用建築符合適用、經濟、安全、衛生和環保等基本要求而制定的通用法則,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築設計。 通過對《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的學習,我發現了在以前建築設計設計時容易忽略掉的許多細節,如: 6.5 廁所、盥洗室和浴室 :建築物的廁所、盥洗室、浴室不應直接佈置在餐廳、食品加工、食物儲存、醫藥、醫療、變配電等有嚴格衛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層;除本套住宅外,住宅衛生間不應直接佈置在下層的臥室、起居室、廚房和餐廳的上層; 如圖所示:一層部分平面圖二層部分平面圖 在二層衛生間的之處,在一層是一個儲藏室,如果儲藏室主要用於食物儲存的話,是違反了規範的。 這一點以前在進行建築設計的時候很容易忽略,原因在於我在進行設計的時候往往把各層空間的功能分開考慮了。它提醒了我建築空間的功能是一個整體,有的時候某些功能往往會因爲一些原因影響到另一功能的使用,在今後的建築設計中應當儘量避免這一情況的出現

6.7 樓梯 6.7.3 梯段改變方向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最小寬度不應小於梯段寬度,並不得小於1.20m,當有搬運大型物件需要時應適量加寬。 6.7.4 每個梯段的踏步不應超過18級,亦不應少於3級由圖可見梯段改變方向處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寬度爲1.50m,而梯段寬度爲1.44m,可知平臺寬度不小於梯段寬度,並不小於1.20m,而梯段的踏步共12級,大於3級小於18級,可見這個樓梯的設計是符合規範的。 樓梯平臺的寬度往往是設計時容易忽略的地方,認爲能夠過人就足夠了,在學習了規範之後才發現,梯段平臺的寬度其實也有着嚴格地要求。至於梯段的踏步數更是容易忽略的地方,過多的踏步數會讓使用者感到疲倦,這應該也是規範的意義吧。6.10 門窗 6.10.4 門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5 開向疏散走道及樓梯間的門扇開足時,不應影響走道及樓梯平臺的疏散寬度。此處的門開向疏散走道,但是在其門扇開足時,影響了走道的疏散寬度,可見這是不符合規範的。 以往設計時,門的開啓方向往往是容易忽略的地方,感覺門向哪個方向開啓似乎影響不大,但是學習了這一條規範之後才發現,當門開向疏散走道時,門扇開足時不能影響走道的疏散寬度,這一點對於疏散逃生很重要,以後的設計中應該注意。二二二二《《《《住宅設計規範住宅設計規範住宅設計規範住宅設計規範

《住宅設計規範》是爲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條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質量,使住宅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經濟等要求而制定的,適用於全國城市新建、擴建的住宅設計。 在以往進行別墅設計的時候,大概的瞭解了一下住宅的設計規範,但是其實當時並沒有特別認真的卡着規範來進行建築設計。直到居住區規劃設計的時候,因爲需要修改與創造戶型的原因,纔對《住宅設計規範》有了較爲深入的瞭解,結果在學習了這本規範之後,發現依然還有很多地方在設計的時候沒有特別注意。3.3 廚房 3.3.1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下列規定:一、一類和二類住宅爲4m2;二、三類和四類住宅爲5m2;3.3.2廚房應有直接採光、自然通風,並宜佈置在套內近入口處。3.3.3廚房應設置洗滌池、案臺、爐竈及排油煙機等設施或預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淨長不應小於2.10m2。3.3.4 單排佈置設備的廚房淨寬不應小於1.50m;雙排佈置設備的廚房其兩排設備

的淨距不應小於0.90m。圖中廚房面積爲5.7m2,滿足了規範的要求。 圖中廚房有直接採光與自然通風,並佈置在了套內近入口處,這些都是符合規範要求的。 圖中廚房設置有洗滌池、案臺、爐竈等設備並預留了一定位置,其操作面淨長爲2.56m,大於2.10m 圖中廚房爲單排佈置設備,其淨寬爲1.82m,大於1.5m滿足規範。 由此可見,小小一個廚房,規範中也對其進行了細緻的規定。3.4衛生間 3.4.1每套住宅應設衛生間,第四類住宅宜設二個或二個以上衛生間。每套住宅至少應配置三件衛生潔具,不同潔具組合的衛生間使用面積不應小於下列規定:1、設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噴淋)、洗面器三件衛生潔具的爲3m2;2、設便器、洗浴器二件衛生潔具的爲2.50m2;3、設便器、洗面器二件衛生潔具的爲2m2;4、單設便器的爲1.10m2。 3.4.2無前室的衛生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起居室(廳)或廚房。 3.4.3衛生間不應直接佈置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和廚房的上層。可佈置在本套內的臥室、起居室(廳)和廚房的上層;並均應有防水、隔聲和便於檢修的措施。 3.4.4套內應設置洗衣機的位置

圖中衛生間有設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噴淋)、洗面器三件衛生潔具,面積爲6.6m2,大於3m2,符合規範。 同時還預留了洗衣機的位置。3.8 過道、貯藏空間和套內樓梯 3.8.1套內入口過道淨寬不宜小於1.20m;通往臥室、起居室(廳)的過道淨寬不應小於1m;通往廚房、衛生間、貯藏室的過道淨寬不應小於0.90m,過道在拐彎處的尺寸應便於搬運傢俱。此處套間的入口過道淨寬爲1.30m,大於1.20m;而通往臥室的過道淨寬爲1.16m,大於規範規定的1m,可見此處的設計是符合規範的。 套間內過道的淨寬往往是以前設計時容易忽視的問題,因爲當時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協調功能上面了,通過對規範的學習才發現,不僅是門的寬度,過道的淨寬也是有着限制的,如何讓空間的使用價值最大化的同時滿足規範是今後的設計應當考慮的問題。之前在設計的時候,往往也會因爲只考慮功能流線的合理而忽略了起居室與臥室的實際尺寸是否符合規範,學習了規範後才發現爲了不影響使用者的基本需求,這些房間的尺寸採光通風等都是有明確的要求的。 3.2 臥室、起居室(廳)3.2.1臥室之間不應穿越,臥室應有直接採光、自然通風,其使用面積不宜小於下列規定:1雙人臥室爲10m2

2單人臥室爲6m2;3兼起居的臥室爲12m2。3.2.2起居室(廳)應有直接採光、自然通風,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m2。3.2.3起居室(廳)內的門洞佈置應綜合考慮使用功能要求,減少直接開向起居室(廳)的門的數量。起居室(廳)內佈置傢俱的牆面直線長度應大於3m。3.2.4無直接採光的餐廳、過廳等,其使用面積不宜大於10m2。圖中起居室的面積爲19m2,雙人臥室面積爲16m2,單人臥室面積爲10.9m2。起居室內佈置家居的牆面直線爲4.8m,這些都是符合規範的。 可見,在設計住宅的時候,不僅要考慮好功能流線的佈置,各種功能的面積朝向等也應當綜合考慮。三三三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在以往的設計中,防火規範應該算是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了,現在回頭看看以前的建築設計作業,會發現不少違反了防火規範的地方。我想主要是因爲低年級的時候考慮的往往是空間怎麼能夠變化豐富,外形怎麼樣才富有創意,對於防火規範這一方面往往有所忽視。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些以前不太注意的術語的準確含義。 2 術語 2.0.20 防火分區 fire compartment 在建築內部採用防火牆、耐火樓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設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築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間。2.0.21 防火間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防止着火建築的輻射熱在一定時間內引燃相鄰建築,且便於消防撲救的間隔距離。 2.0.22 防煙分區 smoke bay在建築內部屋頂或頂板、吊頂下采用具有擋煙功能的構配件進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煙能力的空間

.7 民用建築的耐火等級、最多允許層數和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5.1.7 的規定。 表5.1.7民用建築的耐火等級、最多允許層數和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可見上

面的建築設計是符合規範的。以往在設計的時候往往會忘記防火分區的問題,這也是以後應

該注意的。防火分區在發生火災時建築使用者的安全非常重要,能夠爲其爭取到逃生的時間。關於民用建築的疏散問題,在之前的設計之中雖然已有所考慮,但在學習規範的過程中,才發現考慮的範圍太窄,不夠全面,而規範中則明確規定了疏散安全的各項係數,疏散安全關係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向來是應該重點考慮的

5.3民用建築的安全疏散 5.3.13 民用建築的安全疏散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應符合表5.3.13 的規定;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非封閉樓梯間的距離,當房間位於兩個樓梯間之間時,應按表

5.3.13 的規定減少5m;當房間位於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時,應按表5.3.13 的規定減少2m; 3 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層採用擴大封閉樓梯間。當層數不超過4 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設置在離樓梯間小於等於15m 處; 4 房間內任一點到該房間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於表5.3.13 中規定的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疏散門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離。 表5.3.13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離(m)注:1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的觀衆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廳和閱覽室等,基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大於30m。2 敞開式外廊建築的房間疏散門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離可按本表增加5m; 3 建築物內全部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其安全疏散距離可按本表規定增加25%; 4 房間內任一點到該房間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門的距離計算:住宅應爲最遠房間內任一點到戶門的距離,躍層式住宅內的戶內樓梯的距離可按其梯段總長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計算。圖中房間內最遠點距離疏散門的距離爲12m,未大於規範要求,因此這個設計是符合規範的

此處的房間位於兩個樓梯間之間,所以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非封閉樓梯間的距離應按表5.3.13 的規定減少5m,而圖中距樓梯間最遠的疏散口與樓梯間的距離爲19m,未大於規範所要求,因此也是符合規範的。 疏散距離是建築防火的一項重要指標,但是在之前的設計往往沒有仔細考慮,很大部分是因爲不瞭解詳細的規定,學習了《建築防火規範》之後,對於以後的建築設計的綜合考慮有很大的幫助。另外,在居住區規劃中關於消防車道的規範這一問題也曾困擾了我很久,同過學習《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之後,我才發現,規範上已經很明確地規定了關於消防車道的一些細節。 6消防車道 6.0.1 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m。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m 或總長度大於220m 時,應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6.0.2 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0m 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6.0.3 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沿街時,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0m。 6.0.4 在穿過建築物或進入建築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不應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 6.0.5 超過3000 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14 個座位的會堂和佔地面積大於3000m2 的展覽館等公共建築,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小結小結小結小結 通過一個學期的學習,我對《民用設計通則》《住宅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這三本規範有了較爲深入的瞭解,也明白到作爲一名未來的建築師,在做設計的時候僅僅有着豐富的想象力是不夠的,滿足各種規範是建築設計基本的要求,在未來的時間裏,應該學會如何在滿足規範的前提下進行建築設計,不能爲了空間的豐富性,建築外形的美觀性等而忽視了對建築法規的遵守,這是對建築使用者的不負責。在今後的設計中,肯定還會接觸到更多的設計規範,對於這些需要嚴格遵守的規範,我相信我能夠在設計中逐漸地熟悉,將不反規範變成今後設計的原則

第五篇:建築法規學習計劃

班級:建築101學號:

標籤:學習心得 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