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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多篇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多篇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1

本人姓名:,單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現住址:14日內去過的城市:

爲全力做好公司在廈門城市職業學院新冠肺炎疫情校園防控工作,切實保障本人及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人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1.本人健康狀況(包括共同居住家庭成員及臨時居住外來親戚的健康狀況)日報告情況真實無誤。

2.本人無發熱、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狀。本人或共同居住人無發熱、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狀。本人或共同居住人今後若有出現發熱等情況,都會及時就醫並第一時間向公司報告。

3.本人近期未接觸過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轉載 於: : 疫情防控個人承諾書範文十二篇)。

4.本人承諾向公司提供的健康狀況屬實,沒有瞞報、謊報。5.本人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疫情防控制度要求,落實崗位疫情防控職責;嚴格做好個人健康和活動管理,加強自我防護,不參與非必要的聚餐、聚會等人員聚集性活動;同時要求共同居住人員做好個人健康和活動管理,加強自我防護。本人確因事需離開廈門,向公司請假,獲批後才離廈。6.本人承諾到學校指定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呈陰性申請入校。

7.本人已詳細閱讀以上承諾條款,如本人因主觀原因瞞報、謊報自己感染疫情或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過的事實,違反上述承諾事項的,願承擔法律責任。

本承諾書一式肆份,本人、公司各壹份,學校貳份。

承諾人(簽字並摁手印):

: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2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各地政府積極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勢出現了積極變化。當前,全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的階段。在返程復工與疫情防控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的路上,我們看到網絡上曬出了各式各樣的承諾書。

承諾,是指承諾人向相對人做出的應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諾內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約束性質的義務要求。既然是義務要求,那麼與之相伴的一個內容就是,在承諾有效的情況下,如果違反承諾,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其實也是簽署承諾書的意圖所在,否則,沒有任何責任約束的承諾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承諾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第二,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第三,承諾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簽署有效的承諾書後,如果行爲主體違反承諾書內容,承諾人可能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我們從最廣泛的、任何可能有牽連的責任視角進行總結,不外乎涉及三種責任。(1)民事責任。這是簽署承諾書後最常涉及到的責任形式。承諾書最具普遍性質的意義,就是承諾人與相對人之間成立合同。因此,違反承諾書自然涉及到承諾人向被承諾人承擔責任。(2)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是違反行政法律義務,構成行政違法行爲而應當承擔的否定性法律後果。違反承諾書是否承擔行政責任,實質上要看承諾事項是否構成行政法律義務,即有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得作爲,且沒有超出行政法規定的違法限度、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責任只能是由有關國家機關依照行政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換言之,被承諾人如果是非有權追究的國家機關,是不得追究承諾人行政責任的。同時,追究行政責任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而非依據承諾書的內容予以追究。(3)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爲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違反承諾書是否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本質上與行政責任的法理是一致的,關鍵不是看是否違反承諾書,而是要看違反承諾書的行爲本身是否同時達到了構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責任也是依據法律規定,由國家進行追究的。

綜上,如果僅侷限於承諾書及違反承諾書本身的責任視域來看,除非簽署的承諾書本身有法律明確規定,否則違反有效承諾書只會涉及到民事責任承擔問題。

回到我們看到的這些五花八門的承諾書中。

如果從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須回答幾個問題。第一,簽署承諾書是否爲承諾人自主自願情況下真實的意思表示。比如,作爲復工的前提條件,辦公大廈要求租戶必須簽署的承諾,或是企業主要求員工必須簽署的承諾。第二,承諾事項是否爲承諾人能夠實際控制並有能力判斷及完成的。要求承諾人對自身是否去過疫區這些客觀的信息情況作出承諾還好,但如果要求承諾人作出確保自身及他人身體健康之類的承諾,就已經超越承諾人的能力範圍。且不說身體健康本身是一個專業判定事項,不屬於個人能夠作出判斷的事項範圍,更何況有些承諾書還存在要求承諾人確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無論是社區、企業、大廈,每一個人都有各自應承擔的防控義務和責任。如果單純以一紙承諾書作爲已履行防控義務的證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責任,有違公序良俗之嫌。《民法總則》第150條規定,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153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從法律責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違反承諾,承諾相對方可以要求承諾方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當然,這裏必須強調一點,責任承擔一定是在承諾書有效的前提下探討的內容。這裏通常可能涉及兩個問題。

第一,如果因爲承諾人違反承諾,導致大廈、企業封閉,給大廈或企業造成的損失,大廈、企業是否有權要求承諾人賠償?理論上說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諾人承擔賠償責任的邊界。一方面,要判斷違反承諾與造成損失的直接因果關係,只有作爲直接原因導致的損害結果部分才能主張賠償。假如承諾相對方——大廈、企業或社區,沒有做好自身應當做好的防控行爲,那麼導致出現相應的損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諾方承擔。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規定,損害賠償額原則上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那麼在簽署承諾書時,對於可能造成的損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讓承諾人有合理的預期。這些都不是一句簡單的違反承諾將追究相應的責任這一句話能夠簡單替代的。

第二,如果企業、社區或大廈出現了疫情,導致企業、大廈或社區可能被追究行政責任時,企業、社區或大廈是否可以以簽署了的承諾書作爲鏈條,將責任轉嫁於特定的責任主體承擔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行政責任是國家對特定的行政違法行爲及主體作出的否定性評價,是針對特定的行爲和特定主體的,是不能轉嫁的。

承諾書雖然在法律意義上需要結合法律規定作出嚴謹的效力和責任判斷,但是它至少向我們揭示了一個重要的信息——疫情防護是我們每一個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把自己當成局外人,不能放鬆防控要求。承諾書中所體現的諸多要求,如果我們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違反,那麼極有可能觸及到違反國家法律要求的邊界,會導致行政或刑事責任問題。

但是從另一個層面需要警醒的是,企業、社區或大廈等基層防控主體,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要求積極進行防控是應當的,卻不能簡單的以承諾書的形式進行防控、這樣所謂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實現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權益保障或責任分擔的意義。‍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3

爲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本人及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爲百善公司一員在此鄭重承諾:

1.做好個人和公共衛生防護。外出後、吃飯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衛生,定時開窗通風,勤曬衣服和被褥等,創造乾淨整潔的居家環境。

2.儘量減少外出聚集。春節期間減少外出和各類聚會,確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場所時,隨時佩戴有效防護口罩,做到相互保護。多以音頻、視頻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謠,不傳謠。要以身作則,不輕信未經證實的消息,不隨意傳播非官方渠道發佈的疫情相關信息,如發現身邊人有散佈不當不實疫情消息時,要及時勸阻,必要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做好文明勸導和知識傳播。主動勸導身邊親朋好友不參加或少參加聚會、聚餐活動,不集中在人羣密集的地方參加任何娛樂等其他聚集性活動,通過微信朋友圈積極轉發抗擊冠狀病毒等科學防護知識,儘可能做到家喻戶曉,人盡皆知。

5.開展好志願服務。要配合開展排查防控工作,積極勸導周邊武漢返鄉人員主動與村、社區兩委聯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幫助有需要的人羣及時就醫就診。

6.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積極支持和參與防控工作,倡導羣衆嚴防嚴控,羣防羣控,衆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諾防控疫情從我做起!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4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冠狀病毒傳播形勢嚴峻,爲切實履行個人防控,爲切實履行個人防控,爲切實履行個人防控,爲切實履行個人防控,爲切實履行個人防控措施,確保自身措施,確保自身措施,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安全,在疫情管控期間,我承諾做到以下事項。若有違反,自願承擔一切後果承擔一切後果,接受公司處理。

1、遵守公司各項管控措施,各項管控措施,各項管控措施,確保執行到位確保執行到位。

2、公共場所(場所(含工作場所)佩戴口罩,戴口罩,做好個人衛生個人衛生。

3、接觸公共物件及時洗手、接觸公共物件及時洗手、接觸公共物件及時洗手、消毒。

4、生活場所、工作場所勤通風,保持空氣流勤通風,保持空氣流勤通風,保持空氣流勤通風,保持空氣流。

5、嚴格履行進出工作場所審批程序,做好上下班途中防護。

6、自覺向公司和社區報告自己及周圍人員異常情況異常情況。

7、不串門聚餐、不串門聚餐、不串門聚餐,不飲酒、不聚會,扎堆酒、不聚會,扎堆酒、不聚會,扎堆。

8、健康飲食,不捕殺食用,不捕殺食用野味,不食用低溫物野味,不食用低溫物野味,不食用低溫物。

9、服從配合社區管控要求社區管控要求,不違背、衝撞,不違背、衝撞,不違背、衝撞。

10、不信謠,傳、不信謠,傳、不信謠,傳、不信謠,傳與公司保持一致,維護公司利益。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5

爲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傳播、蔓延,做到有效隔離、科學防治,爲自己、家人、社會負責,爲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堅戰盡心盡力。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二、如實向單位(學校)報告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員往返湖北、重慶等重點疫區的詳細情況,前往其他地區或留居本市的動向情況,與重點或高發疫情地區返回人員接觸情況,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觸情況,身體健康情況等信息。

三、堅決服從政府決策,若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員是從重點疫區返回或與重點疫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經歷,按要求自覺落實14天居家隔離觀察。每天三次體溫監測,做到兩不(不外出、不接受外來的探視),注意個人衛生,保持房間通風,做到生活用品與其他人員分開,且用後消毒。

四、不聚餐、聚會,不串門,不聚集,不扎堆。嚴格遵照上級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嚴格遵照家庭——學校兩點一線的活動軌跡;督促共同居住成員做好衛生防護並減少外出。

五、一旦出現發熱、咳嗽、乏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瀉、頭痛、心慌、結膜炎等症狀,立即告知醫務人員,在監護人員陪同下,佩戴口罩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六、保證所報信息的真實性,不瞞報、緩報、謊報、亂報,如有違反,願自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黨紀政紀處分。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本人和所在單位(學校)各留存一份。

承諾人:

時間:

個人疫情防控承諾書篇2

爲認真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實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本人鄭重承諾: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爲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大實踐檢驗,堅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學校防控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實到位,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重視社會安全。主動學習疫情防護知識,不信謠、不傳謠,科學防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三、遵守防控制度。遵守學校制定和發佈的各項疫情防控制度、方案及決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禁即止,令方行。

四、做好日常防控。服從兩點一線管理,每天通過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行等方式實現點對點往返家校;減少社會交往、做好家庭和上下班途中防護。

五、執行外出報備。確保不離開,或離開但不出山東省。如需離開但不出山東省時,提前向本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疫情聯絡員報備,乘坐私家車前往,按學校要求提供手機運營商出具的行動軌跡、本人健康碼、乘坐私家車的證明(三張照片,人+私家車+出發地、人+私家車+到達地、人+私家車+返回地標誌物照片)。否則,自行在校外隔離14天,辦理請假手續。如因需離開山東省時,提前到本部門(單位)負責人處申請,同時向學校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經批准後,自駕車離開山東省。返校前,提供本人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結果、手機運營商出具的行動軌跡、乘坐私家車證明(三張照片,人+私家車+出發地、人+私家車+到達地、人+私家車+返回地標誌物照片)。否則,自行在校外隔離14天,辦理請假手續。

六、個人健康監測。每天上班前在家自測體溫,如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不適症狀,及時向所在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疫情聯絡員報告,併到發熱門診就診,不瞞報、不謊報、不遲報。

以上承諾,本人將認真遵守。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任何處理和處罰。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6

爲認真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實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本人鄭重承諾: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爲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大實踐檢驗,堅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學校防控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實到位,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二、重視社會安全。主動學習疫情防護知識,不信謠、不傳謠,科學防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三、遵守防控制度。遵守學校制定和發佈的各項疫情防控制度、方案及決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禁即止,令方行。四、做好日常防控。服從兩點一線管理,每天通過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行等方式實現點對點往返家校;減少社會交往、做好家庭和上下班途中防護。五、執行外出報備。確保不離開,或離開但不出山東省。如需離開但不出山東省時,提前向本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疫情聯絡員報備,乘坐私家車前往,按學校要求提供手機運營商出具的行動軌跡、本人健康碼、乘坐私家車的證明(三張照片,人+私家車+出發地、人+私家車+到達地、人+私家車+返回地標誌物照片)。否則,自行在校外隔離14天,辦理請假手續。如因需離開山東省時,提前到本部門(單位)負責人處申請,同時向學校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經批准後,自駕車離開山東省。返校前,提供本人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結果、手機運營商出具的行動軌跡、乘坐私家車證明(三張照片,人+私家車+出發地、人+私家車+到達地、人+私家車+返回地標誌物照片)。否則,自行在校外隔離14天,辦理請假手續。六、個人健康監測。每天上班前在家自測體溫,如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不適症狀,及時向所在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疫情聯絡員報告,併到發熱門診就診,不瞞報、不謊報、不遲報。以上承諾,本人將認真遵守。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任何處理和處罰。承諾人: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7

疫情防控無小事,生命健康大於天。爲切實做好復學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護家人、同事、學生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義務,每天進行早中晚各一次的體溫檢測,按要求如實報告接觸史、旅居史等相關情況,在家如出現體溫高於37.3℃等相關症狀,暫緩返校,按規定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及時報告學校及所在社區、村居,絕不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二、自覺遵守國家、省、市、區(縣)、學校疫情防控各項規定,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在防控期間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不舉辦一切公衆性聚集和羣體性聚餐活動,認真落實個人防護各項要求,外出時佩戴口罩,勤洗手,同時教育子女、親屬共同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三、上下班途中,確保家校間兩點一線,採取自駕、校車、定製公交以及騎自行車、步行等點對點方式往返家庭和學校,不乘坐公交車、出租車等社會公共交通工具,不在外逗留,不去其他場所,做到軌跡清晰,行蹤可查。

四、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後果或紀律處分,服從學校管理、接受大家監督。

個人防控疫情承諾書篇8

本人,系級班學生,身份證號:

爲配合學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全體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創造安全、穩定校園環境,認真學習和生活,本人承諾如下:

1.返校前14天,我每日在報平安系統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

2.我與共同居住人返校前沒有國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返境人員接觸史(如有則須在其他承諾處手寫:返校前7天,我核酸檢測檢測、血清檢測合格,並已向輔導員班主任報備),沒有出現過發熱、咳嗽、乏力等不適症狀;

3.返校前,我已按照輔導員班主任要求,學習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識,已備齊口罩、速幹手消毒劑、餐具、生活用品等必備物品;

4.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我會全程佩戴口罩,並與其他人員保持距離,力避觸摸公共部件,全力做好個人防護。

5.入校時,我會按照規定的入校程序獨自辦理入校手續,如有異常我接受學院的一切安排;

6.入校後,我會遵守學院管理規定,勤洗手,勤通風,不聚集,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不點外賣,規律作息,養成良好飲食與作息習慣;出現不適症狀我會及時按規定流程上報,嚴格遵守學院各項管理規定以及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

9.其他承諾:

10.本人承諾:我會信守承諾,服從規定,聽從安排,如有違反,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和後果。

承諾人(學生)簽字:監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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