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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簡單維修服務合同多篇

2020年簡單維修服務合同多篇

簡單維修服務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爲利於雙方業務的發展,給中國地區京瓷IT渠道產品用戶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甲方授權乙方爲京瓷IT渠道產品特約授權維修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互相信任”的原則,擬定本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授權

1. 甲方生產並銷售的京瓷IT渠道產品,指定乙方爲特約授權維修站,對甲方的IT渠道產品提供檢測、鑑定、保修、維修、諮詢等服務。

2.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授權,並根據本協議條款的授權內容提供服務。

二、委託內容

1. 甲方委託乙方在 IT渠道產品:

2. 本授權爲非獨家性的,甲方有權與其他第三方簽訂任何授權維修服務協議。

3. 乙方僅爲甲方的簽約方,而不是甲方的代表,不能代表甲方制定保修條款及其他規定,甲方不承擔由乙方私自行爲發生的任何責任。

4.本協議的對乙方的授權僅限於委託內容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區域,乙方如發生任何地域、業務或法人等經營狀況的變更,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執行原協議。

5. 甲方不承擔乙方在經營生產上的虧損、意外及法律的各種責任。

三、甲方義務

1. 根據甲方的計劃,向乙方提供維修技術資料和工作流程相關文件及授權牌。

2. 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包括維修技術培訓。

3. 向乙方供應維修用備件。

4. 依照協議附件中維修政策相關條款向乙方支付維修勞務費用。

四、乙方義務

1. 乙方作爲甲方在該地區的授權維修站,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向有關部門進行註冊登記,並承擔相應費用。

2. 提供符合甲方要求規摸的運營場所及設備(參見附件維修站政策1-2條款)

3. 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甲方的產品提供檢測、鑑定、保修、維修、諮詢等服務(參見。 附件維修站政策2-1﹑2-2﹑2-3條款)

4. 嚴格執行甲方在協議附件中規定的保修政策制度及各項保修條款。

5. 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維修數據。

6. 配合甲方代表審查乙方的工作地點、協議執行情況、維修技術能力以及備件使用情況等;乙方應配合提供甲方所需的資料,配合監督及實地檢查。

7. 協議期內,如發生經營地址變更或財務信息變更,乙方需提前一個月將具體變更信息書面通知乙方。

五、維修備件

1.乙方在正式成爲甲方授權維修站時,必須向甲方訂購維修備件包(同型號限購一套),該維修備件包僅用於建立新成立的維修站或新型號的產品投放所需的備件倉,內含備件及常用零件。(參見附件維修站政策5-1、5-2條款)

2.乙方承諾在維修甲方的產品時,只使用甲方提供的正品維修配件。保修範圍內維修所需的備件,由甲方免費提供;超出保修範圍外的備件,在乙方與客戶完成有償維修服務後,依照附件維修站政策中零配件訂貨的4-4中條款規定,由乙方向甲方訂購;同時爲了減少確認零配件款到賬時間所造成的發貨延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訂貨保證金。

3.乙方承諾在經營活動中不得銷售或使用非京瓷原裝墨粉,如甲方確認乙方在協議期 內有銷售使用非京瓷原裝墨粉之行爲,甲方有權中止協議並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可依照附件維修站政策中耗材訂貨4-5條款向甲方指定的供應商購買京瓷原裝正品墨粉。

六、商標和商用名稱

1. 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稱爲“甲方授權維修站”,本協議終止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權維修站”的稱號。

2.乙方不得將甲方商標、徽標等專屬標誌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維修站工作內容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本協議書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徽標等專屬標誌。

七﹑不可抗拒力

協議雙方由於戰爭、地震、水災、火災、暴風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協議的一方不負有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於30日內將不可抗拒力事由的詳細情況及有效證明以書面形式送至另一方。

八﹑保密信息

通過本協議獲知的有關對方營業、財務、以及技術等所有信息,當事人雙方均應保守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者利用於其他目的。

九﹑協議終止

1. 協議期滿雙方確認不續簽或協議期內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運營考評則本協議終止。

2. 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 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履行義務,且經書面警告後仍不能及時履行的,甲方有權提前 終止協議並書面通知乙方,此情況下,乙方不得對甲方終止協議提出賠償要求。4. 在協議終止後的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全部歸還甲方免費提供的授權牌和屬於甲方的所有設備並保證其完好,否則甲方有權提出相應的賠償要求。乙方須向客戶清還全部維修產品或向甲方指定的其他維修站辦理移交。

十﹑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

1. 本協議自年日生效,有效期爲12個月。在協議期滿後,雙方協商 確定是否續約。

2. 本協議及協議附件包含了雙方義務的全部內容,如需要任何變動,需經雙方授權人 員書面會籤,否則視爲無效。

3. 本協議與協議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