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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匯票承兌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商業承兌匯票跟單保兌保函融資業務操作協議書[2]

商業匯票承兌協議書(精選多篇)

商業承兌匯票跟單保兌保函融資業務操作協議書

需資方:(以下簡稱甲方)

調資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開發建設新項目急需資金,乙方同意以受讓並貼現甲方開出的附加《銀行跟單保兌保函》(以下簡稱保函)的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商票)的方式向甲方投資。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投資金額:雙方達成意向投資金額 人民幣(幣種)五千萬—壹億元;分批操作,首單甲方開出商票1 千萬元,乙方按票面記載金額的 100%發放投資資金;首單業務按本協議順利完成後,雙方商定餘款;根據實際情況在多少個工作日內全部投放完畢。

第二條、投資期限:三年(每半年到期前十五日通知續票一次)。

第三條、投資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貼息利率上加1%%或下浮 0 %執行,每半年到期前十五日續票時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投資回報:甲方按投資總額的 18 %於投資資金投放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含當前半年利息中介方費用另行承諾)。雙方約定投資資金分批發放時則批結批清。

第五條、保兌銀行:銀行分行支行(保兌銀行資格要求爲國資控股銀行支行以上或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支行以上級)。

第六條、投資方式: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甲方自保兌銀行領出商票並簽發完畢後由保兌銀行根據商票開出保函,乙方驗證商票與保函無誤後收取投資回報同時向甲方發放投資資金。投資期滿後,乙方憑商票和保函向甲方及甲方保兌銀行主張債權;甲方保兌銀行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不承擔投資風險。

第七條、操作程序:

1、乙方提供保函樣本經甲方及甲方保兌銀行確認後,雙方簽訂本協議。

2、甲方自保兌銀行辦理商票領用手續並將商票簽發完畢;甲方保兌銀行根據商票內容,按照確認後的保函樣本使用本行行籤用紙打印成正式的《銀行跟單保兌保函》。

3乙方覈查人員於2014年月日時前到達甲方保兌銀行所在地,首先驗證商票及領用手續;之後於營業時間在行長辦公室對保兌銀行行長及業務主管的身份進行查實。甲方保兌銀行行長及業務主管須出示身份證、任職文件以供查驗。身份查實無誤後,甲方保兌銀行按正常程序在打印完畢的保函原件上加蓋保兌銀行行政公章,由上述倆人當面簽署保函。保兌銀行有關人員應提前備齊資料,覈保工作要求一次完成。

4、保函簽署生效後交由乙方覈查人員於行內保管,乙方隨即向甲方發放投資資金並扣除投資回報,投資資金由甲方自行支配。保函原件與商票由乙方覈查人員帶離保兌銀行,本次業務 1

操作結束。

第八條、特別約定:

1、在國家金融票據政策不變的條件下(指商業承兌匯票仍能有效流通),乙方承諾在商票半年到期時繼續順延貼現至三年,但甲方必須在每半年商票到期前十五日內將下半年期的商票及下半年期的投資回報交付。如因央行中途指令商票停止流通而造成不能順延,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保兌銀行必須已開辦有商票業務,甲方商票須自保兌銀行正常領用,填寫規範、印鑑清晰、要素齊全。商票的出票人與收款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查驗保函無誤後,由商票的收款人背書轉讓給乙方指定的企業。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及甲方保兌銀行未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與本次業務相關的書面要求,未循正常程序開出商票或無法辦理保函,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次業務,甲方支付的操作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2、甲方履行了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與本次業務相關的書面要求,乙方無故拒絕發放投資資金,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此次業務交付的操作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後立即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到之處雙方再行協商補充。

(以下接第三頁)(更多請關注)

(以上接第二頁,以下爲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2014年 2月5日

第二篇:商業承兌匯票

匯票號碼:1

┌─┬────┬────────┬─┬────┬──────────┐

│ │全稱││ │全稱││

│收├────┼────────┤付├────┼──────────┤

│款│帳號││款│帳號││

│人├────┼──┬──┬──┤人├────┼──┬──┬────┤此

│ │開戶銀行││行號││ │開戶銀行││行號││聯

├─┴────┼──┴──┴──┴─┴────┼──┴──┴────┤承

││人民幣│千百十萬行百十元角分│兌

│ 匯票金額 │(大寫)├──────────┤人

││││(

├──────┼──────────┬────┴─┬────────┤付

│ 匯票到期日 │年月日 │交易合同號碼││款

├──────┴──────────┼──────┴────────┤人

│本匯票請你單位承兌,並及時將承││)

│兌匯票寄交我單位。此致││留

│││存

│承兌人│備註│

│││

│收款人蓋章││

│負責經辦││

└─────────────────┴───────────────┘

匯票號碼:2

┌─┬────┬───────┬─┬────┬──────────┐

│ │全稱││ │全稱││此開

│收├────┼───────┤付├────┼──────────┤聯戶

│款│帳號││款│帳號││收行

│人├────┼─┬──┬──┤人├────┼──┬──┬────┤款作

│ │開戶銀行│ │行號││ │開戶銀行││行號││人付

├─┴────┼─┴──┴──┴─┴────┼──┴──┴────┤開出

││人民幣│千百十萬行百十元角分│戶傳

│ 匯票金額 │(大寫)├──────────┤行票

││││隨附

├──────┼─────────┬────┴─┬────────┤結件

│ 匯票到期日 │年月日│交易合同號碼││算

├──────┴─────────┼──────┴────────┤憑

│本匯票已經本單位承兌,到日期││證

│無條件支付票款。此致││寄

│收款人││付

│付款人蓋章│匯票簽發人蓋章│款

│負責經辦年 月 日│負責經辦│人

└────────────────┴───────────────┘

匯票號碼:3

┌─┬────┬───────┬─┬────┬──────────┐

│ │全稱││ │全稱││

│收├────┼───────┤付├────┼──────────┤

│款│帳號││款│帳號││

│人├────┼─┬──┬──┤人├────┼──┬──┬────┤

│ │開戶銀行│ │行號││ │開戶銀行││行號││此

├─┴────┼─┴──┴──┴─┴────┼──┴──┴────┤聯

││人民幣│千百十萬行百十元角分│籤

│ 匯票金額 │(大寫)├──────────┤發

││││人

├──────┼─────────┬────┴─┬────────┤存

│ 匯票到期日 │年月日│交易合同號碼││查

├──────┴─────────┼──────┴────────┤

│備註:││

│││

│││

│││

││負責經辦│

└────────────────┴───────────────┘

簽發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1)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並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出票人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2)商業匯票應當記有下列內容:①表明匯票字樣;②無條件支付的委託;③確定的金額;④付款人的名稱;⑤收款人的名稱;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簽章。這些內容爲匯票有效的必要條件。匯票上應當明確記載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項。

(3)商業匯票應當記明付款日期。未記明付款日期的,爲見票即付;未記明付款地的,付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經常居住地爲付款地;未記明出票地,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經常居住地爲出票地。

(4)商業匯票可以依法背書轉讓,匯票債務人可以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匯票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第三篇:商業匯票承兌協議

編號:_________

承兌申請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兌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經承兌申請人申請,承兌人同意,雙方就商業匯票(下稱匯票)承兌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承兌申請人開出匯票_________張,金額合計(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前述匯票經承兌人承兌,承兌申請人(下稱申請人)願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及下列條款:

1.申請人在承兌行存有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的_________%保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

2.申請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將應付票款交存承兌人。

3.承兌手續費按票面金額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在銀行承兌時一次付清。

4.因匯票項下的基礎交易關係而產生的糾紛,由糾紛雙方自行處理,對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影響,申請人仍須遵守本條第一款的約定,將應付票款足額按時交存承兌人。

5.如承兌匯票到期之日申請人不能足額交付票款時,承兌人對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轉入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戶,並計收罰息。

6.申請人按承兌人的要求在承兌人開立本、外幣賬戶,並進行結算往來。如承兌匯票到期之日申請人未能支付足額票款,承兌人無需事先通知申請人,即可從申請人任何賬戶中扣取相應票款、利息和手續費。

7.如因申請人不履行本協議或承諾書項下內容,給承兌人造成任何損失均由申請人承擔;爲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申請人向承兌人或有關方面支付。

第三條 承兌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承兌款(含利息及手續費)由(或以)_________擔保,在承兌申請人不能於匯票到期日前足額交付票款或發生其他違約事由時,按約定的方式承擔擔保責任,承兌人有權從保證人賬戶中或其他收入款項中扣款,以財產擔保的,承兌人有權處分擔保財產。

第四條 申請人聲明和保證

1.申請人聲明如下:

(1)申請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進行經營活動,且對其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2)申請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權和履行本協議;

(3)申請人保證向承兌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申請人保證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2)本協議所指的匯票是以合法交易爲基礎的,並對該交易的合法性承擔一切責任。

(3)按承兌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責任。

(4)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

(5)申請人進行分立、合併、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或撤銷、解散、停業、破產行爲,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承兌人,未經承兌人書面同意不得進行前述任一行爲。

(6)申請人隸屬關係的變更,機構的調整、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應及時通知承兌人。

(7)在本協議下當事人違約或發生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糾紛,可能影響承兌人權益的實現時,應立即通知承兌人。

(8)現時或將來政府有任何針對本協議項下徵收稅賦,由申請人承擔。若承兌人代爲支付該稅賦,申請人將立即補償給承兌人。

(9)承兌人給申請人任何寬容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承兌人依本協議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應視爲承兌人對協議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申請人在本條所做的聲明和保證,在對本協議進行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爲申請人重複作出。

第五條 協議附件

下列文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銀行承兌匯票內容(參見附件五);

2.擔保文件;

3.雙方認可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協商申請仲裁解決,任何一方也可依法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聯,第一聯由出票人執存,第二聯上加印2,第三聯加印(副本)字樣。

承兌申請人(蓋章):_________承兌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商業匯票承兌協議

編號:_________承兌申請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承兌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經承兌申請人申請,承兌人同意,雙方就商業匯票(下稱匯票)承兌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承兌申請人開出匯票_________張,金額合計(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第二條 前述匯票經承兌人承兌,承兌申請人(下稱申請人)願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及下列條款:1.申請人在承兌行存有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的_________%保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2.申請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將應付票款交存承兌人。3.承兌手續費按票面金額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在銀行承兌時一次付清。4.因匯票項下的基礎交易關係而產生的糾紛,由糾紛雙方自行處理,對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影響,申請人仍須遵守本條第一款的約定,將應付票款足額按時交存承兌人。5.如承兌匯票到期之日申請人不能足額交付票款時,承兌人對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轉入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戶,並計收罰息。6.申請人按承兌人的要求在承兌人開立本、外幣賬戶,並進行結算往來。如承兌匯票到期之日申請人未能支付足額票款,承兌人無需事先通知申請人,即可從申請人任何賬戶中扣取相應票款、利息和手續費。7.如因申請人不履行本協議或承諾書項下內容,給承兌人造成任何損失均由申請人承擔;爲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申請人向承兌人或有關方面支付。第三條 承兌的擔保本合同項下承兌款(含利息及手續費)由(或以)_________擔保,在承兌申請人不能於匯票到期日前足額交付票款或發生其他違約事由時,按約定的方式承擔擔保責任,承兌人有權從保證人賬戶中或其他收入款項中扣款,以財產擔保的,承兌人有權處分擔保財產。第四條 申請人聲明和保證1.申請人聲明如下:(1)申請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進行經營活動,且對其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2)申請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權和履行本協議;(3)申請人保證向承兌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2.申請人保證如下:(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2)本協議所指的匯票是以合法交易爲基礎的,並對該交易的合法性承擔一切責任。(3)按承兌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責任。(4)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5)申請人進行分立、合併、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或撤銷、解散、停業、破產行爲,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承兌人,未經承兌人書面同意不得進行前述任一行爲。(6)申請人隸屬關係的變更,機構的

第五篇:商業承兌匯票概述

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定義

商業承兌匯票由出票人簽發,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其付款人爲非銀行的個人爲組織單位。收款人和付款人都可出票,由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業務僅限於人民幣,付款期限不超過6個月,每張匯票金額不超過五千萬元

特點

1、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 個月

2、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 天

3、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

4、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向我行申請貼現

5、貼現金額: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計算。

6、利率:貼現利率採取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加百分點的方式生成,加點幅度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率一般要高於銀行承兌匯票,但不超過同期限的貸款利率。

7、適用於同城或異地結算。

商業承兌匯票的申請條件有:

1、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須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部門覈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勞務交易關係,能夠提供相應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

3、要求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的交易合同必須是合法且要素齊全,即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必須符合《票據法》,符合制度規定的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的條款要求,匯票上沒有“不得轉讓”和“質押”等字樣。

4、在貼現行開立存款賬戶。

5、貼現申請人經濟效益及資信情況良好。

6、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申辦資料

1、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貸款卡原件

2、背書連續、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

3、交易雙方簽訂的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夠證實商品或勞務交易關係真實性的書面證明

4、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財務報表,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還需提供保證人上年度及近期財務報表

6、貼現行認爲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商業承兌匯票從開據到兌付的整體流程

(1) 簽發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按照雙方協定,可由付款人單位簽發,也可由收款人簽發。匯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爲卡片,由承兌人留存;第二聯爲商業承兌匯票,由收款人開戶銀行隨結算憑證寄付款人開戶銀行作付出傳票附件;第三聯爲存根聯,由簽發人存查。商業承兌匯票由付款單位承兌,承兌時無需填寫承兌協議。也不需通過銀行辦理。只需在商業承兌匯票第二聯正面簽署“承兌”字樣並加蓋預留銀行的印籤後,交給收款單位。由收款人簽發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先交付付款單位承兌,再交由收款單位專類保管。

(2) 委託銀行收款

作爲收款單位,計算從本單位至付款人開戶銀行的郵政,在匯票到期前,提前委託銀行收款。委託銀行收款時,應填寫一式五聯的“委託收款憑證”,在其中“委託收款憑證名稱”欄內註明“商業承兌匯票”字樣及匯票號碼。在商業承兌匯票第二聯背面加蓋收款單位公章後,一併送交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審查後辦理有關收款手續,並將蓋章後的“委託收款憑證”第一聯退回給收款單位保存。

(3) 到期兌付

正常情況下到期兌付由付款人承兌,整個流程結束。但作爲付款單位,由於無力支付而退回商業承兌匯票時,應編制轉賬憑證,將應付票據轉爲應付賬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銀行在按貼現率扣除貼現利息後將餘額票款付給持票人的一種授信業務。

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1、企業法律性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法人身份證/護照。

2、企業貿易性文件:公司簡介、公司情況說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複印件、財務報表、商業承兌匯票(樣票彩印件)。

3、企業確認性文件:《保兌函》(企業法人簽字蓋章)、《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企業法人簽字蓋章)、《邀請函》。

注:上述文件用彩色掃描發至: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基本條件

1、保兌銀行:九大銀行支行、具有法人資格的地方商業、農材信用聯社。

2、貸款期限:三年期(每半年換一次票)。

3、貼現利息:(1)按國家規定的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利率執行。

(2)頭半一次性貼息16%=2(含第一個半年貼息),續票時每半年4.5%---6.5%之間。

4、承兌金額:每次5000萬元至1億元人民幣。

5、票據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票據中心統一票據。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操作程序

1、企業將上述應提供的相關文件彩色掃描以郵件方式發送至

2、貼現方對上述文件進行初審,評議、若貼現方通過初審,立即發出《邀請函》,企業邀請貼現方代表赴企業所在地保兌銀行核行,核行內容如下:

(1)與保兌銀行負責人(行長、聯社主任等法人代表)面議本項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

(2)確認保兌銀行能否開出《保兌函》。

(3)瞭解企業的資信情況和還款能力。

3、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項目的基本情況。

4、核行完畢並確認無誤後,雙方正式簽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屆時,企業方立即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兌銀行開出《保兌函》,與此同時,貼現方立即電子匯款於企業帳戶,雙方同臺交割。

5、貼現方赴企業所在地保兌銀行或農村信用聯社核行時,企業無法兌現確認文件的約定,並無法開出保兌函,企業應無條件承擔貼現方、中介方往返旅差費用,並罰款10萬元人民幣。

6、企業方已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兌銀行也出具《保兌函》,貼現方三個銀行工作日內無法將貼現資金匯入企業帳戶,貼現方、中介方的往返旅差費用由貼現方承擔,並罰款10萬元人民幣給企業方。

7、企業方、貼現方雙方違約與中介方無關,免追索中介方責任。

8、企業方、貼現方同臺交割完畢後業務結束。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

是指符合銀行條件的企業,以書函的形式承諾爲其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辦理貼現,即給予保貼額度的一種授信行爲。可以再額度內循環使用。申請保貼額度的企業既可以使票據的承兌人,也可以是票據的持票人或貼現申請人。保貼業務的主要功能是通過銀行承諾貼現加強票據的變現能力和流通性。

辦理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的基本條件

額度承擔人需要滿足銀行的授信條件,已有授信額度的,使用保貼額度前需要和銀行簽發有關補充協議;辦理保貼的商業承兌匯票必須有真實的貿易背景,並能提供相關材料證明

辦理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的程序

a企業申請保貼額度與銀行簽訂保貼額度補充協議

b企業與銀行簽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額度合同》,約定保貼的具體條件

c企業向銀行購買空白商業承兌匯票並自行簽發

d企業向銀行提出保貼申請,銀行據此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貼函

e企業將此函及對應的商業承兌匯票交付收款人

f持票人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照有關手續給予辦理

匯票到期,銀行直接向承兌人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