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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多篇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多篇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1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 電 話: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

姓 名:_____ 性 別:___出生:___年___月___日

國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_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爲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幢_____號(第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年___月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爲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爲:_____單價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幣___千___百___十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_____ 帳號: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纔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爲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 購買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 "_______________。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築結構爲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爲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爲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爲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爲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爲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係、租賃關係、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爲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爲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覈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房內證字第__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爲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爲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___%(含____%)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________市公共建築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覈定規定(試行)》、《________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覈定規定(試行)》的要旨,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共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狀況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

附件三付款方式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4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爲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商品房項目建設依據

(一)出賣人以【出讓】【 】方式取得坐落於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爲 ,土地使用權面積爲平方米。

(二)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爲 年 月 日。

(三)簽訂本合同時,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的核準名稱爲 ,規劃的容積率 ,規劃的綠地率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爲: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爲: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爲: 。

第二條訂立本合同時,受託爲本建築建設與服務的單位:

工程勘察單位: ;

工程監理單位: ;

工程設計單位: ;

房屋面積測繪單位: ;

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 ;

裝修實施單位: ;

前期物業服務單位: 。

第三條 商品房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爲 。

第四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一)該商品房爲預售許可證 號下第 【幢】【座】【 】

單元 層 號。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以房屋登記的房號爲準,但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該商品房所在建設工程規劃總平面圖、建築區劃劃分情況公示於商品房銷售現場。

關於該商品房在所在樓棟的平面位置示意圖的具體說明,見附件一。

(二)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爲【住宅】【辦公】【商業】【車位】【 】。

(三)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爲 ,建築總層數爲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四)該商品房層高爲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爲封閉式, 個陽臺爲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爲準。

該商品房的戶型平面圖,見附件一。

(五)該商品房的預測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平方米;出賣人在銷售現場公示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築面積預測報告。

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構成,見附件二。

第五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爲【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一)出賣人對該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權利;

(二)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該商品房沒有被司法查封;

(四)該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條情形外沒有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五) ;

(六) 。

第七條 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本合同第六條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八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一)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二)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四)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款項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該款項於【本合同簽訂】【支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其中,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第二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第三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餘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關於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十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與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於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二)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於 日內達成新的房價款支付協議,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預售款監管

(一)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專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專項用於本工程建設。

(二)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爲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爲 ,賬號爲 。

第四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

(一)出賣人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該商品房銷售後,出賣人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二)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本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三)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第十三條 出賣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約定期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一)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向買受人出示該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載明的預測建築面積發生誤差的,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買賣雙方不解除合同的,簽署補充協議。

4.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範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買賣雙方約定:【退房】【重新約定總價款】【 】【 】。買受人退房的,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5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爲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爲。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規劃用途爲,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施工許可證號爲。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爲,屬____結構,層高爲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爲(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爲(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____(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項進行處理:

5.1雙方自行約定:

5.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____×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項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7.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1逾期在____天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1.2逾期超過____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項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8.2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9.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1逾期不超過____天,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9.1.2逾期超過____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項處理:

13.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14.1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5.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17.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籤於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交易房屋的基本情況

1、位於合肥市經濟開發區徽園“綠色港灣”。

2、該房屋面積約爲平方米,房屋類型爲高層全框架結構,最終面積、結構和成交價格以單位公佈的正式文件爲準。

第二條、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價格,另加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的轉讓費爲最終成交價格。乙方須於簽定本合同後將人民幣叄拾萬零肆仟元整(¥304000)作爲該房屋款轉至甲方,以後補繳費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後,甲方開具給乙方的收條的單位繳款收據作爲已付款憑證。

第三條、房屋交接

1、單位正式公佈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書面通知,並移交房屋鑰匙給甲方後,甲方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2房屋產權資料,該房不得出租不得轉賣。

3、甲方因該房而造成一切經濟損失(房屋的稅收、退休後半價電費),由乙方負責補償。

第四條、責任與權利

1、甲方獲得該房屋的房產證後,甲方保證轉讓上述房產已徵得其他產權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單位對該集資房的部分優惠條件,(實物補貼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合肥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查商品房預售合同篇7

一、商品房預售合同怎麼寫

1、雙方的名稱、國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組織的,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名。

2、商品房名稱。也就是購房者要購買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編號、平面圖紙等。

3、房屋使用性質。應明確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經營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數量,購房者要購買的套數,每套的面積應以平方米來計算。

5、商品房的面積。這裏要注意明確是建築面積還是使用面積、其他面積,因爲這些面積和概念所代表的內容是不同的。同時在合同中還應明確房屋面積的誤差範圍,規定如果誤差超過一定幅度時,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此外,在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積與專用部分面積,對購買的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的比例或範圍也需明確。

6、約定每平米的價格。由於商品房預售的是期房,即購買和交付使用之間隔了一定的時間,因此價格條款在合同確立時已經確定,雙方就不能擅自變更。

7、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包括預售房屋的地段、樓層朝向、房屋的結掏及功能,裝修狀況、設備、約定的建材配備等級、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設施等。

8、購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預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麼時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數額,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產權轉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於預售商品房時房屋尚在建造之中,開發商還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證,預售合同中就要明確規定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預售方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去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房產證並按預售合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10、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請求違約賠償,直至解除合同。

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要注意什麼

1、不要貿然交付定金。建議購房者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親自到相應樓盤的售樓部,查看開發企業是否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則說明此樓盤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條件,千萬不可貿然交付定金。

2、仔細審查關於房屋面積的約定。對於商品房這種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許合同約定的面積存在誤差,但是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範圍,法律規定爲合同約定面積的3%。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購房者要注意開發商對面積誤差的約定。

3、明確關於房屋質量的約定。購買預售的期房,開發商帶大家看的都是豪華的廣告和美好的樣板間,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後,問題才暴露出來,這時,開發商早就將樣板間拆了,購房者就沒有證據證明看房時房子的質量標準,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將質量要求、交房標準、公共設施、售後服務等明確寫在合同裏。

4、價格要明確具體的寫在合同裏。價格條款必須具體,應避免出現“房價暫定多少,待房屋竣工後按實覈算”等含糊的概念出現,因爲按實際覈算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各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日後容易產生糾紛。

5、關於違約的責任要明確。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有些開發商或代理商會列出許多有關購房者違約責任的苛刻條款,而千方百計避開自己違約責任的約定,或者雖約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但雙方的違約責任約定不公平、不對等。

6、關於交房時間要明確並明確延期交房的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

商品房預售時雙方對於預售商品房的真實情況的信息的知情不對稱,承購方往往處於弱勢地位,而預售合同將成爲這一交易的主要證據,所以在簽訂的時候需要格外謹慎,具體預售合同包括哪些內容以及注意什麼,最好還是先諮詢專業的房產律師或請其幫忙審查已經簽訂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