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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樣品合同多篇

上樣品合同多篇

上樣品合同篇1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

茲爲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貨物,於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件,甲方應於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爲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爲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頁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________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上樣品合同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貨物,合同成立後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件,甲方應於____日內交付乙方。雙方確認已於年___月___日共同封存樣品(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質量標準

乙方所購甲方產品屬於:定製產品。定製產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品質量指標執行。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貨地________。

第四條、收貨與驗貨

乙方指定的收貨人1: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收貨人2: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並簽發《收貨單》給甲方,作爲雙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乙方在收貨後____日內自行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爲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託乙方所在地質監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第五條、付款時間、方式

乙方應在收貨後____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賬的方式付清貨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甲、乙方如發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長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十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爲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樣品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設備(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用於_________項目。將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設備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 乙方負責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設備的價格(以下稱爲: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第三條 付款條款 合同

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同時提供甲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3.2 交貨款:在合同設備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3.3 驗收款:在合同設備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合同設備的交貨

4.1 所有合同設備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__爲最晚交貨設備的週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爲_________機場。貨物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4.2 乙方應於交貨日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設備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第五條 合同設備的檢驗

5.1 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設備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 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 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設備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設備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 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爲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爲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爲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儘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第六條 保證與賠償

6.1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的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6.3 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設備後,應儘快將更換設備自費運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

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

第三週起每週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週的時間計爲一週。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爲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爲: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6 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週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爲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爲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 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第八條 仲裁條款

8.1 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8.3 仲裁費用由敗__承擔。

8.4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祕密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9.2 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祕密信息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

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並同意,對方是祕密信息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祕密信息的所有權。

9.3 一方應只在下述情況下,方可使用祕密信息:

(1)出於評佑、論證將承擔工作的需要;

(2)出於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論如何,祕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祕密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複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信息編纂、透露給

第三方。

9.4 一方除經按本合同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祕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祕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獲悉祕密信息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員工知悉祕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祕密信息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整,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祕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5 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約定的對雙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祕密信息的祕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爲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爲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

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1.5 本合同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樣品合同篇4

供方(甲方):

通信地址: 電話: 傳真:

需方(乙方):

通信地址: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質量標準:乙方所購甲方產品屬於:定製產品。定製產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品質量指標執行。

二、交貨時間、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貨地 。

三、收貨與驗貨:乙方指定的收貨人1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收貨人2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並簽發《收貨單》給甲方,作爲雙方甲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乙方在收貨後 日內自行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爲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託乙方住所在地質監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四、付款時間、方式:乙方應在收貨後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甲、乙方如發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爲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樣品合同篇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方式:

地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茲爲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後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甲方應於____日內交付乙方。雙方確認已於年 月___日共同封存樣品(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應於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期交付;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全數的交付,可延緩交付。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每件_____元,共_____元,交貨時應全部付清。如乙方不能付清的,甲方可停止交付貨物,並約定一定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可以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展交貨日期,若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若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的,可以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 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受人(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上樣品合同篇6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爲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_件,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爲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爲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_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爲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付賠償之責。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爲憑。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樣品合同篇7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物(見清單或送貨單)

第二條:質量要求:按照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

第三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支付價款/貨款的100%)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貨款的100%)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賣方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矢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的運費承擔:汽運,上海市區運費由合同賣方承擔。

第五條:本標的物總價款:人民幣第六條:結算方式: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即生效;標的物價款付清後本合同即終止。第八條:爭議或糾紛處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單位(賣方):____________

需方單位(買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樣品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裝飾工程方案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體情況。

2.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會所(第四層)、樓宇示範單位、銷售交樓標準、公共等候空間、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裝飾工程的方案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2.2.完成2.1中裝飾工程的施工現場的設計配套服務工作;

2.3.本項目產品的顧問及諮詢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2.4.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及結構圖的電子文件完成2.1中裝飾工程的設計方案的手稿圖、電腦效果圖、說明資料,深化、完善相關方案,並完成施工圖設計、材料樣板的選擇與提供、成本預算和其他設計服務。

2.5.每一項設計,乙方須提供2款以上的設計方案供甲方參考選擇。

2.6.設計成果要求:

2.6.1大廈商住大堂平面佈置及效果圖 幅,圖幅規格爲 規格;

2.6.2商住會所平面佈置及效果圖 幅,圖幅規格爲 規格;

2.6.3標準層北半層交樓標準戶型 種不同風格的彩色平面佈置圖及效果圖,風格及表現由乙方設計師自定,單方造價控制在 元以內,圖幅規格爲 規格;標準層南半層示範單位 種不同組合的彩色平面佈置圖及效果圖,圖幅規格爲 規格;

2.6.4公共等候空間、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圖,圖幅規格爲 規格;

2.6.5首層入戶大堂及裙樓商場雨蓬效果圖 幅,圖幅規格爲 規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訂本。

2.7.方案獲甲方確認後1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圖紙。

3.乙方報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條所述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爲人民幣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60%(即 元);合同所約定的所有服務完成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即 元)。

4.甲方責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時限3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相同時間;規定時限超過3天以上時,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商定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

4.2.簽署確認經審覈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圖紙、技術資料及材料樣板等。

4.3.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所耗工作量的計算和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同商量決定。

4.4.負責方案和施工圖會審的組織工作。

5.乙方責任

5.1.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

5.2.及時提供相關服務。

5.3.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經甲方批准的上一階段設計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並應嚴格執行國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等進行設計,並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並承擔相關責任。

5.4.對在原定任務書或設計委託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並不得影響設計工期。

5.5.乙方的設計應滿足甲方的使用要求,並根據施工圖紙提交預算文件。

5.6.乙方應爲金盛大廈的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務,並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技術設計交底,參加圖紙會審,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5.7.乙方應爲甲方所需購置的室內裝飾用品、材料及色樣等提出建議,並協助甲方購買傢俬、燈飾、窗簾、飾品、植物等,並指導佈置傢俬。

5.8、參加甲方召開的裝飾材料及裝飾工程的招標會議,並對投標方提出的問題作相應的答覆。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及各階段的設計圖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6.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逾期超過1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若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則不退還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開始設計工作,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計算設計費並支付給乙方。

6.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本合同總額的 5 ‰;逾期超過 10 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付款額。

6.4.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實際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

6.5.合同生效後,若由於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付款額,並賠償甲方人民幣5萬元。

6.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的技術經濟資料、任何各階段的設計圖紙和文件,甲方均有權向乙方索賠。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甲方對乙方設計的不滿意且最終的施工未採用乙方的創意設計,則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設計費。在此情況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設計資料、設計文件等泄漏給他人。

7.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其所有權和版權歸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權而與第三方產生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7.4.本裝飾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