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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 800字多篇

我的偶像 800字多篇

我的偶像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和崇拜的偶像:他們或許是達官顯要;或許是各業精英;或許是時代英雄;或許是當紅明星……然而,我最喜愛和崇拜的卻是一個平凡而偉大的人,他的名字家喻戶曉,他就是——雷鋒。

說雷鋒平凡,是因爲他沒有轟轟烈烈的先進事蹟,沒有驚世駭俗的偉大壯舉,他有的只是“幹一行愛一行”的執着和對人民深深的愛。“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車”,他用他的平凡創造了一個時代的奇蹟,併成爲全中國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競相學習的楷模和榜樣,許多外國友人都爲能擁有中國名字“雷鋒”而感到自豪。

我之所以喜愛和崇拜雷鋒,是因爲他身上體現着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特別是他的“三大精神”時刻不在激勵着我、鞭策着我。“釘在那裏就要在哪裏閃光”的“螺絲釘精神”,是雷鋒短暫一生的真實寫照。他無論是在縣委當公務員、在鞍鋼任推土機手、還是參軍後做汽車駕駛員,他都勤勤懇懇,兢兢業業,認真對待着自己不同崗位上的每一項工作。在工作上,善於“擠”和“鑽”的“釘子精神”,則是雷鋒對待學習的一大法寶,他每次出車時,總是把書隨身攜帶,只要車一停,沒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駕駛室裏看書。他在日記中寫道:“有些人說工作忙、沒有時間學習,我認爲問題不在於工作忙,而在於你願不願意學習,會不會擠時間。要學習的時間是有的,問題是我們善不善於擠,願不願意鑽。一塊好好的木板,上面一個眼也沒有,但釘子爲什麼能釘進去呢,這就是靠壓力硬擠進去的。”由此聯想到我們的學習缺乏的不正是這種“釘子精神”嗎?“我要做一個有利於人民,有利於國家的人。如果說這是‘傻子’,那我是甘心願意做這樣的‘傻子’的。”“傻子精神”正是雷鋒高尚思想境界的具體體現,他穿的是補丁摞補丁的襪子,用的是隻剩“三撮毛”的牙刷,捨不得多花五分錢買一瓶可口的汽水,被戰友們稱爲“小氣”,可正是“小氣”的他,在祖國需要的時候卻無私地捐出了多年積攢下來的200元錢,用於國家經濟建設和抗洪救災。“傻子精神”實質上就是多做貢獻,少取報酬的精神,是一種無私、是一種忘我。實踐證明:樂於奉獻的人雖然在物質所得上難免吃虧,卻能由此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充分享受人間的親情和生活的美好,並創造出一個具有豐富多彩價值的人生。

這就是我的偶像——雷鋒,一個忘我的人,一個高尚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我的偶像

我是一個冷淡的人,很多朋友這樣說,我也這樣認爲.考了高分最多高興下,考砸了也就傷心會兒,明天或者下節課也就過去了.還可以不知道等口頭禪是足以令人急得暴跳如雷的.有時望着他們生氣的樣子,望着望着,自己覺得成了局外人,不理解臺上的人爲何生氣,我錯了嗎?可能吧。

像我這樣的人最不能理解的是爲何會有追星這種形爲.一方面我覺得幼稚,另一方面我又嚮往這種感覺,更準確點說,是好奇了.有段時間覺得自己也是應該找個偶像了,畢竟大家向右走,自己向左走,總會疑惑是不是自己錯了,落伍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對我來說更多隻能留在書面上了。

那找誰當我的偶像呢?其實也蠻簡單的.上個月一部電影感動了我,男女主角便成了我的偶像,這個月聽了一首好歌,又認爲這位歌手纔是我的偶像.總之換來換去.留下的只是想當初,走了的是完整的,正如它完整的走向我生活.日子一天天過,我依舊很冷淡,依舊冷淡面對一天天的喜怒哀。

應該是高三上學期吧.我去學校的書店看書.在我想看的書旁邊正好放着另一本書.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關於她,在之前一定是有聽過的,只是確實不喜歡那個筆名.也不太刻意去看她的書.但當天還是隨意挑了一篇看,再後來呢,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當時是想買的.但確實蠻貴的,要好幾天的伙食費啊,就放棄了.但我每天中午都會抽一個小時去書店看她的書.高三的時間寶貴,但我覺得值.一想到她的名字,也就是她那個三毛的筆名,我就會頓覺舒暢,有時還會止不住地傻笑.我就是把她當作故人一樣想念着,當作老師一樣尊敬着,當作知己一樣交流着.她真實,義氣,敢愛敢恨,賦有流浪氣息.總之在她身上閃耀着我所崇拜的嚮往的性格與氣質。

三毛在我眼中並不是完美的,雖我會因維護她的不完美跟他人爭得面紅耳赤.比如她的自殺,詩人會將其寫得唯美,宗教會將其歸於尋求另一種重生.但我生氣,生氣她沒有堅強的毅強;生氣她不是真勇士不敢直面慘淡的人生;生氣她不清楚一個人的生命豈止是一個人的.但我還是喜歡她,因喜歡她亦覺得其缺點不在於可惡,而在於可恕,只缺一個改正機會。

三毛的對感染了我,而她的錯也教育了我.我想這纔是一個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麼?他們無需完美,從他們身上我們明白何條路可走,何條路不可走.而可與不可全在於你我如何判斷,其對與錯也在其間了.所以我想希特勒也是可以當偶像的。

我的偶像

每個人的心目中,都有一個偶像,他們時常浮現腦海激勵着我們。在我的四周,有許許多多的人,他們心目中的偶像都有些不同,有的是歌手,有的是藝術家,有的是舞蹈家。而我則有些不同,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

從小,在我的心目中便有一個萬能的人,那就是我的爸爸。他總能在我需要他時出現,就像“及時雨”一樣。

小時候,媽媽爲了方便,就給我剪了一個“蘑菇頭”,而她還說那是學生頭,就這樣我頂着一個“蘑菇頭”去了學校。就在我要上臺介紹自己的時候,一個男生突然說道:“這是誰啊,頭上還頂一個蘑菇。”鬨堂大笑。我站在臺上顯得很尷尬,最後還是老師幫了我一把。一下課,全班同學圍在我的身邊,指着我的頭髮哈哈大笑。放學了,我飛快的跑回家中,撲在了爸爸身上痛哭。爸爸很着急,忙問怎麼了,我一邊哭泣一邊描述今天的尷尬。聽完,爸爸笑了,抱住我說:“我們男孩子都比較調皮,無聊就會惹女孩子哭,如果你不理我們,我們就會無聊,就不會惹你啦。還記得以前我還小的時候……”就這樣,爸爸開始講述了他的故事,我也不哭了,坐在旁邊靜靜的聽着。爸爸安慰人很有一套,不過也是,不然媽媽怎麼會嫁給他呢。

爸爸不僅很會安慰人,就連炒菜也很有一套。

從小我便在爸爸的菜餚裏度過,我到現在都認爲爸爸的菜最好吃了。小時候的我最挑食了,不吃辣的,不吃鹹的,不吃淡的,要使我乖乖吃一碗飯,那比登天還難,而爸爸卻彷彿沒看到這一點,他總是做很好吃的菜給我,並且不斷換着花樣,讓我百吃不膩,時間長了,我也不再挑食了。

爸爸還很會理解我,有一次我很想要一個玩具,爸爸看見我那渴望的眼神,二話沒說就給我買了下來,媽媽對他批評他只是嘿嘿一笑就過去。有時我在房間裏寫日記,爸爸會很理解我的離開房間,他說要給我一定的隱私。而且只要是我不想說的,他從來不會強迫我說。

很多人都說我爸爸是一個偉大的父親,但我卻搖搖頭說:“他不僅是一個偉大的父親,還是我心目中的偶像,他總是激勵着我,使我更加自立。”好了,不說了,又到了準備午餐的時間,我要去向爸爸學習炒菜了。

我的偶像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聽到這句話,你會想起誰?對,他就是我永遠的偶像——柯南!

主角工藤新一原本是一位頗具名聲的高中生偵探,在目擊黑衣組織的地下交易後,準備追蹤時卻被黑衣人琴酒襲昏,並被灌下代號爲的不明藥物。後來雖然倖免於死,但身體就此縮小爲國小時期的模樣。之後他化名爲江戶川柯南,在鄰居兼密友阿笠博士的建議下,寄住在青梅竹馬毛利蘭的父親-蹩腳偵探毛利小五郎家中,繼續祕密從事追查黑衣組織的工作,並私下探尋獲得解藥的管道,希望能夠恢復原來新一的樣貌。與此同時,柯南憑著自己的推理天份,配合阿笠博士爲他發明的道具,幫助毛利小五郎成爲出名的大偵探。

柯南,雖然,這只是一個虛擬的人物,雖然,他現在只是一個小孩子,雖然…。。就算有一千個雖然,但是隻要有一個但是,就足夠我崇拜他!柯南雖然成了一個小孩字,破案不方便,但是他克服重重困難,還是幫助許多人解決了案件,因爲它有着一顆爲人民排憂解難的心。

柯南說過,犯罪手法終究是人類想出來的謎題而已……只要人類絞盡腦汁,還是可以導出一個邏輯性的答案。對啊,就算犯人再怎麼狡猾,夜總會留下一點蛛絲馬跡,就像我們做數學題一樣,就算題目再怎麼難,但是總可以找到一個突破口從而順利的得到答案。

柯南是一個很執着,很堅定也很善良的人,說他執着,是因爲他堅信真相永遠只有一個;說他善良,是因爲他在《引爆摩天大樓》裏,他不顧一切地去救小蘭,並並且到了最後他死都願意陪小蘭,雖然那時已經身負重傷;而且在《偵探們的鎮魂歌》他在最後關頭爲了大家的性命而努力破解密碼,當他順利地解完了密碼的時候,看着大家毫不知情開心的樣子,他笑得很甜,並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他並不是一個完美的人,比如他唱歌五音不全,有點好色,很愛吃醋,但這也是正常的,因爲金無赤足,人無完人。

我喜歡柯南喜歡了很長時間,他也可以說是我的精神支柱,我希望成爲一個像他一樣思維敏捷的人,所以我必須學好數學,這樣我才能跟他縮小一點差距。

柯南,請努力向前衝!因爲你身後還有一大羣和我一樣的粉絲在支持你,請讓我和你都有一個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偶像——科比

上世紀80年代,意大利的一座豪宅中,一個貼着魔術師真人海報的房間裏,一個小男孩盯着小胳膊裏抱着的生日禮物——籃球,甜甜的進入了夢鄉……

一個偌大的足球場,草皮很棒,一幫小孩在草地上奔着,腳下靈活的擺弄着那個足球,那姿勢彷彿是未來的球王。在球場的另一側,一塊水泥地,一個破木板籃球框,一個黑人男孩在場上和自己的影子進行行雲流水般的鬥牛,他一次又一次的投籃,上籃和假動作,彷彿與他單挑的不是他自己的影子,而是喬丹,魔術師這些籃球名宿,他的名字,就是——科比·布萊恩特。

這就是科比的童年,當科比小時候在球場上揮汗如雨的時候,他身邊的白人同學總是說:“就你還想進NBA?回家睡覺去吧!”大部分的籃球巨星都出自平民區,所以,有人說科比很幸運,他不用擔心回家沒有面包吃,但是,請你別忘了,科比那紮實的基本功是吃出來的嗎?

1996年,科比放棄參加大學,去了NBA選秀,那時,科比是絕對熱門的狀元人選。但是,他沒有得到很高的順位,那時艾佛森是一名控衛,科比是得分後衛,76人不需要科比,即使科比在與76人的主力斯坦德克邁惹的單挑中,把他十足的修理了一頓,可76人的管理層似乎不願意冒這個險,它們最終選擇了艾佛森。而科比,在13順位被黃蜂選取,隨後被交易到湖人,而科比沒有穿着黃蜂球衣打過一場球,由此可見,NBA所有球隊都不願要一個17歲的少年來冒險。湖人不一樣,由於奧尼爾要來,他們有時間來培養這個桀驁不馴的傢伙。

其實,關於科比一致的讚美聲是他的籃球精神很像喬丹,一樣的爭強好勝,不屈不撓,一樣的勤奮不倦,將籃球視爲生命;他的後仰,他防守的步伐,還有他的絕殺,和喬丹如出一轍,還有不要忘了科比手中也有總冠軍戒指……

我喜歡科比,喜歡他的堅強,喜歡他的不服輸,更喜歡他的後仰。也許你可以找出100條1000條不喜歡科比的理由,但我還是喜歡科比。

如今,科比是一個在聯盟裏征戰了17年的老將了,他手中握有5個總冠軍戒指,歲月不饒人,他總有倒下的一天,但請你記住,科比陪伴了一代人成長,或許你現在喜歡詹姆斯,杜蘭特這些籃球界的新星,當請別忘了,那些年,科比給我們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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