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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理銷售合同【新版多篇】

商品代理銷售合同【新版多篇】

商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一

黃律師:我們是一家房產開發企業,以前開發的樓盤都是公司自行銷售的。最近,我們開發的一個樓盤想委託專門的銷售代理商負責銷售。爲此來信請教,我們與代理商簽訂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讀者吳先生吳先生:時下,滬上已經形成樓盤開發與銷售相分

黃律師:我們是一家房產開發企業,以前開發的樓盤都是公司自行銷售的。最近,我們開發的一個樓盤想委託專門的銷售代理商負責銷售。爲此來信請教,我們與代理商簽訂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讀者吳先生吳先生:時下,滬上已經形成“樓盤開發與銷售相分離” 的格局。爲了保證樓盤的順利銷售,委託專業律師起草一份完整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無論對於開發商還是代理商都是非常必要的。 我認爲,《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以下五個要素:

第一、應當明確銷售代理的方式、範圍和期限,即屬於一般代理還是獨家銷售代理;代理銷售的商品房的基本狀況(坐落、類型、房屋面積等);銷售代理的區域;代理期限及其延長等問題。

第二、應當明確代理費用的負擔問題。代理費用主要包括對外一般推廣費用及開發商特別要求製作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費用;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費用。

第三、應當明確銷售價格的確定問題。針對開發商製作的`銷售價目表,代理商可否視市場銷售情況在銷售價目基礎上靈活浮動以及浮動的幅度;代理商高價銷售收益如何分配;低價售出時開發商是否認可。

第四、應當明確代理佣金及其支付。代理佣金通常爲一定比例的實際銷售額。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正式簽訂銷售合同並獲得首期房款,代理商的代銷事項即告完成,即可獲得全部代理佣金。開發商應在一定期限內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代理商。當然如果是代理商代爲收取房價款,代理商可在房款中事先扣除應得佣金。此外,對於代理期限結束後,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正式銷售合同時是否應當支付代理佣金,雙方在代理合同中也應約定清楚。

第五、應當明確銷售過程中違約情形的處理。包括因購房者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分配、因開發商或代理商原因導致對購房者的賠償由誰承擔等。

當然,對於銷售代理過程中的合同文本、合同簽訂、房款收取、交房、過戶手續的辦理等方面內容,開發商與代理商也應在代理合同中加以明確,避免日後糾紛的產生。

東方正義律師事務所 黃可磊律師 [房地產時報]

商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上述產品的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

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系列產品。

二、地區

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

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乙方將可能在此產品的整體CI策劃中,給予其名稱全新策劃)

第二條:經銷權

甲方茲給予乙方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

一、交易

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託

甲方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爲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

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四、再進口

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一、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________的折扣。

二、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爲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

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

乙方得爲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動員、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爲在付郵日後第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爲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國法律爲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爲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爲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爲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爲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爲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三

合同雙方:

甲方名稱:

地址:

乙方名稱:

地址: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

2、代理佣金指甲方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酬金。

3、成交客戶指已與甲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向甲方交納了所購物業首期房款(目前不少於總房款的____%,日後隨政府部門相應政策調整)的客戶。

4、買賣合同指《商品房買賣合同》

5、正式開盤指該項目____年____月底以前全面開盤取得銷售許可證+售樓處完工並投入正常使用+第一次報紙廣告發布後,正式開盤日期最遲爲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盤時甲乙雙方應簽定有關文件,明確具體開盤時間

6、銷售率按已銷售面積除以總可售面積計。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護理的原則,經多次友好協商,就甲方委任乙方銷售位於

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內容

1、物業名稱暫定名。

2、物業位置。

3、代理銷售面積總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政府規劃部門的批准文件爲準)。

第二條:代理條件及銷售週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至正式開盤後____個月止。如任何乙方終止本協議,違約一方將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自正式開盤之日起8個月(包括元旦及春節)銷售完成____%(此部分爲第一階段),第____個月至第____個月內完成____%(此部分爲第二階段),第____個月至____個月內完成____%(此部分爲第三階段)。以上銷售週期及銷售率完成的前提高水平的廣告公司全程介入項目廣告宣傳工作;________年____月底前銷售證辦理完畢;________年____月中旬樣板間完工;________年____月底開工;________年____月底工程出正負零;________年____月底封頂;________年____月完成外立面施工;________年____月底毛坯房交房。

第三條: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乙方作爲該項目一期獨家代理銷售商,全面代理住宅小區一期所有可銷售面積,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再開設其他銷售渠道。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根據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按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2、甲方應保證該小區開發手續真實合法,屬於正規開發項目,爲北京市產權,且項目權屬確無爭議,爲甲方所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爲購房客戶辦理北京市房屋

3、提供給乙方所有該小區相關文件資料。內容包括立項報告、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證、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預售許可證、總規劃圖及全套施工圖等資料。

4、提供現場售樓處及樣板間。

5、承擔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展銷場地租賃、推廣活動、電臺電視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媒介發佈的全部費用支付。

6、與乙方共同制定本項目的銷控計劃,廣告策劃和推廣方案及費用預算案。

7、因施工質量及所有甲方原因引起與客戶的糾紛,其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8、負責簽定並審覈監督《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及執行。

9、收取客戶除保留金外的所有款項並辦理結算手續。

10、簽發房屋進住證。

11、爲客戶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12、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施工、物業等關係,並及時與乙方進行溝通。

13、不得擅自修改雙方協商承諾給購房者住宅建設進度的方案及其它相關內容,如需設計規劃、建設進度及進行調整,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銷售價格的調整需雙方協商後執行。

14、甲方應制定工程實施進度計劃,並書面告知乙方,雙方共同執行。因工期拖延造成銷售緩慢,致使乙方未按計劃完成,乙方相應銷售週期及銷售業績考覈也相應順延。

15、在合同期內,若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得僱傭乙方員工。

16、甲方如對乙方的人員工作能力不滿意可以提出更換,普通業務員乙方三天內更換,經理級人員五天內更換。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根據甲方的調查要求和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的策劃工作及後續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書面的分析、策劃報告。

3、嚴格遵守房產銷售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標準,乙方不得代甲方作出任何超出甲方明確書面授權的承諾和保證。由此造的損失,乙方將賠償相應損失,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除。

4、在代理期間,乙方負責在該項目銷售現場處理有關銷售的一切服務工作,乙方代理銷售之物業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安排甲方與買受人簽定購房合同,收取買受人定金。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收取客戶任何費用(臨時小定與保證金除外)及簽署各類合同和承諾。

5、協助甲方委託專業公司完成本項目的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報紙、雜誌廣告的設計和軟性文章的撰寫及聯絡工作。

6、乙方負責該項目有關宣傳、推廣及展銷策劃工作,並於甲方共同制定方案後予以實施。乙方所制定的宣傳材料、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等均需由甲方最終確認後方可執行。

7、負責組織銷售人員培訓和管理,並承擔其費用。

8、負責帶客戶看房,講解項目。

9、負責售樓處中乙方自用的辦公桌椅,辦公設備及用品的購置和維護費用,承擔售樓電話費等。

10、定期、及時向甲方通報市場動態,營銷策劃方案及銷售情況。

11、督促客戶按期支付各期房款,協助甲方爲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公積金貸款手續及入住手續。

12、確因甲方原因,導致項目施工進度延誤、小區入住條件不具備,拖延期限不作爲乙方的考覈時間,同時銷售期限相應順延。

13、負責提供小區各樓價格分層表。

14、乙方有權在本項目的宣傳資料上明示乙方爲本項目的獨家全案策劃銷售公司。

15、對於乙方銷售的物業,無論本合同是否終止和解除,乙方均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第六條:房屋售價

甲、乙雙方商定本小區四層住宅樓毛坯房預計銷售平均價格爲9300元/平方米,六層住宅樓預計平均銷售價格爲____元/平方米,具體價格策略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廣告及推廣費用

本項目的廣告及推廣費用預算爲總銷售額的____%(不包括售樓處及樣板間的`費用),甲乙雙方在訂立廣告計劃時應本着節約及互相尊重的原則,如最終廣告費超出總預算,但超出額度不得超過預算總額的____%,若超出預算總額的____%以上,則超出____%以上部分甲乙雙方各負擔____%。每月的廣告投放甲方應充分聽取乙方意見,雙方協商一致後共同制定預算計劃,甲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書面準確告知上月所有廣告支出,便於乙方掌握廣告投入金額,如甲方告知乙方的廣告投放金額失準,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第八條:代理費用

1、雙方約定,乙方收取的服務費系根據乙方成交簽約的客戶購房合同總金額(客戶辦理完購房貸款手續並經銀行覈審通過後,一次性付款的客戶全款到賬後)按合同金額的1.3%計算,如因甲方的施工進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符合銀行放貸的規定,則乙方在客戶簽約並交納貸款首付款後即可結算服務費。

2、雙方約定,當四層住宅樓毛坯房銷售平均超過____元/平方米,六層住宅樓毛坯房平均售價超過____元/平方米時,甲方按照額總價部分的____%對乙方進行獎勵,同代理佣金同期結算。四層住宅樓與六層住宅樓的超額獎勵分別進行計算,二者不具有關聯性。

3、在雙方合同期內,乙方於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銷售報表,在____個人工作日內經甲方覈實後一次性支付乙方應得代理佣金的____%,在各階段末如乙方完成該階段任務,甲方一次性支付該階段乙方應得代理佣金的____%。該階段其餘____%佣金留存於甲方,作爲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保證金。如乙方未完成階段性任務,則該階段____%代理佣金甲方有權扣除(各階段分別計算)。如乙方不履行協助甲方交房的義務,甲方有權扣除代理佣金的____%的保證金。如已到現房入住階段,乙方正常履行協助甲方辦理入住義務,如甲方應一次性支付暫留的____%的保證金,其後停止收取____%的協助入住保證金。乙方後去代理佣金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放票。

4、甲方應按上述約定條款向乙方肌膚代理佣金,逾期支付,乙方將按當月代理佣金每日____%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因乙方延誤結算代理佣金,甲方不承擔逾期違約金。

5、在甲方與成交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契約終止時,則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甲方有權在日後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將該部分款項予以扣除或要求返還。

6、客戶違約,導致甲方罰沒客戶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時(非首付款),甲方投影將已沒收定金的____%支付給乙方作爲服務費用。服務費用的結算方式與上述代理佣金的結算方式相同。若客戶與甲方就上述定金髮生糾紛,甲方不得不返還客戶全部或部分定金,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____個工作日內將退還部分收取的服務費用退還甲方。

7、正式開始銷售前,甲方的關係客戶(以甲方給乙方提供名單爲準)購房,乙方不收取代理佣金,但甲方關係戶購買套數總量控制在____套之內,其中____層的樓____套,____層的樓____套。此部分如需乙方人員後續服務,則甲方支付乙方每套____元服務費;超過____套上的部分甲方需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銷售額的____%)。正式開始銷售以後,甲方有支配不超過房屋總套數____%的銷售權利,但手續必須由乙方按程序予以辦理,甲方需支付乙方銷售額的____%作爲乙方服務費。如果甲方銷售量超過總套數的____%,則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務費(銷售額的____%)。甲方自行銷售的面積將平均分配到正式開盤後的____個銷售月,計入乙方的銷售任務中。根據四層預計銷售均價____元/平方米,六層銷售均價____元/平方米雙方確定詳細的價格作爲本合同的補充附件,甲方自行銷售的部分均按照附件價格表中相對應的單元價格進行計算(而非實際成交價),該部分價格計入乙方銷售均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雙方終止本合同,則乙方有權根據甲方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的損害程度,賠付相應經濟損失,同時在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銷售物業的全部代理佣金,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則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程度,賠付相應經濟損失和扣除相應代理佣金。

2、乙方有如下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後單方解除本協議

(1)違反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從事銷售行爲。

(2)未經甲方同意,以甲方或自己名義對外作出超出雙方認定範圍之外的承諾和保證,導致甲方陷入訴訟或來自第三方的權利要求。

(3)未經甲方確認,擅自從事項目的宣傳、推廣行爲,給甲方或項目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

(4)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爲,在甲方要求改正的書面通知發出後____日內即未改正其行爲,也未作出令甲方滿意的解釋或改進方案。

(5)因乙方原因,任一階段的銷售率低於雙方約定標準的____%。解除協議的通知於送達乙方時立即生效,乙方應於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搬離銷售現場並於十五日內完成銷售代理的交換工作。協議解除時雙方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於協議解除後二十日內結算完畢。

3、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不經對方同意擅自支付對方項目相關人員費用。

4、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各自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有關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爭議以外的內容本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綜合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衝突,以最後簽定的補充協議爲準。

2、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應保守合同及項目相關商業機密,不得泄露於無關他人。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行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

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五

商品住宅銷售代理合同

委託方:**房地產有限公司〈暫名〉(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促進物業的銷售和資金的週轉,甲、乙雙方遵循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簡稱"本案")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下列物業:

1.物業名稱:**街項目(以下簡稱"本案"),推廣案名另定。

2.物業座落:**街。

3.物業性質:內銷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總建築面積:約40000平方米

5.物業戶數:未定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期限:

自本物業銷售預售許可證批准之日起的24個月內。

三、委託代理銷售的平均底價和銷售總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本案的對外推廣均價爲3850元/平方米,總銷售金額約爲15400萬元。如銷售期內市場有較大波動因素,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價格幅度爲+ 5%。

四、代理期限內,乙方全權代理有關本案銷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銷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託銷售費用及開支辦法:

1、乙方每銷售一單位物業,可向甲方提取銷售總額的1.5%佣金,此佣金應根據合同金額每一月結算一次,結算日爲下一個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項目土建開工前需乙方融資,則乙方每銷售一單位物業,須向甲方提取銷售總額的2.5%佣金。

2、爲促銷本案,甲方須支出總銷金額1%的廣告宣傳費,此費用包括報刊廣告、電視廣告、戶外廣告及各種宣傳品,費用具體安排見附件。

六、爲確保銷售進度,乙方向甲方確定以下銷售指標:

1.自預售許可證發出至土建結構封頂。銷售率達20%。

2.結構封頂至外立面裝修一半。銷售率達20%。

3.外立面裝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銷售率達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夥,甲方已取得入夥許可證。銷售率達30%。

如果預售許可證發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則銷售速度也相應延期。

七、乙方獎金提取辦法:

乙方的獎金採取溢價分成的方式,凡銷售合同單價高於底價部分則爲溢價(即高於3850/平方米以上),溢價分成比例爲甲、乙雙方7:3分成,即甲方爲70%,乙方爲3 0%。

八、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具體責任

甲方負責本案的規劃審批、土建施工,以及水、電、煤等後期配套,並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爲乙方的銷售帶來困難。由此產生的銷售滯緩,由甲方承擔責任。物業交付時應配套齊全,並能合法辦理單位或個人產權登記。因逾期交房所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代理銷售期限內,甲方應配合需要,提供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交付使用許可證、房產配套供應證明等乙方所需的銷售資料以及其他與銷售有關的文件。並且,甲方所提供的這些文件作爲配合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內,由甲方在本案現場提供一處經裝修的售樓處及二套樣板房。

若因施工質量,配套完成,辦理銀行按揭或產權證等所有甲方原因而與買受方產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如由此對銷售產生影響,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2、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應本着代理銷售的行業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業務。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按物業的實際狀況對客戶進行介紹,不得有任何欺騙行爲,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負責客戶諮詢、帶客看房、簽訂認購書、簽訂(預)出售合同,爲客戶代辦公積、按揭和產權證手續,提供一條龍服務。

在代理期限內,客戶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與甲方結算。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保留總戶數的3%留做已用,具體房號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歸入乙方業績,但佣金不予結算。

若客戶簽約並支付簽約金後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幾種情形處理:

1.若退房原因在於客戶,則甲方有權按規定沒收客戶之部分違約金,該款項甲、乙雙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於乙方,則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如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處理。

3.若退房原因在於甲方,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代理佣金。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2.若甲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取得物業預售許可證,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若乙方連續6個月未完成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銷售權。

簽字(蓋章) : 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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