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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第一篇: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爲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和強化學校、家長的職責,特制定本協議。

一、低年級學生的家長按學校要求,必須每天親自將子女接回和送到學校。

二、家長不能認真履行接送職責而導致的意外情況,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年級學生:

學校

年月日

第二篇:河頭學校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3

河頭學校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爲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和強化學校、家長的職責,特制定本協議。

一、低年級學生的家長按學校要求,必須每天親自將子女接回和送到學校。

二、家長不能認真履行接送職責而導致的意外情況,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佃莊鎮河頭學校

2014年4月11日河頭學校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爲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和強化學校、家長的職責,特制定本協議。

一、低年級學生的家長按學校要求,必須每天親自將子女接回和送到學校。

二、家長不能認真履行接送職責而導致的意外情況,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年級學生:佃莊鎮河頭學校

2014年4月11日

第三篇:河頭學校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2

河頭學校家長接送學生協議書

爲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明確和強化學校、家長的職責,特制定本協議。

一、1、2、3年級學生的家長按學校要求,必須每天親自將子女接回和送到學校。

二、當家長確實有事不能接送時,可委託他人代接代送,但家長必須親自在電話上通知本班教師(或班主任),否則教師(或班主任)不得將學生放行,更不得讓不認識的人將學生帶走。

三、家長若不能按要求接送,讓孩子自己上放學,出現意外情況,學校概不負責。若家長需長時間委託他人接送時,必須將委託書交到學校並寫清楚委託何人接送。被委託人出現失誤而導致意外時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家長不能認真履行接送職責而導致的意外情況,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佃莊鎮河頭學校

2014年4月11日

第四篇:與接送學生家長協議書

嶽池縣特殊教育學校車輛接送與學生家長協議(請關注:)書 爲了確保學生在車輛接送和上學、放學過程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人身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嶽池縣特殊教育學校與的家長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一、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確保送子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的資質合格。

2、學校要加強監督,送子汽車司機不許飲酒駕車,不能超速行駛,確保學生在行駛途中的安全。

3、學生上車時,接送學生教師必須認真點名,不得遺漏學生。

4、學校要督促駕駛員準時到達接送點,無特殊情況不得延誤。

5、學校將接送學生的車輛到達接送點的準確時間告知家長,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

二、家長職責

1、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請教育您的孩子在等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安全,由接送學生的老師點名上車,家長等孩子上車後方可離開。請您並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不允許在等車的時候追逐打鬧、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車。

(2)等車時應在指定地點靠路邊候車,以防交通事故。

(3)等車時不要和陌生人答話。

(4)如果車子超出規定的時間未到,請教育您的孩子不要慌張,應及時和學校取得聯繫,學校會妥善安排處理。

(5)如果在規定時間裏由於您和您孩子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到候車點候車,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以保證安全。

(6)教育孩子聽從汽車司機和接送學生的老師的管理,行駛過程中不得將手、頭伸出窗外。

(7)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來上學望您能及時通知學校。

2、放學時,由接送學生的老師點名上車,並送到指定地點。

(1)請您於相應的時間到候車點去接您的孩子,在候車點到您家的途中,學校不再爲您的孩子負有任何的安全責任,學生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2)請教育您的孩子到候車點後要及時回家,不要在途中玩耍。

(3)由於您孩子的特殊性,我們學校要求每位學生的家長必須在指定的站點接送

學生,如果家長任由學生獨自來學校或下車以後自行回家,學生在上車以前和下車以後

所發生的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責任均由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

尊敬的家長,您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望我們雙方相

互溝通,相互協作,確保您的孩子乘車安全。

學校責任人簽字:學生家長簽字:

2014年月日

第五篇:幼兒學生家長接送協議書

萬屯鎮貢新國小2014—2014學年度幼兒

學生家長接送協議書

班級:___________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由於貢新國小地處關興公路、309省道和汕昆路旁,過往車輛較多,爲保障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安安回家,根據幼兒學生年齡小,辨別是非能力較差等原因,學校現與幼兒家長簽訂以下協議:

一、家長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上午:8:20—10:25;下午:2:00—3:30)接、送學生。

二、若因家長沒有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幼兒學生,學生出現的一切事故由家長自行負責,與學校無關。

三、幼兒學生生病或有其他事不能到校上課時,家長必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請好假,否則出現的一切事故與學校無關。

四、家長在幼兒學生來上課前需要的學習用具準備好,不準讓幼兒學生自帶削筆的小刀及危險品到學校,不準在外面買零食吃。

五、家長必須定期給學生洗澡,勤給學生換衣服,每天保持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六、家長要配合學校作好幼兒學生的教育工作,學校安排的工作家長要積極配合完成。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一份,有效時間(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學生家長簽字:班主任:何興蘭

興義市萬屯鎮貢新國小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