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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保密協議(新版多篇)

離職保密協議(新版多篇)

離職保密協議範文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離職後,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單位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單位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方案、培訓資料、機構檔案、單位運作方法、單位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可能成爲甲方商業祕密的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爲需要保密客戶資料、技術方案、技術文檔、相關人員、機構名單和聯繫方式、發展規劃、財務資料、程序文件等方面的內容。

4、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的範圍:

①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②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會議紀要;

③公司規劃、設計、工程圖紙等;

④應公司客戶要求保密的資料;

⑤使單位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⑥影響單位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⑦影響單位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⑧影響單位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三、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現有工作崗位或離職時,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並不得備份,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二年內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離職保密協議範文 篇二

關鍵詞:竟業禁止 基本權利 權利衝突

隨着人才流動越來越頻繁,許多公司爲了自身的商業祕密不被泄露,紛紛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但是競業禁止條款因涉及到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權利衝突,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引發了許多問題。競業禁止協議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應該怎樣運用這把雙刃劍,才能實現共贏互利?必須探討競業禁止協議產生的原因以及存在價值。

一、競業禁止協議的產生及必要性

(一)商業祕密定義及流失原因

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對企業的而言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應受到企業的嚴格保護。但是現實中,商業祕密容易發生泄密等問題,使商業祕密不能得到與之重要性相稱的保護。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商業祕密的人格化和特殊的保護方式。

1.商業祕密人格化。商業祕密同其他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一樣,內容是無形的,但載體是有形的,它往往載於紙張等載體上,表現爲文字錄音等等,可能會被非權利人控制,偷竊等,侵害商業祕密。

人才流動加劇也使企業保護商業祕密的額難度加大。現代商業社會,跳槽越來越頻繁,因而他們所知道的商業祕密被其他企業所知道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商業祕密特殊的保護方式。商業祕密的保護方式主要是由企業自己進行保護,依靠嚴密的保密措施,縮小傳播範圍來進行。正是因爲商業祕密的特殊性質及其保護方式,決定了企業必須對商業祕密進行嚴格特殊的保護。競業禁止協議就是手段之一。

(二)競業禁止的正當性及必要性

競業禁止協議就是爲了保護企業對所享有的商業祕密的獨佔而產生的。企業爲了提高在商業競爭中的競爭力,投入大量精力創造商業祕密。因此獲得的對商業祕密的所有權及經濟利益理應得到法律保護,才能體現法律對正當權利主體意志的尊重,體現法律的公平,才能保護競爭,促進科技進步和發展。沒有競業禁止協議,企業的財產權就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競業禁止協議是法律爲保護作爲商業祕密的創造者和所有者的利益所允許的。

二、競業禁止中的權利衝突

但是在保護企業商業祕密的同時,受限制員工一方的利益會因遵守競業禁止協議二收到限制,導致雙方權利義務的衝突。發生衝突的權利主要包括企業所有者的財產權和勞動者的工作權,人格尊嚴等基本權利的衝突。爲了系統總結雙方之間衝突的權利,必須先分析競業禁止協議的具體內容開始。

(一)競業禁止條款內容

競業禁止是指法律規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間,或義務人基於其與權利單位間達成的競業禁止協議,規定在解除勞動關係後,在一定的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其服務的權利單位相競爭的工作或經營活動,是法律對權利單位合法利益的保障措施。

競業禁止中要求員工爲了保密,往往在離任後不得到相關企業任職,企業必須爲此向員工支付一定補償,其補償標準一般以員工離任前的工資爲準。這是目前競業禁止條款下,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狀況。

(二)員工權利和企業權利比較

競業禁止條款涉及的雙方權利均屬於基本人權中的經濟社會權利。對於離職職工而言,工作權也是個人和社會的結合,是社會評價個人的重要標準。因爲競業禁止協議而不能自由行使工作權的離職職工,不單單是經濟基礎不能得到保障,也使其不能很好的享有自由選擇工作帶來的成就感,其自我發展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但另一方面,企業一方還涉及到原企業職工的利益。他們的報酬權因離職職工泄露商業祕密,使企業利潤下降而受到損害。若企業因離職職工泄露祕密而倒閉,則原企業職工就面臨着下崗的局面。其工作權生存權都得不到保障。如果說競業禁止限制了員工的擇業自由權,限制了其自由和自我發展的權利。因商業祕密的泄露而導致的企業職工利益受損,威脅到原企業職工能否在社會上生存,原企業職工是否能維持員工人之爲人的基本尊嚴。這是比擇業自由權更爲基本的權利,是更能體現人權道德屬性和倫理屬性的權利。

三、運用比例原則規範競業禁止條款

筆者認爲目前較爲合適的方法是由法律在條款中規定競業禁止協議的強制性規範。規範限定競業禁止涉及的員工範圍和最長期限,確定被競業禁止的員工離任後能得到的最低補償。在此基礎上可以由員工和企業自行訂立合同以決定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

在基本權利衝突的情況下,應根據比例原則來確定竟業禁止保護方式,比例原則包括採取的措施有助於能夠達成目的且措施正確;在有多種方式達到同一目的時,不違背或減弱目的的效果的前提下,應儘可能選擇損害最小的方法等內容。 判定保護商業祕密的手段――競業禁止協議與保護企業商業祕密和勞動者基本人權的目的是否相符。

第一,限制需要的保密信息範圍,只需將對企業有重要作用的信息予以保護即可達到保護商業祕密的目的。

第二,限制員工範圍。只有那些能夠接觸到商業祕密的員工才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合同。

第三,規定最低補償標準。能夠接觸到企業核心祕密的員工,均是該企業的技術骨幹,或是經營管理層,其報酬一般都比較高,如果離職後不能馬上獲得相應職位,可能會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響,應該給予高標準的補償。

第四,限制年限。禁止就業年限是最關涉離職職工權利的條款。所以此條款應該接受合憲性審查,一般規定1到2年,特殊的行業可以提高。

離職保密協議範文 篇三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成爲其兼職員工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爲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規定,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祕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結果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第八條 乙方入職時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在入職後用於乙方的職務行爲或在職務行爲基礎上進行的非職務行爲的,其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分割該知識產權。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後,均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二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

第十條 本協議所指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爲公衆所知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各種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爲甲方服務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對本人履行職務掌握的甲方技術數據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業祕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觸或掌握的其他商業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術、管理人員詢問、瞭解其掌握的商業祕密。

第十三條 乙方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爲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將自己掌握的技術資料、相關文件帶離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以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性信息爲止。

第十六條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爲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後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違約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所籤《兼職協議》的附件,爲《兼職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兼職協議》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蓋 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證人:

離職保密協議範文 篇四

乙方:XX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企業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並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公關顧問,負責公司開發與南充市商業銀行合作新項目的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暫定爲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乙方的工作時間爲彈性工作時間制,可自主、靈活安排自身的工作,乙方利用空餘時間完成甲方指定的聘用崗位所需的職責等工作。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乙方爲本公司聘用兼職公關顧問,因此不享受公司月薪制,如乙方在聘用期內爲甲方簽訂與南充市商業銀行的新項目,此項目爲甲方實現盈利,甲方需按照此項目爲公司帶來實際盈利的XX%作爲乙方的最終分紅報酬。甲方需在每月15日將此報酬支付於乙方,甲方有義務將乙方開發與南充市商業銀行合作新項目的相關財務明細提供乙方,該分紅報酬期限爲與南充市商業銀行新項目合作期結束爲止。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四、保密責任

1、乙方在兼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4)乙方承諾,在甲方兼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自營或其他企業擔任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人、顧問等職位的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不爲他人或企業提供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諾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