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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礦合同轉讓合同 煤礦轉讓合同的效力精品多篇

2023年煤礦合同轉讓合同 煤礦轉讓合同的效力精品多篇

私人煤礦轉讓協議書 煤礦轉讓合同樣本 篇一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採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於採礦權出讓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於

,礦區範圍拐點座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平方公里,開採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採主礦種爲 ,開採方式爲 開採,開採方法爲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爲可採儲量 噸。

第六條 根據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採範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爲 年,礦山生產規模爲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採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採礦權價款爲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 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採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採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採礦權價款,並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採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採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採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採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 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範圍、開採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採方式、開採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範圍;

(二)變更主要開採礦種;

(三)變更開採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採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採經營。需轉讓採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採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採礦的,應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採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採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採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採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採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採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採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採的礦產資源。由於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採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採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採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採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採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礦合同轉讓合同 煤礦轉讓合同的效力 篇二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合作意向,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1、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承包經營方式

乙方對甲方礦採取生產成本承包。

3、雙方權利和義務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享有煤炭銷售權利。

2.甲方享有對日常生產監督、檢查權利。

甲方義務

3.甲方負責協調生產以外各種關係,保證乙方在承包期內連續生產的義務。

4.甲方有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義務。

5.甲方有爲乙方提供必要生活、工作條件義務。

6.甲方對承包給乙方的煤礦擁有所有權。

7.甲方負責協調乙方管理人員在當地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生產管理證照。

8.甲方負責未被乙方錄用的現有礦方人員的妥善安置。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的權利。

2.乙方有優先獲取承包期結束繼續承包的權利。

乙方義務

3.有對員工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的義務。

4.有對員工病、傷、亡事故進行處理和解決善後問題的義務。

5.乙方有對甲方現有符合條件人員優先錄用義務。

6.乙方有按時支付職工工資義務。

7.乙方有對甲方資源科學合理規劃開採的義務。

四、承包費用結算方式和支付方法

每月5日前甲、乙雙方共同覈定上月生產量,乙方自甲方支領的材料費用、甲方預付的電費及其他需乙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錄用甲方人員工資。甲方在扣除上述費用後將餘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

五、其他約定

甲方按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負責必要的設備、設施投入和必要的生產用材料的準備。

已方生產用材料自甲方材料庫中領取,並出具支領手續,月末雙方覈定並按照費用覈算方式在乙方承包費用中扣減。新投入的工字鋼支架、電纜、管板運輸機等非低值易耗材料暫按30%計價,返庫時損耗超出30%部分由乙方承擔,不足30%部分由甲方將差額支付給乙方。

乙方每月將留用的。甲方人員工資分配明細提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支付工資,並在雙方覈定的承包費用中予以扣減。

上級主管部門收取的的各項費用及當地居民的各類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管理人員在未取得當地主管部門頒發的管理資格證書前,由甲方負責予以協調解決。

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產超過72小時,甲方按照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支付乙方停產損失。

甲方應派駐代表負責日常協調和雙方費用確定。

履行本協議的條件發生變化時,雙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通過仲裁和法律渠道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修改本協議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委託人乙方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煤礦合同轉讓合同 煤礦轉讓合同的效力 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_______________

2、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3、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4、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_______________

5、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_______________

6、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7、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8、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爲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價款爲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團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探礦證,採礦證諮詢辦理;部委項目審批。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1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銀行分行,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3、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14、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17、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18、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爲:

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地郵: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地郵: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19、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20、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2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23、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24、本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2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