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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精品多篇

2024年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精品多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篇一

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簡稱甲方),與 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 。

2.工程地點:甲方 港口。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 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後 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 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 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______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 %,即 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___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 %,即 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 %,即 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即 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即 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 %,即 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 %,即 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覈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 ________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爲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圖樣;估價單。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及定期對 保養服務 ________年,每 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 由:______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篇二

工程名稱:

甲方(用工單位):

項目經理:

乙方(勞務隊伍):

證書編號:

簽訂日期:

淮南市建築管理處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淮南市建築勞務隊伍資質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用工單位)現有建築工程部分項目交由乙方(勞務隊伍)施工,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結構:

層數:

建築面積:

造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內容:

承包方式:

承包價格:

結算辦法:

六,工期要求:

質量標準:

八,施工人數(總數)人;

其中:瓦工人;木工人;鋼筋工人;壯工人;其他人。

其它事項:

甲方責任:

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必須使用具有勞務施工資質的有證隊伍,並督促辦理工匠培訓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及安全防護措施;提供施工機具。(常用手工工具由乙方自備)負責現場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加強對勞務人員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的教育。

乙方責任: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遵守甲方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勞務施工人員需經過建築工匠執業技能崗位培訓,持有《建築工匠執業資格證書》。(壯士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場施工規範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質量意識及文明施工意識,愛護施工機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其他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爲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須報甲方單位備案,市建管處審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市建管處(審批)

xx年x月x日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篇三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後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覈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爲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1)年,每六(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篇四

湖北省義xx學院(以下簡稱甲方)將擬建的綜合教學樓工程(詳見工程一覽表)委託給湖北省第x建築公司〔以卜簡稱乙方)負責施工。爲了明確甲乙方的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任務,根據《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地點:湖北省xx學院院內。

二、工程結構、面積、造價:八層,局部九層,框架結構,總面積爲xxx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總投資爲人民幣xxx萬元。

三、承包範圍:土建、水、電、衛生工程(詳見施工圖預算及編制說明)。

四、承包方式:據鄂計基管字(20xx) 141號文件精神,乙方向上述工程實行“四包”,即包工期、包材料損耗、包工程質量、包工程造價。如果現行定額與材料價格調整、設計變更、不可抗拒力等特殊情況,工程造價按實增減。

五、施工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六、竣工驗收:以施工圖和說明書以及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依據。

甲方:

1.確定建築物(或構造物)道路、線路、上下水位標準、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2.組織圖紙會審,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及時辦理中間交工工程和竣工工程的驗收手續,按時結清工程價款,解決應由本方按進度提供的材料設備等間題以及其它有關事宜。

乙方:

1.負責施工界區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做好材料、半成品的準備和勞力、機械設備的調配工作。

2.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進度報告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由甲方負責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辦理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材料代用、合理化建議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的簽證手續。

一、甲方將國撥鋼材(含水電管、板材)、木材、水泥及其它統配物資指標交乙方辦理訂貨。提運“三材”價格超出預算部分由甲方負擔,乙方對此不收取其它費用。

二、地方材料和市場物資由乙方組織貨探供應。

三、鋁合金門窗由雙方選型,甲方供應到施工現場;鋼門窗、鑄鐵管、水龍頭、馬賽克、閥門、衛生洗具、門鎮及燈具,由雙方共同選型,乙方供應。

四、材料、設備應有出廠合格證書。無者,應分別取樣驗收。否則,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1.上級批准文件一份

2.總面圖一份3.地質勘探資料一份

4.施工詳圖一份

5.設計中採用標準圖丘份

上述資料與上級批准的工程項目、面積、投資等不符,應及時辦理修改手續。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略)

一、乙方在接到圖紙會審記錄後,編制施工預算,作爲施工後撥款的依據。竣工後根據變更設計等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調整預算,作爲最後財務結算的依據。

二、場地外土方運進及地下排水工程,按實際簽證予以結算。

三、取費標準: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辦法按[20xx]鄂建銀字第4號和[20xx]鄂建銀字第50號文件執行。工程進度款按預算支付95,其餘尾款待工程完工後 30天內結清。

一、工程質量經社會質檢部門評定爲優良等級交工,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三計算獎金。

二、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二給乙方計算獎金。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後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甲乙雙方各得一半。

四、甲方不按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

五、乙方不按期竣工,每逾期天,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二計算違約金。

一、本合同條款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時,按上級規定修正。上級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由於人力不可抗拒或停水停電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及其它實際損失,雙方應予承擔經濟責任,工期順延。

三、合同有效期限: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後失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十二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十份,建行一份,甲方四份,乙方二十五份。

一、工程一覽表(略)

二、施工圖預算及編制說明(略)

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蓋章)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經辦人:(蓋章) 經辦人:(蓋章)

電話號碼:xxx xx 電話號碼:xxxxx

合同蓋章日期:二零xx年x月x日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__(萬元)。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

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_____________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

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年月日

承包方(蓋章):

經辦建設銀行

(蓋章)

年月日

建築管理部門

(蓋章)

年月日

鑑(公)證機關

(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月日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稅率 建築安裝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的確定 篇六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6.2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條款》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

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