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實用多篇)
兩人合作協議書 篇一
合作人: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身份證號碼:
月 日,雙方自願以公司變更的方式投資取得“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權,爲保障公司健康、持久發展,秉持公平、平等、互利、誠信、友好、互諒的品德訂立以下協議:
一、投資比例:
雙方約定,酒店經營計劃前期投資總額爲xxxx萬元人民幣。xx年x月x日,簽訂轉讓經營權合同當日,支付轉讓費xxx萬元、租金xxx萬元,已投入xxx萬元。其中由xxx支付現金xxx萬元,xxx支付現金xxx萬元。變更經營權手續完成後再追加支付xx萬元。以上出資總額xxx萬元。
二、變更公司名稱後註冊資本構成新股權比例:
xxx認繳出資xx萬元,實際出資xx萬元,佔出資總額的xx%,認繳出資xx萬元,實際出資xx萬元,佔出資總額的xx%。
特別約定:
(一)註冊資本金小於實際出資額,是爲了消彌公司長期經營可能形成的經濟風險,一旦對外負債額超過出資人可能承擔的極限,發生破產、清算事宜,可以《公司法》規定以註冊資本金爲限制。
(二)變更後的公司即時召開第一次股東會,議定章程,決議擴大註冊資本金一倍,達到xx萬元。
三、經營管理:
變更後的公司建立合乎規範的納稅財會制度及內部管理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xxx董事長指定經理負責日常管理,xx雖然不介入公司運作管理,但有權查閱公司帳簿。
四、經營利潤分配:
公司按財會年度結算,扣除管理成本、應繳稅款、彌補虧損和其他開支後,經公司監事審覈後按註冊投資比例分紅。
五、虧損解決途徑:
發生公司經營季節性虧損時,先以稅後盈利公積金填補,不足部分以稅後利潤補充,仍出現缺口時,雙方以出資額爲限按投資比例承擔。本項目出現資金週轉緊張時,雙方可協議按註冊資本比例增資。
六、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事項,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提交xx仲裁委員會。
合作人(簽名、手印):
合作人(簽名、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兩人合作協議書 篇二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爲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三
合夥人甲: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合夥開設_________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店,總投資爲_________萬元,
甲出資金額xx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出資金額xx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_________合夥合同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權;④xx。合夥合同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_________每月_________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_________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一)合夥期滿;_________(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_________(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書 篇四
合夥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xxxxxxxx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xxxx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五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爲: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餐飲,範圍包括菸酒銷售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叄拾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兩人合作協議書 篇六
合作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合作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自願以公司變更的方式投資取得“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權,爲保障公司健康、持久發展,秉持公平、平等、互利、誠信、友好、互諒的品德訂立以下協議:
一、投資比例:
雙方約定,酒店經營計劃前期投資總額爲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年__月__日,簽訂轉讓經營權合同當日,支付轉讓費______萬元、租金______萬元,已投入__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支付現金______萬元,______支付現金______萬元。變更經營權手續完成後再追加支付____萬元。以上出資總額______萬元。
二、變更公司名稱後註冊資本構成新股權比例:
______認繳出資____萬元,實際出資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認繳出資____萬元,實際出資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
特別約定:
(一)註冊資本金小於實際出資額,是爲了消彌公司長期經營可能形成的經濟風險,一旦對外負債額超過出資人可能承擔的極限,發生破產、清算事宜,可以《公司法》規定以註冊資本金爲限制。
(二)變更後的公司即時召開第一次股東會,議定章程,決議擴大註冊資本金一倍,達到____萬元。
三、經營管理:
變更後的公司建立合乎規範的納稅財會制度及內部管理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______董事長指定經理負責日常管理,____雖然不介入公司運作管理,但有權查閱公司帳簿。
四、經營利潤分配:
公司按財會年度結算,扣除管理成本、應繳稅款、彌補虧損和其他開支後,經公司監事審覈後按註冊投資比例分紅。
五、虧損解決途徑:
發生公司經營季節性虧損時,先以稅後盈利公積金填補,不足部分以稅後利潤補充,仍出現缺口時,雙方以出資額爲限按投資比例承擔。本項目出現資金週轉緊張時,雙方可協議按註冊資本比例增資。
六、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事項,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
合作人(簽名、手印):________合作人(簽名、手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書 篇七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經營範圍: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爲批准的爲準)。
第二條、合夥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爲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第四條、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每月人民幣_____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爲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_____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爲耿__________。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8)
第八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_____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_____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附件爲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書 篇八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爲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爲_________,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爲。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覈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______日爲簽字日,順延______日之內不籤則視爲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覈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______%(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部分。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檯;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作場所:號底商(約______㎡)。(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爲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_____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兩人合作協議書 篇九
合夥人:(以下稱爲甲方)
合夥人:(以下稱爲乙方)
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範圍內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蘇宿工業園區尼吉康電容器廠廢品回收生意。
第二條合夥人執行合作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三條固定資產(廢品處理設備)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每年合作項目(蘇宿工業園區尼吉康電容器廠廢品回收生意)純利潤的百分之八十歸甲方所有,百分之二十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全權管理尼吉康電容器廠的廢品回收生意及日常事務,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本合作協議不得作爲合夥人任何一方的債務抵押或經濟糾紛抵押使用,一經發現另外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後尼吉康正式投產(不包括試運行)產生廢品交易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十
合夥人:甲方,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現住地址:
合夥人:乙方,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現住地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爲元(大寫:),甲出資元(大寫:),乙出資元(大寫:),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乙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蓋章)合夥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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