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房屋、場地租賃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場地租賃協議

乙方:欽州康之橋職業培訓學校(籌)(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 工會關於租任房屋(場地)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就房屋、場地租賃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

甲方將位於 的自有辦公綜合樓頂層天面露臺空地及頂層電梯機房隔房,面積經雙方確認約爲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建設臨時輕質鋼構混合材料房屋作教學培訓用途。

二、租賃期限

租期爲5年,即從2012年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止。

三、租金計收辦法

首年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共¥: 元,年租金共¥: 元,後四年間,逐年遞增%,即第二年租金¥:元,第三年租金¥:元,第四年租金¥: 元,第五年租金¥:元。

四、租金付款辦法

採用先付款後使用辦法,按年支付。

(一)首年租金共¥: 元,乙方於本協議簽訂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第二年租金共¥: 元,乙方於首年的第1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三)第三年租金共¥: ,乙方於第二年的第1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四)第四年租金共¥: 元,乙方於第三年的第1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第五年租金共¥: 元,乙方於第四年的第1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一)乙方建設臨時房屋需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和甲方的審批同意,其過程中需辦理的審覈審批設計等方面工作甲方協助辦理,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二)在租賃期間,乙方要按時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將租賃房屋和臨建房屋用於抵押、轉租他人(方)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甲方如因履約中途將房屋變賣或拆建,政府需要使用和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退租乙方所租用的房屋、場地時,甲方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雙方終止協議,甲方將按租用的自然月結清租金,並將剩餘部分租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乙方的臨建房屋,亦要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拆除遷出,甲方不作賠償。

(四)乙方用水、電,由乙方出資,在甲方的監督下安裝好總水、電錶,甲方按乙方實際用水、用電總量於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收取水、電費,用電部分按供電部門的當月價格另加收%的用電線路損耗費。

(五)根據《欽州市總工會關於租賃房屋(場地)管理規定》,乙方要一次性向甲方交付¥: 元作爲水、電費信用擔保抵押金(支付時間與首年租金同步)。租賃期間抵押金不能作租金和水、電費墊付,待租賃期滿(或協商解約後),甲方一次性返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六)乙方租賃的電梯機房間隔房的間隔工程材料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間隔材料和裝修材料必須達到防火標準。

(七)乙方間隔電梯機房和建設臨時房屋時,需派專人負責打掃所使用的樓道、樓梯、頂層天面露臺的建築垃圾並清運,保證衛生清潔和露臺的排水順暢。因建設所需的設備、材料的安裝和堆放點,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安裝、堆放。

(八)因甲方的供電變壓器負載已達超負臨界範圍,乙方在建設施工中該變壓器若發生超負過載現象,乙方應自行改變供電方式,自發電或另尋新的供電線路供電,決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用電。

(九)出租房的配套固定設施(含乙方出資建設的隔牆、門窗、天花吊頂、照明、電路等)和乙方出資建設的臨建房,甲方全部交由乙方負責保管,在租賃期間有損壞的(包括因年久失修造成的自然損壞),均由乙方自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如數清點歸還給甲方,如發現損壞,乙方應維修好或照價賠償給甲方。

(十)由乙方出資建設的臨建房租賃期滿後,甲方擁有選擇對該臨建房的歸屬權和處置權。即當甲方需要,該臨建房的所有權和處置權歸甲方行使,乙方須在10天內搬出,將該臨建房原裝留給甲方;若甲方不需留用該臨建房,乙方須在15天內將該臨建房拆除並清運(含清除垃圾雜物等)恢復原狀態,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爲此,乙方須抵押¥: 元給甲方作爲恢復原狀態的保證金(該保證金的交付時間與首年租金同步),乙方按時按質恢復原狀態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退回該保證金(不計利息),若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恢復原狀態或者違約的,甲方不退回保證金,該保證金和臨建房全部歸甲方所有。

(十一)乙方所租賃的天面露臺範圍,若在施工中或履約期間出現滲水,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補漏所需的材料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十二)乙方在甲方的幫扶中心設置招生窗口,面積款式由甲方定,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招生窗口的租賃費,但乙方不能將該窗口用於其他商業活動用途。

(十三)乙方須將在本協議場地(即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場地)內進行培訓的收入總額的%給甲方作場地增容費。

(十四)甲方設在五樓的教室(共計200平方米),在甲方沒有使用的情況下,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按日出租給乙方使用,標準爲每間每日¥: 元,如使用空調,另加收空調費¥:元。

(十五)乙方在承租期和建設、裝修期間的防火、防盜和安全保衛值班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要自覺搞好衛生清潔、設置垃圾收集器具(自行清運),不亂扔雜物,以免堵塞天面露臺的正常排水,要服從配合甲方發起的各項衛生清潔大行動的指揮和安排。

(十六)乙方要依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在建設、裝修和履約期間所發生的各種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七)乙方自主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稅、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人員(含學員)出入綜合樓,要服從甲方的公共安全、衛生清潔等管理規定。乙方人員(含學員)的內部安全管理、教學管理由乙方根據自己制定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甲方不參與乙方的內部管理工作。

(十八)租賃即將到期時,乙方需續租的,須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並要附上有關部門對臨建房的安全評估報告和維修意見,雙方協商重新簽約。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要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他一切後果由違約方負責。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房屋歸還給甲方,本協議自行解除。

七、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