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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管理

1.變更主要分類

合同變更管理

(1)設計方面 相關的設計單位對工程提出的設計變更往往是想對原有設計中存在的缺陷或錯誤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的過程,主要的目的是使建設項目的安全功能更加可靠,使用功能更加合理,與周邊環境更加協調。

(2)業主方面 業主提出的變更,一般是因爲在決策階段對工程建設方案考慮不夠周全或投資控制的需要,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增加建設內容或調整功能佈局。對業主提出的變更要求,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都要認真執行,作爲監理工程師應對業主提出的工程合同變更給予足夠的重視,幫助分析這些變更對建設項目的安全功能、使用功能的滿足程度,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說明工程合同變更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同時應徵求設計院的意見使業主變更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3)承包商方面 建設工程的承包商提出工程合同變更的原因和目的很多,主要有對原設計圖紙提出變更和對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提出修改。

2.工程合同變更對管理的影響分析

工程合同變更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合同的約定對施工的程序、工程的數量、質量要求及標準等作出的變更,是施工合同成立後,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中的有關工作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是雙方新的要約和承諾。

(1)導致設計圖紙、成本計劃和支付計劃、工期計劃、施工方案、技術說明和使用的規範等定義工程目標和工程實際情況的各種文件作相應的修改和變更。它不僅引起與施工合同平行的其他合同的變化,而且因其所屬的各個分合同,如供應合同、租賃合同、分包合同的變更。有些重大合同的變更會打亂整個施工部署。

(2)引起合同雙方、承包商的工程小組之間、總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間合同責任的變化。+如工程量的增加,則增加了承包商的工程責任,增加了費用開支和延長了工期。

(3)有些工程合同變更還會引起相關工程的返工、現場工程施工的停滯、施工秩序大亂、已購材料的損失等。

3.工程合同變更的相關管理控制策略分析

3.1設計階段變更管理控制

在工程建設項目啓動初期,可能會產生由於設計圖紙方面引起的局部合同變更。在設計變更中會多數涉及到設計圖紙的修改處理,設計變更的圖紙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提供,或由承包商提供設計圖紙但必須由設計單位審查並簽字確認,除設計單位之外,任何該建設項目的參與者提供的對相關設計圖紙的修改或其他處理都可以視爲無效。這必須形成一項嚴格的規章制度,在保證這一制度的貫徹實施中,業主可對項目管理作這樣的規定,對於設計變更一般情況下若沒有設計單位提供的變更圖紙,不得進行變更價款的結算。爲保證變更設計圖紙的合理性及可施工性,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變更圖紙應由相關的工程部門審查,並經嚴格的審查批准後的圖紙纔可以作爲承包商實施變更的依據。

3.2工作範圍變更管理控制

在許多的工程合同變更案例中,一些工程建設規模小、合同總價費用低的附屬工程建設項目,作者建議由相應的監理工程師通過發佈變更指令的形式即可實施工程合同變更。往往承包商考慮與業主關係同意實施,但會提出重新商定額外工程單價,因變更工程量較小,工程師通過協商認可的新價格,並積極實施額外的工程建設任務;對於建設工程合同變更中的工程量適中,變更所產生的費用不高的額外工程建設項目,建議工程師儘量避免採用變更指令,可以採用一種稱爲“承擔小任務的承包商清單”的變更控制策略手段。相關的變更工程案例的使用結果表明:採用這種機制可不通過競爭形式發包新增工程,也可以避免承包商通過變更令獲得額外的間接費與利潤;對於變更工程量大,變更費用高的額外工程,可採用邀請招標確定中標單位,承擔額外工程施工的任務和費用等。

3.3施工階段變更管理控制

當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中所描述的現場條件與實際現場條件存在不同之處或多數位置有差異時,作爲該項目的工程師應充分識別此項變化是否構成了合同變更的基本條件,工程師所識別的依據是此項改變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預先能否合理預料到”,如果此項改變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報價時所完全能預料到的,則可以認爲此項改變不構成變更的條件,工程師也就不需要發佈變更指令,也就是說可以認爲因此改變而產生的費用在投標報價中已進行了充分的考慮。如果此項改變是有經驗承包商投標報價時都無法預料到的,則可以認爲此項改變已經構成了工程合同的變更條件,工程師也就可以發佈相關的變更指令並實施工程合同的變更。對於不明的工程現場施工條件,如果其對於該工程項目中地質情況與勘察設計階段所出報告不相符的地方等,是一個有經驗承包商無法預料到的,此項改變構成變更,工程師應發佈相應的變更指令並實施工程變更處理。

4工程合同變更規範化管理策略

(1)注意對工程合同變更條款的合同分析。對工程合同變更條款的合同分析應特別注意工程合同變更不能超過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如果超過這個範圍,承包商有權不執行變更或堅持先商定價格或再進行變更。業主和工程師的認可權必須限制。業主通過工程師對材料的認可權提高材料的質量標準、對設計的認可權提高設計質量標準、對施工工藝的認可權提高施工質量標準。如果合同條文規定比較含糊或涉及不詳細,則容易產生爭執.如果這種認可權超過合同明確規定的範圍和標準,承包商應爭取業主或工程師的書面確認,進而提出工期和費用索賠。、

(2)促成工程師提前做出工程合同變更。在實際工作中,變更決策時間過長和變更程序太慢會造成很大的損失。一是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變更指令或變更會談決議;另一種是變更指令不能迅速做出,而現場繼續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損失。這就要求變更程序儘量快捷,承包商應儘早發現可能導致工程合同變更的種種跡象,儘可能促使工程師提前做出工程合同變更。

(3)對工程合同變更應進行識別。在國際工程中,工程合同變更不能免去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對已收到的變更指令,特別對重大的變更指令或在圖紙上作出的修改意見,應予以覈實。對超出工程師權限範圍的變更,應要求工程師出具業主的書面批准文件。對設計雙方責權利關係的重大變更,必須由業主的書面指令、認可或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

(4)全面落實變更指令。變更指令做作出後,承包商應迅速、全面、系統地落實變更指令。承包商應全面修改相關的文件,在相關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實變更指令,並提出相應措施,協調各方面關係。在實際工程中,由於合同變更與合同簽訂不一樣,沒有一個合理的計劃期,變更時間緊,難以詳細地計劃和分析,使責任落實不全面,容易造成計劃、安排、協調方面的漏洞,引起混亂,導致損失。

(5)分析工程合同變更的影響程度。合同變更是索賠的主要機會,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內完成對他的索賠處理。在合同變更過程中就應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範和業主或工程師的變更指令,已作爲進一步分析的依據和索賠的證據。 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前最好事先能就價款及工程的談判達成一致後再進行合同變更。在商討變更、簽訂變更協議過程中,承包商最好提出變更補償問題,在變更執行前就應明確補償範圍、補償方法、索賠值的計算方法、補償款的支付時間。

(6)工程合同變更的實施、價格談判和業主批准三者之間存在時間上的矛盾。工程師先發出變更指令要求承包商執行,但價格談判及工期談判遲遲達不成協議,或業主對承包商的補償要求不批准,因此承包商應控制施工進度,等待變更談判結果,或爭取以承包商的實際費用支出計算費用補償,但自己必須保存完整的變更實施記錄和照片,請業主、工程師簽字,爲索賠做準備。

6)合同執行情況及合同關閉1)合同制定階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從承包商資格預審、編制投標文件、投標、評標、合同談判到確定承包商的整個過程中涉及合同條件和內容準備的相關管理活動。可能涉及投標人清單的編制和批准、合同條款、投標人須知的編制、開標、評標、合同授予、移交文件等內容和程序。 2)合同實施階段的管理,是指合同簽訂以後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管理,以確保合同當事人的工作是按合同約定的範圍、計劃、支付條款等程序和規則完成的,同時也包括雙方對合同交底、履行及變更的管理,直至合同關閉。

7)會議和報告 會議與報告的整理、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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