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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公司“五四”評優表彰的通知

關於開展公司“五四”評優表彰的通知

關於開展公司“五四”評優表彰的通知

各團支部:

2018年,公司各級團組織緊密圍繞集團公司團青工作總體部署和公司中心工作,把服務大局與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相結合,認真開展青年員工思想引導工作,不斷豐富區域團青活動,積極開展志願服務工作,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得到組織肯定、青年認可和社會認同,開創了公司共青團事業生動活潑、銳意進取的新局面,涌現出一批工作業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爲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引導和激勵廣大團員青年做新時代的奮鬥者,公司團總支決定開展2019年“五四”評優表彰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申報條件

評優表彰共設3個項目:五四紅旗團支部(1個)、優秀共青團幹部(3個)、優秀共青團員(5個)。

(一)五四紅旗團支部

1. 要求團支部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團支部班子健全,團幹部以身作則;堅持落實“三會兩制一課”制度,組織力強。

2. 認真落實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決策部署,堅持圍繞建設“融入型”“服務型”“學習型”“活力型”“創新型”團組織目標,結合公司年度工作和青年特點,開展各項團青工作,有一項以上具有示範推廣價值的特色活動或工作。

(二)優秀共青團幹部

1. 從事團的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表現和業績突出可以破格申報。參與集團公司2018年度二級團組織負責人考覈的團幹部不參與申報。

2. 符合“四寬四有”團幹部標準,在團的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深入學習領會國家和集團發展戰略,眼界寬;工作理念與時俱進,思路寬;識大體、知大局,廣泛團結青年,胸懷寬;善於整合資源開展工作,交際寬。旗幟鮮明講政治,有信念;嚴格落實從嚴治團要求,有正氣;勇於承擔急難險重任務、恪盡職守,有擔當;善於統籌推進各項團青工作,有本領。

(三)優秀共青團員

1. 入職公司一年以上(含一年),年齡在28週歲以下(1991年5月4日以後出生)的團員,不包括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

2. 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向黨組織靠攏;道德品質好,遵紀守法,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團員意識強,自覺遵守團章,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模範履行團員各項義務;勤學善思,自律上進,發展潛力大,能力提升快;團隊意識強,快速適應公司工作環境,積極融入公司企業文化。

二、評選原則

(一)綜合考慮團組織建制和團員青年情況,嚴格控制表彰數量,保證質量、突出典型,確保參選集體和個人的先進性。團總支將積極推動本次表彰結果在黨建考覈、推優薦材等方面的運用,進一步激發團員青年爭當先進。若滿足評選條件的集體和個人數量不足額,可空額處理。

(二)突出“激發基層活力”原則。爲進一步強化基層團組織的組織力和戰鬥力,要求各團支部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集體和個人積極申報相關獎項,深入挖掘基層優秀集體和個人,激發青年參與熱情。

(三)突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原則。爲體現評選表彰工作的政策性和導向性,要求各團支部在推報和評選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獎項申報條件和評選標準審查申報對象資質,引導青年集體進一步樹立“圍繞中心工作、突出品牌特色、服務青年成長”的工作意識,在青年中營造“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

三、評選流程

(一)團支部申報。各團支部深入醞釀,提出推報名單,經同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將各獎項申報表和事蹟材料(電子版)於4月24日(週三)17:00之前報公司團總支。申報表格詳見附件。

(二)團總支擴大會議審議。團總支組織各級團組織負責人召開評審會,初步確定評優表彰推薦名單,並向紀檢監察部徵求廉潔審查意見,無異議後報公司黨委審批。若表彰對象經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直接取消相應表彰資格和名額,不予補報。

(三)公示。報請黨委同意後,在公司範圍內公示,接受羣衆監督。

四、其他事項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公司“五四”評選表彰工作,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和導向性,各團支部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爭取同級黨組織的支持,確保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二)統籌安排,認真申報。評選表彰要突出“擇優申報”,不搞平衡照顧。各團支部要充分調動相關人員參與申報工作的積極性,組織符合條件的集體和個人踊躍申報。“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榮譽將錄入員工個人檔案。

(三)加強宣傳,樹立典型。各團支部要以開展“五四”評選表彰工作爲契機,發現和樹立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的典型,充分利用公司網站、微信公衆號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先進事蹟,集中展示青年風貌,擴大團組織影響力,在廣大青年中倡導學習先進、爭創一流的良好風氣。

標籤:評優 五四 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