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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簡易版

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簡易版

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當事人雙方即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簡易版,更多合同範本點擊“勞動合同”查看!

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爲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爲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爲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爲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爲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爲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僱關係(定期協議)。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設備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乙方於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爲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爲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覈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爲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覈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爲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

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

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

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爲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3

勞合字(__年)第號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受用人:(以下簡稱乙方)

受用人身份證號:

甲方根據公司需求本着公開招聘、招收、自願報名、全面考覈、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乙方爲甲方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爲明確用人單位和受用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條約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屆滿,合同自行終止,若需要續約,需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國家的以下第種工作制度:

A.標準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三條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確認工作責任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本於工作職責道德、專業技術技能指導等進行培訓,乙方應接受公司教育培訓考覈。

4、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地、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5、根據乙方的能力及表現,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最後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方現行工資制度標準及崗位區別,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人民幣元(大寫:)。

其餘福利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2、甲方實行新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根據按勞分配爲主的原則,調整乙方的工資額。

3、甲方每月日以貨幣或銀行轉帳的形式向乙方發放上月的工資及各類福利。

如公司遇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幾天,乙方個人所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及工資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職期間應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與勞動保護。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停工醫療期限和有關待遇按勞動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等,甲方應按國家和__市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規章制度

1、甲方應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嚴守商業機密。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照獎懲規定給予乙方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由於工作需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定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由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2)遇不可抗因素,無法履行勞動合同時。

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實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時。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傷害公司信譽,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時。

(4)乙方違反我國法律法規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供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甲方另行安置適當之工作時。

(2)乙方無法勝任勞動合同約定這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適應所有工作時。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議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時。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時;

6、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並進行交接。

但甲方辭退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乙方及辭退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條因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先自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爭議一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因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並於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居住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爲餐廳服務員,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餐廳從事服務工作。

2、工作地點:

三、甲方對乙方的具體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間,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必須熱情、周到、主動,誠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東西,甲方有權開除乙方,並有權要求一定的賠償(包括本月工資和獎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100元的工資,到合同期限滿,甲方將全部支付給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權不退回所押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___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數額根據乙方平時工作的表現來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中山市員工勞動合同5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爲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三、勞務報酬

第八條甲方次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爲_______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爲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標準不得低於_______元/月。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獎勵和懲處。

五、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爲《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覈,考覈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提供的勞保用品、工作用餐。

七、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甲方因主觀過錯違反本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將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雙方不再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壹個月的收入作爲賠償金;月收入按乙方離職前一個月的收入或離職前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

第十五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因嚴重違紀、嚴重失職而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以及未按約定辦妥交接、離職手續的情形均視爲違約,造成甲方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一)乙方發生上述違約情形的,應按本人壹個月的收入作爲甲方彌補乙方違約行爲的損失賠償;月收入甲方可按乙方離職前一個月的收入或離職前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

(二)乙方因違反《崗位職責》,無論故意還是過失,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過錯對他人的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乙方因違反勞動合同及企業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乙方因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必須以合法形式予以解決。乙方不得藉故鬧 事、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如果乙方以勞動爭議爲理由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的,將視爲曠工,給予書面警告或嚴重書面警告。如果乙方以勞動爭議爲理由藉故鬧 事或者破壞正常工作秩序的,將視爲嚴重違紀行爲,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本合同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______省、______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不得代簽或塗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