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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多篇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多篇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1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廠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現將20xx年職業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廣播、標語、黑板報等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實各單位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有關人員每月要不定期下車間、班組對生產現場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三)年內組織有關部門深入車間開展一至兩次《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的宣傳和預防職業病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廣大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

(四)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週期,確定今年體檢時間和人數(包括進崗、離崗職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將職業病危害控制在源頭。

(五)廠安環科做好崗位常規塵毒監測,年內聘請上級有關部門對生產工作現場作一次監測。

(六)不斷完善產塵、產毒點的抽塵排毒設施和加強職業病隱患的整改工作,確保抽塵排毒設施的良好運行。

二、工作具體安排

時間

內容

負責單位

第一季度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覈辦法

2、完善生產現場抽風防塵設施

3、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4、現場粉塵監測

5、生產現場勞保用品穿戴監?

6、整理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檔案

廠安環科及各生產車間、班組

第二季度

1、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2、召開一次勞保用品意見徵求會議

3、現場勞保用品穿戴情況檢查

4、生產現場粉塵監測

5、整理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檔案

廠安環科及有關科室、車間、班組

第三季度

1、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2、生產現場粉塵監測

3、生產現場勞保用品穿戴情況檢查

4、職工健康體?

廠安環科、及有關車間、班組

第四季度

1、生產現場勞保用品穿戴情況檢查

2、生產現場粉塵監測

3、職工健康體?

4、年度工作總結

廠安環科、及有關車間、班組等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2

爲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規定,同時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特制訂職業衛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的最新精神與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加強本廠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的標準體系,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病管理水平;強化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制教育和宣傳,切實把企業職業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積極配合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職業衛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日常工作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消除職業衛生監督工作中隱患,決不留死角,從而確保企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同時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2、在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有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查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誌覆蓋率達到100%,在主要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4、利用電視、宣傳欄、各種學習講座等活動,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培訓活動,通過不定期的測評及相關問卷調查分析,職工對職業病防控重要性及有關知識知曉率達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6、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控制在0.2%,職業病發病率爲0,急性中毒發生率爲0,不發生重大人身和設備安全事故。

7、認真做好突發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診治和報告工作。

三、干預措施

? 規章制度實行過程中進行效果評估

在企業的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現有的企業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生產部牽頭組織企業有關管理部門對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目的是檢驗規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進行綜合評定,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具體爲:

1、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2、急性職業病事故預防和處理制度

3、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4、職業衛生培訓制度

5、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6、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制度

7、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9、職業衛生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與使用管理制度

10、職業病防治管理獎懲制度

? 宣傳教育培訓和具體實施部門及進度

1、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利用多媒體、宣傳欄、映像資料等宣傳工具廣泛開展職業病防護的宣傳活動;

3、每年開展“安全職業衛生保健知識”競賽活動;

4、組織職工消防、觸電、創傷急救的知識培訓;

5、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6、開展職工參與職業衛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職工參與職業衛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7、結合開展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活動,採取各種形式分批舉辦職工職業衛生、健康促進、營養膳食及醫學知識等視頻知識學習大會,職工參與率每年遞增5%;

8、對在崗職工進行崗位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培訓,提高職工自防、互防技能,對接觸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必要的防護措施和待遇,職工簽訂率要達到100%;

(三) 加強日常管理,改善作業環境,落實職業防護措施

1、行政部負責有危害作業場所、崗位警示標識的設置工作;

2、爲了加強化學事故急救處理,在硫酸灌區加設噴淋裝置;

3、由生產部監督員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由生產部、行政部定期對生產車間工人作業環境面貌進行整改,使生產環境、工人休息室等場所環境整潔、舒適;

6、由行政部做好綠化工作,增強企業綠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及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和檢查,做好從業人員健康證的檢查工作。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3

爲了搞好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公司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計劃。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確定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由單位負責人總負責,安全部分工負責,相關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公司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的勞動者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生產佈局合理,符合

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衛生行政部門審覈同意。

6、對從事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作業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置特殊職業病防護設備,包括工作信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

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後,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許可是指從事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通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並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許可後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應該參加專業培訓後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4

1、職業病危害項申報

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要求,公司安檢科負責每年於3月31日前申報上一年度職業危害情況,具體申報的內容爲:煤礦企業基本情況;煤礦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情況;煤礦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佈情況;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另外,在改擴建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內,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____日內,在煤礦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職業危害申報。

2、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從業人員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崗位或者工作內容存在職業病危害時,必須向從業人員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後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職業衛生培訓。

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的培訓要求進行培訓。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不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2學時。

4、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1)設置警示標識。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要求,在全礦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設置警示標識,以此來時時提醒職工按操作規程操作,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自己的危害。

(2)規範防護用品管理。人力資源部根據接觸職業危害的職工情況,分別對接觸粉塵、噪聲等職業危害因素的職工發放防塵口罩、耳塞等防護用品,並及時維修、更換。各單位積極督促本單位的職工自覺使用防護用品。

(3)職業病危害檢測因素。公司通風科負責對粉塵按《煤礦安全規程》

的檢測頻次進行檢測,噪聲及其他物理因素測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服務機構每年至少監測一次。

(4)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安檢科定期對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警示標識的懸掛、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運轉及維修及職工按規程操作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並把現場考覈情況與各單位的經濟效益及個人收入掛鉤,使用經濟手段督促做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

5、落實“三同時”原則,從源頭上控制職業危害

從源頭上控制職業危害,是預防職業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嚴格執行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及“三同時”原則,做好了職業危害的前期預防工作。

6、貫徹“以人爲本”思想,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1)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接觸粉塵、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患者,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給以治療、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並做好健康監護及職業病報告工作。

體檢時間間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對接觸有害物質作業職工,巖塵、噪聲、高溫接觸工種和觀察對象、Ⅰ期煤工塵肺患者每年檢查1次,煤塵接觸工種每2年檢查1次。

②對離崗職工必須進行離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③接觸化學毒物、放射線的職工根據所接觸的化學毒物確定檢查週期。 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治療應由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機構承擔。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

①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

②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

③顯著影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

④心、血管器質性疾病;

⑤經醫療鑑定,不適於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

7、加強宣傳教育,履行告知義務,提高全員自我防範意識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崗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中,將全礦所有職業危害情況告知,並在勞動閤中予以註明。利用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有害作業崗位的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結果。對在健康監護體檢中發現的職業禁忌症病人、疑似職業病人、確診職業病人,均以書面形式告知。同時,充分利用宣傳欄等形式,廣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技術科舉辦培訓班對新上崗職工及接害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重點學習法律、法規,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職業危害的種類及危害,崗位操作規程,職業危害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提高職工職業病防治知識水平,自覺使用防護用品,並積極參加職業性健康體檢,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鐵東煤業字【20__】6號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5

第一部分:規劃背景介紹

爲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文件精神以及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所關於衛生監督工作的要求,結合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而制訂的職業衛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第二部分:歷史和現狀分析

我國職業病的現狀不容樂觀,具體表現爲受害人數多,形勢日益惡化;行業分佈集中;發病企業分佈不均,區域分佈由東部向中西部擴散等。當前職業病防治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主要存在防治監管不到位;預防效果不佳,危害嚴重;診斷與鑑定能力有待提高,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職業病的防治應堅持預防與治療相結合的原則,以治促防,寓防於治;既需要政府、企業、個人更新理念,又需要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當前要重點加強職工中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三部分:規劃目標、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規劃目標: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要求,加強企業衛生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進一步提高全體職工的身體素質和健康知識水平。

基本原則: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該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的標準體系,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病管理水平;強化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制教育和宣傳,切實把企業職業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積極配合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職業衛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日常工作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消除職業衛生監督工作中隱患,決不留死角,從而確保企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第四部分:配置標準和主要任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各種職業禁忌症調離率達到100%,並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2、在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有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測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誌覆蓋率達到100%,在主要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4、利用廠報、電視、宣傳欄、各種學習講座等活動,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培訓活動,通過不定期的測評及相關問卷調查分析,職工的相關權利與義務等相關知識知曉率達到95%;

5、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控制在0.2%,職業病發病率爲0,急性中毒發生率爲0,不發生重大人身和設備安全事故。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6

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治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安全及相關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根據“統籌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則,分輕重緩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時解決嚴重影響職工健康、安全的問題,制定本計劃。

一、按規定向職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採用新工藝,選用新設備,改善工況條件,杜絕“跑、冒、滴、漏”,實行清潔化生產,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

二、組織公司員工參加職業病衛生教育培訓、學習活動,樹立職業病防範意識。

三、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進入生產區域一律禁止吸菸,車間吸菸區要配備滅火裝置。

四、有害作業和無害作業分開,高溫作業與其他站位作業場所分開,夏天必須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五、安裝維護好車間、倉庫的通風裝置,保持空氣暢通;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造成急性中毒的作業場所設置自動報警裝置和事故通風設施。

六、倉庫、生產車間調墨區按要求對化學物品定位放置,做到標示警示清晰,所有油墨、溶劑由專管人保管做好收發登記。

七、對生產辦公現場每年不少於一次環境衛生檢測,並向公司全體員工公佈。

八、每年組織開展實施應急預案一次,並時時調整完善應急預案,確保其適效性。

九,定期組織存在職業危害病工種、崗位的員工參加體檢,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十、認真貫徹落實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合同條款,維護女員工的合法權益,關心女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

十一、做好新招人員和辭退人員進行體檢,中途辭退人員健康體檢必須到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作職業性健康體檢,發現異常及時在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及時救治上報。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7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爲了搞好本廠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廠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經20__年1月1日廠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會研究,制定本單位20__年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職業病防治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韻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同時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1)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與經濟責任制的關係,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爲目標,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力戒形式主義。

(2)以責定權,以控制效果定獎,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用人單位可以採取適當的經濟手段,同職業病防治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經濟利益掛鉤,但不能像經濟責任制那樣,把依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制定的職業病防治目標分解或者壓在勞動者身上。

(3)無論是集體責任制,還是個人責任制都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目標與計劃,明確職責範圍、基本任務、工作標準、實施程序、協作要求和獎罰辦法等內容。

(4)指標分解和考覈要有針對性,抓住影響職業病防治控制效果的關鍵,達到責任指標化、考覈數據化、分配差額化(即職業病防治工作績效的大小與獎懲掛鉤)。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以及財務會計帳冊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廠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家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家屬的基本生活,爲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

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

建立在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基礎上,即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衛生行政部門審覈同意。

6、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職業病危害作業是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嚴重職業病的主要作業,其危害後果特別嚴重,其危害往往是羣體性的,且致死率、致殘率很高,不僅嚴重損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給用人單位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而且也影響社會的穩定。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生產設備管道化、密閉化和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置特殊職業病防護設備,包括自動報警裝置、防護安全連鎖反應系統和工作信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資格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放射、高毒等、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後,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資格許可是指從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通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並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

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資格後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必須通過專業培訓,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資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7、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廠職工人數、男女職工人數、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各種職業病人數;全廠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數、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濃度或強度及評價;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備的名稱、數量、運行狀況、防護效果及對存在問題的治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發放數量、是否有職業衛生檢驗報告書、實際配帶情況等)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內容有: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用人單位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8、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範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爲《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佈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辦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應當立即電話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衛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爲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爲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後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

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並按規定報告。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僞報和篡改。

10、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佈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向用人單位提供生產設備時的危害告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並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管理規定。《職業病防治法》第

二十六條第一款: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

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

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

?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第二款: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

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時,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

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

同相關條款。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後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培訓對象包括: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有: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其內容和目的是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二)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用人單位應結合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參照以上職業病防治計劃所列的事項,制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確定本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具體事項。然後,將各項工作事項分解、細化。最後,將分解、細化的各項工作納入時間表、把任務落實到人,實行分工負責、按時完成職業病防治計劃的實施方案。爲保障職業病防治計劃的落實,實施方案應該包括對開展各項工作所需經費的預算。只有經費得到了落實,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

九襄水廠二標段

職業病計劃工作計劃篇8

一、目的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公司下發的職業病防治年度目標,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項目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了20__年職業病防治措施計劃,爲職業病防治的各項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二、目標

項目將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落實本項目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0__年本項目將集中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並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後進行有效控制和處理,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和人身傷害。20__年本項目職業病防治目標如下:

1. 杜絕高溫中暑;

2. 塵肺病發生人數爲0;

3. 噪聲性耳聾的發病率0%;

4. 機械振動傷害發生人數爲0;

5. 過度疲勞發生人數爲0。

三、工作計劃

(一)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明確項目領導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和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開展職業危害因素辨識評價、控制活動,使項目職業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規範化和科學化軌道。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職業病防治的意識。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勞動衛生宣教活動,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宣傳報等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分層次、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項目第一責任人、管理人員和接觸有害因素人員3個層面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了全體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感,以及做好職防工作的使命感。 制定和落實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相關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各班組生產現場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穿戴不合格的職工進行現場教育,要求班組及時進行整頓。

(三)年內組織開展一至兩次《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的宣傳和預防職業病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廣大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

(四)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週期,確定今年體檢時間和人數(包括進崗、離崗職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聯繫衛生防疫站進行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和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將職業病危害控制在源頭。

(五)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可能造成嚴重職業危害的崗位及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並完善各種警告標誌和警示說明。

(六)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優先保證各種必備勞保用品的備用資金,即時購進各種防護用品,備用資金不得擅自挪用。充分保養好各種防護設施,加快項目上的職業衛生治理步伐,保證廣大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職業健康。

(七)加強健康監護,認真做好有害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崗前、崗中和離崗的健康檢查。

四、職業病防治措施

(一)接觸各種粉塵,引起的塵肺病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的存放處、使用處的揚塵防護,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2、個人防護措施:落實相關崗位的持證上崗,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揚塵防護口罩,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項目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工人作業場所的揚塵防護措施的落實,檢查個人揚塵防護措施的落實,每月不少於一次,並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減少揚塵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電焊工塵肺、眼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爲電焊工提供通風良好的操作空間。

2、個人防護措施: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佩戴有害氣體防護口罩、眼睛防護罩,杜絕違章作業,採取輪流作業,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項目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工人作業場所的通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8小時工作制,及時制止違

章作業。

(三)直接操作振動機械引起的手臂振動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作業區設置防職業病警示標誌。

2、個人防護措施:機械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提供振動機械防護手套,採取延長換班休息時間,杜絕作業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警示標誌的懸掛,工人持證上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時間不超時等情況。

(四)接觸噪聲引起的職業性耳聾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作業區設置防職業病警示標誌,對噪音大的機械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減少噪音污染。

2、個人防護措施:爲施工操作人員提供勞動防護耳塞,採取輪流作業,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作業場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護耳塞,工作時間不超時。

(五)長期超時、超強度地工作,精神長期過度緊張造成相應職業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減小工人勞動強度,爲職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娛樂場所,加強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

2、個人防護措施:不盲目搶工期,即使搶工期也必須安排充足的人員能夠按時換班作業,採取8小時作業換班制度,及時發放工人工資,穩定工人情緒。

3、檢查措施:工人勞動強度適宜,文明施工,工作時間不超時,工人工資發放情況。

(六)高溫中暑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高溫期間,爲職工備足飲用水或綠豆水、防中暑藥品、器材。

2、個人防護措施:減少工人工作時間,尤其是延長中午休息時間。

3、檢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飲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備,工人勞逸適宜,並指導提高中暑情況發生時,職工救人與自救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各班組負責人務必要站在廣大職工職業健康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落實人員,確保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二)綜合辦公室、安質部、工程部等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進行輿論宣傳,將宣傳工作深入到基層,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義務,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對拒不接受監督或者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履行職責的堅決予以查處。

(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職業病時,必須在組織搶救的同時,將事故信息報告上級單位和安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