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保證書

丈夫外遇保證書

保證書3.06W

目錄

丈夫外遇保證書
第一篇:怎樣對待丈夫有外遇第二篇:丈夫有外遇要和我離婚我該怎麼辦第三篇:丈夫聽說妻子有外遇第四篇:丈夫有了外遇妻子心理諮詢第五篇: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獲得賠償?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怎樣對待丈夫有外遇

怎樣對待丈夫有外遇? 第一、不要去查看丈夫的短信。不管他有沒有外遇,這都不要去看。第二、如果丈夫對我很好,我又沒有離婚的打算,那個外遇對我來說就沒有任何意義,更不要去找那個女人,那會讓自己失去自尊。第三、如果丈夫對我不好,那麼我會離開他,既然兩個人的緣分都盡了,他有沒有外遇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第四、如果丈夫主動告訴我,他們彼此相愛,那麼我會成全他們,畢竟這個年齡遇到一場真愛不容易。難道就那麼心甘情願地讓位?一點不感到痛苦嗎?不,我不這樣認爲。這是讓自己從這痛苦中脫離出來的唯一理由,如果不這樣做,痛苦的是三個人,不要在這痛苦中失去尊嚴,迷失自己,那樣會更痛苦。長痛不如短痛,

生活中,我們常聽女人抱怨那些離開他們的男人:我把一切給了他,我爲他付出那麼多,他怎麼可以如此薄情?做爲女人,我對女人的這種說法極不贊同。我覺得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相愛的時候,他們彼此互相吸引,互相欣賞,他們同呼吸,共命運,一起歡笑,一起痛苦,彼此的付出給對方帶來了愉快。當他們的靈魂和身體真正的融合到一起的時候,那種美妙的感覺是兩個人共鳴的,是一種共同的享受,你不能說這只是男人的快樂,也不能說這是女人的付出。男人並沒有強迫女人去付出什麼,女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女人自願的,無需抱怨。當男人和女人的緣分已盡,彼此已無魅力可言的時候,無論男人還是女人,你只需說聲珍重,道聲再見,然後默默的走開,這樣的男人和女人才是最可愛的。日後如果還能像朋友一樣相處的,那就是愛的天使。反之,哭天抹淚,苦苦相求,大吵大鬧,只能讓自己失去尊嚴,事情並不會因爲你的哭泣而發生任何的改變。緣分結束的時候,哭鬧、抱怨、哀求都是無濟於事的。每個人都應該學會尊重自己,特別是女人,更應該自尊、自愛,這樣你纔會懂得去尊重別人。

應該把分手看成這個緣分的結束,也是另一個緣分的開始,很灑脫的把這段感情珍藏起來,讓他成爲你生命中一段難忘的美好回憶,它不過是你生命中的一個插曲,一個片斷而已。

女人別怕男人不愛你,這個男人背叛你,上帝就會把一個更好的男人送給你,勇敢的向前看,自信的女人是最美麗的。奉勸女人要多愛自己一點,灑脫大度一些,這樣你纔會生活的快樂,纔會自如的把握你自己的命運,纔會在感情的世界裏遊刃有餘。

第二篇:丈夫有外遇要和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夫有外遇要和我離婚我該怎麼辦(轉載)

懸賞:0 分 - 解決時間:2014/06/16 20:58:32

結婚14年,有一子9歲,一女14歲,丈夫和我姐夫的外甥女發生了婚外情已經有三年了,我最近才知道,並且他也當我的面承認了事實並保證以後要和她斷絕關係,可近來我發現他們還有聯繫,併爲此我和丈夫經常吵架,現丈夫提出要離婚,可我手上又沒掌握有他婚外情的證據,我叫他寫保證書他也不肯寫,我該怎麼辦才能維護我的權益。

你的丈夫有外遇,是令人很氣憤的事情。這是任何做妻子的所不能容忍的但是你是2個孩子的媽媽,應當多爲子女着想,忍一時之氣,退一步海闊天空。不要讓孩子跟着受苦。如果你的忍讓不能感動你的丈夫,你可以在這期間收集證據,證明你丈夫有外遇,錄音、錄像、承認,證人證言等都可以作爲證據,然後起訴離婚要求你丈夫賠償你。

可以談話錄音再結合短息或通話記錄等

我也贊同趙律師的建議,像你這種情況不是萬不得已不要離婚,免得孩子受傷害。如果確實只有離婚,你先把證據準備好才離婚嘛,主要是瞭解共同財產的情況。對你夫不忠的行爲,即使你有證據證明,法院一般也不會判你夫賠償多少,一般在一萬左右。要學會平衡自己,這樣會身心都有好處。

如果離婚,你可要求法院少分財產給你的丈夫。

你好!已經有了2個孩子,慎重選擇離婚這條路,畢竟對孩子的心裏和成長會有不利影響。如果確有離婚必要,應注意收集你老公有外遇的證據,錄音錄像短信電話保證書都可以,同時要注意共同財產的情況,爭取離婚時能夠多分。希望你一切順利!

明確知道丈夫有外遇,但沒有證據,想離婚,該怎麼辦?

懸賞分:80 - 離問題結束還有 13 天 19 小時

知道丈夫有外遇,並且知道對方姓名和聯繫方式,還知道他們在外面租有房子在外同居,但不知道具體地點在哪。對方也知道丈夫已婚,現在想離婚,但沒有證據,該怎麼辦?希望得到您的指點

-------------------------------------------------------------------------------- 上傳附件問題補充提高懸賞無滿意答案

我來回答提問者:匿名

共 3 條答覆如果堅持離婚,法院最終是會允許的。如果沒有婚外情的證據充其量是在分配財產時不能以對方有過錯來爭取更多權益,但這不能更改離婚的結果。

回答者: 王福波律師2014-11-24 11:10:45修改答覆上傳附件

--------------------------------------------------------------------------------

如協商不成而起訴到法院,可儘量收集有關證據,並可申請法院調取其兩人的通話記錄,印證該事實。

回答者: 李福生律師2014-11-24 11:55:34修改答覆上傳附件

-------------------------------------------------------------------------------- 感情破裂可以起訴離婚,對方有過錯需要有證據證明的,這樣對最終的判決與分割財產對你會更有利些。

丈夫有外遇不回家離婚找不到他該怎麼辦

懸賞分:0 - 離問題結束還有 13 天 19 小時

丈夫有外遇不回家離婚找不到他該怎麼辦

-------------------------------------------------------------------------------- 上傳附件問題補充提高懸賞無滿意答案

我來回答提問者:yifan - 小學生 一級

共(請你繼續關注本站) 3 條答覆你可以到當地法院起訴離婚。找不到人,法院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來送達。如果你丈夫沒有在法院規定的開庭時間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

回答者: 王福波律師2014-2-4 15:43:05修改答覆上傳附件

-------------------------------------------------------------------------------- 你丈夫下落不明,你可提起離婚訴訟。由於你丈夫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決。

回答者: 薛小花律師2014-2-4 19:43:07修改答覆上傳附件

-------------------------------------------------------------------------------- 你丈夫下落不明,你可提起離婚訴訟。由於你丈夫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決。

丈夫有外遇後並起訴離婚,我該怎麼辦?...

我和丈夫結婚(200...(詳細經過保密,解答律師纔可以查閱)

解 答邵先國律師於2014年03月14日解答

你好!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4]19號)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之規定,這套房子如果他父母明確表示是給他的話,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如果你手中有你老公有第三者證據的話,你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第三篇:丈夫聽說妻子有外遇

丈夫聽說妻子有外遇,設計報復。一夜趁妻子熟睡,在妻子乳頭上擦上劇毒鼠藥。第二天夜,妻遲歸,夫問何故,妻悲憤交加地說:我們領導被人下毒身亡了!夫問:知道誰幹的嗎?妻說:兇手很狡猾,通過什麼途徑投的毒,警察都沒法查出來,不過已有線索了,正在調查三鹿,聖元奶粉。夫問:爲啥?妻說:領導嚥氣前曾大叫:天啊!世上還有放心的奶嗎 ?

第四篇:丈夫有了外遇妻子心理諮詢

丈夫有了外遇妻子心理諮詢

2014-01-12 19:23:00 複製本文地址傳給qq/msn線上好友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社會節奏加快,夫妻雙方之間的問題也越來越多。記者在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採訪獲悉,藉助於心理諮詢緩解夫妻矛盾的案例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諮詢者大多以妻子爲主。

陳女士今年35歲,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一年前,陳女士發現丈夫有了外遇,她想挽救這份夫妻感情,又不知道應當以什麼樣的方式與丈夫相處。爲此,陳女士曾多次走進心理諮詢門診,也吃過抗焦慮藥物,但終究難以徹底解開她的心結,後來在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醫生的推薦下她接受了內觀治療。

內觀治療的第一天,陳女士坐在一個清靜、舒適、用屏風圍住的1平方米麪積的空間裏,圍繞着“別人爲自己所做的、自己給別人的回報、自己給別人添的麻煩”這3個主題開始進行回憶。回憶過程中醫生每間隔一個半小時對陳女士進行一次指導,聽取她的回憶內容,糾正其對已經發生的生活事件的錯誤認識,並對她意識到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和解決辦法。在7天的治療期間,陳女士先後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親戚、朋友、老師、同學、領導、同事等接觸過的所有人進行了回憶。

內觀治療後,陳女士明白了丈夫有外遇的原因,對自己性格上的弱點進行了較爲深刻的認識和反思。不僅對丈夫的“紅杏出牆”不再耿耿於懷,而且對丈夫的不離不棄懷有感激之情。至此,陳女士的焦慮得到了緩解,對問題的解決也充滿了信心。結束治療一週後,陳女士打來電話說:“心情比以前好多了,工作也很順利,跟丈夫的交流也增多了”。三個月後,在一次電話隨訪中,陳女士高興地表示,生活工作一切順利,與丈夫的關係也有了明顯改善。

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副主任醫師王紅欣告訴記者,陳女士所採用的內觀治療屬於心理諮詢範疇,它是一個反省技術,以追究自己的問題爲主。通過這種治療,逐步打開諮詢者內心深處的疑慮,主動和丈夫溝通,相互理解和包容。從他個人接診的情況分析,通過心理諮詢緩解夫妻關係緊張的案例越來越多,並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王主任介紹,由於社會的變革,社會矛盾增多,每個人都繃緊神經,夫妻之間的家庭問題也越來越多,協調性越來越差,彼此容易產生誤會。他建議夫妻雙方,一方面要適當放鬆自己,有事沒事時要及時溝通,另

一方面,出現問題時最好到心理醫生那裏,在心理醫生的指導下緩解壓力。

本報記者 季娜娜

第五篇: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獲得賠償?

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獲得賠償?

某國小教師張先生與女朋友王女士於2014年3月登記結婚,婚後較長時間夫妻感情較好,雙方生育一女。

2014 年初至2014 年6月期間,張先生與一史姓女子在某賓館多次發生兩性關係。有關部門以張先生通姦錯誤,給張先生處分後,張、王的夫妻感情出現了裂痕,進而發展到夫妻分居。2014年6月,張先生向法院起訴與王女士離婚,法院依法判決不準離婚。2014 年2月,張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王女士認爲張先生與他人通姦的行爲給她造成了精神上的損害,要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1萬元。

律師評析重慶精睿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冉繽點評此案認爲:《婚姻法》確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對無過錯一方給予救濟和補償。本案中,張先生作爲有婦之夫,他與史女之間的通姦行爲並非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爲。通姦,是指男女雙方暗中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的行爲。“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同居與通姦的區別是,是否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行爲。但是,“持續”多長時間才構成同居,沒有相應規定。有的通姦是偶而爲之,有的則長期進行。對於長期通姦的,儘管給人的印象是在時間上呈持續性,婚外性夥伴也相對穩定,但因爲是暗中進行的,行爲人並未共同居住,所以

仍然只能算通姦而不能將之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劃等號。因此,對王女士要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1萬元的請求法院應當不予支持。

我們整理了以下相關範文:

丈夫聽說在計生委工作的妻子有外遇

女子懷疑丈夫有外遇 兩次剪短其下體 獲刑5年

丈夫寫保證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丈夫有外遇妻子討空牀費 忠誠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

妻子玩微信玩出外遇 丈夫索鉅款被判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