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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打造執法環境,服務全國文明典範城市創建

近期,立足司法行政機關職能,着力打造制度、政策、執法、服務、社會“五大環境”,積極爲爭創全國文明典範城市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和有力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打造執法環境,服務全國文明典範城市創建

一是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移動執法APP試點。在城陽、平度、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流程,優化移動執法APP軟件設置,以信息化技術推進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網上辦案和移動執法能力建設,形成移動執法全過程記錄、可回溯的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截至2021年4月末,移動端累計錄入681件城市管理領域行政執法案件。

二是推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動態調整審查。對城市管理局動態調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合法性審查。《青島市物業條例》5月1日推行,在短時間內完成合法性審查。認真審覈把關,確保規範合理,對各執法部門報送的細化分解標準,在內容和形式兩方面進行嚴格把關,按照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行政處罰的條款進行認真細緻的梳理,對照執法依據、行政處罰情節逐一細化、量化,制定出具體的行政處罰基準。加強督促指導,務求工作實效。爲了確保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調整工作落到實處,我市強化監督檢查,通過案卷評查等多種形式督促工作開展,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全市各行政執法部門與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積極對接,按照規定的權限、步驟、方式、時限,緊密結合本系統機構職能調整情況,及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等情況,以及行政執法實踐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則要求,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或對本部門已經制定實施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動態調整,儘可能使制定調整的行政裁量基準體現過罰相當,促進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規範適用。

三是推動城市管理領域規範執法。辦理行政執法投訴,市南、西海岸新區。

以問題導向和民生需要爲工作出發點,通過召開會議、制定方案、成立工作專班等形式,以建立精細化、長效化管理體系爲目標,與建立“街長制”同步融合,下沉一線、融入基層,與各地區、各部門共同發力,迅速鋪開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爲廣大市民營造乾淨、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成立市容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一辦四組”,即辦公室、巡查督導組、業務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監督考覈組,各地區、各相關部門結合整治問題合理設置組織機構,並層層落實到街道、辦事處,明確各責任單位、部門的職責,確保工作推動有人抓,工作落實有人盯,工作執行有人促。制定工作目標,明確整治內容。相關部門深入實地進行調研,查找問題,研究制定推動措施。全市各地區、各執法局和相關部門積極響應,以解決問題爲出發點,以整治見成效和建立長效機制爲目標,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確目標,細化內容,並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專項部署,以坐不住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等不起的責任感,全力以赴確保專項行動抓緊、抓實、抓出成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區進行仔細摸排,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強化工作要求,明確方法步驟。高度重視綜合整治工作,全員動員,深入各區中隊,共同協助配合開展行動,力爭在短時間內使我市市容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有較大改觀,並完善制度體系,建立長效化、常態化機制,真正實現“城市管理像繡花一樣精細”。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動工作落實,充分利用新理念、好做法、有力措施開展整治,有效突破城市管理中的難點和瓶頸。建立通報制度,強化督查考覈。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各地區建立巡查督查機制,督導小組每日對所轄內容進行拉網式督導,專項檢查組每日對各地區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同時將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各地區和相關部門予以整改;各督導小組與地區建立聯絡機制和常態管控機制,樹立了“上下聯動、全市一盤棋”的思想,確保整治成效。健全管理機制,實現共建共享。部門以開展市容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綜合整治爲契機,形成合力,創新思路、改善措施,以文化元素爲載體,以融入百姓爲亮點,深入推動“街長制”的建立,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常態化、長效化制度。通過整治,不僅讓城市市容環境整體面貌得到顯著改善,同時通過依法辦事、文明執法、宣傳教育,讓整治行動達到整治一個、影響一片的作用。在制度化管理、常態化運作機制的保障下,確保市容環境整治效果持續向好,使羣衆成爲城市管理的理解者、支持者與踐行者,自覺愛護自己的城市和家園,實現共建共享。

四是開展文明典範城市創建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加強督促指導,統籌謀劃依法行政工作,細化責任分解。開展聯席會議暨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通報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首次以行政爭議典型案例分析視頻播放的形式對該市依法行政工作形勢進行通報。充分發揮考覈導向作用,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覈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進一步完善考評體系,考評結果納入全市綜合考覈。嚴把審覈關口,積極推進執法體制改革。緊密結合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和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做好權力事項調整及審覈工作,逐項明確法律依據和實施主體,優化運行流程。開展“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摸底調研,積極探索“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行政執法體系。配合開展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梳理、證明事項清理等工作,加大法制服務和執法爭議調處力度,依託執法協調協作配合機制,解決日常執法工作中碰到的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實施依據及程序方面的疑難問題。健全制度體系,不斷夯實監督工作基礎。全面推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三項制度”的實施。強化日常監督,有效規範執法行爲。強化執法主體資格管理,開展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公告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開展行政執法案件統計分析和年度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工作,加大重大執法決定備案審查力度,主動前移監督關口,及早糾正和預防不當行爲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