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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1

通過參加華聯駕校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課程的學習,我真切認識到"車禍猛於虎"的殘酷事實。那一幕幕因人們忽視安全思想學習、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場景令人觸目驚心,車禍慘劇給國家和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重大損失。通過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我深刻體會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於我們日常駕車過程的每一個細節裏,稍有懈怠都會釀成惡果,發人深省。

通過學習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課程,我的思想意識覺悟得到很大的提高,對交通安全有了更爲深刻到位的理解。學習駕駛機動車,首先學車要謙虛謹慎,不可急躁。其次,開車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學習瞭解交通法規,駕車做到知法守法,"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駕駛學習,刻苦練習,才能夠更好的掌握駕駛技術,把車開好。

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課程學習,我深刻體會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嚴格自覺地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做到"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是一名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盡的基本義務,也是保障國家、人民以及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行爲。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紮根於自己的思想意識中,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謹慎駕駛、安全行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讓汽車更好的爲我們的生活服務。

爲提高自身安全駕駛意識,保障以後行車過程中的駕駛安全,我保證:在今後的行車駕駛中,時刻緊記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思想上牢牢樹立安全駕駛的意識,不鬆懈;在作風上堅定貫徹謹慎行車的要求,杜絕一切不利於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爲。做到不帶情緒開車,駕車、乘車認真繫好安全帶,開車不接撥打手機,嚴禁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和飲酒駕車。嚴格要求自身的同時,引導和帶動周圍的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維護好道路交通安全,構建和諧社會。

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2

3月29日一大早,盧老師就領着我們這羣小雛鷹匆匆地走下樓看交通安全圖片展。原來今天是全國第15個小學生安全教育日,這個星期是安全教育周,是爲了我們能增長安全知識啊!剛走下樓,一張張安全牌映入眼簾,內容有“過馬路時小心安全,要紅燈停,綠燈行,不要闖紅燈,要走人行橫道。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要學會不將垃圾扔出車外,不酒後開車,還要尊老愛幼……”我的腦袋裏浮想聯翩……忽然,一絲話語打破了原有的寂靜:“同學們,排好隊,一個一個走過去領安全小本子。”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個本子,看裏面寫了什麼,經過了“千難萬險”終於成功拿到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人們永遠離不開交通工具,而有交通工具,身邊就會處處有危險,它就像惡魔,一直盯着你,只要你稍有鬆弛,就會把你吃掉。所以,我們要處處留心生活的細節,不要忽略任何一個細節,也許就因爲一個細節會讓人喪失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錯過了就不會再來了,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用再多的金錢都買不到,它和親情一樣,是世上最珍貴的無價之寶。失去了生命,就再也看不見這個美好的世界了,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親人和朋友了,再也享受不到快樂和幸福了……俗話說:“活着就有希望。”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會有希望,哪怕是在生死邊緣徘徊的人,只要他身懷希望,不輕易放棄,我相信他所憧憬的未來會出現在他現實的生活裏。

從現在開始,我要留心身邊的事物,去開心地過好每一天,讓自己遠離危險,去做一個懂得保護自己的“交通小衛士”,我會讓安全伴我成長!

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3

交通安全教育,對一個學校,一個家庭,對我們每一個人本來說都是不能缺少的,教育是形式,安全是目的,學校以各種方式教育孩子,安全很重要,教育形式也是多種多樣,我們看到很多橫幅上寫着:珍愛生命,安全出行。禮讓是美德,安全是幸福。安全來自警惕,事故出於麻痹。一停二看三通過,麻痹大意是災禍。我們不能僅僅當成標語,而是將內容牢記在心,交通安全是我們時時刻刻需要警示的。

每次跟同學們外出,我都以身作則,絕不闖紅燈,並且適時地告訴他們,一定記得交通規則不是限制你的自由,而是讓我們的出行更暢通,假如人人都按照自己的意願闖紅燈,翻欄杆,逆向行駛,存在嚴重的隱患,行駛的車輛不能做到及時剎車,一出事故就後悔來不及。

昨天中午,路口上一個騎電動車的突然拐彎,就在那時車已經到了跟前,只聽咣噹一聲,電動車到地上,人也嚴重受傷,急救車迅速趕到,這就是血的教訓,過路口不看車,並且想走哪走哪,視道理交通規則爲兒戲,付出的代價也是相當沉重。

跟一個人聊的時候我問,你覺得一個人在世上最重要的是什麼?她說:“生命是最重要的,因爲只有一次。首先做的是愛自己,只有保護好自己才能談別的,學習,運動,旅遊,看書,這都在健康生命的基礎上。”

從我做起,做到做到走路靠右,不闖紅燈、不翻越護欄、不超速駕駛,不隨便停車,不佔用應急車道,不往車窗外吐痰扔垃圾等等,細節不是小事,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要注意交通安全,安全出行。因爲安全重於泰山。

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4

爲了進一步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及事故防範能力,營造出更加穩定、和諧的環境,日前,國網慈溪市供電公司針對210餘名駕駛人員開展了全體汽車駕駛員交通安全培訓,規範其行車行爲,使企業安全文化得到有效提升。

此次培訓,該公司邀請到慈溪市滸山街道交通管理站站長符長飛就慈溪市交通安全形勢、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爲、交通事故案例、交通違法與交通事故的關係、交通違法行爲產生的原因、冬季車輛怎樣維護等方面的內容,他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道理行車安全進行了講解和闡述,並着重對酒後駕車、超速駕車等幾個重點問題的危害性進行了強調,提醒駕駛員要注意安全行車。

在培訓過程中,講解人員採取了法規和案例相結合、主講與現場解答相互動的方式,活躍了現場氣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慈溪市供電公司的參訓駕駛員在培訓結束後紛紛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安全行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文明駕駛,爲和諧企業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盡到自己的責任。

此次培訓會採取ppt講解與事故案例相結合的方式,生動的介紹了行車過程中的特點、注意事項及應急方法。爲加強駕駛員對培訓內容的理解,公司還組織大家開展討論,介紹各自在駕車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仔細進行分析,互相借鑑的同時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過培訓,配送公司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普遍得到了提高,深刻理解了疏忽、違章、酒駕、疲勞駕駛等的危害。本次培訓不僅保障了駕駛員們的個人安全,也緩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各項工作不受影響,使配送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形成創先爭優意識,人人開安全車,爭當文明駕駛員。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爲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裏,對行人的違規行爲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羣衆提高交通規範認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爲保護他人更爲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認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着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爲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爲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爲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裏,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l交通安全心得體會篇5

交通安全,是一個多麼沉重的話題。在這方面,作爲國小生的我們有許多盲區。近日,交警舒小惠阿姨就給我們上了一堂別開生面的交通安全課,讓我們懂得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識。

舒小惠阿姨首先出示了一組數據:某某年我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傷。這一串數字多麼觸目驚心啊!爲了防止意外的發生,我們更要遵守交通法規。同學們,相信你們一定在電視上看到過這樣的事例:行人橫穿馬路時,儘管駕駛員趕緊踩了剎車,卻還是發生了交通事故。這是爲什麼呢?舒小惠阿姨告訴我們,這是因爲汽車是有慣性的。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時,司機踩下急剎車後車會繼續往前行駛一段距離,而在雨天、雪天由於路面較滑,司機踩下急剎車後這個距離就會更長!

除了我們走路時應注意安全,還要注意騎自行車、乘車的安全。我們現在還未滿十二歲,所以不能騎自行車上路,在騎車時,不能雙手離把、互相追逐,更不能車速過快。我們乘車時不能坐在副駕駛位上,乘公交車時須在站臺候車,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

通過舒小惠阿姨這堂課,我們更加懂得了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所以爲了讓家庭美滿,讓生活美好,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讓生命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