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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合集多篇

員工勞動合同合集多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一、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

(1)本着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公正、誠實、守信。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

(3)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4)雙方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都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遵照執行,任何一方違約,都將

按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5)以酒店經營目標爲中心。

2、勞動合同的訂立

(1)原在冊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以及新進酒店的人員。

(2)酒店的法人代表或委託人,代表酒店與其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分爲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三種。其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

同是指:簽訂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在簽定勞動合同時不明確終止期;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完成某一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或某一工作的起訖的時間爲條件的。

(4)新進員工應根據簽訂勞動合同的年限與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5)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終止和解除,均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3、簽訂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人事部將員工合同書按部門、按序編號歸檔保存。

4、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或已解除的勞動合同書均保存2年 。

二、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酒店的人事部做好有關檔案的管理工作。檔案管理實

行“統一領導,分節管理”的原則,維持檔案的真實、完善與安全,便於將來使用。

1、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由酒店的人事部統一管理,人事部全面掌握酒店員工基本情況的收集、鑑別、管理和利用工作。爲做好考察培養使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據。員工檔案主要分以下二類:

(1)員工人事檔案員工人事檔案是人事部從個人爲單位集中保存起來的、反映個人一定時期的社會經歷和德才表現的文件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員工履歷、自傳、鑑定、考覈、考察資料,學歷和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及專業工種技術等級考覈或鑑定材料;黨團、獎勵處分材料;任免、工資、錄用、離店等審批表及其它有關重要材料。

a、員工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員工人事檔案整理應按有關方面規定的十個大類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具有一定保存價值,還要符合進入員工人事檔案的規定。員工人事檔案必須存放在可靠安全的場所,做好防黴、防潮、防火、防蛀、防盜工作。並實施專人保管。

b、員工人事檔案的查閱和借用

查閱人事檔案,必須辦理查閱登記手續,查閱一般員工人事檔案,由人事主管批准;查閱管理人員人事檔案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外單位人員需要查閱、借用人事檔案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證明,並經有關領導批准。查閱和借用人事檔案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或向外公佈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況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c、員工人事檔案的傳遞

在員工錄用和離店時,人部部及時辦理員工人事檔案的傳遞,做到傳遞手續完備,材料完整。 員工人事檔案的傳遞不得由本人辦理。

(2)員工的工作檔案

從員工進入飯店開始,記錄員工在爲酒店工作過程中各個階段的個人經歷,思想品德;業務表現、教育培訓、獎懲記錄的綜合情況。材料包括:員工求職申請、招聘錄用、勞動合同和有關離店記錄等資料;教育培訓記錄、專業特長與愛好的資料;工資福利資料;勞動業績、服務工作評估資料;出勤記錄、工作崗位流動等資料。

對員工的各種資料進行彙總、鑑別、分類和歸檔。

2、人事部工作檔案

人事部的工作檔案分爲人力資源檔案、工資福利檔案、教育培訓檔案和行政人事檔案等四個部分,分別記錄人事部的工作。

(1)人力資源檔案

有關請示、批覆、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以及員工招聘錄用或離店的審批材料,勞動合同資料(包括簽訂、續簽、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有關資料),崗位變更資料等。

(2)工資福利檔案

有關請示、批覆、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以及工資、獎金分配辦法、考覈資料,福利發放及變更記錄、月度員工考勤彙總等。

(3)教育培訓檔案

有關請示、批覆、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教育培訓工作、教育管理等活動中產生的,經整理並保存下來的具有價值的文字資料、授課講義、考試資料、圖表、照片和音像資料等。

(4)行政人事檔案

有關請示、批覆、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衛生防疫檢查記錄、員工健康檢查材料、食品衛生檢查資料、員工餐廳有關管理資料等。

(5)人事部的工作檔案按年度建立索引、裝訂成冊。

3、檔案保存期

離職人員檔案保存2年。

檔案管理工作流程

酒店檔案工作的主要流程是:

1、接 收:凡酒店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業已辦理完畢並具有查考價值的文件、報告、規定、通知及有關資料、圖片、會議記錄等均應列入酒店檔案的接收範圍。

酒店檔案一年接收一次,酒店各部門應於次年一月底前將檔案資料統一移交人事部。

2、整 理:

(1)、酒店檔案按年綜合整理,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整理歸檔。

(2)、酒店各部門的檔案按其形成的各種門類和體裁列爲一個全宗。

(3)、辦公室檔案,按其不同內容和體裁,製成統一的分類檔案。

(4)、按照案卷的排列順序編制卷號,案卷目錄上應區別情況標明不同保管期限。

3、保管及利用

(1)、酒店檔案應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定期進行檢查。

(2)、凡使用檔案應辦理借閱手續,填寫檔案借閱單。重要檔案的借閱應經總經理批准。

(3)、借閱結束後,請借閱者在檔案借閱單上簽名。

4、鑑定和移交

(1)、檔案鑑定工作在相關領導的領導下,組成鑑定小組,按規定進行。

(2)、銷燬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酒店領

(3)、銷燬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酒店領導批准,由兩人在指定地點監銷。

(4)、檔案移交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檔案員調動工作,須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後方能離崗。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用人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聯繫方式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工作天,每週休息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小時。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爲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雙方協商)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不得塗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名蓋章日期)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爲標誌。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月至少休息二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爲成立);

3、工齡工資每年增長100元。

4、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爲: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爲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爲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爲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國際英皇娛樂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 籍貫:________

******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從事 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

(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滿後,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籤合同視爲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後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酒店,否則視爲違約。

第五條 凡經考覈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第六條 工作期間,屢次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

合同;工作押金、工資獎金一併扣除。

四、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七條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創新信息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僞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五、勞動爭議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 他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工作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爲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乙 方: 簽訂日期

酒店勞動合同優秀樣本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 ******號碼:

******地址:

通訊住址: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

1.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覈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爲,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爲,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覈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爲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爲準,該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名稱:

地 址:

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以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任務爲標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試用期爲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工作,工作地點爲湖南省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工作調整。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崗位要求提供工作所需的勞動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章指揮、強行冒險作業的指令。

第五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2、月工資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 元/月,其中包含月考覈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這包括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全部社會保險費。

3、乙方有計件工資(獎金)的。計件單價約定爲以乙方所在車間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職務升降、崗位變動、績效考覈結果和公司盈利狀況等情況按公司薪酬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工作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參購社會保險。

2、甲方視工作崗位情況是否爲乙方購買商業保險。

3、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 乙方被甲方辭退或自行辭職;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乙方死亡;

(5)甲方或工作單位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6)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甲方因部門人員調整需要進行裁員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的;

(6)乙方服務態度惡劣、辱罵刁難用戶、敗壞企業信譽、影響社會秩序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寫書面辭職申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依據本條第3款之第(1)、(2)、(3)、(4)項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6、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7、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8、乙方被依法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9、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解除。

第八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一方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離開工作崗位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並接受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的處理。

5、乙方因竊取或泄漏甲方商業技術機密或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第九條 乙方聲明

1、乙方鄭重承諾已與原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同意提供原工作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關係狀況和已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2、乙方同意提供身體狀況證明等甲方所需的各種有效證明材料,同時證明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之前職業疾病。職業疾病爲:

今後如因此職業疾病所產生的一切疾病與後遺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再次承諾,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爲本合同期限內唯一合法的勞動合同,乙方在此期限內與其他單位無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存在。

4、乙方假冒、借用他人身份參加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造成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關係無效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5、因乙方的承諾和證明不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需補償可解除合同。

第十條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二條 公司各項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績效考覈辦法》、《員工手冊》等)、保密協議、服務期協議和培訓協議等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諾主動閱讀甲方以上相關工作制度,並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

性質: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身份證號碼:____

×勞合 號單位勞同書號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覈後,同意招、聘、僱爲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任務,爲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爲難於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覈,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覈,視爲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日工作制,每日爲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勞動報酬:

(1 )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爲每日工資 元×25.5=月工資元。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元至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天以上,或月累計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日爲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資的%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元至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爲%。公休假日和平時爲%。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元作爲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年以下的%,年至年爲%,年至年爲%;年的以上爲%,其醫藥費報銷%,或每月發給乙方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爲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 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爲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爲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爲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爲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爲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 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項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污、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爲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癒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或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後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分割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准,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償金: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 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

2.____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鑑證後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表人簽字:

鑑證人員簽名:

注:( 1)常年性生產的崗位,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於三年,試用期爲三至六個月。

(2)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合同的,要重新辦理合同簽訂、鑑證手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