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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一

爲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範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瞭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爲;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並督促其整改。

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二

《消防法》關於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的規定主要有:

(一)在總則中規定,任何單位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

(二)規定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三)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四)規定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五)規定任何單位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六)規定任何單位都應當無償爲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七)規定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單位,應當在整改後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同時,《消防法》還規定,任何單位都有權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爲進行檢舉、控告。

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等規定,爲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特制訂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

二、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到職責分工明確。

四、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把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五、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藏、銷售管理,確保符合防火防爆技術要求。

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七、組織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能力。

八、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明火。

九、禁止在設有車間或倉庫的建築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十、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理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 定。企業必須規範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作業規程。

十二、任何企業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企業員工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義務。

十四、針對企業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習防火和撲救初起火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方法提高員工火災防控能力。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四

爲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教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5、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四、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瞭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菸、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範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獎勵與處罰

1、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着的部門和個人,學校進行表彰和獎勵。

2、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五

一、總則

1、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規定各部門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按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覈。

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對本部門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項目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1項目經理是項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1.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將消防安全作爲項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並與生產管理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1.3負責確定項目部消防責任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4督促檢查統計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同級副職及有關部門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彙報,對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1.5將消防工作與項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1.6爲項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1.7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安全副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2.1爲項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5組織制定符合項目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

2.6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2.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8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2.9組織實施項目部範圍內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10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項目總工消防安全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3.2督促檢查各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3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審定,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4、工會消防安全職責

4.1認真貫徹落實關與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和規定,督促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4.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程,並將其列爲工會評比先進性的重要條件進行考覈;

4.3參加並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提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意見,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參加重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對各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6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彙報

5、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5.1貫徹落實消防方針,落實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5.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3參加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4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5.5負責配備、維護並定期檢查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通道、標誌等;

5.6指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隊員,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事實和演練;

5.7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本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5.8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及消防基礎知識宣傳活動,使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救火、火災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10在職責範圍內,開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項工作。

6、安全環保監察部消防安全職責

6.1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擬訂項目部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3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確定項目部重點防火部位及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定期組織演練;

6.5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

6.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8組織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6.9發生火警、火災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6.10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對有關事故責任者履行處理手續;

6.11完成上級機關及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工作;

6.12負責對外來人員在項目部內工作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技術部消防安全職責

7.1在組織實施施工策劃、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等,考慮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3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7.4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5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綜合辦公室消防安全責任

8.1參加並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2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計劃和總結時應有消防工作內容;

8.3與安全保衛主管部門配合及時批轉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

8.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8.5參與研究對重大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8.6負責對駕駛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車庫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9.1參加並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9.3在編制項目部生產計劃的同時,應編制防火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安全生產;

9.4在佈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佈置檢查防火安全措施,並經常檢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質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10.1參加並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0.3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0.4在控制工程質量的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11、機電物資部消防安全責任

11.1參加並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1.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1.3組織安裝機械和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機械安裝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爆炸和危險場所電氣裝置設計規範》要求,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負責;

11.4在消防重點部位安裝、增設、拆除機械和電器設備時,必須會同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研究切丁消防措施,並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5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財務部消防安全責任

12.1對經批准的消防器材、裝備、設施等費用納入項目部財務計劃、予以保證;

12.2根據已批准的消防安全措施計劃項目,監督專款專用,對已完成的項目技術辦理結算手續。

13、作業隊消防安全責任

13.1負責本廠隊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3.2管理好本廠隊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3.3堅持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

13.4發現火情後,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並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3.5經常對本廠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證本廠隊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並落實到責任人。

14、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

14.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14.2堅持班組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後立即解決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4.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

14.4如臨時動火,需辦動火手續,並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5做好員工“三懂”、“三能”、“三會”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5.1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瞭解並掌握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措施、方法、通訊聯絡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崗位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3每天對本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主管領導;

15.4發現火情後,應及時報警,條件允許時積極參加撲救、搶救物資、隔離火源、危險時按應急預案疏散。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六

爲了加強和規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爲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爲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爲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爲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爲消防安全管理人,並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責任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爲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爲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爲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人員不低於本單位職工數的20%;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4、組織落實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督促加強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5、擬訂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計劃,負責職工的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完成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況,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爲領導當好參謀;

4、加強督促其下屬單位對消防監控設備、滅火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保養,使之處於良好的運行及使用狀態。

5、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己的責任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4、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學會撲救初起火災;熟悉本崗位周圍的疏散通道,學會逃生自救;熟知消防報警的各種途徑,遇到發生火災時能夠快捷、有效地報警。

5、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崗位消防安全的行爲,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門報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