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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多篇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多篇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篇1

作爲一名高等教育學院的教師,不但要懂得書本與專業知識,還應嚴守紀侓對國家的政策法規有深刻的認識,從而更好的教學育人。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我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自身定位有一定認識,結合教學的實際談談我學習《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心得體會。

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以教育法學爲基礎,教育法學的研究的主體是教育體系,教育法學以馬克思主義、教育學理論、政治學爲理論基礎,通過社會調查、歷時考察、比較分析、個案研究的等方法發現教育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把問題反饋給國家教育部門,教育部門通過制定新的法規不段的完善我國的教育政策法規從而推動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到目前爲止我國制定15部相關來完善我國教育法規。

在高等學校教育法規中高等學校、教師、學生的地位、權利、義務是本書的重點。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及權利與義務

在以前我對高等學校的地位一無所知通過學習我知道了,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等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並且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變遷,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學校,是計劃體制的一個縮影。作爲國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實際上具有一種類似國家行政機關的性質。第二階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學校體制改革。這一時期學校的法律地位雖然有了諸多細微的變化,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仍然具有典型的強制性和計劃性特徵。第三階段是1995年以後的教育體制改革。確立了學校的法人地位,賦予了政府舉辦的高等學校法人資格,使高等學校真正擁有了自主辦學的實體地位。

高等學校有相應的法律地位也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教育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的權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2、招收學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3、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4、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費用,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活動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教育法》具體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2、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3、以適當方式爲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瞭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4、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依法接受監督。

高等學校的教師和學生

教師和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在教育法規中對這兩個主體也着重提到。教師教書育人,爲社會培養人才。教師個人素質對學生的影響十分的大,從而教師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還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在教學中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教師也有相應的權利如接受培訓等。

學生作爲教育體系中最大的羣體,也是教育法規的主要對像,但隨着我國教育的發展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爲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法規就應更加註重大學生在個性方面意識的配養和在傳統文化的教育。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我校主要從事的是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職業教育是給學生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的教育。隨着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發展需求來看,教育結構應適當的調整,當前應加大職業教育的發展。我國的職業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職業培訓和

職前培訓。對國小、國中、高中後未能升學的青少年進行就業前培訓,提高其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有利於發展生產。通過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銜接、共同發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

成人教育的是學校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延伸,是終身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職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們受基礎教育;使受過不完全教育的人們補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使已經受過相當教育的人們充實新的知識;使任何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興趣,進行學習,發展個性,增長知識才能和道德修養。

綜上所述,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必須對高等學校的政策法規有個清醒的認識,只有有了這樣的清醒認識,才能更好的傳授知識、培養人才。教師是一個不斷學習知識、不斷傳授知識的職業,作爲一名教師應時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實基礎。同時兼備教師職業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識,這樣才能做到合格,無愧於心。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篇2

在高等學校法律制度的這一章節中,詳細的闡述了高等學校的權利:自助管理權、教育教學權、招生權、學籍管理權利、頒發證書權、聘任權、管理財產權、拒絕干涉權、以及現有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同時還包括將來制定的法律、法規所確定的有關權利。同樣的,學校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高等院校作爲當代的"象牙塔"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如遵紀守法義務,貫徹方針義務、維護權益義務、提供情況義務、合理收費義務、接受監督義務。只有將權利和義務相結合,高等教育才會高效率,從而讓高等院校經得住時間的考驗。

作爲高等院校的教師,身上有着"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所以爲了我國國民教育的持續的發展,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提高教師的教學質量就逐漸顯得越發的重要,只要教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經濟地位得到相應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熱,才能讓高等教育的學生在社會上立足,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教師有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報酬待遇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權利。同時教師作爲學生和社會連接軌道的一座橋樑,也有教育教學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的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的義務,明確的規定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更清楚的讓教師明白自己應該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也讓自己的工作範圍得到相應的確定,這樣讓教師更加註重對學生的培養。

學校總的來水說是由教師和學生來兩個大的羣體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明確的規定了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那對學生的權益和責任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減少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這樣矛盾才能能到解決,找到一個調和點。高等學生的基本權利有獲得獎學金的權利,獲得公正的評價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的權利,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權利,這樣有利於增加學生的社會閱歷,豐富學生的業餘生活,對於學生來說這無疑是一個讓自己和社會接軌的方法。學生有組織和參加學生的團體權,這樣可以擴大學生的交友面,讓學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統的提升,但是學生的活動應該最憲法、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範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管理和領導。特殊學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權利如女生、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學生。權利和義務從來對等的,學生在獲得相應的權利的時候,也應該承受一定的義務,養成良好品德,努力學習的義務,如果學生違反了學校的校規校紀也應該接受學校的處分。

讓我記憶猶新的是高校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建設策略,首先對與學生的管理制度,應該實現制度的剛性與柔性的統一讓學生從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幾個方式。讓學生的能力等到相應的結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辦法。實現高校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的統一,讓學生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不僅僅只是知識面的拓展,讓他們有自主選擇的空間。

雖然貴州的高校近幾年來有了很快的發展速度,但是和其讓省份的高校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這樣的差距不僅需要老師的共同協作,也需要學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指明瞭發展方向,也提供了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這樣爲貴州省教育事業的發展也是一種機遇。

就我近幾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認爲目前就貴州的發展情況來看,在一些方面還是沒有達到相應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夠完善,高等教師和高等學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較好。在學生的管理工作也作爲工作的重中之重,與此同時,我們學校也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爲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學,有來自貴州乃至全國五湖四海的學生,所以在某些問題上中作重心就應該有所轉移,例如在經濟困難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方面要適當的傾斜,要顧及到這一部分學生。

學校在學生的綜合素質等方面也特別的重視,我校培養出來的學生應該是適應社會的發展,在社會之中找到自己歸宿感,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而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成爲社會的"棄兒"要讓學生成爲這個專業的"寵兒"。在社團方面學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視力度,讓學生自主發展,讓學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從而找到一份屬於自己業餘生活的歸屬感。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爲一個高校的老師,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則,將《高等教育政策法規》落實到實際的生活中,在教學的規程中貫徹實行,這纔是學有所教,學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業中,爲貴州的教育事業儘自己的一點綿薄之力。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篇3

隨着時代的發展,社會需要全方位的複合型人才,學校作爲人才培養的搖籃,其作用是舉足輕重的,高校教師作爲人才的培養者,又肩負着人才強國的重任。作爲一名高校教師,應該嚴於律己,嚴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和行爲,努力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分別從高等學校法律制度、高校學校教師法律制度、高等學校學生法律制度、學業證書制度和學位制度、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辦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辦學法律制度七個方面探討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學習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對於每一位高校教師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從高等學校的類型、高等學校的設立、變更與終止、高等學校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高等學校的章程和高等學校的內部組織機構五個方面闡述了高等學校法律制度。

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高等學校作爲以社會公共利益爲目的的社會組織,經法律、法規的授權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和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高等學校在社會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學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問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自批准設立或登記註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高等學校具有法人資格,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但是,社會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決定了高等學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應的權利(權力)和義務,對其不同性質的行爲主體所做出的行爲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主要從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權利和義務、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職稱與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學校教師常見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進行了綜合性的概述。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教師必須從教於各級各類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社會責任能力。主要體現在:(1)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主要體現在高等學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經審批機關審批。(2)高等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爲社會活動的參與者,有義務接逐級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高等學校是以行政複議申請人的身份進入行政複議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訴訟。但高等學校同時作爲行政主體,在依法享有並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是通過教師所享有的法定權利與義務表現的,而法定的權力與義務直接來源於法律對教師身份的確定和相關的具體法律制度。由於目前我國高校教師的身份與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確規定,加之處於轉型期的高教體制,都對教師的權利義務有直接的影響。高等學校教師既不是特殊公務員,也不是自由職業者,在現階段是從事高等教育事業的專業人員,擁有獨特的權利義務,其職業具有公益性質。國家應弱化對教師的.人事管理性,增強行業自律性管理。對高校教師的救濟保障主要是通過教師申訴制度解決,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從高等學校學生法律地位、權利和義務、高等學校招生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學校學生常見法律糾紛及救濟進行了論述。學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國家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規定條件具有或取得學籍,並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學生是指在高等學校中和各級高等教育機構中接受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教育並取得一定學歷的人。學生是教育活動中最廣泛、最活躍的主體。隨着高等教育的發展,高等學校學生的入學人數增加、學生的身份複雜、學生年齡增長、當代高校學生出現如下特點:一是學生家庭結構複雜化;也就是高校學生來至不同階層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賦予了學生不同的價值觀。二是大學是社會的一部分。在大學校園這樣一個簡單與複雜、純真與成熟並存的環境中,大學生作爲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正處在人生的轉型階段,他們渴望社會、渴望實踐、渴望成長,卻脫不了學生的稚嫩和單純;他們急欲表現自尊、自立、自主,卻往往在關鍵時刻不知所措。由於現在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對人才的需要標準已經發生了變化,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爲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三是大學生的特殊地位來說,當代大學生處在信息、知識、潮流的最前沿,對國家政治、社會利益導向極其敏感,懷着一腔熱血和獻身國家、獻身社會的雄心壯志,準備憑青春和精力在社會建設事業中大展身手,作爲國家未來的接班人和掌握先進知識和技術的知識分子,其地位和權益更應得到重視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確了學生受教育的基本權利、確保學生合法權益。學生享受了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獲得獎學金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訴訟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權及組織和參加學生全體權6項教育權利,據此,學生擁有了實體制權利;其次,從以"教師"爲中心到以"學生"爲中心;管理和教學均以"學生"爲中心,高校明確規定學生要遵守學校管理制度、遵守學生行爲規則等,在這種環境下,高校是權力的主體,學生是義務主體,服從學校管理師學生的義務。第三,高校與學生權利與義務關係平等;大學生的身份逐步轉變爲自主人員,高校與學生的關係相應地從管制與被管制演變爲相對平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權責明確、依法究責。

第四章從學業證書與學位制度進行重點論述,學業證書是指經國家批准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在該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正式註冊參加學習並完成規定學業的受教育者頒發的書面憑證。簡單地說,學業證書就是受教育者按規定完成相應學業而獲得的憑證。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階段、一定範圍和程度的知識和技能的學習,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教育標準。

學業證書制度是保證教育活動正常有序進行、保證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獲得某種學業證書,通常是個人進入高一級學校學習或從事相應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用人部門選拔和錄用人員的重要依據,學業證書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篇4

近年來,無論是高等學校或是普通中等學校,先後陸續地進行名目繁多的教育評估,可謂你方唱罷我登場。提起檢查、評估,教育界的人士並不陌生,它們不僅給學校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影響了正常的教學工作,而且伴隨檢查與評估而滋生的不正之風,給教育界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在各種檢查和評估活動中,義務教育達標檢查無疑是影響最大的,它不僅涉及面最廣,而且持續的時間也最長。

衆所周知,義務教育起源於歐洲,最早德國於1619年就頒佈了義務教育法,到20世紀初歐美國家大都頒佈了義務教育法,實施年限不同的義務教育。目前,發達國家都是實行巧年的義務教育,甚至連我國的香港和澳門也都實行了巧年的義務教育。因此,義務教育是國際規範的法規和政策,它具有特定的內涵,不能隨便使用。義務教育是由英語的pulsory edueation一詞翻譯過來的,它的意思是強制性的、強迫的或被強迫的教育。強迫誰呢?義務教育主體雙方都要受到強迫,即政府和受教育者或其監護人。按照義務教育法,政府必須爲受教育者支付全額的學費,而受教育者或其監護人,必須保證完成義務教育,任何一方違約,都將承擔法律責任。真正的義務教育法,政府與受教育者或監護人是對等的,而我國早先的義務教育法是不對等的,政府擁有權力,而不履行義務。當然,政府方面也許會說國情特殊,但就不該使用國際規範的“義務教育”這個名稱。

值得注意的是,自1993年開始的義務教育達標檢查和評估,是認認真真地走過場,雖然教育部向全世界宣佈已經普及了義務教育,可是國際上並不認可,他們批評說,中國的義務教育法“形同虛設”,“是把國家本應投資的學費轉嫁到民間”。由於對這種不實事求是的評估沒有總結教訓,錯誤未能得到糾正,所以各種假評估的做法越演越烈。最典型的莫過於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不僅廣泛受到關注,也普遍受到批評。

前車之鑑是一句告誡人們要總結和吸取教訓的成語,它是說前面的車翻倒了,而後面的車不能再重蹈覆車之轍。如果說我國過去的教育評估搞砸了,那麼今後的評估應當吸取前面的教訓。可是,我們的教育似乎並沒有吸取教訓。這幾年,在基礎教育領域裏,又開展了內容涵蓋很廣的督導評估。8月,教育部印發了《關於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意見》的通知,8月,又印發了《中國小體育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的通知。於是,在全國範圍內,又開展了各式各類的督導評估。這些評估都與明確的功利目標掛鉤,如示範學校、合格學校、“普九”達標學校、普通高中星級評估、衛生達標創星工程、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依法治校合格學校,等等。案例中披露,一個基層學校在9至11月的3個月中,要接受12個內容各異的檢查與評估,平均每個月要完成4項評估。試想一下:面臨如此之多的檢查和評估,學校領導哪還有精力抓工作,教師何以能安心備課教學,學生怎能靜心學習?對此,學校反映說,這種檢查嚴重地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不是促進而是幫倒忙!

過去檢查和評估的一般程序是,教育領導部門提前發出檢查的通知,規定檢查和評估的內容,而下屬學校都要成立專門迎檢小組,制定和部署迎檢的計劃,甚至還要寫出規範的迎檢歡迎詞。由於各種評估太多太濫,所以各個學校都有了應付檢查的辦法,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人形容說這種評估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也就是說上面各領導部門都要向學校下達檢查和評估的任務,使得學校不堪重負。這種窮於應付的檢查和評估,必定導致走過場,甚至弄虛作假。

教學檢查和評估,作爲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種手段,如果正確地使用,是具有一定的督促作用。我們質疑我國過去所進行的教學評估,並不是籠統地反對一切教學檢查與評估,而是不贊成運動式的、行政化的、勞民傷財的和不真實的各種檢查與評估。經驗表明:運動式的檢查,必定是一陣風,正如羣衆說的,運動來了一陣風,運動過後無影蹤。同時,檢查過多,多則必濫。如果評估過於功利化,也必然導致弄虛作假。這些都是前車之鑑,不可不牢牢汲取,以防重蹈覆車之轍。

那麼,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教育檢查與評估呢?根據國外的經驗,爲了適時地、真實地反映教學工作的狀況,應當採取獨立的、隨機式的和非功利化的檢查與評估。首先檢查和評估必須去行政化,實行獨立的檢查與評估。所謂獨立的評估,是指建立獨立的教育檢查與評估機構,既不隸屬於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受他們的指揮與支配。這種機構由懂教育的專家和高素質的專業人員組成,他們具有較高的法制和公平意識,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能夠按照教育與管理規律辦事,不受賄、不拘私、不講情面,他們只受法律和職業道德的監督與制約。這樣就避免了一些領導的官本位主義,爲了炫耀自己的政績而自吹自擂,甚至弄虛作假。

其次是隨機式的檢查與評估。這種檢查與評估,是由獨立的評估機構設計出科學的評估體系,事先不12全文查看發通知,不公佈檢查的項目和內容,由獨立的評估機構掌握並對受查學校進行隨機調查,作好檢查的記錄。也許,一次的檢查不足以說明一個學校教學工作的全貌,如果把一年或幾年的隨機檢查統計出來,其綜合的調查結果就具有客觀性、代表性和科學性。

再次是非功利化的評估。這種由獨立評估機構進行的評估,不設定評估的功利性目的,既不劃分等級,也不頒發獎勵,只公示獨立評估的結果。這種公示的信息,對於所有的單位都是公開的,也是公平的。至於這種評估的信息有何用處,各部門和各單位,都可以根據需要採用。例如,教育部門可以據此評價學校的水平,甚至劃分學校的等級;人事部門可以據此錄用人才;學生可以選擇自己滿意的學校;各專業部門,也可以據此評價學校某方面的工作。這樣既能反映學校的真實情況,又避免了多頭檢查與評估,大大減輕了學校的負擔。

學校的中心任務是培養人才,因此學校的檢查與評估工作必須圍繞着這個中心進行,千萬不能面面俱到。上面提到的某學校接受的13個項目的評估,如普法、敬老、廉潔文化、衛生安全、全員德育、民主評議行風、綠色生態區等,似可不必單獨進行檢查與評估。教育評估應當重點圍繞着學校的辦學理念和領導作風,教師的水平與職業操守,學習的風氣與教育質量等。那種事事都要檢查和評估。事實上是不相信辦學者的表現,是不尊重他們獨立自主辦學的權利。檢查與評估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種手段。我相信,一個學校只要有了先進的教育理念,有了堅強有力的領導,有了良好的學風,那麼其他許多日常工作都可以帶動起來,何必搞那些勞民傷財的不真實的檢查與評估呢?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篇5

22、23日兩天我有幸參加了高校教師崗前培訓中的高等教育心理學的培訓,授課的老師知識豐富,博學多識,毫不吝嗇的展示出自己優秀的成果,令我們在許多方面得到了啓發,也讓剛加入教師隊伍的我對教師這個崗位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收貨頗豐。

首先,學習高等教育心理學有助於瞭解大學生的心理特點,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學習高等教育心理學有助於高校教師加深對大學生認知特點、人格和社會特點、個體心理差異的理解。有助於高校教師瞭解大學生的學習心理、把握教學規律,提高有效教學能力、提高其評價、反思。有助於把握教師角色,增強角色勝任能力。有助於高校教師正確認識大學生的心理問題、心理健康問題;有助於高校教師掌握一定的心理保健和治療手段。

其次,在大學生的道德教育問題上,我們只有做一名教育工作的促進者,才能逐漸提高學校德育的效能,提升大學生個人的品德修養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1)學習。學習是培養、提升道德修養的重要方法。大學生道德知識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感性知識,主要來自社會實踐等;二是理性知識,主要來自課堂教育和倫理書籍等。通過學習,它們可使學生了解關於道德的知識。(2)立志。立志就是樹立願望,是樹立做一個合乎道德規範的人的願望,立志就是陶冶道德情感的修養方法。(3)躬行。躬行就是按照道德規範做事,從事符合道德規範的實際活動,通過躬行才能落實品德修養。躬行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在自己與他人共處、有人監督的情況下按照道德規範做事;二是在自己獨處、無人監督的情況下仍能按照道德歸法做事。後者是最重要的躬行方式。(4)自省。自省即反省,是一個人對自己的品行是否合乎道德的自我檢察,通過自省,學生才能瞭解自己的道德認識、道德感情、道德意志的實際情況,以便爲自己的修養形成依據,從而有的放矢地去惡從善、改過自新,達到自我認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目的。第三,大學生心理健康不僅關係到大學生個人的生活、學習和身心健康成長,也關係到中華民族素質的提高和社會未來的發展,因此理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爲促進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我們應採取以下對策:(一)學校應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1)優化校園文化環境。(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開展宣傳活動,樹立心理健康的教育觀念;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定期舉辦專題講座;設置心理教育機構,開展心理諮詢服務;利用各種傳播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對教職工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人們的心理健康意識。

(二)大學生自覺維護自身的心理健康各種心理現象,積極的,消極的,正常的、異常的,都發生在大學生自己身上,大學生要搞好自己的心理健康主要應做到:(1)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2)建立合理的生活秩序。(3)保持樂觀向上的情緒。最後,教師的社會角色是教師在從事教育工作和職業活動中,表現出來的符合社會、學生、家長期待的模式和規範。在學校教育中,社會、學生、家長期待的是多種多樣的,這就決定了教師社會角色內容的豐富性、多樣性和複雜性。教師在職業角色的形成上存在時間和程度上的差異,這些差異會影響一個教師的成長和發展,進而影響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一般經歷角色認知階段,角色認同階段和角色信念階段。教育心理學是心理學與教育相結合的產物。學習教育心理學的首要任務在於揭示學生掌握知識和技能,發展智力和能力,形成道德品質、培養自我意識、協調人際關係的心理規律,揭示學生的學習活動和心理髮展與教育情境的依存關係,從而使教育工作建立在心理科學的基礎上,提高教育的科學性和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因此,教育心理學的學習有助於幫助我們青年教師儘快熟悉和適應高校的教育工作,儘快完成從學生到教師的角色轉變,以儘快成爲一名合格的大學教師,全面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自覺進行教學改革。只有運用符合科學規律的教學方式方法,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育心理學心得體會篇6

《學與教的心理學》這本書包括了三部分:教師與學生心理,學習心理,教學心理。它將新的學習論和教學論及其教學設計技術貫穿全書。採取了以學校學習和教學中的心理學問題爲基本線索,介紹和剖析學與教的重要方面和主要環節的心理學理論與應用。論述了學習類型與教學條件的相互關係,學生人格特徵與教學處理的相互影響,師生間和同學間的交互作用,等等。

我先談談對教與學的心理學的認識,當然這些是來自對書上內容的吸收和思考。學與教的心理學是一門把學習心理和教學心理兩個分支學科結合起來,闡明學生的知識、技能和品德的習得過程,以及教師如何爲學生有效學習創設適當條件,促進學生的知識、技能和品德學習的心理學新學科。它是研究學校教育過程中學生的學習活動及與之相關的心理現象及其規律的科學。它涉及學校教育過程中的一切心理現象和規律。一方面深刻的體會到教與學這是兩個相互影響和促進的'過程,對於我們重點研究學校教學或更細些的課堂教學和我們這麼多年的學習生活體會是一致的;另一方面,我也認識到教學它是一個完整的過程,而在每一個過程都應當有正確的理論去指導,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教學。教與學的心理學與教育學不同:教育學研究的是教育過程的一些基本規律,而相對應的,教與學的心理學則研究在教育教學條件下教師與學生心理活動的規律及應用。從書中,我認識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我國教育面臨着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軌。要提高學生的素質,首先要使教師隊伍具備良好的素質。要更新我們教師的教育觀念和提高自身教書育人的技能。

2、中、國小教育的對象是青少年學生。學生的發展既是教育目標,又是教育的基本依據。教師要想取得預期的教育效果,必須瞭解學生髮展的基本規律及其學生的個體差異。在教學中我應把握學生的認知特徵,促進學生的認知發展。

3、幫助學生有效地學習是教師的天職。若要有效地幫助學生學習,就必須懂得和熟練地運用學習規律。所以我們教師要知道學生認知能力、動作技能和態度與品德學習的過程和有效學習的內部與外部條件。

4、教師必須學好教學心理學才能使習得的學習論原理轉化爲教學技能。爲我們的教學決策提供心理學依據和應用技術。

5、教學設計是一項複雜的技術,需要許多心理學和教育學知識作指導。教師必須知道並理解課堂教學的一般過程。課堂上的任何教學方法或技術的選用必須適合教學目標的需要。激發和維持學習動機是教育教學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教師要順利完成教學各個環節的任務,必須自始自終對課堂進行有效的管理。

6、學習的測量和評價是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也是教育心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的目的在於引發學生行爲或傾向的改變,因此,教師就要善於運用測量來評價學生學習後的情形。目前,教師往往忙於教學,比較重視教材教法的研究,而忽視測驗的信度和效度問題,更談不上運用測量來改進教學。但是,事實上,考試影響着教與學,錯誤的考試引導錯誤的教與學,影響教學質量。

個人收穫和體會:《學與教的心理學》揭示出教育過程中應當瞭解學生的特點,並且闡述了這些特點對教學過程會產生何種影響。作爲一名教師,瞭解學生、瞭解學生的學習,學會如何有效指導學生學習將是他職業生涯中最重要的事情。

教與學應是不分離的,它就是一個共同體,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認清教學的實質。學會全面地去洞察一切,學會將教學置於“共同體”中,學會在整體中去把握;不再教學分離,既要認識到自我的侷限,又要善於去發掘自身的潛能。

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邏輯能力、表達能力、思辯能力、交際能力和創新精神則永遠是教學最本質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