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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會章程(通用多篇)

同學會章程(通用多篇)

同學會章程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xxx大學信宜同學會(簡稱:xxxx信宜同學會)是由在校同學、畢業校友,基於團結友愛、互助互利的原則,而籌建的一個非盈利性組織。其目的在於,增進xxxx信宜在校生、xxxx信宜校友以及社會各界人士之間的交流,促成資源之整合與共享。

第二條 本組織機構日常運作總址位於xxxxxx(即xxxx大學)。

第三條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且不與現行社會倫理道德相駁之前提下,本組織以“服務同鄉,增強交流”爲宗旨,以增進信宜在校生、信宜畢業校友以及社會各界人士之間的交流、增強同鄉的凝聚力爲目標。同學會代表着全體會員的利益,是聯繫在校同鄉與畢業同鄉之間的重要橋樑。

第四條 同學會開展的活動主要是服務同鄉,娛樂同鄉。常規活動有:接待以及服務同鄉新生(迎新)、組織同鄉交流聯誼(xxxx大學茂名地區體育節)、歡送畢業同鄉慶典活動(送舊)。異常活動有:組織同鄉出遊、假期小聚會、寒暑假及各法定節日組織包車等。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同學會是自願結合的羣衆組織。

第六條 滿足以下條件的人才允許加入xxxx信宜同學會:

1、從xxxx大學畢業的信宜人

2、在xxxx大學學習或工作的信宜人

3、同時必須承認本會章程,願意參加同學會組織並能夠積極參加同學會活動,執行同學會決議。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參加組織有關會議,閱讀有關文件,有機會接收到各類有用的信息和提議,廣交人脈。

(二) 在組織會議和活動中,參加討論並對組織工作提出意見與提議。

(三) 享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 分享信息,得到組織的幫忙。

(五) 向組織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和幫忙。

(六) 對組織的決議有不一樣意見,能夠聲明保留及提出提議。以及揭露有關組織和會員的違紀行爲。

第八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認同現行社會主流價值,不以個人或者同學會的名義做有違國家法律法規與社會倫理道理的事情。

(二) 認真學習本會章程,努力提高,提高個人素質和爲本會會員服務的本領。

(三) 執行本會決議,帶頭積極參加同學會組織的活動,維護本組織的團結和統一,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組織內的一切分裂活動。

(四) 隨時堅持和組織的密切聯繫,及時向組織反映各種信息和情景,維護信宜人在深圳的正當權益。

第九條 加入同學會的人,須認真填寫《信息登記表》。以便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能夠擁有自由、便捷、無障礙的`溝通環境!

第十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會員缺乏團體意識,不履行會員義務,不貼合會員條件,經幫忙仍無轉變的,應勸其退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同學會設同學委員大會,大會設有以下職位:

(一)委員大會主席:對內負責協調組織內部的所有工作,對外代表同學會的的形象,代表同學會參與其他類似性質的組織機構之間的交流,其任職的必要條件爲優秀的畢業校友。

(二)委員大會首席顧問:參與解決同學會日常運作中所出現的問題,合理維護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關係,其任職的必要條件爲在組織中有必須的貢獻,並且與大部分會員的關係都比較好的會員。下設校友顧問團、在校生顧問團。

(三)委員大會首席執行理事:認真執行委員會的決議,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委員會,其任職的必要條件是xxxx大學的在校生,且在校具有必須的人脈關係。下設活動策劃理事、財會覈算理事、信息處理理事。

同學會章程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爲:“鐘山中學99屆2班同學會”。

第二條 鐘山中學99屆2班同學會是所有在2班學習的同學組成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羣體。

(一)會員: 所有在2班學習過的同學,承認本會章程且志願加入的。

(二)特別會員:班主任等有關老師。

第三條 同學會宗旨:增進同學友情,加強同學之間交流,開展同學互助互勉,促進同學共同發展。

(一)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集體聯誼。

(二)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共同發展。

(三)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

(四)同學會會員平等相處,不分高低與貴賤、成功與失敗。

第四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動。

第五條 同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籌備小組。

第二章 同學會籌備小組職責

第六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及母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七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會員的橋樑作用,加強母校與各界的交流。

第八條 定期組織同學會會員聯誼及其他活動。

第九條 加強本會與母校及其它同學會、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繫。

第十條 不定期印發《同學會活動通訊》和《同學通訊錄》。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所有在2班學習的同學都可積極參加本會,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義。

(二)維護同學會、同學的利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積極捐助同學會活動基金(特別會員除外)。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爲同學會的發展獻謀獻策。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互通同學信息,互相關心及幫助。

第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工作的權利。

(三)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四)困難會員享有其它會員資助的權力。

第十五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同學會、同學利益的,應勸其退會。

(三)有拉幫結派的。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它重大事項。

(四)審議活動基金收支情況。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六條 本會設立籌備小組(人數16人)

(二)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參加相關社會活動。

(三)副會長4名:協助會長辦理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表決重大的決議。

(七)財務總監2名:負責會計事務,做好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會員和其他非會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公佈帳目。

第五章 活動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條 活動基金的捐助

(一)活動基金由財務負責人根據活動的時間每年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具體金額暫定爲每年200元),現金或轉帳交給財務專責保管或存入活動基金銀行儲蓄戶,並由財務總監做好財務帳(每年12月31日前彙總公佈募捐情況)。

(二)活動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爲原則,不限數額,積極倡導“韓信點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條 活動基金的用途

(一)全體會員聚會及有關策劃聚會活動的經費

(二)會員及會員的直系親屬(只限父母兒女及奶奶爺爺)的逝世,大會將給予元紙帛金以示心意。並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學參加出殯儀式,具體出席的同學按排班表輪值出席,出席同學作爲同學會的慰問代表,必須舉止適當,謙恭有禮。

(三)對於個別同學特殊原因失業,經濟困難的,大會將給予一定的生活支持並盡力幫其介紹工作以便度過難關。

第十九條 活動基金的管理

(一)活動基金設立銀行儲蓄戶,由財務總監和財務專責具體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同學會微信羣上公佈。

(二)五千元以內的開支由會長審批,五千元以上的開支需經籌備小組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學會會務費從活動基金開支,會務費使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的效果,少於30人的聯誼活動,費用不列入同學會活動基金開支項目。

(四)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財務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公佈,並在同學微信羣或者QQ羣公佈。每年聚會結餘的錢轉爲同學會基金。

第六章 聚會與活動

第二十條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展開活動。每年由籌備小組組織一次會員聚會,聚會活動一般歷時1至2天,如經大家討論通過後可延長。大聚會一般在春節正月初四舉行,小聚會可選擇節假日舉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同學會會長、副會長、財務總監和連絡組長等均爲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遵紀守法;二是在同學中有較高聲望,熱心同學會工作;三是爲人正派。四是傳遞正能量,幹實事。

第二十二條 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副會長、理事或者其他負責人,以便聯繫。

第二十三條 遵循同學聚會“優於日常工作,優於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圓相聚之夢。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從2月11日即本會成立後實行。

同學會章程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爲兩河中學九三級四班同學會。

第二條 本會是兩河中學九三級四班同學自願組成的聯合性團體,爲非營利性組織,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動。

第三條本會宗旨:重溫昔日情懷,加強溝通,促進交流,增進了解,互相幫忙,互相鼓勵,延續同學友情。同學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章會員

第四條 本會由以下成員組成:凡是兩河中學九三級四班同學,承認本會章程都是同學會會員。會員本着求同存異的原則參與活動。

第五條 會員權利

(一)會員擁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同學會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委員會工作並提出提議的權利。

第六條 會員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維護同學會利益;

(二)執行同學會決議;

(三)理解並完成同學會委託的工作;

(四)維護同學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五)盡力而爲多繳會費,無條件資助需要幫忙的會員;

(六)積極參加同學會活動;

(七)進取向同學會供給支持。

第三章 會費

第七條 會費來源

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由會員自願贊助,不設限額。會費不足時,由委員會研究可向會員徵收必須金額的會費,用於平攤活動開銷。

第八條 會費管理

(一)會費管理要在會員大會的監督下,由財務總監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

(二)會費的使用秉着“勤儉節儉,量力而爲”的原則,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會費最佳使用效果。

(三)財務總監負責收集、整理、記錄、通報以現金或非現金(報帳)等方式對同學會做出進取貢獻的人和事。

第四章 組織

第九條 本會設立委員會,負責同學會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執行。職務如下:會長、副會長、祕書長、財務總監、委員。

1、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

2、副會長1名,協助會長辦理事務,會長因故不能主持同學會工作,由副會長代行會長職責。

3、財務總監1名,負責會計事務。

3、祕書長1名,負責協調同學會的各項工作。

4、後勤部長1名,負責聯繫車輛、酒店、KTV等。

4、聯絡組4名,其中各地區聯絡人4名,具體分爲成都、廣東、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區。1名負責敘永當地的聯絡工作。

第十條 會長、副會長、委員由以下方式選出:

1、會長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從會員中選出。

2、副會長、委員由會長根據各地區會員的得票情景提名,在會員中選任。

第十一條 委員會任期爲5年,可連任。

第十二條 同學會的最高決策機構爲全體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所作決議必須由半數以上會員出席並經過纔有效。其具體職責爲:

1、聽取與評議同學會委員會的工作;

2、選舉或罷免同學會會長;

3、制定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4、審議會費收繳、支出情景。

第五章 聚會與活動

第十三條 全體會員聚會: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組織同學聚會,具體活動時光和地點由同學會祕書長及各地區聯絡人負責通知。聚會一般歷時1天,活動資料儘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會都能成爲凝聚濃情,增進友誼,催人奮進,享樂人生的盛會。如有多數會員提議,可隨時開展活動。

第十四條 同學會的活動事宜由委員會共同商討決定,其活動開支經會長同意後在財務中進行報銷,會費收支和結餘情景,每季度向同學公佈一次,可利用同學聚會或在QQ羣內公佈。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同學會委員會均爲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及時通知委員會,以便聯繫。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經過方可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兩河中學九三級四班同學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經過之時起生效。

同學會章程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爲:“豐山高中同學會”。

第二條 豐山高中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是所有在五班學習的同學組成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羣體。

(一)會員:所有在五班學習過的同學,承認本會章程且志願加入的。

(二)特別會員;班主任等有關老師。

第三條 同學會宗旨:增進同學友情,加強同學之間交流,開展同學互助互勉,促進同學共同發展。

(一)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集體聯誼。

(二)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發展。

(三)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

(四)同學會會員平等相處,不分高低與貴賤、成功與失敗。

第四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動。

第五條 同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理事會。

第二章 同學會理事會職責

第六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及母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七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會員的橋樑作用,加強母校與各界的交流。

第八條 定期組織同學會會員聯誼及其他活動。

第九條 加強本會與母校及其它同學會、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繫。

第十條 建立同學網站(網址)及電子郵箱(郵箱地址:)爲網上交流制度,使網上成爲同學會會員與社會各界交流的平臺和窗口,每位會員可登入網站和郵箱,在網上發表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不定期印發《同學會活動通訊》和《同學通訊錄》。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所有在五班學習的同學都可積極參加本會,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

第十三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義。

(二)維護同學會、同學的利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積極捐助同學會活動基金(特別會員除外)。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爲同學會的發展獻謀獻策。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互通同學信息,互相關心及幫助。

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理事會工作的權利。

(三)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四)困難會員享有其它會員資助的權力。

第十五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同學會、同學利益的,應勸其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及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它重大事項。

(四)審議活動基金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八條 本會設立理事會(人數 人),理事會內設常務理事會(人數爲 人)。

第十九條 理事會構成如下:

(一)同學會總顧問 1 名:負責同學會總體規劃,爲同學會做好參謀和技術支持,對常務理事會策劃的聚會方案進行把關,對活動預算經費的使用進行審查和提出建議,行使監督職能。支持理事會會議的工作。

(二)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參加相關社會活動。

(三)副會長若干名:協助會長辦理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表決重大的決議。

(四)祕書長1名:負責本會日常工作,祕書長在會長、副會長領導下,由祕書長主持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的決議並向會員彙報,擬定同學會工作計劃,召集和組織同學會的各項活動,活動方案的起草,編輯《同學會活動通訊》和《同學通訊錄》,會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並以書面的形式在同學大會上向每位會員予以公佈。

(五)副祕書長若干名:協助祕書長工作,製作同學聚會日程表,校領導、班主任及任課老師聯繫邀請,收集同學通訊錄(內容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繫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傳真、QQ號、MSN、電子信箱,儘量詳細準確),製作聚會紀念冊、光盤,落實各項接待及聚會活動安排。

(六)理事若干名:溝通信息,促進同學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主動做好會前、會中、會後的各項工作。

(七)財務總監1名(由理事兼任):負責會計事務,做好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會員和其他非會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公佈帳目。

(八)財務專責(由理事兼任):負責募集現金的收支及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收支等票據,跟財務總監對好賬。

第二十條 同學理事會職權:

(一)組織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做同學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定期組織會員參加同學聯誼及其它活動。

(五)負責籌集活動經費、對同學會活動基金進行管理。

(六)保持和所有同學的日常聯繫,維護同學通訊錄。

(七)促進同學互相關心及幫助。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構成: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祕書長(1人)。

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負責召開理事會會議,產生理事會的決議。

(二)提出各項活動議題、議案。

(三)討論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提交總顧問審查通過。

(四)制定和佈置本會的工作計劃,組織會員進行相關活動,總結本會工作。

(五)做出對個人會員的處理決定,提出理事會人員增加和罷免,提交會員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所設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會員大會推選產生,任期爲若干年,並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或舉手表決的方式從會員中(不包括特別會員)選出,需大會會員三分之二投票或舉手表決通過,選舉通過後可連任。總顧問、副祕書長、財務總監、財務專責、片區負責人由理事會推選人員,理事會半數舉手表決後通過。

第五章 活動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活動基金的捐助

(一)活動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理事根據活動的時間每年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具體金額暫定爲每年200元),現金交給財務專責保管或存入活動基金銀行儲蓄戶,並由財務總監做好財務帳(每年12月31日前彙總公佈募捐情況)。

(二)活動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爲原則,不限數額,積極倡導“韓信點兵,多多益善”。 第二十四條 活動基金的用途

(一)全體會員聚會及有關策劃聚會活動的經費

(二)會員及會員的直系親屬(只限父母兒女、岳父母)的生老病死、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的所有開支。

第二十五條 活動基金的管理

(一)活動基金設立銀行儲蓄戶,由財務總監和財務專責具體管理,理事會監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理事會公佈一次,並在召開會員大會時作公佈。

(二)一千元以內的開支由會長審批,一千元以上的開支需經理事會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學會會務費從活動基金開支,會務費使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的效果,少於X人的聯誼活動,費用不列入同學會活動基金開支項目。

(四)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財務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公佈,並在同學網站公佈。每年聚會結餘的錢留下一次使用,在資金不足情況下,理事會成員有義務分擔不足部分費用。

第六章 聚會與活動

第二十六條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展開活動。每年由理事會組織一次會員聚會,聚會活動一般歷時1至2天,如經大家討論通過後可延長。大聚會一般在 地點舉行,小聚會可選擇 地點舉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同學會總顧問、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副祕書長、理事、財務總監、財務專責等均爲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遵紀守法;

二是在同學中有較高聲望,熱心同學會工作;三是爲人正派。

第二十八條 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祕書長、副祕書長或者其他負責人,以便聯繫。

第二十九條 遵循同學聚會“優於日常工作,優於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圓相聚之夢。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從X年X月X日即本會成立後實行。

同學會章程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全稱:xx市xx中學xx屆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xx市xx中學xx屆同學自願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營利性的聯誼互動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重溫昔日情懷,延續同窗情誼,促進同學之間的友誼長期發展。秉承“和諧友愛、健康快樂、內外同心、共創輝煌”的理念。廣泛聯繫溝通信息,發起公益活動,回報社會。

第四條、會員之間是平等的關係,應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忙,團結協作。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是xx市xx中學xx屆同學都是同學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同學會章程,用心參加理事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熱愛公益事業,充分發揮在各行業的優勢,爲會員帶給力所能及的幫忙。

(三)、維護同學會的名譽和利益,不發表不利於團結的言論,不做損害同學會羣衆利益的事。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一)、對同學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推薦。表決有關的決議。

(二)、參加同學會各項聚會活動,分享同學會的信息,享受同學會資助。

(三)、在同學會網站和有關刊物上參加討論,發表文章,書畫,圖象和倡議。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議事規

第八條、同學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同學會大會爲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爲最高執行機構,理事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副會長若干名,祕書長1名、副祕書長2名,組織委員若干名,宣傳委員若干名,會計1名,出納1名。

第九條、根據理事會會議決定,暫不設會長,由副會長組成常務理事,實行羣衆議事,分工負責。

第十條、理事會:

(一)、定期組織全體會員開展聚會活動。

(二)、執行常務理事會議的決定。

(三)、充分發揮橋樑作用,加強與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學會重大事項的討論決定。

(五)、爲籌集同學會基金,帶頭、鼓勵會員向同學會捐款、捐物。

第十一條、名譽會長:全面指導、監督同學會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推薦、密切海內外同學的聯繫,爭取海內外會員多捐款項。

第十二條、副會長(常務理事)

(一)審議理事會提出的有關事項。

(二)總體負責同學會相關的工作安排及計劃。

(三)代表同學會處理日常工作事項。

(四)監督同學會的資金使用狀況。

第十三條、祕書長和副祕書長

(一)、起草有關決議、報告。

(二)、負責記錄理事會、常務理事各種活動、會議議事討論或決議。

(三)、管理同學會有關的資料、文件、記錄、資金。

(四)、協調常務理事處理相關的事項和交辦其它工作。

第十四條、組織委員:

(一)、瞭解和掌握國內國外會員的基本狀況,居住地址和聯繫方式(電話、網絡);平時多與同學聯繫溝通,及時掌握有關材料,爲常務理事帶給信息便於決策。

(二)、配合理事會組織、策劃會員參加一些羣衆活動,增強凝聚力。

第十五條、宣傳委員:

(一)、關注和了解同學們的思想狀況,大力宣傳、通報同學中涌現出成功人士,好人好事。

(二)、鼓勵會員用心主動撰稿,收集投稿資料並在網站發表。

第十六條、會計、出納:主要負責同學會資金管理,每季度在網上公佈收、支狀況,憑證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資料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及時帶給有關收、支信息。

第四章、經費來源與財會管理

第十七條、經費來源

(一)、同學會活動的經費主要是全體會員自願捐贈,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

(二)、社會各界團體、個人資助。

(三)、海外會員由所在國家或地區設立專職聯繫人,負責會員捐款事誼。

第十八條、財會管理

(一)、本會資金屬於同學會所有,設立銀行帳戶,由會計、出納統一管理,理事會監督使用。

(二)、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同學會資金。

(三)、凡屬本會資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資,不準挪給它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不鋪張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於如下開支

1、同學會羣衆重大活動費用;

2、有關同學會活動的日常費用(資料費、每年網站費);

3、上述1、2、項開支務必經常務理事羣衆研究決定,實行全部或不少於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簽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會(常務理事)召開會議,組織其他活動所需的費用不得在同學會資金中支出。鼓勵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人員自願攤銷或採用募捐方法解決。

第五章、聚會與活動

第十九條、組織全體會員聚會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

第二十條、凡組織全體會員聚會活動。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成員,本着用心參與,服務同學,無麼奉獻的精神,做出資料豐富、切實可行的方案,並聽取會員的意見,報請名譽會長審覈,名譽會長接到報請後應在3天內答覆。

第二十一條、聚會前同學們用心出謀獻策,聽從大多數人的推薦,服從安排,有資源的同學請用心帶給各種便利。

第二十二條、活動資料儘可能幫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會都是一個凝聚友情,充滿激情,令人難忘的盛會。

第二十三條、網站是同學們聯繫溝通、傾吐心聲的平臺,歡迎各位同學透過網絡發表文章、書畫、圖像、歌、詩等,到達資源共享目的。

第二十四條、網站是同學會的資源,由吳逢享副會長直接管理。除有關文章須經吳逢享交有關人員審閱後才能在網站發表外、其它資料可直接在網上發佈。有關基金的收支狀況須經常務理事同意才能在網上公佈。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同學會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理事會討論一致透過施行。

同學會章程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全稱:xx中學xx屆七年級8/八年級6/九年級6同學會(簡稱:“xxx”同學會)。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xxx”同學自願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營利性的聯誼互動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重溫昔日情懷,延續同窗情誼,促進同學之間的友誼長期發展。秉承“和諧友愛、健康快樂、內外同心、共創輝煌”的理念。廣泛聯繫溝通信息,發起公益活動,回報社會。

第四條、會員之間是平等的關係,應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協作。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是xx中學xx屆七年級8/八年級6/九年級6都是同學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同學會章程,積極參加理事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熱愛公益事業,充分發揮在各行業的優勢,爲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三)維護同學會的名譽和利益,不發表不利於團結的言論,不做損害同學會集體利益的事。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一)對同學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表決有關的決議。

(二)參加同學會各項聚會活動,分享同學會的信息,享受同學會資助。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議事規

第八條、同學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同學會大會爲最高權力機構,同學委員理事會爲最高執行機構,委員會設顧問1名,會長1名,副會長2名,執行理事5名,財會覈算理事小組2名。

第九條、同學委員會:

(一)定期組織全體會員開展聚會活動。

(二)執行常務理事會議的決定。

(三)充分發揮橋樑作用,加強與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學會重大事項的討論決定。

(五)爲籌集同學會基金,帶頭、鼓勵會員向同學會捐款、捐物。

第十條、會長:全面指導、監督同學會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密切海內外同學的聯繫,爭取海內外會員多捐款項。

第十一條、副會長(常務理事)

(一)審議理事會提出的有關事項。

(二)總體負責同學會相關的工作安排及計劃。

(三)代表同學會處理日常工作事項。

(四)監督同學會的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二條、執行理事(組織委員)

(一)瞭解和掌握國內國外會員的基本情況,居住地址和聯繫方式(電話、網絡);平時多與同學聯繫溝通,及時掌握有關材料,爲常務理事提供信息便於決策。

(二)配合理事會組織、策劃會員參加一些集體活動,增強凝聚力。

第十三條、財會覈算小組(會計、出納)主要負責同學會資金管理,每季度在網上公佈收、支情況,憑證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及時提供有關收、支信息。

第四章、經費來源與財會管理

第十四條、經費來源

(一)同學會活動的經費主要是全體會員自願捐贈,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

(二)社會各界團體、個人資助。

(三)海外會員由所在國家或地區設立專職聯繫人,負責會員捐款事誼。

第十五條、財會管理

(一)本會資金屬於同學會所有,設立銀行帳戶,由會計、出納統一管理,理事會監督使用。

(二)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同學會資金。

(三)凡屬本會資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資,不準挪給它用,秉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不鋪張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於如下開支

1、同學會集體重大活動費用;

2、有關同學會活動的日常費用;

3、上述1、2、項開支必須經常務理事集體研究決定,實行全部或不少於三分之二以上同學委員會簽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會(常務理事)召開會議,組織其他活動所需的費用不得在同學會資金中支出。鼓勵理事會人員自願攤銷或採用募捐方法解決。

第五章、聚會與活動

第十六條、組織全體會員聚會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

第十七條、凡組織全體會員聚會活動。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成員,本着積極參與,服務同學,無麼奉獻的精神,做出內容豐富、切實可行的方案,並聽取會員的意見,報請會長審覈,會長接到報請後應在3天內答覆。

第十八條、聚會前同學們積極出謀獻策,聽從大多數人的建議,服從安排,有資源的同學請積極提供各種便利。

第十九條、活動內容儘可能幫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會都是一個凝聚友情,充滿激情,令人難忘的盛會。

第二十條、中學(同學)微信羣是同學們聯繫溝通、傾吐心聲的平臺,歡迎各位同學多多利用空閒時間進羣聊聊,多多與同學們交流,達到培養同學感情及資源共享目的。2.“xxx”公衆號是用於宣傳同學集會活動和公告發布平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同學會委員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同學委員理事會討論一致通過施行。

同學會章程 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復旦大學EMBA同學會”。英文名稱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縮寫FDEF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復旦大學EMBA校友和在讀學生自願組成的羣衆團體,是掛靠在復旦大學校友會下非營利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復旦EMBA同學(指校友和在讀學生,以下簡稱“同學”)之間、同學與母校之間的聯繫、合作與團結,加深感情,繼承併發揚母校的優良傳統,促進復旦EMBA同學事業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復旦大學校友會的指導。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學院”)。

第二章 主要任務和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是爲同學服務、支持同學發展,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開展同學間各種形式的聯誼活動;

(二)爲同學提高個人素養和水平提供交流與學習機會;

(三)協助與支持同學發展自身的事業;

(四)組織同學參與學院科研與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七條 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 本會按照理事會批准的章程開展活動,不超越章程規定的範圍。

(二) 本會開展活動時,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損害國家、學院、同學的利益。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組成。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復旦EMBA校友或在讀學生;

(二)承認本會章程;

(三)志願加入本會。

第十條 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祕書處審覈通過。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的活動權;

(三)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退會自由權。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六) 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超過一年無故不履行義務的,可視爲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爲,經本會祕書處討論提議並報經理事會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十五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集體討論,並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十六條 本會的公選是指所有會員參加通過通訊或網絡

方式表決。

第十七 本會設理事會,爲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對所有會員負責。

(一) 本會理事由特邀理事、當然理事、班級理事三種途徑產生;

(二) 班級理事以班爲單位,每班一名,班級理事可以由班級同學推薦,也可自薦,經適當程序推選並經公示後產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會邀請對同學會貢獻大、有一定社會聲望的同學擔任。

(四) 當然理事由同學會各地區分會和專業協會會長擔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連任。每年對任期屆滿的理事,由祕書處組織改選。

第十八 理事會職責:

(一) 審議、修改和通過本章程。

(二) 聽取、審議祕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祕書處工作。

(三) 決定祕書長的任免。

(四) 審議會費收取和使用情況。

(五) 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 本會的負責人是指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和祕書長。

(一)會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可連任,最多兩屆。

(二)執行會長由會長提名,並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產生,任期三年,可連任,最多任兩屆。

(三)副會長由各地區同學會、專業協會會長擔任。

(四)祕書長、執行副祕書長由會長提名、並經理事會批准。

第二十條本會設名譽會長、顧問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學擔任。名譽會長和顧問由會長會議提名,並經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託一位執行會長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可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召開理事會會議,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託其他理事代爲出席並表決。

第二十二條本會設會長會議制度,由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組成,爲本會日常決策機構。會長會議每年視需要召開若干次,由會長召集,主要對本會日常工作進行討論與決定。

第二十三條本會設祕書處,爲本會執行機構。

(一)祕書處設祕書長一名,執行副祕書長一至三名,副祕書長若干名。

(二)各地區同學會、專業協會祕書長爲總會當然副祕書長。

(三)祕書處負責執行理事會決議。

(四)祕書處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五)祕書處負責年度工作報告並由會長會議審議通過後向理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第五章 財務

第二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繳納會費;

(二) 個人捐贈;

(三) 企業資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同學會會費由同學入學時一次性收取,入會會員每人3000元。各地區分會和專業協會不再收取會費,但可向所屬會員收取年費和專項活動經費,收取標準應報備總會祕書處。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使用:

(一) 同學會總會活動支出,包括校友論壇、學術交流和聯誼活動等;

(二) 每年協助各地區分會和專業協會舉辦一次正規活動的支出;

(三) 會費收取和管理,由同學會祕書處負責,並制定實施細則報理事會審批。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善後

第二十七條 本會如因各種原因需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方案,經會員投票表決,並報學院和復旦大學校友會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會終止前,成立清算組,處理善後事宜。

同學會章程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師範高等專科校園99屆同學會(以下簡稱99同學會),是由xx師範高等專科校園99屆的同學們自發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羣衆團體,,該團體願意並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條:同學會的宗旨是:關鍵在聚,不在吃;開心爲基礎,友誼爲目的;資源共享,互相幫忙;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一)同學會中不分高低貴賤、禍福成敗。

(二)廣泛聯繫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狀態、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學們,使大家有歸屬感,構成相互依存的共生關係,將溫暖、關愛、友誼、進步的禮物賦予每一位同學及每一個家庭。(三)促進同學會成員之間的羣衆聯誼;作爲本屆同學會的聯繫、交流與溝通的橋樑,同享人生之樂。

(四)促進同學會成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幫人如幫己,水漲船又高。

第二章:成員

第一條:凡xx師範高等專科校園的99級同學,貼合下列條件,由本同學會成員介紹,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決定能夠加入本會:

1、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

2、品行良好,具備較高素質;

3、珍視同學感情;

4、自願繳納會費;

5、用心參加同學會活動。

第二條: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會內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對會務及活動提意見和推薦;

3、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4、向理事會申請利用成員資源得到必要的幫忙;

5、退會自由。

第三條:成員有下列義務:

1、維護本會的聲譽;

2、關心和用心參加本會的工作和活動;

3、對其他會員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帶給幫忙;

4、按期繳納會費。

5、成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相關負責人,以便聯繫。

6、遵循同學聚會“優於日常工作,優於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定期相聚。

7、當同學會理事會下達召集聚會的通知時,成員有主動用心聯繫其它成員的義務。

第四條:在河南省之外的區域工作的同學,貼合成員條件,按照程序申請獲批准加入本會的,爲外埠聯繫成員。外埠聯繫成員享有與一般成員相同的權利,除因空間距離因素影響之外,也務必履行與一般會員相同的義務。

第三章:組織

第一條:同學會成員大會行使本會最高權力。成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屆,特殊狀況下,經理事會發起,能夠提前舉行成員大會。其主要任務是:

1、制定修改本會章程及本會其他的規範性文件;

2、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3、審批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第二條:理事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祕書長、財務部長級財務助理組成。理事會是成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最高領導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每屆理事會任期兩年,屆滿後由成員大會選舉確定下屆理事會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塑造本會善良修德的社團人格和強健有力的社團肌體;

2、領導、組織同學會的各項活動;

3、對成員要求幫忙的申請進行研究決定是否審批,對應當給與幫忙的調度成員資源實施幫忙活動;

4、向成員大會做工作報告;

5、受理審批入會申請;

6、管理會費;

7、勸退不合格會員;

8、建立同學網站(網址爲:)及同學會成員公用電子郵箱(郵箱地址:)爲網上交流制度,使網上成爲同學會成員與社會各界交流的平臺和窗口,每位成員可登入網站和郵箱,在網上發表意見和推薦。

9、監督財務

第三條:理事會由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1人,副會長7人,祕書長7人,財務部長1人,財務助理1人。理事會工作實行會長負責制。理事會組成人員分工:

1、會長職責:主持理事會全面工作,對理事會的一般事務性工作具有決策權;對外對內代表同學會從事禮儀活動。

2、常務副會長職責:協助會長管理同學會,在會長不能參與聚會的狀況,負責帶領各副會長及祕書長搞好同學會的各項活動。

3、副會長職責:

(1)在會長的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會確定的各項制度,組織本會的規範運行。

(2)協助會長行使職責,負責本會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

(3)協調好同祕書長的關係,調動理事會人員的工作用心性。

(4)負責同學會的宣傳工作和對外聯絡任務。擴大社會知名度,樹立社會形象,加強各方面的宣傳策劃,從多方面擴大99級同學會的影響,展示同學會的實力和風采;聯絡各類機構、團體及民衆,並建立和持續長期友好的聯絡關係。

(5)副會長在會長不能參加聚會的狀況下,協助常務副會長行使該職責。

4、祕書長的職責:

(1)協助會長和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辦理和完成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

(2)審議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活動,表決重大的決議。

(3)舉辦同學聚會、開展各種聯誼活動,用心策劃同學會的大型活動和對外宣傳活動。

(4)聯繫接待同學。熟悉掌握區域內成員的通訊方式,起到理事會與會員之間的橋樑作用。

(5)協助管理本會成員會費的`收繳,與財務部長、財務助理做好財務對接工作。

(6)承擔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委託的有關工作。

(7)協副會長製作該區域內同學會成員通訊錄(資料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繫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傳真、QQ號、MSN、電子信箱,儘量詳細準確),落實各項接待及聚會活動安排。

5.財務部長職責:負責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成員和其他非成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理解成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成員大會公佈帳目。

6.財務助理職責:協助、監督財務部長做好日常的財務工作。

第四條:需要由理事會全體成員研究表決決定的事項有:

1、300元以上的經費支出;

2、新會員加入申請的審批;

3、組織會員對紅白喜事進行人力幫忙事宜;

4、工作報告;

5、勸退不合格成員;

6、救濟經濟困難成員。

第五條:根據組織化的需要,亦爲了便於信息傳遞,理事會負責將所有會員分爲7組,每組任命副會長一名,祕書長一名。並根據需要能夠調整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員。

第四章:經費和基金

第一條:本會經費來源爲成員會費,也理解社會捐贈。每位會員入會後,每年繳納200元會費,用於同學會的日常活動和管理。涉及具體事項的支出,由當事人或當事人羣衆共同承擔。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學會的名義進行上述資料和性質之外的集資、攤資活動。個人、羣衆之間的任何經濟關係與同學會無關。

第二條: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理事定期向同學會成員募捐一次,理解社會捐贈,並及時在同學會網站上公佈募捐狀況;基金的募捐以心繫同學、力所能及、自願捐助爲原則,不限數額;基金用途主要爲成員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難、特殊困難等帶給幫忙。第三條:同學會籌集的全部經費,理事會安排財務部長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日常審批。第四條:理事會依照本章程明確的事由範圍內,決定經費和基金的支出。經費和基金支出的事由及標準另見附表。

第五章會址

第一條:本會暫不設固定會址,議事場所在理事會組成人員的辦公室或其它約定場所。理事會負責建立自己的同學會網站,在同學會網站發佈同學聚會活動、活動財務報告等信息。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理事會協商辦理。

二條:本章程經成員大會透過後生效。

附表:同學會經費及基金支出,分爲以下幾種:

1、同學會成員紅白事:支出標準待定

2、同學會成員家庭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災難(例如地震、水災):支出標準待定

3、同學會成員家庭基本生活存在特殊困難:支出標準待定

4、同學會成員家庭有重大疾病:支出標準待定

5、同學會成員家庭意外事故:支出標準待定

6、正常同學會成員聚會:支出標準待定

其它:

理事會崗位設定要求:

1、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1人,要求省內工作,有必須的自由時間,能按時參加同學會各項活動

2、副會長8人、祕書長8人,其中xx、武陟、修武、孟州、沁陽、溫縣、博愛、鄭州副會長、祕書長各一名。

3、財務部長、財務助理,要求在xx工作,有必須的理財潛力。

前期工作開展流程:

1、確定同學會理事會成員

2、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協助各個地區副會長及祕書長開展吸納同學會成員工作,使同學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展壯大,並起到幫忙同學會成員的作用。

3、儘快完善同學會各成員資料,使同學迅速走上正軌

我們畢業8年了,我們的相聚是緣分,這天我們讓緣分延續,在此感謝各位同學的支持與幫忙,謝謝大家。

xx師範高等專科校園99屆同學會

7月10號