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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展社會治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2018年以來,漳平市法院正確認識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深刻把握當前風險和挑戰,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弘揚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新時代“楓橋經驗”精髓,加強源頭治理,配合基層將矛盾化解在訴前、處理在萌芽,致力於從源頭上減少或控制法院收案,減少上訴、申訴申請再審、涉訴信訪,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法院開展社會治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一、緊扣基層,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

(一)當前工作情況

1、強化平臺建設,暢通非訴解決渠道。

堅持在“內強動力、外聚合力”上下功夫,搭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完善院機關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升級改造永福、新橋兩個法庭的訴訟服務大廳,突出訴調銜接、訴訟服務、糾紛化解和案件分流四大主要職能,設置立案登記、案件查詢、材料轉接、判後答疑、信訪接待等窗口,打造集多元化解與訴訟服務等多項功能爲一體的綜合服務新平臺,爲當事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一站式”服務。

健全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完善深化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加強與漳平市調解中心的溝通,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大調解力量,建立律師工作室,搭建綜合性的訴調對接平臺,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確定由立案庭具體負責司法確認對接、協調、指導等相關工作。

2、強化調判結合,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推動構建大綜治大調解格局。通過巡迴審判、法律七進、法治宣傳等活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主體責任。重視對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指導,由審判業務團隊、人民法庭根據各自職責與專業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及相關部門建立對接,不定期開展實務交流、業務指導等活動。注重發揮陪審員處理基層矛盾糾紛經驗的優勢,邀請其參與案件調解。對特定行業糾紛案件,邀請專家進行行業內調解,疏導解決糾紛。重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作用,對一些當事人雙方爭議較大,矛盾激烈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參與調解。對少數結案後無法執行、社會穩定風險大的案件,邀請有關領導、部門主要負責人協助調解結案。

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組建速裁團隊,採用“快立、快審、快調、快結”的速裁機制,暢通從立案到調解、審理的工作渠道,實行團隊專業化辦案,針對沒有爭議或有爭議但法律關係明確的民商事案件,以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簡單刑事案件,簡化送達、傳喚、舉證期限、開庭程序,遵循依法及時、多元調解原則,切實提高審判效率。

3、強化配套措施,促進工作良性發展

注重人員培訓。通過定期組織學習培訓、研討、個案答疑解惑等形式,全面提升法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注重輿論宣傳,利用微博、微信、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調解效果較好的典型案例,讓羣衆充分了解、自覺認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注重釋法答疑。積極開展法官巡迴接訪,帶案下訪,判後答疑等工作,定期深入社區、鄉村、企業走訪,幫助排查糾紛,消除矛盾隱患。

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帶動下,市法院走出了一條“調解高、質量好、訴訟案件減少”的新路子,2018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件,同比下降   %,結收比   %,調撤結案    件,調撤率爲   %,其中立案庭辦理司法確認   件,速裁團隊審結   件,平均辦案週期爲17天。因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突出,市法院立案庭被評爲“全國巾幗文明崗”。

(二)在規範多元糾紛化解方面存在的問題

1、工作合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社會對訴訟解決機制過分依賴,“有官司、找法院”已形成習慣,矛盾糾紛處理過多向法院集中,法院處理矛盾糾紛的作用從“最後一道防線”變成了“唯一一道防火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外部環境仍有待改善;

2、個別法官認識不到位,片面地認爲應當以訴訟方式化解糾紛,將審案斷案作爲法院的唯一職責,參與對非訴訟糾紛化解的積極性不高;

3、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積極性不高。由於目前非訴訟調解的權威性不足,雙方當事人都自願同意調解的案件比例不高。個別律師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也不願主動選擇訴前調解。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全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強化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保持鬥爭精神,強化幹警專業能力培訓,增強新形勢下做好穩定工作的本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完善防範應對專項工作機制,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二是大力推進“分調裁”機制改革。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訴訟服務向前延伸,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緊緊依靠黨委領導,爭取多方支持,積極參與基層社會綜合治理。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實現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深化訴訟制度改革,強化訴訟服務中心裁判功能,完善訴調對接機制,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滿足人民羣衆不斷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嚴格規範文明司法。牢固樹立謙抑、審慎、善意、文明、規範的司法理念,着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升級改造訴訟服務中心,強化決策貫徹和制度落實,進一步提升執行力,督促幹警樹牢底線意識,強化規矩意識,樹立良好司法形象。

二、化解到位,妥善辦理涉訴信訪案件

(一)當前工作情況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市法院黨組始終將涉訴信訪工作作爲法院工作的重點、難點,出臺《關於開展涉訴信訪矛盾化解攻堅戰的實施方案》、《關於開展“多元化、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等文件,併成立涉訴信訪矛盾化解攻堅戰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具體抓,承辦人爲責任人的信訪化解格局。

落實全員信訪責任制、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隨訪隨接等便民接訪措施、重大信訪聽證制度,開通網上信訪和遠程視頻接訪。堅持每月農曆八年級院長接待日製度、領導包案制度,及時疏通信訪渠道。實行重大節日及敏感期間領導幹部信訪維穩帶班值班制度,2018年未發生越級訪、集體訪、違法鬧訪等情況,信訪秩序整體良好。

2、認真排查,建立臺賬

從案件審判執行階段的各流程及來信、來訪、督辦材料等多方面進行滾動式排查摸底,對排查出的重點信訪案件登記造冊,並通過司法管理信息系統,將信訪件信息錄入系統,導入關聯訴訟、執行案件,特別是對易金榮案等12件重點信訪案件建立電子信訪臺賬,做到一案一臺賬,及時更新信訪信息,全程留痕,提高工作效率。

對排查的涉訴信訪案件,加強與黨委、人大、政府及上級法院的聯繫,共同研究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通過約談信訪人或向所在基層組織詢問等方式,及時瞭解掌握信訪人的思想動態和相關活動動向,積極主動向信訪人進行法律解釋和途徑引導等工作,簽訂穩控責任書   份,確保信訪人始終掌握在視線之中。

3、依法處理,穩控有效

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 2018年共申報縣級司法救助7件,獲批司救助金24.8萬元,申報市級司法救助3件,獲批2萬元;進一步規範司法救助各流程,對司法救助案件立案編號,形成卷宗並做好歸檔工作。

依法處置違法信訪,對於違法信訪人絕不姑息,2018年共依法處置違法信訪人4件5人,通過對依法處置違法信訪的案例進行宣傳,加強對依法依規信訪的引導。

(二)涉訴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1、化解力度不夠,審判執行部門在信訪工作上基本侷限於對信訪隱患的排查,在信訪隱患問題化解穩控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2、化解措施有限,對長期信訪上訪老戶,當前的化解穩控措施無法進一步發揮效用,又沒有新的化解策略和措施;

3、終結工作不足,2018年無符合終結條件的信訪案件

4、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積極性較低,2018年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僅1件,信訪工作的律師參與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信訪責任意識,將信訪化解穩控工作作爲審判工作的延伸,認真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和領導包案制度,分解信訪工作任務,攻克老戶難題,該由哪個部門處理,那個部門必須認真對待;案件包給哪個領導負責,那個領導一定要過問到底,並將信訪工作開展情況列入績效考覈;

2、創新工作思路和制度,採取有效化解措施。繼續探索建立經常性的工作制度,促進信訪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同時在解決重點信訪難題上創新工作思路,採取行之有效的穩控措施;

3、認真開展信訪終結工作,進一步明確把握終結的條件和標準,對於符合條件的案件依法終結處理;

4、推動完善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建章立制,加落實資金保障,強對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