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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工程施工承包協議書

第一篇:樁基工程施工承包協議書

樁基工程施工承包協議書

樁基工程施工承包協議書

建設單位: 浙江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浙江省xx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希望能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西溪誠園b-12、b15地塊樁基工程

二、承包範圍:西溪誠園b-12、15地塊施工圖範圍內的樁基工程及基坑圍護施工圖範圍內的樁基工程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文明安全施工

四、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部分;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結算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現場監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內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對質量安全負責。

五、工程造價及結算調整方式:

合同價款暫定爲人民幣cx萬元(xx元);

本合同價款採用可調價格方式確定;

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執行期間一切遇國家政策性和市場性調整造成材料、人工、機械等價格上下浮動,乙方可以或者應該預見的風險以及招標文件明確的其他風險等中充分考慮,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工程量數量在結算時按實調整,工程量數量以施工圖紙數量、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的工程量爲依據,合同總價依據乙方的投標書按“調量不調價”的原則執行(鋼筋和商品砼、散裝水泥除外)。

鋼材、商品混凝土、散裝水泥全費用單價增減幅度在±5%以內不予調整,增減幅度在±5%以外按以下公式調整:

鋼筋全費用單價結算價=[(樁基施工期間杭州市造價信息鋼筋綜合信息價平均值-杭州市造價信息2014年第11期鋼筋信息價平均值*(1±5%)]+投標中鋼筋全費用單價。

商品混凝土全費用單價結算價=[(樁基施工期間杭州市造價信息水下混凝土信息價平均值-杭州市造價信息2014年第11期水下混凝土合信息價平均值*(1±5%)]+投標中水下混凝土全費用單價。

散裝水泥全費用單價結算價=[(樁基施工期間杭州市造價信息散裝水泥信息價平均值-杭州市造價信息2014年第11期散裝水泥信息價平均值*(1±5%)]+投標中散裝水泥全費用單價。

風險範圍以外及無綜合單價的新增工程量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1)竣工結算時,工程量根據浙江省2014版預算定額計算規則按實計算;(2)套用浙江省2014版計價依據,即套用《浙江省工程預算定額》(2014)《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14)及相關補充;(3)人工費、機械、水、電和輔助材料單價按浙江省2014預算定額及現行文件計算;(4)主要材料按杭州造價信息發佈的市區材料信息價,取實際施工工期月份平均值計算;(5)根據中標的綜合費率計算綜合費用,即:綜合管理費率爲零,規費和稅金按《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14)規定計算。計算程序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14)工料單價法的工程費用計算程序,上述綜合管理費包括施工組織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工程保險(含農民工工傷保險)、風險費等所有費用在內以及定額或政府文件規定由施工單位承擔的一切費用,僅規費和稅金單列。即:工程結算總價=直接工程費+施工技術措施費+(人工費+機械費)×0%+規費( 4.358%)+稅金(3.513%);(6)零星工作項目根據實際發生以簽證的工程量和單價按實結算。

結算的審覈

1.樁基驗收合格並且工程資料移交給甲方後三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經乙方蓋章、乙方法人代表簽字、乙方概預算編制員蓋章的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報告和資料,甲方工程師對結算資料進行審覈,並在符合要求的竣工結算資料回執上簽字並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後方可視爲甲方收到竣工結算資料;

2.在工程結算審覈過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結算資料(圖紙、簽證變更單、價格憑證等),送審的結算書中若有遺漏項目均作爲讓利給甲方,不作增加調整。在結算審覈中發現結算資料無效或不完整的,審價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自完整、有效的結算資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內,甲方自行或委託有資質的造價諮詢單位進行審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乙方確認同意的,則甲方審定的價款爲雙方竣工結算價款的最終依據;如乙方不同意的,雙方針對爭議部分進行覈對和協商;經覈對協商還不能解決的爭議部分,雙方共同申請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進行解釋;

4.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資料的,甲方將不能保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覈,並且甲方有權根據已有資料進行審查,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編制工程造價,對於工程結算審計費用支付的約定:基本審覈費由甲方承擔;覈減追加費按覈減超過送審造價5%的幅度以外的核減額爲基數計取5%的費用,核增追加費按核增額的5%計算費用,核增額與覈減額不作抵扣,覈減、核增追加費由乙方承擔,即核增減追加費=(覈減額-送審造價×5%)×5%+核增額×5%。無論是否委託中介審計,由甲方從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繳。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備料款,樁基完成工程量的產值達到合同價的50%,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20%;樁基全部完成後15天內再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50%;樁基檢測合格,土建基礎施

工全部完成,辦好竣工資料交接手續並結算完畢後,付至結算價的95%,餘5%爲工程質量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中間驗收一年後)無息支付。

工程變更單項增加8萬元內款項在結算時按合同約定計算,在工程進度款支付時不作考慮。

(二)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前,乙方必須開具同等數額的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三)水電費在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水電用量按裝表計量,總表及分表差額和電的銅鐵損等由各施工單位按使用數量分攤,水電價格按水電實際供應價)。

(四)累計停工10天之內(含10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不計入工程結算;如超出每臺樁機按600元/天計取誤工費用,二次進場按2014元/臺計取費用,並納入工程結算。

七、履約保證金制度

(一)合同簽訂前或同時提交合同總價 10% (現金或支票的形式)的履約保證金,甲方不提供支付擔保。

(二)在履約擔保中:質量佔30%,工期佔40%,人員及機械設備到位率20%,文明施工(現場標化)及安全生產佔10% 。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隨時根據違約的性質及約定的比例,及時扣罰。

(三)乙方違約,除其相應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合同工期:

(一)合同總工期爲:工程樁絕對工期爲60 日曆天,圍護樁施工絕對工期爲 40 日曆天。

(二)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眼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天承擔罰款1000元,扣完至履約保證金的40%止。

九、質量目標:

(一)本工程質量要求:建設部頒發的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二)如質量達不到要求,除要求整改至質量合格外,並扣罰履約保證金的30%,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三)樁基工程一次驗收合格,一類樁達到90%以上,嚴禁出現三類樁,且無接樁,露筋等缺陷樁,否則,所需返工、補救措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扣罰質量保證金。

十、人員、機械設備到位:

承包方必須投入足夠並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的施工隊伍。項目經理爲 李桂發 ,技術負責人爲 王義 本工程不得轉包,分包部分須經的業主同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承包方的現場管理班子、施工隊伍素質、力量和機械設備不符合投標書的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和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調整、充實施工力量,承包方必須接受,否則按違約處理,扣罰履約保證金100%,直至解除合同。

乙方在投標時未明確分包的項目,在施工時自行進行分包時視作違約,扣罰履約保證金的100%。

工程竣工驗收後,一週內施工隊伍、施工機具、臨時設施建築垃圾等要全部撤清,每超過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一)本工程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杭州市安全文明工地”,若在施工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扣罰全部履約保證金,並追究責任人的相應責任。由於違約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賠償。

(二)管理人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均有上崗證;

(三)施工辦公室採用彩鋼板房,臨時設施採用統一的活動房,廁所、食堂、生活設施要整潔。

(四)施工場地周圍及場地內與施工相關的環保、環衛、城管、市政、當地村民委員會等管理部門由乙方自行協調並承擔相應費用;

十二、材料、設備供應

(一)鋼材、商品砼必須選用甲方合格供方範圍內的廠家生產的產品。材料價格按信息價;

1、鋼材合格供方有:沙鋼、寶鋼、永鋼、馬鋼、杭鋼、上鋼、張家港鋼材廠;

2、商品砼供應商必須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考察認可。

(二)材料質量保證:乙方必須對採購的材料質量全面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試驗報告。任何一方對材料質量有疑問時,均有權要求複驗,複驗合格其相關費用由要求複驗方支付,複驗不合格其經濟損失及複驗費用由材料採購方承擔。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系乙方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權追溯。

十三、竣工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通過自檢認爲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甲方代表提供經總包方確認的且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上述資料後在十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的驗收,如果乙方提供的驗收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則驗收期順延;

(二)甲方組織驗收後三天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如初次驗收未通過,乙方應按甲方及監理所提修改意見整改並承擔整改費用,完成後再次申報。

十四、工程和資料的移交

(一)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五天內,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乙方延遲交付的,每延遲交付一天扣罰結算造價的千分之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工程交付前要根據甲方的要求,清除場內所有建築垃圾、臨時設施、剩餘材料、設備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竣工交付時,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資料包括如下內容:

1.八套工程樁竣工圖;電子版本竣工圖二套。

2.樁基工程全過程原始記錄及驗收單。

3.材料質保書、檢驗簽證單、材料試驗報告。

4.有關設計變更的技術資料。

5.樁基工程的檢測數據、質量評定報告。

6.工程竣工決算的全部資料。

7.其他按規定應提交的資料。

十五、施工場地交接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必須的施工場地,水、電由甲方接至規劃紅線內,並辦理交接手續,乙方負責從紅線內指定點接至施工點,並裝表計量,經甲方認可。乙方進場後需提供場布圖經甲方認可後方可實施,未經甲方認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擅自實施引起的返工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測量基準點(包括定位和標高基準點),施工樁位、軸線由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及點線進行放樣。

(三)所有樁基施工完成後,施工現場應保持土地平整、場地整潔、現場設施完好,損壞賠償。乙方現場的砼硬地坪或泥漿池等由乙方施工期間產生的構築物必須無條件無償全部鑿除、清理、外運,如乙方不積極配合清場,甲方有權通知其它單位處理,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從當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與總包單位交接(場地交接、定位和標高基準點交接)乙方需無條件無償配合。

十六、保 修

(一)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自主體工程竣工之日起計。保修期限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在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若未能及時到達則甲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搶修;

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系乙方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權無限期追溯,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5、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

(二)保修費用:

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對本合同範圍內結構的嚴重質量問題,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委託專業單位進行安全鑑定及出具處理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承擔費用;

3、乙方不及時進行維修或兩次維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託他人維修,乙方須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包括甲方管理費15%。

3、由於乙方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須進行相應賠償;

4、本工程的質量保脩金爲結算造價的5%,自中間驗收之日起算,滿一年後十五日內返還剩餘工程保脩金。工程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七、其它違約責任:

本工程一律不得轉包,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甲方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應付款的利息;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如乙方施工隊伍素質、力量、機械設備、現場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標書的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進度和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達不到預定計劃,甲方有權要求其調整充實力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當上述措施仍無效時,按違約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對本工程有隨時更改或增減的權利,在認爲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即遵照辦理,不得藉辭推諉或提出異議;

所有工程聯繫單均以甲方籤複意見爲準,工程聯繫單須甲方指定人員簽字並加蓋甲方印章方爲有效。甲方收到聯繫單後在14天內籤復,乙方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收到籤複意見應及時提醒甲方,提醒後7 天內不能籤復的作爲甲方認可;

對已發生的工程變更乙方必須在接到變更通知之日起14天內上報工程施工聯繫單;逾期申報的,視爲此變更不增加費用和影響工期,以後不予簽證;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如補樁、承臺加大、底板和基礎樑的調整等),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有對總包方產生影響由乙方直接與總包方方協商結算;

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材料商的材料款。否則,甲方有權暫扣工程款,直至乙方付清欠款後再予以支付;

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民工工資,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部分作爲民工工資直接發放,並罰扣安全文明施工履約保證金的50%;

施工期間應依甲方或總包方的指示定期參加工地例會和甲方或監理召集的其它重要會議,乙方項目經理及有關會前通知到的人員不得缺席,另如經甲方或總包方要求,乙方公司代表人或技術人員或班組長亦應出席參加甲方臨時召集的工地會議,該人員必須到會,並無條件執行會議決議事項。如無故缺席或遲到,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2014元/次以下的經濟處罰,因缺席或遲到原因導致對會議內容不瞭解,其後果自負;

乙方應仔細審覈施工圖紙,對其中尺寸、標高的錯誤,對建築、結構等各專業圖紙中的互相矛盾,應及時向監理、設計、貴公司甲方提出,禁止擅自變更或按其中某種做法擅自施工,否則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後甲方委託檢測單位對工程材料及結構質量等進行檢測,乙方必須配合如動測、靜載接樁等樁基檢測工作,如果檢測合格,由甲方承擔檢測費用,如果檢測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及全部責任;

在本標段工程施工中,與市政、市容、環保、交通、治安、綠化、衛生、工程所在地村委等方面的關係由乙方處理,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已含在綜合單價中,不再另計;

泥漿應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外運,如不按相關規定外運後對項目造成不良影響,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由於周邊無生活污水排放口,乙方在現場生活區自行設置化糞池,並定期清理,廢水排放標準必須符合當地環保部門要求,費用已含在合同價中,不再另計費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論遇到何種困難,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如甲方未鑑證費用等)擅自停工或變相停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乙方必須按照《xx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成品保護辦法》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因甲方是貫標單位,在工程方面有些資料、數據和表格由乙方配合提供,並對乙方進行供方評審。乙方現場管理及工程資料整理按甲方標準執行。

一類樁比率每降低(與90%相比)0.5%,扣罰工程款20140元;每出現一根三類及以下樁,扣罰工程款20140元,直至罰沒全部質量履約保證金。

乙方有行賄行爲的,一經發現甲方將對乙方處以行賄額10倍的罰款,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力,並將《xx員工職務行爲準則》作爲合同附件。

十八、合同文件及爭議處理

(一)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組成本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2、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協議或文件;3、詢標紀要;4、招標文件及其附件;5、投標書及其附件;6、圖紙;7、工程量清單;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8 份,甲方 4 份乙方 4 份;

(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未明示的地方,以招投標文件的有關約定執行。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按約定交納履約保函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二o 年 月 日

第二篇:樁基工程承包協議書

樁基工程承包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工程中的樁機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按質、按量順利完工。經雙方協商特定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工程內容及質量要求

1、 工程內容:樁基礎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中的施工內容,主要包括定位放防線、樁基成孔,護壁澆注,鋼筋制安和樁內自辦砼的澆注及試塊的製作。

2、 質量要求:嚴格按設計圖紙(變更)和相關規範進行施工。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資質自檢報監同步資料。確保樁基工程順利通過各種檢測和驗收合格。

二、 工期

乙方要組織好施工對伍,合理安排施工進度,該工程自開工之日算起15個工作日完工。

三、 安全責任

乙方要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嚴格按照安全規範和要求進行施工。施工時戴好安全帽,做好各種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在施工中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 甲方職責

甲方及時提供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定好高程和軸線,做好技術交底和技術服務,及時組織對工程質量的檢測和驗收,提供施工所有的水源和電源,及時提供所用的材料到場。

五、 工程造價和付款方式,,

工程造價:該工程樁基的設計深度爲8米,樁徑分別爲○800、○1000。單包造價爲設計深度內○800每米135元,○1000每米210元,深度大於設計深度部分的每米增加造價60元。總造價按實際驗收丈量深度計算。

付款方式:樁基全部完孔完工驗收合格付工程總造價50%,餘款50%待樁基檢測合格、資料報驗齊全時一次性付清。

六、 其他事項

乙方自備施工中所用的機械設備和各種工具(包括電線、電纜、水泵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生活費自理。

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三篇:樁基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協議

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 乙方:(以下簡稱乙) 乙方承包甲方機械灌注樁施工工程。

爲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分工協作,相互配合,使本工程按質按量完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況:

工程地點: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

工程承包範圍:動力區域事故水池及回用水站機械鑽孔灌注樁。

二、工期:乙方按圖施工確保工期40天。

三、設備:乙方需進衝擊鑽樁機6臺。

四、工程量:約1900m,規格ф800mm,(以最終實際成孔進尺量結算)。

五、工程單價:170元/m包乾(包括工作量,鋼筋籠安裝,灌注砼,電焊條自備)。

六、驗收標準:按總承包方(中國十五冶華東分公司驗收標準爲準)。如有質量問題發生的費用一切由乙方負責。

七、樁機進出場費乙方自理。

八、付款方式:工程設備進場施工期間甲方預付生活費和機械材料費,樁基施工結束後,設備出場時付至總工程款的80%,餘款年底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樁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樁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設單位:寧波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浙江xx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榮安府樁基工程

二、承包範圍:4#樓工程樁工程

三、本工程實行固定單價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部分;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結算款。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不良行爲,以及對甲方信譽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總包方的總包管理;

2、乙方必須服從現場監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內容;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對質量安全負責。

5、乙方必須嚴格按政府、甲方、監理規定的流程規範施工。

6、乙方從場外向施工場地內運塘碴回填等,需甲方、監理同意。

五、工程造價及結算調整方式:

一)合同價款暫定爲人民幣5100000元(大寫:伍佰壹拾萬元整)

二)工程單價(1)、c35ф900、ф1000鑽孔灌注樁860元/立方米一次性包乾價; 預應力管樁pc-a400(75)93.5元/米一次性包乾價;預應力管樁ptc-a400(60)83.5元/米一次性包乾價。地下室送樁按14元/米計。(2)、在一次性包乾價中已考慮了與打樁有關的所有費用,如已考慮了與周邊村民協調、打樁的水電費、進退場費、樁架移位費、質料及材料試驗費、管樁樁架移位墊路基板費、施工現場不能滿足商砼車輛運輸至鑽機前塘碴鐵板費用、地下障礙物2m以內、稅費、利潤等。(3)、按施工圖要求試樁測試費結算:低應變85元/根;高應變、靜荷載現場另定,數量按甲方與監理確認試樁根數。(4)、若砼強度每增減一級(c5),則單價相應增減18元/立方米。(5)一次性包乾價入巖按1.2d(樁徑)考慮,如設計另有要求,鑽孔的機械人工及鑽孔水電費另行協商。(6)預應力管樁如採用樁尖,及抗拔節點設計另有要求時,單價另行協商。

三)工程量按施工圖和實際施工量,加灌長度按設計長度計。以監理公司和甲方代表簽證覈實後工程量作爲結算依據。

四)結算的審覈

1、樁基驗收合格並且工程資料移交給甲方後三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乙方蓋章、法人蓋章並有乙方概預算編制員蓋章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有效的結算資料,甲方工程部對結算資料進行審覈,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結算資料回執上簽字並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後方可視爲甲方收到竣工結算資料。

2、在工程結算審覈過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結算資料(圖紙、簽證變更單、價格憑證等),送審的結算書若有遺漏項目均作爲讓利給甲方,不作增加調整。在結算審覈中發現結算資料無效或不完整的,審價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自完整、有效的結算資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內,甲方自行或委託有資質的造價諮詢單位進行審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乙方確認同意的,則甲方審定的價款爲雙方竣工結算價款的最終依據;如乙方不同意的,雙方針對爭議部分進行覈對和協商;經覈對協商還不能解決的爭議部分,雙方共同申請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進行解釋。

4、承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資料的,發包人將不能保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覈,並且發包人有權根據已有資料進行審查,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編制工程造價,對於工程審計費用支付的約定:工程審計費用參照浙價服[2014]262號文件《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基本費由建設單位承擔;覈減追加費按覈減超過送審造價5%的幅度以外的核減額爲基數計取5%的費用,核增追加費按核增額的5%計算費用,核增額與覈減額不作抵扣,覈減、核增追加費由施工單位承擔,由建設單位從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繳。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3#、4#、7#、幼兒園工程全部打樁開始10天內支付該部分暫定價20%(以承兌匯票形式支付),1#、2#、5#、6#、地下車庫工程全部打樁開始10天內支付該部分暫定價20%(以承兌匯票形式支付);打樁結束再支付打樁暫定價的40%(以承兌匯票形式支付,分二個階段支付 3#、4#、7#、幼兒園工程全部打樁結束;1#、2#、5#、6#、地下車庫工程全部打樁結束);通過樁基驗收合格、資料合格齊全辦理好結算付至結算價95%(以承兌匯票形式支付),餘5%全部結頂後一個月內付清(不計息),承兌貼息全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未按期付款,應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違約金。

二)、發包人支付上述款項前,承包人必須開具同等數額的正規建築安裝稅務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

三)、水電費在結算款中扣除(水電用量按裝表計量,總表及分表差額和電的銅鐵損等由各施工單位按使用數量分攤)。

七、合同工期:

一)合同總工期爲40日曆天(不包括管樁),開工時間爲2014年3月22日,竣工時間爲2014年5月2日,本工程工期提前不予獎勵,逾期將予以相應處罰。

二)竣工驗收工期,每延期一天扣罰違約金10000元。若因特殊地質原因及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延誤,經甲方同意後工期順延,但費用不予另行簽證。

八、質量目標:

一)、本工程質量要求:杜絕出現三類樁,如乙方施工原因每出現一根三類及以下樁,乙方承擔補樁等相應的費用,如三類樁超出檢測數量15%,鑽孔樁另扣罰10000元/根;管樁另扣罰1000元/根。

二)鑽孔灌注樁杜絕出現樁頂砼強度不足情況,除乙方承擔補樁等相應的費用外,另扣罰5000元/根。

三)乙方在施工前十天把施工方案上報甲方、監理方審覈確定(如樁身垂直度、成孔速度控制、泥漿比重控制、清孔控制、沉渣厚度控制、砼灌注方法及深度控制、導管埋撥控制、發生塌孔等質量問題處理及停水停電應急方案和措施)。

四)甲方、總包方或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的質量問題,在書面整改通知或口頭整改通知的時間內未整改,每延遲整改一天罰款500元/項;未執行監理報驗程序而進行下道工序的罰款500元/次;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偷工減料現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罰款2014元/次;經主管部門檢查(包括髮包方組織的檢查)發現的明顯質量問題,罰款5000元/項。罰金在處罰通知單收到3日內必須繳納。

五)產生質量缺陷經整改仍影響驗收和使用的,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過合格驗收,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九、人員、機械設備到位:

施工項目部經理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總負責人:盧冬生 項目經理:樑載青,技術負責人:樑志青,以上人員所有協調會議均要參加。施工員:盧仙軍 、樑恩兵,質量員:蔣德 陳小友, 安全員:蔣華,材料員:郭冬青,以上人員的到崗率95%,以及機械設備的到位率100%,管理人員或機械設備未全部到位甲方將視情況進行處罰。對主要管理人員,若各方面工作無法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十、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一)認真執行鄞州區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該工程應達到甲方文明施工標準要求,並明確具體措施。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若發生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還要追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管理人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均有上崗證。

三)臨時設施採用統一的活動房,廁所、食堂、生活設施要整潔。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及時清理外運,工程完工後根據甲方項目總體情況須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所需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價中,不予另行計算。

四)施工場地周圍及場地內與施工相關的環保、環衛、城管、市政、當地村民委員會等管理部門由乙方自行協調並承擔相應費用。

五)各施工隊伍間或出現打架現象,甲方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每次處以2014-20140元人民幣的罰款。

六)、如在施工過程中經主管部門檢查(包括髮包方組織的檢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現一次不合格,發包方向承包方扣款伍仟元,如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發包方將視情況予以加倍處罰。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直至合格。

十一、材料、設備供應

一)材料供應:由乙方自行採購,但管樁品牌廠家須甲方監理審覈確定簽字認可。

二)、材料質量保證:必須對採購的材料質量全面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試驗報告。甲方對材料質量有疑問時,有權要求複驗,複驗合格其相關費用由要求複驗方支付,複驗不合格其經濟損失及複驗費用由材料採購方承擔。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系乙方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權無限期追溯。

十二、竣工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單體通過檢測後十五天內,應向甲方監理代表確認的且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配合總包方進行基礎驗收備案。

十三、工程和資料的移交

乙方竣工資料交付時,必須提供給甲方竣工圖三套,竣工資料三套,經質檢站覈驗後一個月內,乙方應交齊所有竣工資料及圖紙。甲方在支付乙方95%工程款時預提檔案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整個榮安府樁基工程),待竣工資料及圖紙通過市檔案館驗收後無息退還。

十四、其他:

1、本工程一律不得轉包,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風險條款:(1)乙方在報價時已經充分考慮到原材料、人工、安裝及運輸行情的波動,承諾在合同履約期間如發生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原材料、人工、安裝及運輸行情的價格波動,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諾不以此而影響工期及合同的履行,且不以此爲由而申請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的變更。

3、榮安府各樓號的樁基均由乙方承包,今後各樓號樁基圖紙出來後鑽孔樁按4#樓的每立方鋼筋含量51.423㎏/立方米爲基準按實調整,單價以3.75元/㎏,按4#樓一次性包乾價進行增減;鑽孔樁實際施工樁端不嵌巖按4#桉一次性包乾價中減去70元/立方米。以後實際施工預應力砼管樁材料價格4#樓中沒有確定的,phc600-100a按185元/米一次性包乾價,phc600-100a地下室送樁按18元/米;其他按合同附件預應力砼管樁協會價加上機械人工費及其它費用14.65元/米作爲一次性包乾價,地下室送樁按14元/米計。除以上作相應調整外,榮安府各樓號的樁基合同條款均參照本合同條款執行(除工期、暫定總價外)。

4、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如乙方施工隊伍素質、力量、機械設備、現場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標書的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進度和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達不到預定計劃,甲方和總包方有權要求其調整充實力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當上述措施仍無效時,按違約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甲方對工程的隨時更改或增減的權利,在認爲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即遵照辦理,不得藉辭推諉或提出異議。

6、所有工程聯繫單均以甲方籤複意見爲準,工程聯繫單須甲方總工室、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指定人員簽字並加蓋甲方印章方爲有效。

7、對已發生的工程變更乙方必須在接到變更通知之日起14天內上報工程施工聯繫單;逾期申報的,視爲此變更不增加費用和影響工期,以後不予簽證。

8、由於乙方造成的接樁、截樁和設計變更(如補樁、承臺加大、底板和基礎樑的調整等),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直接與總包方協商結算。

9、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材料商的材料款。否則,甲方有權暫扣工程款,直至乙方付清欠款後再予支付。

10、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民工工資,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部分作爲民工工資直接發放。

11、無論何種原因,如發生乙方堵路、擾亂甲方辦公、圍困甲方管理人員、民工上訪、其他暴力事件等,每發生一次罰款2~5萬元,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進入鄞州區施工的相關的手續,領取進鄞州區的施工許可證,費用已含在合同價中,不再另計費用。

13、施工期間應依甲方或總包方的指示定期參加工地例會和甲方或監理召集的其它重要會議,乙方項目經理及有關會前通知到的人員不得缺席,另如經甲方或總包方要求,乙方公司代表人或技術人員或班組長亦應出席參加甲方臨時召集的工地會議,該人員必須到會,並無條件執行會議決議事項。如無故缺席或遲到,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2014元/次以下的經濟處罰,因缺席或遲到原因導致對會議內容不瞭解,其後果自負。

14、乙方應仔細審覈施工圖紙,對其中尺寸、標高的錯誤,對建築、結構等各專業圖紙中的互相矛盾,應及時向監理、設計、甲方提出、禁止擅自變更或按其中某種做法擅自施工,否則乙方承擔相應損失。實際施工過程中,由於審圖不嚴原因引起的返工,由乙方承擔50%的返工費用。

15、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後甲方委託檢測單位對工程材料及結構質量等進行檢測,如果檢測合格,由甲方承擔檢測費用,如果檢測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及全部責任。

16、根據目前及以後的用電用水緊張形勢,乙方自願考慮在現場自備柴油發電機一臺和用水預防措施,乙方爲預防停水停電所作的各項準備費用及施工過程中因停水停電引起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長,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7、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發生水平運輸、垂直運輸、臨時安全消防、臨時設施租用、垃圾堆放清運、夜間趕工、趕工措施、及單項工程修改造成的小範圍窩工、工程用電緊張、地塊周邊的各種管線及建築物保護處理等,產生的費用都包括總價中,不再另計。如因保護措施不力,引起的糾紛或賠償,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8、在本工程施工中,與市政、市容、環保、交通、治安、綠化、衛生等方面的關係由乙方自己處理,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已含在綜合費率中,不再另計。

19、由於周邊無生活污水排放口,乙方在現場生活區自行設置化糞池,並定期清理,廢水排放標準必須符合當地環保部門要求,費用已含在合同價中,不再另計費用。

2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論遇到何種困難,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如甲方未鑑證費用等)擅自停工或變相停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2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參照上級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同意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寧波人民法院起訴。

2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第五篇:樁基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人:河北鴻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武邑鴻鼎藍灣一期工程

二、 工程地點:武邑106國道西側

三、 工程範圍:定位放線、樁總佈置、樁基施工、樁基養護、驗樁

四、 工 程

第二條工程質量及工期

一、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滿足圖紙設計要求及規範規定,全部達到合格標準。

二、施工工期:工程日曆工期25天,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之日算起。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

合同總價:¥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工程量實際結算時,如工程量有所增加,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工程結算時,總工程量按實際發生進行結算,單價爲暫定價格,結算

時按水泥品牌的實際市場價格對暫定單價進行調整,主材暫定價格:衡湖水泥32.5,水泥每噸400元,爲到場價格,包含稅金,有采用其它水泥價格時,主材價格按實際價格調整。(水泥價格每10天進行一次按市場價格據實調整)

二、付款方式:

① 所承包範圍內樁基施工完畢付總價款的20%

③ 剩餘工程款於2014年8月31日前一次性結算完畢

第四條工程材料

所有施工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運輸、保管,所用材料必須滿足施

工規範和設計之要求。

第五條合同內容及解釋順序

本合同條款、工程洽商及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變更等。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開工前辦妥徵地和一切基建許可手續及質量監督手續,清除施工場

地內原有地上及地下障礙物,完成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電通、水通、路通、場地平整),幫助乙方協調與當地關係。

2、甲方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訂其他必須的簽證。

3、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款。

4、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所需電源及水源。施工用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在施工前組織人員、設備、施工材料進駐現場。

2、乙方在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方案,安排施工進度,平整施工場地,儲備材料,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施工,同時符合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並做好施工記錄。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誤或嚴重不合理之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會同設計等單位確定修改意見或設計變更,乙方依照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4、乙方應安全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及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接受甲方施工代表的監督及監理工程師的監理,並執行其提出的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合理化建議。

6、乙方施工應保質保量,複合地基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7、工程竣工前3天,乙方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竣工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以便存檔)。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竣工檢測

1、工程檢測費用由負責。

2、工程檢測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移交,由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由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衡水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具體情況議定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規定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

建設單位名稱(章):承包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代表(簽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