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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工作計劃(新版多篇)

法律服務工作計劃(新版多篇)

法律服務所工作計劃 篇一

鑑於項目現狀,律師提供項目法律服務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即簽約前的審查階段、合同談判簽約階段、簽約後的完善階段。

簽約前的審查階段:自20__年6月28日至7月7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審查委託人提供的項目各種文件、資料;查證項目轉讓的合法性、真實性、可行性;收集項目轉讓所涉相關法律文件;查證與項目相關的背景資料等。

合同談判簽約階段:自20__年7月10日至20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前期審查階段的情況,進一步向項目所涉相關部門瞭解信息、並進行洽商,針對性地提出我方要求;就合同草稿進行法律審查、修改,並與對方進行談判,以完成最終簽訂合同的目的。

簽約後的完善階段:根據委託人的意願,自行選擇是否需要該階段的法律服務,該階段自合同簽訂後至委託人依法取得港口岸線使用批准文件、港口土地使用手續、港口經營許可及工商登記等依法開展港口經營的合法證照爲止,時間是合同簽訂後的半年時間。

法律服務所工作計劃 篇二

一、工作舉措

(一)根據省廳、市局的工作部署積極開展爭創規範化法律服務所活動,努力提升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整體形象。

(二)加強隊伍培訓教育力度,嚴格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促進行風根本好轉。

(三)加大督查指導力度,及時糾正違反制度和違紀現象。

(四)加大查處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五)充分發揮協會職能作用,完善協會自律管理機制。

(六)加大法律服務所的硬件建設和軟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務管理水平。

二、工作計劃

(一)1—2月份,召開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議(可與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會議合併召開)總結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年檢註冊工作。

(三)5月份,開展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教育整頓工作。

(四)6月份,全縣法律服務所檔案卷宗交流觀摩活動。

(五)7月份,召開金湖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理事會。

(六)8—9月份,協會活動。

(七)10—11月份,配合司法所完善各項年度創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項工作檢查。

(八)12月份,總結年度工作。

法律服務所工作計劃 篇三

20xx年,鎮法律服務所將在縣司法局和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爲工作的指導,腳踏實地、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創造性開展工作,從而不斷開闢法律服務工作新局面。

1、以開展建設學習型鄉鎮的活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爲契機,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改變執法觀念,提高服務質量,拓寬服務領域。

2、在縣普法辦的統一指導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編制當年的普法計劃,並將舉辦兩期全鎮法律骨幹培訓班,做好“五五”普法的相關工作。

3、強化矛盾糾紛大排查調處工作,以“預防爲主,標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頭”爲總原則,協助指導做好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一步細化各項規章制度。

4、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新領域。20xx年,計劃擔任常年法律顧問12家,訴訟代理20件,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10件,確保各類糾紛得以及時的規範化調解。開展見證業務15件,對全鎮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當事人提供免費服務至少3件,協助開展司法行政工作,確保基層司法規範化建設。

5、加強全所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教育,堅持學習日製度,定期召開所務會議、重大疑難案件討論會議,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八大”精神,並且通過培訓、自學等多種方法提高自身素質。

6、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果,爲鎮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法律服務所工作計劃 篇四

爲進一步規範我所從業人員執業行爲,拓展我所法律服務案源,爲加快竹管壠社會民主法制化建設進程,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保障,根據縣局精神,制訂本計劃。

一、認真貫徹落實內部管理各項制度

1、認真落實政治業務學習、內強素質

把政治理論知識、所務管理各項制度、法律服務工作管理辦法、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等納入年度政治理論學習計劃,根據政治理論學習計劃安排,堅持每月開展不少於一次的政治業務學習。通過學習,使全所人員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知識水平,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敏銳性,在依法開展執業活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積極主動地配合鄉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開展,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2、認真開展疑難案件討論,促進內部學習和交流

對疑難案件實行集體討論制度是集思廣益,提高辦案質量的有效途徑。在對疑難案件的討論過程中,不同意見的交流和辯證,不僅可以找到解決案件的準確依據和最佳途徑,更重要的是不斷增進全所人員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運用,同時,也爲大家在今後辦理同類案件中積累寶貴的經驗,以更好地爲社會服務。

3、堅持認真貫徹執行統一受案、統一委派等各項制度,規範財務管理和檔案管理,嚴肅查處各類違紀行爲,進一步鞏固和深化集中教育整頓工作成效。

二、擴大監督渠道。規範服務行爲,樹立良好的執業形象

在門前開闢法律服務業務公開欄,對業務範圍、執業紀律、責任追究承諾等公開公示,公佈舉報投訴電話,公開收費標準和辦案程序。以制度的公開,擴大監督渠道和監督力度,促使從業人員自覺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的監督,時刻警示從業人員規範行爲,依法執業,竭誠爲社會服務,以高質量、高效率的服務能力,樹立良好的執業形象。

三、以法制宣傳諮詢活動的開展促進業務量的提升

善於抓住有利時機,如“3.15”維權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平時配合司法所深入基層開展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採取如以案釋法、法律諮詢等多種形式,向廣大羣衆宣傳基層法律服務在改革、發展、穩定和維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中的職能作用,在指導廣大幹部羣衆學習、理解法律知識的同時,注意引導羣衆走依法維權之路,正確處理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糾紛。通過宣傳,不僅可以依法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秩序穩定,鄰里團結和睦,更重要的是開闢案源,提高業務量,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贏。

四、以整肅內務爲抓手,促進所務管理規範化

在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明確專門負責人員,嚴格統一收案、登記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檔案管理力度。對業務工作實行分類登記,做到賬目往來清楚,收案登記明晰,卷宗內頁排列有序、內容完整,促進所務管理的規範化。

通過各項制度的健全落實,力爭在完成法律服務所主任質量化管理責任目標的基礎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