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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全面加強和保障改善民生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爲重點;着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做到發展爲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大力促進就業,加快發展教育、完善社會保障、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這是黨中央推進社會建設的重大戰略思想和舉措,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一項帶有長期性、根本性、緊迫性、基礎性的艱鉅任務,關係人民羣衆的幸福安康,關係社會的和諧穩定,關係國家的長治久安。

深入學習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全面加強和保障改善民生

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報告提出要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人才強國、體育強國、健康中國,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目標是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會議順應人民羣衆過上幸福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民生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對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全面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目標、新舉措。

民生連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民生問題與人民羣衆的生活息息相關,關乎百姓的日常生活,直接反映人民的基本生存、生活和發展的狀況,是社會發展最基礎的必要條件,是關係執政黨執政基礎的重大問題。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十九五中全會有關改善民生的重大意義、重要作用,始終把人民羣衆安居樂業、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進一步增強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羣衆美好生活需要的責任感使命感,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一)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建立完善的社會體制是促進社會和諧、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意義。因此,加強社會建設,既要立足當前,着力解決影響社會建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又要着眼長遠,在體制機制建設和創新上多下工夫。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

(三)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保障民生的頭等大事,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條件,是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的戰略根本。必須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要鼓勵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進一步完善鼓勵勞動者創業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創業培訓體系和創業服務體系,加大對自主創業者和自謀職業者的政策支持力度,爲勞動者創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健全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動就業信息全國聯網,爲勞動者搭建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平臺, 加強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建設;要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堅持以人爲本,把解決廣大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他們的經濟權益、政治權益、文化權益、社會權益,作爲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四)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深化收入配製度改革,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不斷提高勞動報酬,按照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確定、政府監督指導的原則,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增長機制;要切實規範分配秩序,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監管,加快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大力規範“灰色收入”,嚴格調控壟斷收入;要加大分配調節力度,加大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加大個稅調節力度,推進個稅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大稅收徵管力度,做好高收入者應稅收入的管理和監控,減少稅收流失;要大力幫助困難羣衆,進一步加大扶貧力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就業幫扶、生活救助、醫療互助等幫扶制度,更好地解決困難羣衆的生產生活問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保障覆蓋面,提高保障標準和保障水平,保證低收入羣體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權益, 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障標準,創造條件讓更多羣衆擁有財產性收入。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加大扶貧力度,提高扶貧標準,逐步提高貧困人口健康生活水平和穩定發展能力。特別要抓緊解決農民和農民工兩個羣體收入增長較慢的問題。要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加快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要深化工資制度改革,按照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確定、政府監督指導的原則,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增長機制。

(五)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保障體系作爲一項基本制度,是社會的“安全網”,也是經濟的調節器,最重要的是加推進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的底線保證,是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爲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爲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爲補充,統籌協調做好各項工作,實現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要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要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爲重點,逐步拓展社會福利的保障範圍,推動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

(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醫療衛生事業關係億萬人民健康和千家萬戶幸福,是重大民生問題。要堅持以人爲本,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堅持醫藥衛生事業爲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爲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爲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爲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堅持從基本國情出發,實事求是地總結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實踐經驗,準確把握醫藥衛生髮展規律和主要矛盾,堅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羣衆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要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中的責任,加強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有序競爭機制的形成,提高醫療衛生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滿足人民羣衆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應該在政府和社會之間起到橋樑和紐帶的作用。通過社會組織,一方面可以擴大公衆的參與渠道,另一方面可以拓展政府公共管理的途徑,還可以提升社會的自組織能力,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利益。要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進一步強化城鄉居民自治組織的自治功能,落實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要求,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政府不包辦代辦。要理順社區內部治理關係,健全社區自治相關制度,規範決策辦事程序,形成新的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組織體系。要通過多種渠道拓寬社區經費來源,結合城區改造、徵地拆遷、股權改革等增加社區服務實力,使之切實承擔起服務“社會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