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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多篇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多篇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1

今天,我們跟隨田書記學習了新的勞動合同法,對這個法規有了全面的瞭解。下面從兩個方面談談自己的體會。

一、勞動合同法擴大了適用範圍

勞動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實施後,一些新的用工主體,用工形式不斷出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夥律師事務所等新單位類型出現;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鑑於這些新情況,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體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門衛何師傅,打字員小李等這些編制外的勞動者,就要與他們簽定合同,這個合同就是他們維權的依據。

二、勞動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否規範,一些重要內容是否進行了約定,對於維護雙方尤其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時分重要的意義。我們學習掌握了勞動法給予我們的這些保障,在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會有作用的。現在我們的工作好象還用不着這些,因爲有單位領導在爲我們操心.但如果有一天,當我們去哪再就業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用這些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當然,我們學習的目的不僅僅只是爲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質,爲了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2

課程主題:信用風險測量與管理

培訓目標:學員掌握違約概率的測算、信用評級的基礎知識,瞭解四大信用風險組合模型的原理,掌握各類風險緩釋技術,能計算信用風險價值。掌握固定收益證券、外匯、股權和商品市場的基本知識及其風險,瞭解衍生產品的定價原理,掌握風險識別、敞口計算方法,瞭解風險價值方法原理、運用,能通過基本參數計算風險價值。瞭解市場風險的對衝技術。

培訓內容:

1、信用風險導論

結算前風險

結算風險

結算風險的處理

信用風險的成因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的管理

信用風險測量:信用損失

信用風險測量:聯合事件

信用風險的分散化

2、違約概率與轉移概率

信用事件

歷史違約率

累積與邊際違約率

轉移概率

預測違約概率

公司違約與國家違約

培訓內容:

3、回收率

回收率的定義

回收率的估計

4、條件求償權方法與kmv模型

5、對手風險:

敞口

回收率

風險緩釋技術(包括評級觸發、抵押、優先權順序)

6、信用風險暴露及修正

信用風險暴露的分佈

信用風險暴露的修正:盯市

信用風險暴露的修正:頭寸限制

信用風險暴露的修正:息票調整

信用風險暴露的修正:淨額結算

信用觸發

時間看跌期權

7、信用衍生產品

信用衍生產品介紹

信用衍生產品種類

信用衍生產品的定價與套利

信用衍生產品的優缺點

8、信用風險損失

信用損失分佈的度量

度量期望信用損失

度量var

信用損失度量、定價與資本準備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3

卜範濤,國家註冊信用風險管理師培訓師,金融風險管理師,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院特約風險管理講師,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專家、中國管理研究院風險管理研究所所長,北大縱橫合夥人,全國風險管理人才培訓及能力測評項目事業部主任,首都經貿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郵電大學、黃埔大學、北京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特聘講師,歐中美聯國際教育集團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智慧工程研究會理事,中國工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風險管理顧問。在長期銀行實踐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工作效果顯著。

培訓方法和特點:科學地採用綜合素質·專業知識· 實戰技能+工作態度的綜合培訓模式,以素質和技能提升爲目標;注重方法和工具的傳播,注重實際操作訓練,擅長應用多媒體技術進行情境教學,通過案例教學、遊戲互動等教學方式,增強學員互動性,教學效果明顯。

服務過的主要客戶:

石家莊市農村信用社、邯鄲市農村信用聯社、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瀘州市商業銀行、青島市商業銀行、合肥市商業銀行、淄博市商業銀行、蘇州市商業銀行、太原市商業銀行、台州市商業銀行、臨沂市商業銀行等幾十家農村信用社和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管理及其它培訓。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4

從8月3日開始,變電檢修工區全面開展了安全生產培訓活動。4日晚上,工區領導方主任給我們上了生動的第一堂課,在這堂課裏面,方總給我們介紹了安全生產的概念、組成要素、不安全行爲產生的原因以及對策,讓我們對安全生產有了一個概括的理解,對如何去安全生產有了深一層的認識,對自己的職責有了更深刻的感悟。通過這堂課,給工區一線員工敲了一記振聾發聵的警鐘,也在這個炎炎酷暑,給一線職工們下了一場“及時雨”,調整了大家的狀態,平靜了大家的心情。下面我結合在方主任課堂上學到的東西,談談我自己對安全生產的一點心得和體會。

我認爲要在生產中搞好安全工作必須樹立下列幾種正確的觀點:

人本觀——以人爲本抓安全

方主任在課堂上給我們講道,不安全行爲產生的條件主要有三樣:機器防護缺陷因素 、環境不良因素、人自身的生理、心理因素。而機器和環境都是受人控制的,可以說在安全生產中人是最重要的主體。

安全生產以人爲本就是通過推進安全生產的人性化治理,把制度建設爲主的治理方法與提高個人積極作用的工作方法結合起來,在工作中突出職工自身價值,引導職工樹立安全新理念,養成安全生產良好習慣,創造安全生產優良環境,增強職工保安全的內動力,這是探索立體保安全的新渠道,提高安全治理的有效手段。

預防觀——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

孔子說過“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安不忘危,預防爲主,是我們搞好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

一切事故可以預防,首先是體現在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方面。人總有疏忽的時候,安全意識的建立就是儘量地減少其產生的頻率。我們要把安全意識融入心靈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落實安全責任制,打牢思想基礎,提高認識,狠抓落實,防微杜漸,努力做到:工作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確保安全生產。

一切事故可以預防,還體現在安全管理機制的建立和執行方面,法律、法規及條例等制度都是用來約束人的某些具體行爲的,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程,大部分都是用前人的鮮血寫出來的經驗,那是血的教訓,警示人們不要重蹈覆轍。爲此必須確保“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的貫徹實施,監督一線生產人員必須遵章守法。

美國杜邦公司十大安全信念的第一條,也同樣是“一切事故可以防治”,與我們電力的“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謀而合。在培訓課堂中,方主任特意通過工區發生在1993年姚家衝變電站和在2003年夢澤變電站的兩起事故來警示大家,除了提醒大家以後不要犯同樣的錯誤之外,更重要的是讓大家認識到事故的嚴重性,幫助大家樹立安全意識。

責任觀——安全源於責任心

既然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那爲什麼會有典型和非典型的事故發生,爲什麼會有人無法樹立良好的安全意識,也不去遵守相關的安全法規呢?

方主任把不安全行爲發生得的心理因素大體分爲: 僥倖心理、冒險心理、麻痹心理、惰性心理、逆反心理、湊興心理、從衆心理、自私心理,還有厭倦心理、好奇心理、無所謂心理等等。這上面的任何一種心理都是把個人感受置於工作責任之前的不良表現。

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心,首先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其次,制定安全責任制,以增強每一位員工的責任心。第三,還要不斷通過學習來提高業務技能素質。

效益觀——安全是最大的節約、事故是最大的浪費

“100-1=0”定律最初來源於一項監獄的職責紀律:不管以前幹得多好,如果在衆多犯人裏逃掉一個,便是永遠的失職。在我們看來,這個紀律似乎過於嚴格了。但從防止罪犯重新危害社會來說,百無一失是極爲必要的。

同樣的道理,電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業,千家萬戶;電力安全影響到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團結,影響到地方經濟發展;供電穩定性,也同樣影響到我們供電企業的服務質量和企業形象。任何一起事故的發生造成的損失,大於十次同樣工作安全執行所產生的效益。

親情觀——一人安全,全家幸福

馬斯洛認爲,人的需要可以歸納爲五大類,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等需要。他認爲人們一般至少前一層次得到部分滿足後,下一層的需求才變爲迫切的主導需要,他指出要有順序地按着層次進行激勵纔會獲得好的效果。在需要的各層次中,安全需要處於僅次於生理需要的較爲基礎的位置,由此可以看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需要層次理論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在實際應用時,要注重調查分析本企業職工需要層次結構的狀況,注意職工需要層次結構的變化,爲安全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

在生理需要,即人類生存的最基本、最原始的本能需要,包括攝食、喝水、睡眠、求偶等需要被滿足的情況下,就產生了安全的需要,包括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不受侵害,身體健康有保障,生活條件安全穩定等方面的需要。工作在生產一線的工人安全責任重大,因爲我們每一個人都關係着一個家庭的幸福,我們的安全,牽繫着母親的心,牽繫着兒女的心,更是維繫着幸福家庭的紐帶!

最後,我想提的一個建議就是,希望能舉行“安全經驗分享”這樣的活動:“安全經驗分享”是將本人親身經歷或所聞、所見的安全和健康方面的典型經驗、事故事件、不安全行爲、不安全狀態、實用常識等總結出來,從而使教訓、經驗、常識得到分享和推廣。通過進行安全經驗分享,營造了全員參與的安全文化氛圍,也使員工受到了啓發。大家互相學習借鑑,提倡正確做法;糾正不安全行爲,遵守安全準則,增強安全意識。同樣這也不失爲幫助新進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快速成長起來一個有效的手段。

以安全保穩定,用安全促發展,靠安全增效益。安全就是我們電力系統永遠的主旋律!

以上是我的一點淺見,還請各位領導和前輩多多批評和指正。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5

我是神農架林區松柏中心學校的一名語文教師,兼學前班班主任工作。在我沒有培訓學習以前,我想:學校學生安全教育,不就是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盜、防煤氣中毒嗎?2014年8月21日至25日,我有幸參加了“湖北省中國小安全教育培訓班”,通過這幾天的培訓學習,使我學到了很多的安全知識和預防措施。是的,“生命不保,何談教育”。這幾天,通過我看、聽、思,一張張慘不忍睹的事故圖片,一個個令人深省的事故案例,使我意識到學校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我校雖然這幾年沒有什麼大的安全事故發生,但是,如果一旦放鬆警惕,那麼就一定會有不安全事故出現。因此,我一天比一天學的有勁。

學生安全始終是擺在學校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穩定工作,是學校順利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學校的各項工作都無法進行,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將是一句空話。班級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教育的主陣地。因爲學校組織的活動,主要是以班級爲單位開展的。所以我們首先應該抓好班級安全教育。那麼,怎樣才能抓好班級安全教育呢?我個人認爲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班級安全教育應該由學校領導、班主任老師和任課老師,共同協助,齊抓共管。

2、學校領導在每學期的開學以及每次大型的學校集會和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班主任老師利用班會課和組織班級活動時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任課老師在不同的學科教學中也可以滲透安全教育。比如:在體育課活動、在物理實驗課、在化學實驗課、在生物實驗課以及思想品德課上等,都可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5、班級安全教育,應該針對不同的對象,選用的內容也應該有所不同。要看他們是國小生、國中生,還是高中生。不能盲目進行教育。

6、班級安全教育是多方面的: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用電安全、防自然災害、防意外事故、防盜、網絡安全、心理失衡等。不能單純從一個方面教育。

7、班級安全教育可以採取多種不同的形式,課堂上交流、討論,編演課本劇,讓學生看安全教育片,教師示範,演練等。

8、班級安全教育應該建立預案,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確分工和責任以及善後措施。

我們學校的班級安全工作,可以說成:“用顯微鏡查找隱患,用放大鏡看待問題。”作爲班主任老師,安全工作任重而道遠。作爲班主任老師,在班級安全方面,要想別人沒想到的,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保護孩子的生命和安全,是我們學校老師最基本的工作,也是我們老師最高的責任。我在今後的教育教學中,會盡自己最大努力,抓好班級安全方面的工作。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6

新到美豐複合肥有限責任公司的第二天(7月2日)公司就組織我們新來的八名員工參加了爲時24學時的入職安全培訓。本公司的主要產品有尿素、複合肥等,其原料有氨、硫酸等,生產環境存在高溫高壓、有毒有害、易腐蝕這些安全隱患,所以我認爲這次安全培訓對我們來說是很有必要的。

這次培訓的地點是在科技樓二樓的會議室,培訓人是安全環保部的周老師,周老師語言幽默、知識豐富,對公司的安全狀況可謂瞭如指掌,首先他給我們介紹了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即“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尊重生命,共創平安”以及公司往年發生的一些安全事故案例,讓我們明白安全問題就在我們身邊。然後介紹了複合肥生產的基本流程,主要說明其間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再然後解讀了生產操作的一些禁止條令和安全守則。最後就是消防措施的講解:火災爆炸事故是如何發生的,遇到了該怎麼處理等等。

通過這次安全培訓,我認識到了安全的重要性,特別是化肥公司的安全更是重要。同時我還學到了很多的安全知識,比如進入生產區一定要穿防腐工作服,戴防毒面具等等。生產離不開安全,安全在任何生產單位都是第一位的,安全問題是一個永不過時的話題,關於怎樣做到安全,我覺得首先一定要有安全意識,時刻不忘安全才能有效及時地發現安全隱患。另外就是預防爲主,明確崗位所有操作可能存在的隱患,做好防範措施,儘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後我們要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及有關安全規定,嚴格要求自己,從自己做起,然後推及他人,爭做美豐勞動模範。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7

近日,有幸參加了培訓班,學習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知識,收穫頗多。

我們每個人都有勞動的權力,每天我們都在通過自己的辛勤工作來爲社會、爲企業、爲自己創造着財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正是爲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而設立的。《勞動合同法》是在《勞動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了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爲解決勞動合同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他們與我們的關係非常密切,學習和掌握這些法律知識非常有必要。

通過老師的講解和一個個生動的案例,我瞭解了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一些基本權力,如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等。權力與義務相輔相成的,在享受權力的同時,勞動者也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此外,我比較關注的一點是,國家通過法律的形式提倡勞動者參與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這說明,國家鼓勵職工通過參與羣衆性競賽、創新活動,提升勞動效率,改善勞動結果,也爲勞動者提供了創造價值、展示才華的機會。

我們作爲大型國有企業,應該說,能夠非常規範的執行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職工的休息休假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和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等都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時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勞動合同簽訂也比較規範,能夠按時、規範地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與達到工作年限的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合同。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存在的一些問題,例如管理技術人員、維修工等的加班問題,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問題等。作爲企業的管理人員,我們更應該在本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法律規定,健全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良好的安全衛生保障條件,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技術比武、職業技能培訓等活動,保障和激發職工的勞動熱情、創新熱情和工作積極性,推動“轉調創提”活動深入開展,實現噸鋼挖潛300元目標的順利實現。

風險點培訓心得體會篇8

一、合同簽訂前應該注意的問題:首先,合同訂立前我們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範圍。其次,合同簽訂前應當審查合同對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許,有什麼特別要求等,這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爲了 確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訂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諮詢律師,確認一下籤訂這樣的合同或者這樣簽訂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們對將來的風險有個預測。(二)合同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對合同相對人是否適合作爲合作對象等商業、技術方面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外,爲了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合同相對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實際上,在訂立合同之前對合同相對人的性質進行審查是對合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延伸,有條件的話在訂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審查以下文件:(1)公民個人的身份證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2)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對方具體負責訂立合同的人的介紹信或授權委託書。

這些文件應當附在所簽訂的合同書後面與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2、合同相對人的履約能力。履約能力是我們選擇合作伙伴時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但這主要是商業上的考慮,從法律方面來說,對合同相對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徑:(1)調查相對人的工商登記檔案。藉此可以從側面瞭解相對人的規模和從業經驗等。(2)調查相對人的房產登記檔案、機動車登記檔案等財產狀況。其主要目的是瞭解萬一合同相對人違約或出現其他情況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時是否有能力賠償我方。(三)合同標的。在訂立合同前,對於合同標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該標的是否合法 以及該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1、標的是否合法。2、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所謂瑕疵通俗地說就是有缺陷,包括兩種,一種是物的瑕疵,這比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質如形狀或功能有問題,這種瑕疵比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種是權利瑕疵,是指標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權利而致使合同內容無法實現,淺顯地說,就是合同標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礙而有可能導致我們的目的無法實現。權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們忽略。在訂立合同前要對標的物各方面的情況都考察清楚,以防範風險,同時也減少訂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業自身的思考。1、嚴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蓋造成經濟損失;2、嚴格管理介紹信、授權書等,切忌將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授權委託書或單位名頭紙給流失。

綜上所述,我們在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來確保我們即將簽訂的合同能夠得到履行,同時將我們訂立合同的風險儘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簽訂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關於合同生效的幾個問題。

簽訂合同都有一個談判的過程,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致才能簽訂合同書。有些合同,由於雙方不在同一地區,簽訂合同的過程是通過電話、傳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來進行的。這些都是被現行《合同法》所允許的。《合同法》把簽訂合同的過程分解爲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通常,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發出要約,對方討價還價又發回反要約,雙方經過幾輪要約與反要約的往來,最後對合同條件達成一致,做出承諾,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約又稱爲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爲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爲受要約人、相對人或承諾人。

要約必須包含有與他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和完整,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要約的約束, 即有訂立合同的義務。

所謂承諾,就是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全部條件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爲新要約,又稱爲反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與要約和承諾有關的就是合同的形式問題。觀念上,只有雙方訂立書面的合同 纔是有效的合同,只有雙方簽字蓋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我們的這種想法絕對是有誤差的。《合同法》第十條改變了這種規定,它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說,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於書面形式,這是與國際接軌的作法,與是經濟現實相符合,目的是爲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現行《合同法》的規定,並不一定是隻有簽了書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簽訂合同,可能我們的一些信函往來或者行爲就已經使合同成立了。總的原則是,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而承諾則自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因此,合同就從承諾到達要約人時成立。合同法這樣規定,使合同的簽訂比較容易,無疑提高了經濟效率,但相對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點,日後出現糾紛或訴訟舉證也很困難。所以法律允許當事人對合同形式做出約定,我們可以要求籤訂書面合同, 可以對合同內容做出較詳細的約定,以策安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 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往來函件的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則合同於簽訂確認書時成立。

明確了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明晰我們認識上的誤區,在實務中也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經營風險。比如說,我們公司要購買一批設備,通過市場調查,我們向自己滿意的一家公司發出了信息,而這個信息具備了要約的全部條件,構成一個要約。那麼,如果對方做出承諾,則承諾到達我們公司後合同就已經依法成立了。可是我們按原來的思維,認爲書面合同還沒簽訂,合同還沒成立,我們還可以繼續選擇更好的交易夥伴,所以我們可能還在與其他公司聯繫磋商。但是,此時對方基於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經在履行了。這樣的危害是,我們認爲合同沒有訂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簽訂了合同,這就構成了對原來那家公司的違約,就要違約賠償甚至訴訟。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法律規定,按交易習慣或要約的明確規定,對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諾通知,直接將設備發送到我們公司,以行爲作出承諾。那樣我們可能就更被動了。

那麼,反過來,如果一個老客戶給我們打了一個電話,明確地發出了購貨的要約,我們是否就可以直接發貨了呢?當然 不可以,因爲雖然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對方是發出了要約,但是從證據學的角度來說,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對方向我們發出了要約,即便是能夠打印對方的電話通 訊記錄,也只能證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時間對方打了電話給我,而不能證明其在電話中發出了要約。無論我們作爲買方還是賣方,我們一方面要考慮到在沒有出具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也可能導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們還要考慮到這種沒有訂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