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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廣州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廣州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範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爲平方米。經營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爲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爲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爲,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爲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兌,必須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乙方方可按規定處理。否則,甲方視爲乙方違約並終止合同,自願放棄攤位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另行招商,並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爲。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爲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爲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爲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牀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爲原因或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範文2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爲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平方米;總戶數: 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衛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爲,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平方米。

5、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爲,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污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着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像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饋。

8、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設備維修費續籌項目》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爲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戶存儲,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爲毀損業主資產行爲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持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衛生保潔工不少於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爲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覈(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爲政策依據)。(即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衆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爲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爲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覈,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爲: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覈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覈,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覈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覈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爲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範文3

甲方(業主委員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

地 址:__

聯繫電話:__ 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_

聯繫電話: __ ____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湖上楓林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 _

物業類型: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佔地面積:___ _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業管理措施及標準

第二條在小區設立物業管理服務處。安排管理人員1名(由秩序維護人員兼任),負責小區內所有物業管理服務事項,負責同小區業委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溝通,收繳物業服務費等事項。

第三條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維護人員安排:安排2人從事小區秩序維護,保證全天24小時值班守護,分兩班輪流值班,確保小區秩序井然;

2.對運出大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待業主確認後方可放行;

3.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強巡邏;

4.小區業主的車輛必須到值班室登記建檔,辦理車輛出入卡。理順車輛停放秩序,控制外來車輛入內,保障車輛進出通暢;

5.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確保小區平安有序。

第四條 清潔衛生

1.人員安排:安排保潔員1名,對小區進行清掃保潔服務;

2.時間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別對本物業公共區域清潔衛生進行清掃;

3.每天清掃做到地面無雜物;樓梯間、電梯轎廂每天打掃、拖拭,樓道牆面、電梯轎廂內無蜘蛛網;院壩每天打掃,做到地面無垃圾。

4.欄杆、電梯轎廂內每天擦拭,確保無灰塵;

5.樓道內、電梯轎廂內做到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小區實際情況開展消毒和滅蟲除害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條 日常維修、運行、管理

1.加強日常維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小區的路燈,樓梯間燈泡若有損壞應及時維護,確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時更換的必須及時更換。

第六條 小區上下水管道、外牆滲水、樓頂漏水的維修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裝飾裝修的管理。凡業主進入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完相關裝修手續,同時繳納20_元/每戶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裝修電梯運行費: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戶,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戶後方可入住裝修。在業主裝修完畢入住六個月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如數退還裝修保證金。

第八條消防管理。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定期排查隱患,經常檢查消防設備,保證隨時能用,對消防設施空缺的由業主委員會提交相關部門協調處理,並建立消防預案,若有險情即時進行排除。

第九條小區文化建設。在大型節假日製作標語,掛燈籠、彩旗等活動,並開闢宣傳欄,定期宣傳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公示物業管理信息,營造和諧、文明的小區文化氛圍。

第三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制訂物業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的規章制度;

3.定期聽取乙方對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

4.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6.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小區內住用戶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設施設備必須完好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

4.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車輛管理服務費;保證收費率達98%。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地下停車場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5.對欠費業主或使用人在小區內進行公示並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7.甲方如無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7.乙方不承擔100元以上的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和養護;

8.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

9. 建立聯席會議制,聽取小區業委會的意見和建議,原則上物業公司與業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10.建立物業管理檔案並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1.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使用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1.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按1.20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車場車輛服務清潔費:購有車位業主小車60元/輛·月,摩托車清潔費30元/輛·月;電動車(含充電)45元/輛·月。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收繳時間爲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繳納,也可以6個月一次性繳納。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費的支出項目:(1)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臨時發電費用;(4)電梯年檢、維保費;(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含保潔用品);(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員工的公衆責任保險費用;(9)法定稅費;(10)物業管理企業合理利潤。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爲兩年,自20_年 7月 1日起至 20_年 6月30日止。合同期滿三個月前,甲方應當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員(秩序維護員、保潔員等) 非因本小區原因發生工傷、人身傷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勞動、勞務關係產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

第十九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服務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條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下列條件所致的損害,可作爲對乙方的免責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小區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效力適用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開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