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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批發合同多篇

購銷批發合同多篇

購銷批發合同篇1

銷售方:

購買方:

一、爲保護購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合同價款總額爲人民幣(按送貨單實際數額、價款結算)(此表格不夠填寫的,另附頁填寫,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可有效)

二、交(提)貨時間、方式及地點:乙方電話通知(或書面訂單),但應當提前二個工作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備貨。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當及時按排接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名確認。

三、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在接貨當時驗貨,有異議的當場提出。

四、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每月爲一結算週期(次月1-4日進行結算),次月60日前付清上月貨款。

五、違約責任:乙方不按時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付清爲止。

六、合同附件:送貨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供雙方確認供貨的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單價、數量、金額等,是雙方結算的依據。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生效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印章、代表人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批發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生產物資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產品名稱及數量:

二、產品規格及價格:

三、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

四、質量標準:

乙方供應的貨物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地方質量標準和甲方的生產要求。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處並經甲方檢驗合格且卸貨後xx日內付款。

六、交貨時間和地點:

20xx年xx月xx日前乙方將貨物送至xx。運費由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等各種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生產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及相關的手續。其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並隨貨附帶產品合格證、化驗報告等手續。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或產品規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貨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應在乙方所送的貨物到達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現場處理善後事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爲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

4、因乙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引發甲方生產或質量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爲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此責任不因甲方已進行質量監測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送貨、送貨遲延或貨物的數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違約金xx元。

八、特別聲明條款:xxx。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籤蓋章後立即生效。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購銷批發合同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價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按原廠質量標準包裝 第三條 驗收方法:貨到驗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貨物後15天內結清貨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點。

2、交貨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內30日

3、運輸費:由供方自負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損壞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

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通知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需方(簽字):

供方(簽字):

簽訂日期:

購銷批發合同篇4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sc6350水箱換向器 22x16x8 ;

(2)20w換向器20.3x16x10 ;

(3)搖機換向器15.2x13x8。

討論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 按國家標準執行;

② 按部頒標準執行;

③ 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驗收方法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xxx%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xxx%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訂日期:

購銷批發合同篇5

甲方(供應商):

乙方(零售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爲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爲:(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爲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爲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爲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爲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爲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爲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爲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爲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爲:

(1)不接受退換貨(2)有條件的退換貨(3)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爲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覈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爲 :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後按結算週期付款,鋪貨期爲日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週期爲:每月次,具體對賬日期爲每月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覈對,覈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爲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爲:(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爲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爲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爲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爲送達.

2.本合同附件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稅號: 稅號: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購銷批發合同篇6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所需商品清單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1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5886800元(大寫:伍佰捌拾捌萬陸仟捌佰元)。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20xx年7月20日。

2.交貨地點:茂縣爾瑪國際酒店。

3.運輸方式:甲方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按樣品規格驗收。

第六條 預付貨款 :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

第七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20xx年7月20日結付款。 第八條 運輸費用負擔:甲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10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10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10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批發合同篇7

供方:

需方: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9)和彩箱包裝(1*12)

3、產品價格: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製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檔彩箱18.00元/箱。根據原材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需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量:需方全年銷售普通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計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計劃,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位:萬瓶

5、12月底完成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超額完成達到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麪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質量符合國標,保持期內符合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儲存及正常銷售條件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現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須在貨到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合格,出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成本合同條款不能履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改)時,乙方同意給予諒解和支持。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辦運輸,所有產生費用由需方承擔,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損失向保險保價部門索賠。

五、銷售範圍:

系列啤酒指定 (市、區)一家總代理,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自行轉讓買賣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約定的縣、市、地區內銷售,不得衝擊其它縣、市市場。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統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採取懲罰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定期執行返利政策、不重複返利辦法;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任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標準: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計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責任:

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證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合同編號:簽定地點: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