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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一

房地產開發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凡公司發出的文件、公函,憑公司領導簽發用印。

2、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經分管副總簽字後,方可加蓋公司印章。

3、簽訂合同、協議、委託書等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認真審覈,經總經理同意並簽字後,方可用印。

4、公司報送有關單位的報表、數據資料等,在符合規定手續的情況下,經分管副總或授權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用印。

5、公司職工需要開具介紹信、證明或其它私人事項用印,須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用印。

6、爲嚴格管理,確保用印規範、安全,由辦公室設置“用印登記冊”進行記載,所有用印均須登記。同時,用印人必須在登記冊上簽字。

7、公司業務人員出差或外出聯繫業務需要攜帶合同章時,應持有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委託書,到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處辦理手續後,方可攜帶外出,攜帶合同章外出簽訂合同、協議的。人員,使用權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權委託書所規定的範圍,違者,將由攜印人承擔責任。

8、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用印關,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爲防範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利益,規範公司各類印章及證照的管理,確保公司此工作有效運轉,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機構總部、屬下各子公司。

三、證照印章類型

1、印章類型

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部門印章、及各類專門印章。

2、證照種類

企業資格證件:如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包括國地稅正、副本)、資質證照、社保證書、用工證書、車輛使用證等;

企業榮譽證書、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

企業人員資格證書:如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特殊工種上崗證書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須建立《印章證照明細清單》,詳細登記公司證照名稱、數量、批准時間、批准部門、證書經營範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等;

2、各類印章證照未經領導批准,不允許任何人隨意翻動、複印、外借,更不允許擅自塗改、出租、變造、轉讓、出賣或以企業證件進行擔保,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追究證件使用人的責任;

3、不同的印章和證件由不同的部門保管,具體如下:

五、證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蓋印章程序

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註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使用日期等內容,報總裁審批。

子公司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註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使用日期等內容,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使用程序按財務相關制度執行。

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印章使用人憑審批後的。《印章使用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蓋章。蓋章時,保險櫃需人力資源行政部人員與計劃財務部人員共同開啓。

(2)印章借出規定

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借出的,應按以下流程執行。如遇工作需要攜帶印章外出是,應由印章借出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印章借用人憑審批後的《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領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時,必須有一名同行人員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辦理相關業務,在業務過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與印章不能分離,兩人共同負有保證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確使用的責任,同行人員還具有見證所加蓋印章資料與印章借出人申請內容是否一致(或相關)的責任。

印章借出期間,印章借出人只能將印章用於經過批准的用途,並於事物處理完畢後立即將印章交還印章保管人處,印章歸還時間不得而知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

印章歸還時,借印人須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雙方簽字確認。

2、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規定

如因工作需要攜帶證照外出,應由使用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

證照借出人憑《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借出手續。

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間,使用人只能將證照(正、副本)原件用於經過審批的用途,並於事務辦理完畢後立即將證照交換證照保管人處,證照歸還時間不得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證照年審、變更等相關情況除外)。

證照歸還時,借出人須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雙方簽字確認。

六、本規定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三

1、總則

1.1目的爲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範公司印章的刻制、發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義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佈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種類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後,在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法人章刻有公司執行董事或股東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2.3財務專用章刻有公司專用的公司用章2.4合同專用章

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制、廢止

3.1申請必要的業務用章: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三層領導確認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3.3散失、損毀、被盜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辦公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經理確認。辦公室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4廢止由於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辦公室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辦公室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後在徵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後再行處理。

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鑑檔案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辦公室進行登記。辦公室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三)內,建立公司印鑑檔案,並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範圍、數量;組織印章的刻制、發放、停用和收回、銷燬;管理公司印鑑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5.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公司合同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後果。

法人章的用印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用印時經總經理批准後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財務專用章(含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工會委員會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各一枚),由財務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辦公室保管使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5.3其它專用章的管理由有關部門按申請時批准的使用管理規定及在公司印鑑檔案中登記的使用範圍(參見附件一)執行並負直接責任。

5.4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行用印審批和登記手續,填寫“用印審批單(附件四)”。用印申請單位應根據用印的性質、重要性以及用印後果由相應領導審批。公司業務、一定數量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的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印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審批,凡部門級領導簽字的必須有上級領導的授權書,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用印,產生的後果由用印申請單位自負;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門領導審批;常規大批量用印可視情況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直接填寫“公司公章

用印登記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辦公室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用印審批單”與“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附表四)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5.8公司業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專業性較強的業務方面的用印,須由相關部門協同辦公室進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

,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緻,作風正派,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爲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辦公室主任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如特殊業務需在外使用印章,需經總經理批准,詳細登記後由印章管理人員攜帶前往,用印後及時返還歸檔。

5.12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准,辦公室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彙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使用範圍

辦公室在印章發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範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範圍表(格式附後,見附件六)。

7、罰則

7.1嚴禁未經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於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7.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後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辦公室解釋並修改,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9、附件

9.1《其它專用章的使用範圍表》

9.2《刻制印章申請表》

9.3《印章登記卡》

9.4《用印審批單》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

9.6《印章使用範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