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書

第一篇:建築工程分項責任承包協議書1.(水電安裝)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書

建築工程分項責任承包協議書

甲方:浙江建工山東分公司聯合·世紀新築項目部 乙方:水電安裝承包人王德良身份證號碼330724197201480450

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建築安裝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施工地點及承包項目

1、施工地點:臨沂北城新區算聖巷聯合·世紀新築二期工地內。

2、承包項目:王德良班組:高層地下室及g3#、g4#樓,多層t1—t6#樓;徐洪全班組:高層g2#樓、d14#樓、b1-3#樓及h1—h5#樓水電安裝工程。

二、承包單價及決算依據

1、多層及花園洋房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格爲26元/㎡

2、高層區承包單價按照定額人工,定額工資16.5元*係數2.3倍結算。結算依據:套用《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1994單位估價表》執行。

三、付款方式:

根據本項目工程情況,乙方需墊資,承包人應必須保證職工生活費用,待地下室工程完成到±0.000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產值支付75%工程款(其中多層及花園洋房爲單體建築結頂付款);±0.000以上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產值支付75%工程款,但必須有甲方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對所有施工的工序或施工段的質量、數量共同認可簽字,項目部覈對後支付。乙方施工操作人員編制發放表,由本人簽字蓋章,在每月15日至20日支付上月的人工工資,中途不得借支。經質監部門主體驗收通過後按完成產值的總額支付80%,竣工驗收通過合格後,二個月內支付總額的97%。(春節放假期間職工工資按已完成工作量總額的90%內結算髮放)。其餘款項以房屋交付物業公司之日起計算,二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房屋交付物業公司之日起二個月內爲乙方的保修期,二個月以後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需配合甲方施工。)

四、勞務合同保證金

承包方爲了保證發包方按業主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同時保證施工期間能安全文明生產,承包方願意交甲方勞務承包保證金 10萬 元。承包合同簽訂後,承包方由於主觀原因影響工期、質量、安全,發包方有權視情節扣罰,保證金必須在合同簽訂時一次交清。

五、施工內容

水電安裝圖紙設計範圍內的強電、給排水、暖通、通風工程中所有工程量,弱電、消防水電部分預留預埋、施工及生活的臨時用水用電等工作。

六、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規範、操作規程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輕傷事故發生頻率控制在2‰以內。

2、乙方使用的各種機械、腳手架及防護設施,應由甲方主管部門進行驗收,確認符合安全標準後,方可使用。

3、1)、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

醫療費在一萬元以內(包括一萬元)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及賠償,超出部分70%,乙方承擔30%,甲方將視事故嚴重程度對乙方處以500-5000元/次的罰款。

2),乙方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爲職工辦理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已包含在單價中。

5、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如在工地作業期間發生打罵事情除醫藥費等自理外,每次每人罰款500元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進入施工場地,第一次發現罰50元,第二次罰100元,以此加倍;乘吊籃者,每發現一次,罰操作工和乘吊籃者每人100元;宿舍內不準用電熱器燒水、燒飯,發現一次罰200元。

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人員進駐甲方現場時,甲方對其進行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監督、檢查、考覈。甲方協助乙方人員辦理暫住證、保險等證件及就業證、生育證明等證件的上報備案工作。

(2)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生產所必須的技術資料,並向乙方交代清楚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節約材料、落手清等要求。

(3)甲方應負責安排好乙方工人的連續生產,避免停工、窩工;若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應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同意乙方人員或部分工種在其他合作單位中進行合理調劑。

(4)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勞務的結算、付款。

(5)甲方有辦理現場簽證的義務,並將實際發生的並經甲方確認同意的停工、窩工及零星用工等進行簽證,列入結算依據。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人員進行管理、指揮、指導,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指揮、批導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對認真負責、保證工程質量、提前完成施工進度的班組給予適當的獎勵。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於其確定勞務關係的工人必須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50週歲。乙方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女工必須有計生證,並將其人員登記註冊(註明身份證號碼),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必須按要求辦理暫住證、就業證、上崗證、胸卡、保險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註冊人員,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當甲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任務完成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的人應向甲方出具書面報告,經甲方確認後才能調整,以免影響工程進度。

(3)乙方人員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規範、施工工序、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變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乙方從甲方借用的物品,或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機具、設備等,如發生損壞、丟失應折價賠償或賠償。

(4)乙方進場的施工機具、材料應履行登記手續,報甲方備案。工程完工後方可出場,否則視爲甲方所有。

(5)乙方應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

衛、場容衛生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6)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指揮、指導的,乙方承諾甲方可對當事人進行罰款。

(7)乙方職工對甲方的一些管理方式和規章制度有異議或有更好的建議,須經乙方領導加以綜合考慮,再向甲方有關領導反映,以利於問題的解決和建議的採納。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管理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不能按規定支付勞務費用應在結算前3日通知乙方,在結算後3日內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務費,雙方對此又無協商新的解決方法,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員,並通過法律訴訟追索拖欠的勞務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人員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進場,由此造成延誤工期,按延誤天數佔工期比例扣除勞務費,乙方在合同約定進場時間3日內仍未進場,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提出索賠,乙方無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並因此對工程造成影響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在3日內乙方未予書面答覆,甲方有權拒付其未領的勞務費,終止合同,並沒收承包保證金。

(2)乙方人員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甲方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由乙方自負),並書面通知乙方,直至予以終止合同。

(3)因乙方自身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返工重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如果項目部收到質檢和監理部門整改通知單的,除工料損失費由乙方承擔外,每收到一份整改通知,乙方必須及時派人整改,如不能按時整改,按延誤工期情況扣除費用,其標準確爲:

1由於質量原因進行返工重做,每延誤工期一天罰款500元處理。 ○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計劃,每提前一天獎500元,每延遲一天罰500元。 ○③地方政府質檢、安檢部門發整改通知單,每份罰款2014元

九、雙方確認如遇不可抗力,本合同允許變更或終止;如有國家政策性原因,使合同項目不能繼續實施時,雙方協商解決。

十、乙方施工人員住宿用電量的核定:

如甲方安排住宿房間的,電費每間按每月30度考覈由甲方支付,超出部分按10元/度計算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安排住宿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其他事項

1、自開始至完成的整個過程中的一切勞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醫藥用品、雨衣等)均由乙方自理。所需勞保用品必須備全併發放到位,其中安全帽應根據甲方要求統一編號。

2、工資發放:上月的工程量結算簽證後的工程款到下月15日—20日發放。乙方必須及時按約定時間將工資發給職工,否則下月工程款不予結算。與乙方工人所發生的勞資糾紛跟甲方無涉,如影響甲方的,甲方有權雙倍向乙方索賠。

3、乙方管理人員不得少於3人,必須明確每個人的職務,其中質量員、安

全員至少各一名。並將每個管理人員的姓名及聯繫電話上報甲方,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的同時上報主要施工人員的名單和聯繫電話,並服從甲方的安排,調換骨幹施工人員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應向所有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施工技術交底,必須計劃合理用料,不得浪費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5、乙方做好每天的落手清工作,並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及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檢查工作。

6、每天上班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有安全交底書面記錄,每天要做好施工日記和安全日記,如檢查記錄或日記不全每次罰款200元。

7、乙方必須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地綜合治安秩序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如乙方人員發生打架、鬥毆等不良事件,除按規定處罰外,當事人交由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期間完成工作量一概不予結算。

8、如乙方人員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紀律和工地各項規章制度等,甲方有權將其職工清退。

9、乙方負責應將本合同有關條款告知自身的施工人員,以利合同條款的執行。

十二、其他專用條款

1、乙方施工質量必須符合水電安裝工程驗收規範標準實施,工程竣工後質量保修期爲房屋交付物業公司之日起二個月。

2、所使用的機械工具,除主要設備包括耗材(電焊機2臺、套絲機1臺、臺鑽1臺、型材切割機1臺、液壓彎管器1臺、梯子10副)由甲方提供給乙方。其它小型設備(包括耗材)、工具及移動電箱、電纜線、照明均由乙方自理。

3、甲方需要另零點工,乙方必須無條件安排勞動力施工,點工工資按技工110元、普工70元一天結算。

4、特殊工種、電工、電焊工必須具備國家培訓人員持證上崗,不得違章操作。

十三、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首先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參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分公司存檔。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二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一)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______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_________份,並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協助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 (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它: 。

五、工程造價: (萬元),其中土建: (萬元),安裝: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 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 天(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 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 %計人民幣 萬元;材料設備差價 萬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一、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二、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見附件三)。

三、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4.保修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二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經辦建設銀行

(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管理部門

(蓋章)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

│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 帳號:│ 帳號:│

│ 電話:│ 電話:│

│ 電掛:│ 電掛:│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年月日 │年月日│

├─────────┬──────┴──────┬──────────┤

│經辦建設銀行 │建築管理部門│鑑(公)證機關 │

│(蓋章)│(蓋章)│(蓋章)│

││││

││││

││││

│││鑑(公)證意見 │

││││

│││經辦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附件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建設單位:_________

┌─┬─┬─┬─┬─┬─┬─┬─┬──┬────┬────┬──┬──┬─┐

│序│工│設│棟│結│層│面│資│批准│ 投資 │工程總 │開工│竣工│備│

│ │程│計│ │ │ │ │金││ 總額 │ 造價 │││ │

│號│名│單│數│構│數│積│來│文號│(萬元)│(萬元)│時間│時間│注│

│ │稱│位│ │ │ │ │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維修、屋外、管道、給排水等項目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

附表二: 由甲方負責供應設備和材料表

┌────┬──┬──┬──┬────┬──────┬────┐

│材料名稱│規格│單位│數量│交料地點│ 到場日期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第五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項目結構層次面積(平方米)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價其中土建暖衛電氣通風

附表二:

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材料設備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供應時間供應地點驗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